《雜阿含經》與《相應部》

《雜阿含經》與《相應部》

 

《雜阿含經》,當然是原始佛教聖典,但不可不知道的,那就是︰現存的原始佛教聖典,都是部派所誦出的。漢譯《雜阿含經》,是上座部中,說一切有系的誦本。如說一切有部所傳誦的《撫掌喻經》、《順別處經》,都見於漢譯的《雜阿含經》。說一切有部是說三世有的,所以特說「云何一切有」。肯定的說︰「以有過去色故」,「以有未來色故」,所以聖弟子要不顧戀過去色,不欣求未來色。這些,都是現存巴利聖典《相應部》(與《雜阿含經》同一原本,屬上座部中,分別說系的赤銅鍱部所誦)所沒有的。說一切有部的聖典,可以對勘現存巴利的《相應部》,但應從說一切有系傳承的立場,去治理、研究。

 

當然,經典在長期流傳中,會因時因地而有多少差別的。現存的《雜阿含經》與《相應部》,都屬於部派的誦本,從此以探求原始佛法,而不是說︰經典的組織與意義,這一切都是原始佛法。

 

  〔參考資料〕 《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一;《分別功德論》卷一;呂澂〈雜阿含經刊定記〉(《呂澂佛學論著選集》卷一);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二章、第九章;楊郁文〈雜阿含經題解〉(佛光版《雜阿含經》卷首)、《阿含要略》。FROM:【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毗曇的文獻源流

毗曇的文獻源流

 

  推原佛說的九分毗曇,現已不可得見。從它派生出來的各種毗曇,現亦零落不全,而且異義紛披,很難得其真相。幸而現存《阿毗曇心論》一書,實際具備九分毗曇的雛形,並還兼採各論的精要,它實是一種毗曇提綱之作,極可珍貴。這部論是法勝所作,從曹魏時(第三世紀)來中國的西域僧人,即十分稱讚它。其後百餘年,到道安師弟才請譯師翻出,經過慧遠刊定成為定本,還替它做了序文(收在《出三藏記集》卷十)。那裏面略敘譯家的說法,以為此論「管統眾經,領其宗會,故作者以心為名;其人以《阿毗曇經》源流廣大,難卒尋究,是以採其幽致,別撰斯部。」從這些話,可見法勝之作此論是要對《阿毗曇經》提要勾玄的。不過隋唐時的學人,如吉藏等,不明《毗曇經》的原委,錯認《阿毗曇心論》是《大毗婆沙論》節要之作。這大概是不很清楚原來有那樣巨大篇幅的《毗曇經》,一見到廣大毗曇字樣,便想到《大毗婆沙論》,因而誤解。如依真諦所傳,《阿毗曇經》全部九分有五萬四千頌,以五百頌譯作一卷計算,也應有百餘卷,其分量實較舊譯(梁代譯)《婆沙》為多,所以序文有廣大難究之說,並非無據。

 

  現在再從《阿毗曇心論》的結構上看,也見得它的殊勝。《阿毗曇心論》結成二五0頌,區分為十品,從第一〈界品〉到第八〈契經品〉,是根本部分,名稱與真諦所傳九分毗曇之說相應。只對九分沒有涉及〈戒品〉,這大概是後人將這品材料歸到戒律中去處理的原故(同樣從《阿毗曇經》撰出的《甘露味論》即有〈戒品〉)。本來佛說經中,有法有律,界限並未分別得那樣清楚。就像《增一阿含經》裏,即夾雜戒經之說。從前道安對於譯家不知道簡別這一部分省略不譯(因印度習慣,這部分不容許沙彌和白衣同看),還有過責備。可證佛經中法律具備,而釋經的毗曇也就法律具釋了。後來編纂三藏的人,替它們分別歸類,關於說法的歸入毗曇,說律的歸入毗奈耶,這樣後世論師也就略去戒品不放在毗曇內說了。
〔參考資料〕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講》附錄〈毗曇的文獻源流〉(摘錄); 印順《說一切有部為主的論書與論師之研究》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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