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派佛教與唯識之極微說

部派佛教與唯識之極微說

研究生:釋性禪

提要
一、前言
(一) 色法之意涵
(二)色法之最小單位--有部極微說
(三)極微之定義
二、《唯識二十論》對極微之說
三、初期佛教極微說略述
(一) 六師外道之極微說
(二) 部派論師與論書之極微說
1、有部之極微說
2、經量部之極微說
3、關於無表色說
(三) 《瑜伽師地論》之極微說
四、結論
參考資料

提要
在佛教文獻中,最初說極微的,是屬於註釋書時代的《大毘婆沙論》,在原始佛教經典尼柯耶和阿含經以及各部派的根本阿毘達磨,並沒有論及極微的思想。然而極微說在佛教以外的順世派、耆那教、數論、勝論等卻極受重視,因此一說佛教之極微的思想乃是起源於這些外道。而「在《大毘婆沙論》後,才為有部的各論書、龍樹的《大智度論》、經部及瑜伽行派各論書等所說,此即『極微說』」。

大乘把「極微說」視之為一種不了義說,而把它輕輕地帶過,事實上,「極微說」的思想在整個印度思想界的發展,有它的歷史背景;因此,當我們在思考有關佛教的法體、自性、法我等問題時,都應該還原到「極微說」的理論來加以思考,才能對它們這些獲得較充分的瞭解。尤其是在探討有關初期大乘中觀學派興起前後的佛教思想界,「極微說」確實是一個不可忽視的歷史思想線索。

印度的「極微說」思想,從阿耆多.翅舍欽婆羅(Ajitat Kesakambala)的「四大說」,婆浮陀.伽祐延那 (pakudha Kaccayana)的「七身說」到耆那教「業物質」,都可以作為佛教「極微說」理論的前身。因此,後來部派佛教中說一切有部的「法體恆存論」,都可以溯源到這一種「極微說」理論的影響。

極微相聚則形成色法,有識所依色的五根與識所緣色之六境,佔有質礙,除「法處所攝色」非極微所組成。有部的色法不只是講「物質的屬性」,也說物質的自體即「極微」說,是構成物質世界的法體,有「心、物二元論」 的看法;「極微」是將物質分割後的最小微粒子,是從「量」看物質的大小,不同於阿毘達磨佛教之色法論是從「質」方面來看。「極微」也譯為極微塵、鄰虛,是不可再分析的、最極微細之色塵。一極微雖無方分,但多微積集,則有方分;一一極微雖無礙,而可積集成礙。

在部派彿救的 「極微說」中,說一切有部是主張「緣起性實觀」,是一種「假必依實」 的「法體實有論」,從「極微」、「法體」或「法我」的觀點去看「蘊」之積聚義;經量部認為凡積聚的,就不可能是實有,假與實兩者是不相容的概念,不可能同時存在,如此一來,蘊就不再是「積聚義」,而變成了實體的和合相了,如累積「零」到無數個也不可能成為「一」。經量部、說假部的「反法體論」是不贊同有部所主張的「一切法有」、「一切有」、「蘊、處、界皆是實有」的看法,而只承認「界」(dhātu)是真實,至於「蘊」、「處」,皆是假有,這便是經量部所主張的「蘊是虛假有,界體真實」的「緣起性假觀」。

經量部當然是認為:既然「蘊」是「積聚義」,「蘊」便不可能由「極微」所構成;如果蘊是由極微所構成,那麼,蘊便不是積聚義,而是實體,實體便不是蘊了。可是有部卻認為:蘊既是積聚義,那麼,由眾多極微和合、積聚而成的五蘊試問又有何不妥呢?然而,經量部卻並不理會有部這種「假必依實」的理論要求有否必要,而只是從它對蘊的定義出發來規定:凡是積聚的蘊,就不可能是極微所構成。因為凡是由極微所構成的東西,已經是獨立的實體,而不可以再被稱之為「蘊」了。

大乘中觀學派從緣起、無自性、空來作反極微說,透過性空學批判有部的極微實有論,但有部對實體的思維形式卻影響到後來的唯識學派的種子薰習說、華嚴的一多相即、法界緣起思想發展,都可以說是透過中觀派後所引申出來的思想突破吧!

關鍵字: 極微 色法 蘊 實體 中觀 性空

一、前言
外在世界是否存在或是以何種形態存在,是佛教的重要課題之一,本文將探討佛教關係極微的問題,在部派佛教說一切有部認為極微為無方分,而由極微所聚集的色界為實有。經量部卻以極微為有方分,說唯極微為實,其所聚集的麤色皆為假;然而大乘中觀學派不認同極微是實有,並破斥說一切有部及經量部所說的極微論--以極微為法處所攝之假色、意識之所緣是無本質、為獨影的假境界,反對隨極微的和集會形成色等麤色。
(一) 色法之意涵
色法總括來說它具有四種意義﹕一、識所依色,唯屬五根,即五識所依之眼、耳、鼻、舌、身五淨色根。二、識所緣色,唯屬六境。三、約總相而言,質礙名色。四、「色」可分為二種﹕一種是「有對色」,若依小乘有部,即指由極微所成的;大乘即指用能造色可成的,即「十有色處」。 另一種是「無對色」,非由極微所成,即十二處中的「法處所攝色」。

唯識學家把色法略分別有十一種﹕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法處所攝色。所謂的「法處所攝色」種類分為五種﹕極略色(即是極微),極迴色(即空界色),及受所引色(即是無表色),遍計所起色(即是水月鏡像等),定所引色(定力所變五塵等)。此中前四種色是假法,無別種子,定所引色有假也有實。實者是就別種子生,假者無別種子生。此五種色皆是第六意識所緣的境界,其定果色之實者,亦是眼、耳……等之所緣。總括上述十一種色法,「前五種是五識所依根,後六種為識所緣境。後六種名色等者,眼所取者故名之為色,乃至意所取者,故名之為法」。

云何色?謂四大及四大造色。云何四大?謂地界水火風界。云何造色?謂眼根耳鼻舌身根色聲香味觸,入少分及無作色,是名色法。

有部的色法或色聚,皆不是探討物質的本體,而是只考察「物質方面的屬性」。尤其是在巴利佛教的色法論有考察物質之質方面,所以,此思想較為徹底。「有部的色法論,不僅做解釋物質方面的屬性,另一方面,也有說物質自體的情況,所謂極微(paramāṇu)之說」 ,是將物質分割之後,作為極限的微粒子,所以這是從量方面看物質的大小。因此,極微的思想完全與只考察物質之質方面的阿毘達磨佛教之色法論不同。

有部提出「三世實有,法體恆有」這一命題,表徵著此派的特色,是繞著這一命題而開展其實在論(Realism)的理論。構成物質世界的法體,其實質內容就是極微。作為感覺對象的前五境,從微觀的角度下看,有部將其化約為四大極微,不但對感知對象的內在性質及構成有充分的說明,且認知「識」與「對象世界」都有其實在性,有「心物二元論」的特色。

(二)色法之最小單位--有部極微說
就色法最小單位,如外物的細色稱為「極微」,所謂「極微」是將物質分割後,作為極限的微粒子,這是從「量」之方面來看物質的大小。有部認為所有的色法皆屬於有形的,都是由極微所組成的,極微是最極微細之意。就有部而言,極微是無形狀、方分,也無變礙之義,為不可見,「這在分析觀上,作為分析的極限,被當作為不可再分析的,只是觀念性的存在,不過還是被視為實有。」 極微中,各有堅、濕、煖、動性( 也就是本質 ) 之存在,依序有持、攝、熟、長之業 ( 用 )。 此堅、濕、煖、動稱為實的四「大種」, 或稱「性」的四大種,能周遍萬物,其勢力不只是大,且一一皆以為所依。雖然皆有此四性,卻依各別狀況或是其中的一性增勝,其他三性為潛藏;或是二、三大種增勝,其他一、二大種潛藏;因此有形狀物之相狀、性質卻而有種種之差異。所以「四大種」為能造;一切色法為所造,由四大種所成。

有部說:十八界中,五根、五境十種屬於有色界、可積集的,由極微所組成。無表雖名為「色」,但非極微,又一一極微雖無變礙,但眾微積聚,則有變礙。然而眼、耳、鼻、舌、身五淨色根皆應積聚,所以無現在獨住之極微,因恒積聚,故有變礙義。在《順正理論》卷二中則說有獨住之極微;極微雖能、所相觸,實互不相觸。又根據《俱舍論》卷二所述──迦濕彌羅國毗婆沙師說,若極微遍體相觸,手相拊時,兩手相糅可成一體;若一分相觸,即有極微有方分之過;法救則說一切極微實不相觸,唯依無間,假立觸名。

「世親論師說:『如聚蘊定是假有。若爾,應諸有色、處亦是假有,眼等極微,要多積聚成生門故。此難非理,多積聚中,一一極微有因用故,若不能者,根、境相助共生識等,應非別處,是則應無十二處。』 顯然是在批評經部之「處」是假有、不實在之說,若處不實在則就沒有十二處,乃至一一處也就沒有分別了,所以世親認為「處」與「界」都是實有。」
(三)極微之定義
極微名極微塵,舊譯「鄰虛」,意為鄰於虛無,是不可再分析的、最極微細之色塵。根據《大毗婆沙論》卷一三六所述:「極微是最細之色,不可斷、破壞、貫穿、不可取捨、非長非短、非方非圓、非正不正、非高非下、不能細分、不可分析、不可覩見、不可聽聞、不可齅嚐、不可摩觸,故說極微是最細色;此七極微成一微塵,是眼眼識所取色中最微細者。」 有部認為一極微雖無方分,但多微積集,則有方分,如集七極微名為「微塵」。極微雖不可見,但微塵以上則皆可見,「顯、形」 等色其極微各別,各皆有別體。

《順正理論》談到五識依緣能積集,如設立極微,雖然沒有方分,也無觸對,而說極微有礙、有對、有障用故。依漸次積集義,故說為「色」;漸次、散壞、種植、生長、會遇、怨親、能壞、能成皆是「色」義。過去、未來極微皆無變礙,以得色相,故也是「色」。

若爾,極微云何變礙?無一極微現在獨住,積集住故變礙義成有說,亦有獨住極微。然有變礙而不發識,五識依緣要積集故。如立極微,雖無方分,亦無觸對,而許極微有礙、有對、有障用故,應知變礙義亦如是,已滅未生是彼類故,如所燒薪。

過去諸色雖無變礙,而曾變礙,故立「色」名;未來諸色雖無變礙,而當變礙,故立「色」名;如過去、未來眼雖不能見,而曾當見,故立「眼」名,得彼相故,此也可說是「色」。

二、《唯識二十論》對極微之說
《唯識二十論》中說的極微是無方分、不相礙,由差別相安立極微之名,累積成ㄧ聚色,但都非實物,若離識則一切根、境皆不成,故一切唯識。

論曰:此說何義?似色現識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而生。佛依彼種及所現色,如次說為眼處色處,如是乃至似觸現識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而生,……論曰:以一極微六方分異,多分為體,云何成一?若一極微無異方分,日輪纔舉光照觸時云何餘邊得有影現,以無餘分光所不及,又執極微無方分者。云何此彼展輪相障?以無餘分他所不行,可說此彼展轉相礙,既不相礙,應諸極微展轉處同,則諸色聚同一極微量,過如前說。云何不許影障屬聚不屬極微,豈異極微許有聚色發影為障?不爾!若爾聚應無二,謂若聚色不異極微,影障應成不屬聚色,安布差別立為極微,或立為聚俱非一實,何用思擇極微聚為,猶未能遮外色等相,……若謂由相此彼差別即成別物不由餘義,則定應許此差別物,展轉分析成多極微,已辯極微非一實物;是則離識眼等色等,若根若境皆不得成,由此善成唯有識義。

《述記》又說沒有實有的一極微所成的色,若極微是實體,五識緣實法為境,不緣於阿耨以上所和合的假色,以不緣假故,以有實體能生識,和合極微成一假的五識境,即非離識而有別體與外境,所以極微非實體。

述曰:此即廣敘,謂經部師,實有極微,非五識境,五識上無極微相故,此七和合,成阿耨色,以上麁顯,體雖是假,五識之上有此相故,為五識境,一一實微,既不緣著,故須和合成一麁假,五識方緣;故論說言實有眾微皆共和合。其正理師,恐違自宗,眼等五識,不緣假法,異於經部;若順於古,即有陳那,五識之上,無微相故,非所緣失。

極微所成根境非有,是離識也就無極微;沒有極微,就沒有眼等五根、色等五境。譬如假名無實的屋舍、國土、柱木等,既無舍屋,乃至廣說極微亦非實事。

三、初期佛教極微說略述
印度部派佛教的極微思想,從Ajitat Kesakambala的「四大說」、Pakudha Kaccayana的「七身說」,到耆那教Nigantha Nataputta的「業物質」, 都可以作為佛教極微說理論的前身。因此,後來部派佛教中說一切有部的「法體恆存論」,都可以溯源到這一種「極微說」思想的影響,因此,僅把這三位極微說的思想,作一番了解,然後再分析極微說對部派佛教之間的影響關係。
(一) 六師外道之極微說
佛陀時代六師外道所表現的「極微說」, 有關六師外道思想的珍貴歷史資料,便應首推《長阿含經》中所記載的《沙門果經》第十七篇,它是研究原始佛教的思想背景的重要文獻之一,其記載有:六師外道中的阿耆多﹒翅舍欽婆羅(Ajita Kesakambala)是一位典型的「唯物論者」,也可以說是一位極微說者;他認為人只不過是由四種元素所構成,稱為四大,而人死後便一切還歸這四大的極微元素,這便是在佛陀時代相當顯著的極微說。

另外一位是婆浮陀﹒伽祐延那(Pakudha Kaccayana)的極微說色彩則更為明顯,他認為:唯有這七身才是真實的,其餘皆是虛妄,這便是他的七身理論;因此,縱使在人死以後,這七身還是依然存在的。還有一位是Nigantha Nataputta,也就是佛經中常提到的尼腱子,他正是耆那教的教主,他的極微說是把業視為一種物質的存在,稱為業物質。
(二) 部派論師與論書之極微說
1、有部之極微說
有部在分析色法時,假設極微(類似原子)的概念,他們認為極微有變化、生滅、質礙等特性。所謂色就是質礙,質礙就是物具有形質,佔據一定的空間,但又互為障礙,許多極微的積聚,組成有質礙的物體,極微是趨近於有的微粒,世界上的各物質存在和色身都是由極微所構成的。在說一切有部中,有的論師認為:極微雖為物質的最小微料,但無長短、方圓等開頭,也無東西南北上下的方位(方分),但由極微結合起來的集合體,則是有形狀和方位的。有一些論師反對這種說法,認為無形狀、無方分的極微不可能積聚成粗開頭和有方分的集合體;因此,他們認為極微也是有形狀和方分的。

有部還進一步指出:極微有色、香、味、觸四種分別,稱為四塵,由於四大極微的性質和數量結合的不同,因而出現了世界萬物不同的性質和類別。有部主張「三世實有,法體恆有」的緣起性實觀,認為過去,未來和現在皆有其實體,而且論證諸法都各有其不變、不改之自性,和肯定有過去、未來果報所謂「說一切有」,就是必須肯定三世實有。在一切皆是實有的情況下,五蘊的總相縱使是因緣和合假,但它的構成要素(別相)當然是實有,因此,只承認人無我,而不主張法無我。

由此推知,有部的見解以色、心法為不可再分析的自性,「色法分析到極微,心法分析到剎那,仍有自體存在的,」 這是「真實有」、「自相有」,此即就勝義諦的說法,如水有濕性,故許外境極微與內識剎那同為真實有;而色、心和合的蘊,一經分析,離了所依的實法,就沒有自體,這是「假名有」、「施設有」,故就是世俗諦的角度講﹐這便是二諦的本質意義。

「就色法或極微之看法,原始佛教及巴利佛教與有部的看法也是有段距離的。」 有部是「從心、物二元論來看色法(極微)理論,色法的最小單位──極微」 ;而原始佛教則是從實用、可直覺的方式來看色法。在早期原始佛教的色的意思包含較廣──包含了地、水、火、風四大種,眼、耳、鼻、舌、身五根,色、聲、香、味、觸五境以及色蘊──名色之色;此色法不久被定義為「地、水、火、風四大種,以及四大種所合成的所造色」。對四大種的解釋,後來衍生出兩種看法:一者是「將它看成具體的地水物質」,接近原始佛教之看法。二者則是「看成存在於物質中的堅、濕、煖、動等性質狀態,則是阿毗達磨佛教,特別是有部之看法。」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部主張極微的兩義性,亦即它一方面是不可分割破壞的「無方分」;另一方面又具有長短、青黃等自相。如問為有青極微嗎?答:有,但非眼識所取;又如問為有長等形極微嗎?答:有,但非眼識所取;若一極微非長等形,眾極微聚集,亦應非長形。極微「無方分」但強調極微有非眼識所見的自相、特徵存在。

五識依緣要積集故,如立極微;雖無方分亦無觸對,而許極微有礙、有對、有障用故。應知變礙義亦如是。

有部並未將極微視為物的「質」要素之單位,反而是「量」的微粒子之意。從存有論的角度而言,有部的「緣起性實觀」是一種「假必依實」的「法體實有論」。事實上,這一種「緣起性實觀」的理論,已違反了「蘊」是積聚義的原則,反倒是把「蘊」看作依他的和合相,是以一些不須因緣、自有自存的「法體」、「法我」或「極微」來作為理論的支撐,從而使「蘊」得以存在,如此一來,蘊不再是「積聚義」,而變成實體的和合相了。

一實極微亦名蘊,若爾。不應言聚義是蘊義,非一實物有聚義。有說:能荷重擔義是蘊義;由此世間說肩名蘊,物所聚故;或有說者,可分段義是蘊義,故世有言:汝三蘊還我當與汝。此釋越經,經說聚義是蘊義故。

由於有部從極微、法體或法我的觀點去看蘊之積聚義;所以,不論經量部、說假部如何去──論證蘊虛假有,對於有部學者來說,依然是無法動搖其對蘊的構成要素抱持實有論觀點。而「三世實有、法體恆存的緣起性實觀,於是便成為了有部的理論特色。」 有部所主張的人無我,而法體有我的見解,是有他的學理根據的;因此,「縱使後來的經量部,說假部,都分別站在緣起假有的觀點,認為蘊、處假有,並正式從五蘊的積聚義,根本否定了五蘊的極微說,可是,卻始終無法為有部學者所接受。」
2、經量部之極微說
經量部卻並不理會有部這種假必依實的理論要求有否必要,而只是站在它對蘊的本質定義出發來規定。「凡是積聚的就已經不是獨立的實體,則不可以再被稱之為蘊了!」 而經量部認為:凡積聚的,就不可能是實有;積聚和實有,是不相容的矛盾概念,不可能同時並存;但有部卻不認為如此,他們認為這兩個概念是可以彼此相容的。有關這一點,在印順法師的《性空學探源》中,即有一段的分析──「蘊」是聚義,是以一一實法為體性的積聚,在法體上說,還是實有。他的觀點是注重在聚中的一一法,忽視了總聚的本身,有部的意思是「蘊」義,並不說聚,而是說一一法。

經部師說:能造、所造雖並有礙,皆通假實;極微是實,粗色是假,並皆有漏;無表假立,法處無色,不許色蘊有無表色。說假部說,能造、所造、若粗、若細,在蘊門中體皆是實,義積聚故,體非積聚;在界、處、門並皆是假,依緣並皆體積聚故,通有、無漏。一說部說:能造、所造唯有一假名,都無實體。說出世部說,能造、所造若有漏者,並皆是假,從顛倒起故;諸無漏者並皆是實,非倒生故。

經量部與說假部的「反法體論」,由於彼此之間對積聚義的定義不同而造成的理論對立,上座部說:「五識依緣,俱非實有,極微一一不成所依所緣事故,眾緣和合,方成所依所緣事故」, 蘊既然是眾緣的積聚體,那當然是假而非實了,「有些學者認為:經量部這一種緣起性假觀,可能是受到大眾部中的說假部影響。」

此外,就有部而言:「一切法分析到最後,必然是有其法體,這便是性或自性。所謂緣起,是由這無數的極微加以和合而積聚成一系列的現象」; 因此,「緣起」現象是和合假,其構成「緣起」背後的「法體」或「極微」卻是真實,這便是「假必依實」的推論。而龍樹的看法則認為:倘若「緣起的背後是以法體或極微為基礎,這已經預設了一種自性的存在,而不是緣起的存在方式。」 既然佛說「一切法從緣生」,那麼這些「極微」或「法體」的存在方式,到底是「緣起性」抑或是「非緣起性」?經量部和說假部,可能很早就意識到這一個問題,因此,他們很早就反對「緣起」是「性實」的,而提出「緣起」應該是「性假」的,其關鍵可能正在於此。

到了《大毗婆沙論》時期,有部可能在受到數論、勝論等學派的影響下,而發展了最小的物質單位──極微說之看法,此就與原始佛教或巴利佛教的「色聚說」有所不同,其不同點如下:一、「極微」被規定為「空間量的最小單位」,相對於此,原始佛教中的「色聚」或「大種」則是作為物質的「質的要素」。二、有部認為七個極微集合可形成一個「微」或「阿耨色」,七個微集聚,就形成「一微塵」,至於原始佛教則以四大種及四大所造色是以「八事俱生」的方式集結在一起。

總括以上所說:部派佛教對於緣起作出假、實之爭的結果,正使得佛教本身的內部思想,無形中便開始往「存有論」的方向加以發展;最後,透過中觀學派的批判,有部的「極微實有論」,終於要面臨被否定的命運!雖然,有部對「實體」的思維內容,在當時是遭受到如此嚴厲的批判,然而其獨特的思維形式,卻影響到後來的思想發展。例如:唯識學派的「種子熏習說」,認為有可以接受熏習的賴耶識;華嚴思想中的一多相即、重重無盡的「法界緣起」思想──芥子納須彌、須彌納芥子,都可以說是透過對極微說的否定後所引申出來的佛教思想之突破吧!

因為「《俱舍論》、《順正理論》等論書,將色聚說與極微說視為相同,所以在中國、日本,原來色聚說之意義已完全喪失,只將色聚說成是物質的量之聚合,這真是很大的誤解。」 又與極微說有關連的,在中國、日本說到極微與極微聚之關係時,說七個「極微」集合形成一個「微」,此說法也是十分曖昧的。因為「所謂七個極微形成一個微,並不清楚究竟是七個極微的容積,成為一個微的容積?還是一個極微長度的七倍,變成一微的長度?若七個極微的容積,成為一個微塵的容積,也與佛教諸文獻的說法相反,」 而且可說沒有將佛教的色法論做正確的理解,是完全沒有經典根據之說法。

《俱舍論》云﹕地、水、風、火能持自相及所造色,故名為界,如是四界亦名大種,一切餘色,所依性故,體寬廣故。……地界能持、水界能攝、火界能熟、風界能長,……自性云何﹖如其次第,即用堅、濕、煖、動為性,地界堅性,水界濕性,火界煖性,風界動性,由是能引大種造色。

物質世界是由地、水、火、風四種不同性質的極微所組合而成。當時說極微近似原子的觀念,謂物質被分析至極小、不可再分的單位,是為終極實在的元素,具永恆不變性。原子是微細的球體,非感官所能知覺到。四大元素名「造色」,整個宇宙萬有是由眾多元素積聚而構成,稱為「所造色」,這是一種唯物的積聚說,亦可說是實在論的觀點。
3、關於無表色說
「在《俱舍論》中,提到「無表」依何得「無表色」名時,則有兩種說法:
一、有解釋說:表色有變礙故,無表隨彼亦受色名,譬如樹動,影亦隨動。
二、有解釋說:所依大種變礙故,無表業亦得色名,……如影依樹,光依珠寶。」
然而「世親認為表色為無表所依並不恰當,其原因是:不能由於表色有變礙,」 而說無表依此亦有變礙,實際就無表色本身而言,並不會變礙。而「無表」依四大種的方式與由極微所成的顯色等不同,無表色不會隨所依大種滅去,反而能留存現在;因此,「影光依樹寶之喻,不符合毘婆沙義。」

這是不同於《大毗婆沙論》的解釋,即無表色非極微所成,又無見、無對,本身不會變礙(即不佔有空間);但由於無表色的所依大種而有變礙,無表色亦說有變礙,而得無表色名。「無表色者,非微塵積聚色,其體非極微所成,」 那麼,無表色為什麼會攝於色蘊中呢?該論云:

無表自體雖無變礙,而彼所依有變礙,故亦名「變礙」。所依者何,謂四大種,所依有變礙,故無表亦可說有變礙,如樹動時,影亦隨動。

又依《俱舍論》中所說「蘊」有積集之義,積集多法為蘊,故「蘊」為假法;處、界二者則不然,故為實。有部認為蘊中之一法有蘊之相,即稱為「蘊」,而不須積集多法始稱為「蘊」,故以「蘊」為實法。經部則認為「處」乃極微積聚,為識之生門,故為假。

(三) 《瑜伽師地論》之極微說
《瑜伽師地論》說明由覺慧分析諸色至邊際時,分別假立極微:若因極微細故而不可取,或由心散亂而不可取,或由根損壞故而不可取,或由未得彼相應智故而不可取;如因果定律來論是不成道理的;若色聚有方分,極微也就有方分。

復次於色聚中,曾無極微生,若從自種生時唯聚集生,或細或中或大,又非極微集成色聚,但由覺慧分析諸色極量邊際,分別假立以為極微,又色聚亦有方分,極微亦有方分。

六十二見中,四十見是常見,計極微的體性是常住,勝論、順世皆有此執實有極微體性。至成劫時有果集起;於壞劫時,麁聚眾色離散為先,有四大壞滅,一直到極微;成劫之初,離散的極微成聚色,或見空劫逈色聚的極微,勝論師執細極微為常、麁色聚為無常,這都是由於不如實知緣起法則的計執。

又計極微是常住者,以依世間靜慮起如是見,由不如實知緣起故,而計有為先有果集起,離散為先有果壞滅,由此因緣彼謂從眾微性麁物果生,漸析麁物乃至微住;是故麁物無常極微是常,又計極微常住論者,……極微常論不應道理。是故計常論者,非如理說,我今當說常住之相;若一切時,無變異相,若一切種無變異相,若自然無變異相,若由他無變異相,又無生相當知是常住相。

於色聚中若無極微,就是說它的顯現是頓變、非漸漸的累積,不同薩婆多聚色中有極微,又非極微集成色聚,極微無體;不同經部積小極微成大色聚;不同勝論派說麁色聚、細極微俱是實體,極微亦有方分,因聚色有方分,可以分析。

微細相者,謂極微相,復次微細性略有三種:一損減微細性,二種類微細性,三心自在轉微細性,損減微細性者,謂分析諸色至最細位,名曰極微。……問諸極微色由幾種相建立應知,答略說由五種相,若廣建立如本地分,何等為五?一由分別故,二由差別故,三由獨立故,四由助伴故,五由無分故。分別建立者,謂由分別覺慧分析諸色,至極邊際建立極微,非由體有,是故極微無生無滅,亦非色聚集極微成。差別建立者,略說極微有十五種,謂眼等根有五極微,色等境界亦五極微,地等極微復有四種,法處所攝實物有色極微有一。獨立建立者,謂事極微建立自相故。助伴建立者,謂聚極微,所以者何,於一地等極微處,所有餘極微同聚一處不相捨離,是故依此立聚極微。

經量部認為極微轉小應非是常,損減羸劣,如阿拏色是麁色損減、無常,極微非地水等相,如心、心所,又亦不能生地等果;又極微離地等外更無異相可得,但一定不是地相。

成劫之時,聚色若從散別極微生,即空劫時所有極微,皆能生果,因恒有故,如劫成時,非但成時為因有果,故成因果無決定義,又麁聚色性,是無常能生,散極微體是常住,麁細常住二返相生,應一切時,相違之因生一切果,故說應無因果決定,……云何極微名質分麁形有分,成唯識云,所生果色不越因量,應如極微不名麁色,為量如彼,顯揚第十四云,若不過者,麁質礙物,應如極微不可執取,不見質礙,不明淨物,同在一處故非道理,彼說量德合故非麁似麁等救,皆如彼破。

一聚色中有七極微,而不是極微有七物。如一通珠寶共放光明,一一光明不相障礙;又如石磨為未,名和合不相離。印度古代諸外道分類法之一,外道十六宗是法相宗窺基大師根據《瑜伽師地論》卷六、七與《顯揚聖教論》卷九、十等所揭舉的十六異論,十六外道,並在他所寫的《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一談到如:毘世師即勝論師;此外道師主張地、水、火、風、虛空、微塵等物和合,而生一切世間有知覺與無知覺之物;無和合者,即是離散,遂計離散為涅槃(極微之說,非僅勝論學派所有,順世外道亦有此說,然兩者所說互異;順世外道說極微之外,世間即無餘物,勝論學派則於四大種之極微外,另立「德」、「業」等諸諦。

四、結論
關於極微之假、實,筆者綜合諸部之異說如下:
(1)大眾部之說,關於「極微說」只是意識上的所緣,而非眼識的境界。。
(2)薩婆多師(即說一切有部之論師)之說,以法處之無表色為實,極微為無方分,故為假,而極微及極微所聚集的色界為實,故有假、實之別。
(3)經部師之說,能造與所造均為有礙,皆通於假實,其中極微是實,粗色是假,然二者皆為有漏,無表色為假立,法處無色,色蘊亦無「無表色」。
(4)說假部之說,能造與所造若粗若細,在蘊門中以「義」積聚而非「體」積聚,故體皆為實。而在界、處門中則因「依」與「緣」皆為體積聚,故體皆為假,通於有漏及無漏。
(5)一說部之說,能造與所造唯有一名,二者皆無實體。
(6)說出世部之說,能造與所造若為有漏者,則皆為假,以其由顛倒而起故,而諸無漏者則皆為實,以其非顛倒而生起之故。
(7)《瑜伽師地論》談到順世外道說除了有極微之外,世間上沒有其他實物;但勝論學派則於四大種之極微外,另立「德」、「業」等諸諦。
(8) 《唯識二十論》說極微是由差別相安立之假名,無方分、不相礙,累積成ㄧ聚色,但都非實物,若離識則一切根、境皆不成,故一切唯識。

簡單地說:有部的極微建立在施設的方便上,建立四大是為了解釋色法和「三世實有,法體恆有」的緣起性實觀,主張過、現、未皆有其實體,且論證諸法都有其不變之自性。經量部是說依極微而有極細、實有、不能破的。這與大乘中觀學派為了融合緣起性空之說,主張極微最後也是屬於因緣和合、無自性空;般若系的經典也是主張緣起無自性空,可從佛陀為了因應眾生的根機而作的施設,都是緣起性空、如夢如幻、如泡如影、緣聚緣散,但卻不能否認現象上的幻有,總歸這些說法都是在破除我們的執著、分別之心,避免造成業因而受果報、不能超出輪廻的善巧施設。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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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極微思想概析

大乘佛教論書與論師之極微說

在佛教文獻中,最初說極微的,是屬於《大毘婆沙論》的時代,在原始佛教的尼柯耶,各部派的根本阿毘達磨,完全沒有極微的思想。在《大毘婆沙論》以後,才有有部的各論書乃至龍樹的《大智度論》、經部及瑜伽行派各論書等所說,關於極微的性質或假實等,在佛教各派中也有種種不同說法。

根據有部等說,極微有事極微與聚極微二種,事極微是指眼根等十色處個別而單獨的極微;聚極微是指事極微的聚合,事極微不單獨存在,具體存在的物質單位是聚極微;這與「色聚說」 ──所謂具體的色法必須存在為色聚,個別的色法不單獨存在的說法類似,不僅是類似,「在《俱舍論》、《順正理論》等中,聚極微與色聚被視為相同,個別的色法被解釋成極微,在這些論書中,『色聚』等說被敘述為極微說。」

大乘不說極微為實有,並破斥有部及經量部所說──以極微為法處所攝之假色,認為眼等五識以自識所變為所緣緣,識變時,隨量大小,頓現一相,非別變作眾多極微,合成一物,所以不認許「極微」合集成麤色等。雖說因緣生法,色法是由四大、四塵和合所成的,假使把和合的色法,分析到最極微細的極微(空間點),即成一一的獨立單位,縱然說是和合而有,也不過是一個個的堆積,不落於一,即落於異,凡不以一切空為究竟,不了這一切是相依相待的,有部的說法必要成立空間上的無分極微色、時間上的無分剎那心;「實有論者的根本思想,永遠是依實立假,他們的實有,終究不出斷、常、一、異的過失。」

《異部宗輪論》有說過經量部的所謂蘊、處假有,很可能是受到了說假部十二處非真實的理論影響;而且經量部的蘊、處假有、說假部的十二處非真實,更可進一步發展而成為大乘十二處空,這便是中觀學派性空的根本立場;而緣起性空的思想脈絡,便是順應這種趨勢而產生的。更由於中觀學派興起以後,有部的極微說,終於要面臨一場空前的批判和否定,就在這種情況下,中觀學派所提出的緣起故無自性,無自住故空的緣起理念,似乎已經成為了當時人們心目中的真理。

由於極微的實體性遭受到中觀學派的空前洗禮後,原先所具備的「空間排他性」和「時間先後性」,便無形中要宣告瓦解了!如此「一入一切,一切入一」,「一芥子中含九須彌,一一塵中見一切法」等「事事無礙」觀念的發展,正說明了當「極微說」的思想瓦解以後,事物與事物之間的時空阻礙,便無形中被消解一空了!「如舉《中論》卷四〈觀四諦品〉把『緣起』正式定義為性空、假名「中道,乃至無自性……等觀念,已經是初期大乘的觀點。」 就在這種「一切法空」、「無自性」的大前提下,一切有關「實有」、「自性」或「極微」的實體觀念,都會遭受到極嚴厲的破斥。又如大乘的《中論》也是反對「極微」在緣起法具「實體性」的說法。

《中論》卷三〈觀有無品〉:眾緣中有性,是事則不然,性從眾緣出,即名為作法。」以及「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義?性名為無作,不待異法成。

就在龍樹(約A.D. 150-250)這種對極微說採取徹底批判態度的情況下,有部的極微說終於要面臨中觀學派的洗禮,最後發展成為「真空而妙有,一多而相即」的「無盡緣起」世界。事實上,這一種華嚴式的「一多相即」、「光光相網」的重重無盡世界,也可以說正是由極微說的思想困窘下,撥雲見月、重大突破的理論!

依《佛地經論》解釋:「云何有情各別種子,共為因緣合生一果;勿以小心測量大法,外物豈是極微合成、實有體性,多因共感,但是有情異識各變。」 如眾燈明,如多所夢,都可解釋為同處相似、不相障礙;「因類是同、果相相似,處所無別,假名為共業;事實上各有差異,諸佛淨土也是如此。」 在《成唯識論集解》卷三:「破經部說假部所立現通假實宗立現在之法,在蘊為實,在界、處為假,但依六識、三毒,建立染、淨因果相續不斷,不認同阿賴耶識執持種子;然而因果相續,理必有種,由種生現,由現生種,是名相續,哪有無種而能生果的道理,因果既無,那麼誰為相續?」 所以唯識學家以蘊為實,而在界、處為假。

唯識學派從認知主體出發,不願意接受實在論者的主體觀念,認為客體不能離主體而獨立,主要的理由是:這樣的一個主體不能成為認知對象(即無「所緣」義)。關於這一點,陳那(約公元六世紀初)在《觀所緣緣論》中很清楚的剖析,他指出客體的存在,應有兩條件:一、它是一個存在(即「緣」義)。二、它是一個對象(即「所緣」義)。實在論者的本體充其量只有「緣」義,但無「所緣」義,所以缺乏知識論上的保證;由此「唯識學派轉向觀念主義,把實在論者的本體勾消,認為客觀存在其實只是一種表相,稱為『表別』。」 一切法都不過是表相狀態的存在;簡言之,就是「唯表」。

「陳那對極微的破法(破各別極微與多極微和合)」 可以略表述之:
各別極微 多極微和合
因緣:實體(實在) + -
所緣:假相(可見) - +
                  
唯識學雖然說「法有」,而對於「色法」和「心法」又有一點差別。部派佛教對色法是執看為有「極微」──物質分析到最後的那個極微;類似現代科學家說的垮克、分子、電子、原子那一類。唯識學說物質色法的最小單位──「極微」是不可得!極微就是將色法一直分析到最小,它還有沒有方分(力位)﹖「唯識學說如果物質的最微粒點尚有六方分(即東西南北上下六個空間概念)就還可以再分,所以應該沒有極微;如果有,極微就可以再分;唯識學就用這個『方分不可得』來破斥部派對極微的執著,所以色法是畢竟空的。」

《成唯識論》﹕彼執不然共和集位與未集時體相一故,瓶甌等物極微等者,緣彼相識應無別故,共和集位一一極微,各各應捨微圓相故,非麁相識緣細相境,勿餘境識緣餘境故,一識應緣一切境故,許有極微尚致此失,況無識外真實極微。由此定知,自識所變似色等相為所緣緣。

「寂護對極微的三種說法,在野澤靜證《世親唯識原典解明》所著的解釋說,有三點:一、色等粗物不是作為一的境。二、多極微在有中間處時不是境。三、這些極微無間隙而存在時,不是境,因此極微不成立。」

(一)假如如某人所說(在中央的原子)以面對整個存有的方式面對一個存有,而且以相同存有來面對第三原子,那如何可以存在如山一樣的粗大物呢?(12頌)

(二)假如說它是以另一面來面對第三原子,那麼,極微(原子)如何成為沒有部分的單一實體呢?(13頌)

此中(一)是對主張極微「結合」的兩派──勝論派與經量部的批判;(二)是對有部極微「不結合」主張的批判。所以,寂護對有部極微說的批判是:假如在中央位置的極微,如果以自己的一部分向著第三極微的話,因為具有同樣佔在十方向的極微數目之側面的緣故,彼極微如何可以作為一性呢?因在一者中含有種種側面時,彼就是多樣的存在。它如何可以保持一性呢?因此有部「不結合」的「圍繞說」也不成立。

至於「學者一鄉正道於《中觀莊嚴論的研究》的科判中,他將寂護對有部無為法批判」歸為時間的實在物批判;並將極微歸為空間的實在物批判中之非遍在者批判。」 此二者同為有關外界實在物的檢討,他說「時間的實在物」相當於「形上實體」,不落於時間的相續之中;至於「非遍在」之「空間的實在論」則相當於我們所謂的「元素實在論」。

針對有部對一切存有分析的預設前提──「和合假」和「假依實」的推論,有關這一點,演培法師在《印度部派佛教思想觀》中說明:假有必須依於真實的,依此才能構成前後的相續、同時的和合相及相續相。雖假有法,無實自性,但在和合與相續的現象中,採求到內在不可分析的點,即成為時有性了;如分析和合的色法,到最細微不可再分割的極微物質點,即為實有的自性,組成粗顯色相的實質。又如分析心、心所法的精神,到最後不可再劃分的單元,即成為實有的自性,是構成前後相續的精神實體;所以,「有部認為要有實在的根本自性物,然後才有世間的一切假有現象。」

中觀學派的「緣起性空」思想,主要是針對有部的「極微說」所採取的批判──極微是實有恆存的;如此一來,自然會產生兩個以上的極微不可能共用同一個空間的結果,這便是實體的「不可侵入性」或「排他性」。因此,在說一切有部的「極微說」思想架構下,空間的互攝互入、一多相即,便成為不可能了;就在這種情況下,代之而起的便是物與物之間的互攝互入、感應遂通,這一種思想上的扭轉,便開啟了華嚴式的思維方式。結論就是對「緣起性空」的一種「反極微說」。在此舉一有關「大乘的性空」經典上的說法做個參考:

《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妙生!若有男子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土地碎為墨塵,妙生!於汝意云何?是極微聚,寧為多不?」妙生言:「甚多,世尊!何以故?若聚性是實者,如來不說為極微聚極微聚,何以故?極微聚者,世尊說為非極微聚,故名極微聚。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說為非世界,故名三千大千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如來則有聚執;佛說聚執者,說為非聚執,是故說為聚執。

關於「現代對物質構成的最基本單位之考察,在希臘哲學家德謨克里塔斯提出「原子」概念;而在部派佛教早已提出『極微』的概念,這是東西方哲人異曲同工之一例。」 再說近代佛教中的李炳南老居士對此「極微」的分析,為了接引初學者了解,也作出一簡表,在此僅提供參考:
┌一羊毛上塵,七分之為兔毛塵,再七分為水塵。
├水塵七分為金塵,再七分為實極微,再七分為色聚微。
         ┌(喻) ┼色聚微七分名極微之微,不可更分。
│ ├實極微名最極微,天眼可見。
┌身─色(眾微聚)┐└色聚微及極微之微,名假極微,天眼亦不可見。
五蘊 ┤ ┌受(前五識)│
└心┼想(意 識)├從因緣生,本無實性。
   ├行(末 那)│
└識(阿賴耶)┘

文殊菩薩之研究——般若智母之化現

文殊菩薩之研究——般若智母之化現

一、前言
二、文殊師利菩薩的背景
三、般若智慧的象徵——文殊菩薩之示現應跡
四、大乘佛教與文殊師利之關係
五、結論
參考書目

一、前言

本文首先探索文殊菩薩過去世、現在世、未來世的背景及得名的由來、現跡的道場,再探討他的修行法門和智慧如何展現、如何斷煩惱。再者說文殊菩薩實已久遠劫成佛,其智慧、悲願宏深,非一般凡夫、二乘所能擬測,是智慧的化身,故一般人又稱他為諸佛之師、般若佛母,是助佛弘法的法王子。本文就一些文獻記載他的事蹟提供參考,讓大家更知道他獨特智慧的妙用。

二、文殊師利菩薩的背景

  宋朝普潤大師在《翻譯名義集》有引《西域記》云:「曼殊室利,唐言妙吉祥」。和《首楞嚴經》中談到文殊師利「是過去無量阿僧祇劫,有佛號龍種上尊王佛」。及《央掘經》說:「是現在北方常喜世界,歡喜藏摩尼寶積佛」。與《慈恩上生經疏》引經云:「未來成佛,名曰普現」。其中文殊師利的名號:

《大唐西域記》卷4:曼殊室利,唐言妙吉祥。舊曰濡首,又曰文殊師利,或言曼殊尸利,譯曰妙德,訛也。

菩薩像的安置由來,據《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十六載,唐代宗大曆四年(769),不空三藏法師奏請,敕令天下佛寺,食堂中除賓頭盧尊者像外,另安置文殊菩薩像,以為上座。也因傳說東漢明帝時,從西天來的摩騰、竺法蘭二位聖者,曾以天眼看到文殊菩薩曾住於中國山西五台山,即是經中所謂的五頂山,所以自古以來,五台山便成為十方僧俗朝聖的地方,亦曾發生許多關於文殊菩薩現身的傳說。例如:

《佛說文殊師利法寶藏陀羅尼經》卷1:爾時世尊告金剛密跡主菩薩言;我滅度後於此贍部洲東北方有國名大振那,其國中有山號曰五頂,文殊師利童子遊行居止,為諸眾生於中說法。

至於文殊師利有人說他為歷史人物,是中國佛教四大菩薩之一,表示佛智、佛慧之德。如記載文殊菩薩為印度舍衛國人,是多羅聚落梵德婆羅門之子,生時屋宅化如蓮花,由其母之右脅出生,身紫金色。初生即能語言,後詣諸仙人所求出家法,因酬對者無,故至佛所出家學道。

《廣清涼傳》卷1:佛告跋陀婆羅:此文殊師利,有大慈悲,生於舍衛國多羅聚落梵德婆羅門家;其生之時,家內室宅,化生蓮華,從母右脇而生,身紫金色,墮地能語,如天童子,有七寶蓋,隨覆其上;詣諸仙人,求出家法,諸婆羅門,九十五種諸論議師,無能醻對,唯於我所,出家學道。

文殊菩薩雖現菩薩身,而實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當中皆已成佛;如過去世號為「龍種上尊王如來」,現在世則為「歡喜藏摩尼寶積佛」,未來世則號「普現佛」。在許多經典中,因其智慧超群,更因其悲願深廣,故都推崇文殊為諸佛之師、諸佛之母,文殊師利法王子,乃智慧的化身。

《阿彌陀經略解圓中鈔》卷1:若約文殊菩薩,則有本迹之殊。本因如悲華經,對寶藏佛,發弘誓願,蒙佛授記,字曰文殊。又于燈明佛所,為八王子之師,是釋迦九代之祖,昔太隣諸佛,今輔佐釋迦。若論本果,現在北方,歡喜世界作佛,號歡喜藏摩尼寶積佛,未來在南方,離垢世界成佛,號普現如來,本迹如此。同佛所證,厥位相齊,亦名妙吉祥者。

文殊曾發誓言——諸佛之中,若有一位,從初發心以至圓成佛道,非文殊之所勸發,文殊則不成佛。可見其度眾悲願之廣大,或謂其為已成之佛。如《首楞嚴三昧經》載,過去久遠劫有龍種上如來,於南方平等世界成無上正等覺,壽四百四十萬歲而入涅槃。但示現為釋迦牟尼佛二脅侍之一,只不過是一種慈悲度化的權現而已。

《佛說首楞嚴三昧經》卷2:爾時有佛,號龍種上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於此世界南方過於千佛國土,國名平等,無有山河沙礫瓦石丘陵堆阜,地平如掌,生柔軟草如迦陵伽,龍種上佛於彼世界,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初轉法輪,教化成就七十億數諸菩薩眾,八十億人成阿羅漢,九萬六千人住辟支佛因緣法中,其後續有無量聲聞僧。迦葉!龍種上佛壽命四百四十萬歲,度天人已入於涅槃,散身舍利流布天下,起三十六億塔眾生供養。

文殊菩薩一般稱文殊師利法王子、曼殊室利童子、文殊師利童子、濡童文殊菩薩,意譯作妙德、妙樂、法王子、妙吉祥,此菩薩與般若系經典關係甚深。所謂妙吉祥者,是超過一切之吉祥,是不可思議之吉祥,即不於其中起分別,是故此中最吉祥。此妙吉祥智,從初發心乃至加行證入根本,及最後證入金剛喻定證入佛果菩提,無不依此成就;從加行無分別而入根本無分別,皆依妙吉祥之智。而所謂妙德:

《維摩經略疏》卷1:文殊師利者,若見佛性即具三德,不縱不橫,故云妙德。

華嚴宗稱東方清涼山為文殊菩薩住所,而以我國山西五臺山清涼寺為其道場,在印度、西域等地,有關文殊信仰的記載很少。我國自東晉以來,崇信文殊之風漸盛。據《華嚴經》載,過東方十佛剎微塵數之世界有金色世界,其佛號為不動智,此世界之菩薩,即稱文殊師利。

《大方廣佛華嚴經》卷13「十方各有一大菩薩,一一各與十佛剎微塵數諸菩薩俱,來詣佛所。其大菩薩,謂:文殊師利等;所從來國,謂:金色世界等;本所事佛,謂:不動智如來等。 C

若我們像文殊菩薩修一樣的大智法門,及凡是以平等智慧對待眾生,不於其中起分別,也能成就文殊菩薩的功德。

三、般若智慧的象徵——文殊菩薩之示現應跡

中國有四大名山,即五臺山文殊菩薩,峨眉山普賢菩薩,南海普陀山觀世音菩薩,九華山地藏菩薩,是四位大菩薩的應化道場,也是全國佛教徒朝拜的聖地。小乘比丘,以舍利弗為智慧第一,大乘菩薩,以文殊為智慧第一;文殊在密教當中有般若金剛、吉祥金剛、大慧金剛、辯法金剛等密號。依大乘經典所載,所有大菩薩中,文殊菩薩是四大菩薩中「大智」的象徵,諸菩薩皆依之發心修行,故經中稱文殊為七佛之師,或諸佛之師。

《廣清涼傳》卷2:每誦華嚴經,至諸菩薩住處品,說東方有處,名清涼山,從昔以來諸菩薩眾於中止住。現有菩薩文殊師利,與其眷屬諸菩薩眾一萬人俱,常在其中而演說法。

一般常見的文殊菩薩相多為頭頂五髻的童子相,表示久已成就如來五智,但以本願因緣化作童真法王子相,右手執持金剛寶劍,劍上有火,表示以智慧劍斷除一切無明煩惱,左手握青色蓮花,花中安放《般若經》,經本表示法寶,是智慧之意,也表示不染諸法三昧,以心無所住,即見實相。菩薩常以獅子為座騎,獅子表示威猛無比的智慧力,或以蓮花為台座,表示清淨無垢染,或乘金色孔雀,比喻飛揚自在。在中國,佛寺道場中的僧堂或戒壇,也可以看到現出家僧貌的文殊相,主要是以弟子的身分,協助佛陀推行教化。以現代的想法就是這個世界要想成就一個圓滿的、正確的人生,必須透過智慧力與實踐力來完成。

文殊師利是舍衛國婆羅門梵德長者之子,具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的相貌莊嚴,是智慧的化身,隨佛出家後,便成為佛弟子中的上首,在菩薩眾中堪稱為第一大士,被視為如來法王之子,故有「法王子」的尊稱。在《大乘本生心地觀經》中文殊則稱為「三世覺母妙吉祥」的尊號,其銳利的智慧,被喻為三世諸佛成道之母。

  在過去世,文殊曾為釋迦牟尼佛的老師,但是傳說一個世界只能有一位法王教化,其餘為法眷,所以在此娑婆世界,文殊只好權居釋迦牟尼佛的弟子。如: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28:佛名經說:「過去無量恒河沙佛,皆是文殊教令發心,然猶帶數故今顯實,實為一切佛母,不可窮其始末,豈獨釋迦之師者。即前所引處胎經云:昔為能仁師,今為佛弟子,二尊不並化,故我為菩薩,即法華九世祖師,亦帶方便住首楞嚴三昧,亦是跡中故。」

佛成就很多的性德,華嚴三聖是最圓滿的代表。普賢菩薩座騎白象代表要去實踐,就如大象走路,踏踏實實、平平穩穩的走。文殊菩薩所騎的獅子表示要有勇猛心來破除煩惱無明,修此智慧度愚癡,獅子也能作智慧吼,為折伏一切愚癡獸類的代表;而其持物寶劍,能作為摧殘一切眾生的癡惑迷亂之利器。 在《佛說放缽經》中,釋迦牟尼佛曾說:

今我得佛,皆是文殊師利之恩也。過去無央數佛,皆是文殊師利弟子,當來者亦是其威神力所致。譬如世間小兒有父母,文殊者佛道中父母也。《佛說放缽經》卷1,(CBETA, T15, no. 629, p. 451, a14-19)

文殊師利菩薩的法門,以說空為主,如三論宗的傳承首推文殊為遠祖,但在說空的《般若經》前五會中,文殊師利並沒有參與問答。中品般若及下品般若的漢譯本、吳譯本,雖有文殊菩薩在會,但下品般若的晉譯本、秦譯本、宋譯本,都沒有提到文殊師利,所以文殊師利的法門,即使是說「空」的,但與「般若法門」,可能只是間接的關係而已。

而其所表現的大乘風格,衝擊了傳統佛教,引起廣泛的影響。因為佛法的目的在於化度眾生,需要適應眾生的根機與方便,不能拘泥於謹嚴的律制生活;文殊不拘小行,擴大了化度眾生的方便,也縮短了出家與在家者的距離。如維摩詰,現在家的居士身,所作的方便化度,與文殊以出家身分所作的方便化度,是沒有太大差別的。

佛陀時代許多小乘行者,也是得力於文殊智慧的教化而回小向大。例如靈山會上五百比丘,證得宿命通後,因為見到自己過去所造的種種重罪,心生憂悔,不能了解無生法忍的道理。文殊為了教化眾人,於是手拿利劍逼向佛陀,佛陀即藉機開示:「一切法如幻如化,無我無人,為誰殺而受殃?」眾人聞法,當下悟知宿罪皆如幻化,也因此而體證無生法忍。在傳統佛教來說,這是難以想像的。文殊法門的特徵出格的行動,到了後期大乘時代,不同的大乘論師興起,顯然衰落了!不過,在中國禪宗祖師的身上,倒多少看到一些。

  文殊菩薩化現的示跡,傳說在南北朝時,曾化身貧女,帶著二位童子及其座騎獅子化身的狗,去參加五台山一年一度的無遮齋會。貧女最初只拿到三份齋糧,吃完之後又去幫狗要了一份,最後還說肚子裡的小孩也要有一份;貧女不斷地索討食物,引起了分發齋糧信眾的不悅,不但面露惡色而且出言不遜。

  為了啟示大眾平等施食的真義,貧女便踴身空中,化現文殊菩薩形,並說偈言:「眾生學平等,心隨萬境波,百骸具捨棄,其如愛憎何?」只有從內心真正地恭敬供養每位眾生,才是真正的平等。之後,菩薩更留下髮舍利,讓眾生起塔供養,這座塔現仍留存在五台山大塔院寺的東邊,作為菩薩教化眾生的功德見證。

又傳說於唐朝時,文殊菩薩曾化身寒山子,獨居在五台山的一個寒巖幽窟中,平常和附近國清寺的豐干、拾得為伍。寒山的行逕怪誕,幾近於顛狂,他的衣著破舊不堪,臉色蒼白憔悴,每次來到國清寺,不是在廊下徐步慢走,就是對著天空大吼大叫,吟詩唱偈似乎是他最大的樂趣,他的詩偈也都深具意涵。

  有一次台州刺史閭丘胤身患重疾,群醫束手無策,幸蒙國清寺豐干禪師相救才得以痊癒。之後,豐干要刺史到國清寺去禮拜文殊、普賢,並告誡刺史:「慎勿以貌取人,文殊、普賢兩位菩薩應化在世,然其外表不修邊幅、狂放不羈。您若是執著於外相,定會錯失良機。」

  刺史到了國清寺,看到寒山、拾得就跪地頂禮、口稱菩薩,兩人卻相視大笑,直呼:「豐干饒舌!豐干饒舌!彌陀不識,禮我何為?」然後就快步跑向後山的巖洞中,一瞬間就躲入巖壁中不見了蹤影,只有在巖洞附近的樹林間,還留有寒山、拾得所提的許多詩偈。刺史於是命人抄錄了三百多首,題為「寒山詩」,自此世人方知寒山為文殊菩薩之化身,而拾得與豐干則分別為普賢菩薩與彌陀佛的化身。

  又相傳唐朝杜順和尚是文殊菩薩的化身,為華嚴宗的初祖,其神異事蹟很多。例如有一次他在慶州行化時,有位齋主請僧並設齋供眾。當天齋主準備了三百人份的齋糧,但近午時卻來了五百人,齋主正為齋糧不足而憂心,杜順和尚即時開示,但心平等,無有不辦。最後,不但齋食足備,而且五百人皆化為羅漢騰空而去。

  此外,杜順曾帶弟子到驪山住茅蓬,當要種菜時,弟子發現地多蟲蟻,無法耕種,於是杜順便劃界灑淨,只見蟲蟻紛紛遷徒離去,眾人因此得以耕墾無礙。也有一次,他將鞋子放在城門邊的路口上,三天三夜鞋子都沒有被人拿走,村人皆認為不可思議,杜順於是告訴眾人說:「我從無始劫來,不曾盜取他人一文錢,以是之故,別人也不會盜取我的東西。」

  杜順和尚有位弟子侍奉和尚三十幾年,他最大的心願就是到五台山去朝禮文殊菩薩。有一天,弟子向和尚辭行,決定前往五台山去禮拜菩薩。和尚再三留他不得,只能在臨行前教示弟子:「遊子漫波波,臺山禮土坡,文殊祇這是,何處覓彌陀?」

  弟子到了五台山,至誠懇切地朝山禮拜。突然之間,眼前出現一位老者問弟子說:「你是從什麼地方來的?來做什麼?」弟子答道:「我從終南山來,來禮拜文殊菩薩。」沒想到老人卻說:「文殊不在這裡,終南山的杜順和尚即是文殊的化身。」弟子驚訝地叫道:「我事奉和尚三十多年了,從來不知道這件事情。」老人即說:「有眼不識本性!你趕快回去吧,如果今夜能趕回去,還有機會見到文殊;如果隔了一夜,恐怕就見不到面了。」

  弟子聽了老人的話,趕忙地收拾行囊,盡其所能地趕路。然而到家時仍然晚了一步,和尚已在前一夜圓寂了。從弟子口中,世人方知杜順和尚乃是文殊的化身。

四、大乘佛教與文殊師利之關係

  印順導師說:「如文殊菩薩,在大眾部,早就有了文殊的信仰。雖現有的資料不充分,對初期大乘的重要佛菩薩,不一定能有確定的結論,但基於深遠的傳說,適合一般宗教的需要,才能成為眾所共知的佛菩薩,是可以確信無疑的。 」在藏傳阿底峽尊者所說的菩提道次第上師傳承中,有廣行和深觀兩派承傳。而廣行派傳承中,又分說出廣行承傳,與偉大行兩派傳承,由正等正覺釋迦佛世尊傳至尊妙吉祥(梵語文殊),次傳聖龍樹等次第傳出的師承,說名為深觀派傳承,所以文殊菩薩也與藏傳傳承有些關係,但本文在此不談,主要就漢傳資料論述。

在《入中論本釋》中解釋說:做師長的特別事業者,是說至尊文殊成菩薩時,令如來釋迦牟尼,及其他一切諸佛如來,都於最初開始發菩提心。

在世尊四十九年的說法、談經三百餘會中,舉凡大乘法會文殊幾乎都參與其中,協助佛陀宣揚大乘教理。從經典的記載中,都顯出文殊菩薩的妙智與靈巧對機。「大乘佛教的佛菩薩,都是相好莊嚴的少壯。象徵大乘信智的文殊菩薩,永久是童子;騎著獅子,拿起寶劍,表現了雄健強毅的性格。 」如在《華嚴經》,善財童子受到文殊的鼓勵,立志學習大乘佛教的普賢行,因而南行參訪五十三位善知識;在《妙法蓮華經》中,當佛眉間放白毫相光時,唯有文殊菩薩深知佛意,即請佛陀宣揚法音,倡導圓教一乘的佛性,奠定佛教大乘思想的基礎。而在《維摩詰經》中,維摩詰生病,佛陀座下諸大弟子及大菩薩都不敢去探病,因為他們都曾經被維摩詰訶斥過,最後只有文殊率領眾人前去,和維摩詰暢論不二法門之理。

《維摩詰經》裡,三十二菩薩論究不二法門時,前三十一位菩薩,都把自己入不二門的法門說完了;文殊菩薩,說無言無說是入不二門,即同本論此處所說的──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為真如義。佛法要宣化於世間,流布於世間即不能不用語言文字去說明。所到底是要在不可言說中去強立言說。

在大乘佛教裡,文殊常與普賢菩薩常侍佛左右。文殊在左,代表智、慧、證;普賢侍右,代表理、定、行;二者共詮如來理智、定慧、行證的完備圓滿,而三者共稱為「華嚴三聖」。中間一般為毗盧遮那佛﹔左侍是騎白象的普賢菩薩,右侍是騎青獅子的文殊師利菩薩,此兩位菩薩的座騎頭是向外,從法義上來講,表向外弘法、教化眾生、饒益眾生之意。

大乘佛菩薩的無畏德性,不畏艱苦,不畏魔障,精進勇猛的自救救他,正像萬獸之王獅子一樣是最勇悍、不怕一切而毅然前進的。獅子吼叫起來,獸類都潛藏起來,誰也不敢吼叫了,萬獸聞之腦裂,這比喻佛菩薩的說法,是決定的,無畏的,一切外道教說,都因此銷聲匿跡,因此拿獅子來代表這種精神。「佛所坐的座位,就稱為獅子座,佛也被稱為人中師子」。 而在「華嚴以文殊菩薩表大乘般若智,普賢菩薩表大乘精進行,以毗盧遮那佛表大乘圓滿果,此表大乘全體境、行、果之圓滿表現。大乘圓滿果皆由智、行所成,故華嚴中毗盧遮那無所說,而文殊、普賢說法現通。六度中般若在後者表文殊智,精進在後者表普賢行,以般若精進次於最後,即華嚴義,謂前五度皆須精進始得」

印順導師說:「文殊師利從東方寶氏世界、寶英佛那邊來,贊助了釋尊的教化,留著沒有回去,也獨當一面的弘法,成為初期大乘的一大流!」 文殊師利法門與釋尊的大乘佛法之差異,是在應機開示、表達佛法的方式上不同,釋尊是依眾生現前的身心活動,即不是依蘊、處、界、緣起,次第的引導趣入,而是依自己體悟的勝義、法界、解脫直接的開示,使人能當下悟入,可說是聲聞與大乘的不同。

大乘行者常認為勝於傳統的聲聞乘,希望聲聞人來學習大乘。般若法門尊重聲聞人,以為阿羅漢與具正見的初果,一定能信受般若,已證入聖位的,如能發菩提心,那是好極了,因為上人更求上法,這一態度與釋尊對當時外道的態度相同,是尊重對方,含容對方,誘導對方來修學。對存在於印度的部派佛教,相信能減少諍論,從大小並行中導向大乘的中觀,都採取這一態度,但「文殊法門」卻不然,著重於呵斥聲聞。

  在初期大乘經中,文殊法門與般若法門同源於原始般若,而有了獨到的發展,以語句來說,皆依勝義,其特色在勸發菩提心,智證性空理,可說是文殊學的核心。著重表現於煩惱是菩提,淫欲是菩提,五逆罪是菩提;卻忽略於善心、信、慚、愧等是菩提,善業、福報是菩提,六度、四無量、四攝等是菩提;以行動來說,作外道形去化外道,到宮人、淫女處去安居,執劍害佛,而對佛教固有的教化方式,不很著重,是種特殊一切平等法中的「偏到」。

太虛大師解說:文殊菩薩依華嚴表根本無分別智,即摩訶般若,般若為諸佛之母,不依般若不能成無漏福智,雖修諸善功德,不能證得清淨法身。然而佛心念、境界甚深,惟佛與佛能知之,為何文殊菩薩能知?「大乘聖位可現菩薩身,亦可現佛身,經中亦說文殊菩薩是過去劫龍種上尊王佛,久已成佛,今現菩薩身以助釋迦宣化。文殊能知佛念,可作兩種義解:一、文殊已成佛故,二、佛為利益眾生故加持文殊,令知起問,以便說法。」

  中國所說的「藥不瞑眩,厥疾不瘳」,平淡的藥,治不了重病,在醫方中,用重藥,以毒攻毒,都是治病的良方,但決非唯有這樣才能治病。「文殊法門」的譬喻,是說淺法不能使眾生解脫,即使聽眾受不了,驚恐怖畏,誹毀大乘,也要說甚深法。「文殊法門」以為:即使聽眾受不了,起惡心,墮地獄,也沒有關係,如《佛說文殊師利巡行經》說:

說此法時,彼諸比丘五百人中,四百比丘不受諸法,盡諸結漏,心得解脫;一百比丘起於惡心,自身將墮大地獄中。爾時,長老舍利弗語文殊師利童子言:文殊師利!仁者說法,非護眾生,而失如是一百比丘」! 舍利弗!此一百比丘,墮大叫喚地獄;受一觸已,生兜率陀天同業之處。……此百比丘,彌勒如來初會之中,得作聲聞,證阿羅漢。……若不得聞此法門者,則於生死不可得脫。

  文殊法門設有《文殊師利巡行經》、《如幻三昧經》所說那樣,迅速的得到解脫之權便。即文殊在《諸法無行經》中,說自己的本生是勝意比丘,聽了甚深法偈,起惡心,現生墮在大地獄中,百千億那由他劫在大地獄受苦,從大地獄出來,一直都受人誹謗,聽不到佛法,出家又反俗,以此業障餘罪,於百千世諸根闇鈍,受足了誹謗大乘深法的罪報。

說是諸偈法時,三萬諸天子得無生法忍,萬八千人漏盡解脫。即時地裂勝意比丘墮大地獄,以是業障罪因緣故,百千億那由他劫,於大地獄受諸苦毒;從地獄出,七十四萬世常被誹謗,若干百千劫乃至不聞佛之名字,自是已後還得值佛,出家學道而無志樂,於六十三萬世常反道入俗,亦以業障餘罪故,於若干百千世諸根闇鈍。

如《如幻三昧經》的記載,是行動最突兀的傳說:文殊師利為善住意天子說法,會中有五百菩薩,得了宿命通,知道過去曾造了逆罪,即逆害父母,殺阿羅漢,撓亂眾僧,壞佛塔寺,到現在,逆罪的餘報,還沒有盡,內心疑悔不安,所以不能悟入深法。為了教化他們,文殊師利即從坐起,偏出右肩,右手捉劍,走到佛所。佛告文殊:且止!且止!勿得造逆,當以善害!文殊做出要殺害如來的動作,由佛的制止,使大家悟解到一切如幻,如是觀察惟念實際,則能了知一切諸法,本悉清淨,皆無所生,五百菩薩也就悟得了無生忍,這是教化的大方便。

今執利劍走向如來,佛告之曰:『且止,且止!文殊師利勿造逆害,當以善害。』若分別此,察其本際不可分別,何所佛名及法聖眾,父母羅漢及廟寺名,其受虛無則無歸趣,亦無報應。設一切法虛無不實,所受諸法亦復虛妄,幻譬如空,亦如芭蕉、夢影、野馬,離欲虛妄而無堅固,以是之故彼無有罪亦無害者。誰有殺者?何謂受殃?」如是觀察,惟念本末,則能了知一切諸法,本悉清淨,皆無所生。五百菩薩聞是亘然,尋時逮得無所從生法忍;有千比丘遠塵離垢,得法眼淨;五百菩薩欣然大悅,善心生焉,心戢靜思,踊在虛空,去地四丈九尺。

在《諸法無行經》中文殊又說:「聞是偈因緣故,在所生處,利根智慧,得深法忍,得決定忍,巧說深法」 。經文的意思是,聽見甚深法門,功德非常大,如同當頭棒喝,擎天霹靂,雖起惡心而墮入大地獄,由於聽了深法,一下子就離苦生天,所以能在彌勒法會得到解脫,這樣比聽淺法而不墮地獄,要好得多了。總之,聽深法不契機而墮落的,比聽法而漸入漸深的更不可思議;為了發揚深義,強化聽聞深法的功德,對於傳統式應機說法的方便善巧,如入大海那樣的漸入漸深,被文殊法門權變了。

五、結論

文殊菩薩曾現身於經中稱的五頂山,即今的山西五台山,此山亦發生許多文殊菩薩的顯跡,因此五台山便成為十方朝聖的地方。經中曾述文殊執利劍做出要殺害佛的行為,使眾生了悟諸法如幻,如是觀察念實相,了知一切法本悉清淨,藉由此教化的「偏到」方便,使五百菩薩悟得了無生法忍,這是文殊菩薩般若空性慧的法門,也是「煩惱即菩提」的不二法門,展現與原始佛教佛陀教法不同的應變,是與聲聞乘絕然不同的轉機運用。依般若成無漏福慧的文殊法門啟示,引導眾生發最初始的菩提心,為助釋迦佛宣化而示現菩薩身,更顯出般若無執著、靈機的妙用。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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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增.耶喜絳稱大師著,郭和卿居士譯《菩提道次第師師相承傳》, http://www.duobaosi.com/bbs/simple/index.php?t4214.html

修禪定受生之略探

修禪定受生之略探

 

 

一、前言

斷欲界惑,是否不在欲界受生?若是具大悲心的大乘菩薩可隨意受生,若是修小乘果者以定力斷欲界惑,就不受後有,可入無餘涅槃,但現生還有業報身;若是凡夫未斷三界惑,修禪定斷欲界惑後,如斷欲界瞋,可以定力上升上二界,若無得三昧智慧斷煩惱,只是以定力伏住煩惱暫時不起,定力消失,報盡還墮欲界。三界的無想想天是共外道,屬心不相應行,佛教不講生到此天,攝於第四靜慮,因無想正受,不利解脫,即慧力不強,只是暫時壓住煩惱而已。

 

二、禪定與受生之關係

小乘有四禪八定,又稱「四禪四定」,指色界天之初禪、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與空處定、識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生色界的四禪為內外道共修,又名四靜慮;「四禪天」[1]指修習四禪定而得生色界天處或成為色界天中的有情。靜慮及無色定有受生得與定生得之差別。八定即色界之四禪定與無色界之四空定,合名「八等至」[2]。又「四定各有二種,一在無色界所生,稱生無色。無色界亦如色界,可為定地,定心現前,故得定名。二非由生得,是由修習而得,稱定無色」[3]。雖身處欲界散地等下地,但心現無色界之定心,故得無色果。此「定無色」之體與色界定同為善心一境性,而無色界因無色蘊,故「生無色」之體唯受、想、行、識四蘊。

 

「受生得,天賦之性能則稱生得,為離染得、修得、加行得之對稱,不藉功力加行,生來而得;反之由聞法等功力而得,稱加行得。」[4]亦有如自修行之上地生至下地之際,即得其地之淨定,或得其地之染。所謂「生得」是指生於色界天、無色界天;所謂「定得」是指身仍在欲界,未生於色界或無色界時,斷除下地之修惑,即離下地之染,起靜慮及無色的定心,這種禪定即根本定。靜慮與無色定各有四種根本定;在進入根本定之前,有方便入門前加行的近分定,可發得根本定。定有種種階段,由淺入深,即平常所說的四禪八定。習定能使心安住一境,念念相續明了,才能入定;有些人妄念小息,或惛昧不覺,便以為心無分別了。若以定散之地來區分三界,則欲界是散地,色界、無色界是定地。

欲界有食欲、眠欲、男女淫慾故名欲界,三界之一,即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間及六欲天之總稱。此界含攝器世間(依報)與有情世間(正報)。其中器世間含括他化自在天至風輪;有情世間則包含諸天至無間地獄。《俱舍論》卷八[5]將此界分為二十處。其中地獄有八處,即等活、黑繩、眾合、號叫、大叫、炎熱、大熱、無間等八地獄;人間有四洲,即南贍部洲、東勝身洲、西牛貨洲、北俱盧洲;六欲天有四天王眾、忉利、夜摩、兜率、樂變化(化樂天)、他化自在天及餓鬼、傍生(畜生)。而阿修羅或包含於畜生,或含攝於天,故不別立。其中有依空而居的 六欲天 ,他化自在天是以人間一千六百歲為一晝夜,定壽一萬六千歲,相視共語成淫。化樂天是以人間八百歲為一晝夜,定壽八千歲,熟視而笑成淫。兜率天是以人間四百歲為一晝夜,定壽四千歲,彼此憶念成淫。夜摩天是以人間二百歲為一晝夜,定壽二千歲,互執兩手成淫。忉利天是以人間百歲為一晝夜,定壽一千歲,而四天王天是以人壽五十歲為一晝夜,定壽五百歲,此二天淫慾方式與人類同,依地而居,有婚嫁,幻化出生。

色界有四禪天:初禪天、第二禪天、第三禪天各三天,第四禪天有九天,共十八天;另有不包含大梵天而成十七天之說法。 四禪天:共有九天,即 無煩天、無熱天、善現天、善見天、色究竟天、有三果所居的無想天、 有外道所居的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 凡夫所居的三禪天,即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僅有意識的二禪天,即少光天、無量光天、極光淨天(光音天)。 初禪天有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 僅有眼、耳、身、意識,無鼻、舌兩識。

 

深入初禪,心還有分別,有粗分別的尋,細分別的伺,所以叫「有尋有伺三摩地,由於出離欲樂而生起內心的喜悅,是身心的輕安樂,所以從欲樂煩動的憂苦不會再生起。初禪到二禪中間,得中間禪,不起粗分別,名為無尋有伺三摩地」[6]。初靜慮有「五支」[7]:尋、伺、喜、樂、定,有「五種治障」[8]:一、貪恚害尋。二、苦。三、憂。四、犯戒。五、散亂。初禪是有覺有觀三昧,至初禪未到地定時,心還覺有身,輕如雲影,即出現「八觸」[9]或十六觸,心眼內見身中諸物。在現世中指修初禪定之人命終後所生之處,或指居於此天之眾生,所以有生的、報得的。此天之眾生已遠離欲界之惡法,而心生喜、樂之感受,故此天又稱為「離生喜樂地」[10];又依劣、中、優而分生三處,修劣初禪定可生梵眾天,修中程度初禪定可生梵輔天,修優初禪定可生大梵天。

 

第二靜慮有四支:內淨、喜、樂、定,所治障亦有五種:一、初靜慮貪。二、尋伺。三、苦。四、掉。五、定下劣性。修第二禪定,其果報可得生第二禪天,又依劣、中、優而分生少光天、無量光天、極光天(光音天)。到了二禪,雖同樣的有喜樂,但那是定生喜樂,不像初得離欲而生的那樣衝動,連細分別沒有了,名「無尋無伺三摩地」[11]。到此境界,雖有自性分別,不再有概念分別,所以就不會引發語言了。約世間法說,二禪以上,就可說「超越尋思的無分別定」[12]了。

 

第三靜慮具五支,出現捨、念、慧、樂、定五種,所治障有四種:一、第二靜慮貪。二、喜。三、踴躍。四、定下劣性。「修第三禪定,可得生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直覺得內心平等清淨,進入三禪,稱為離喜妙樂,喜悅沒有了,所以說:『內等淨,正念正知』,但這是外道所共的,切勿以為心無分別而證得心體本淨了。[13]」此定的樂受到達了世間樂的頂點,是不能與解脫煩惱的離繫樂相比的。三禪天僅有意識,怡悅之相淨妙,喜心寂滅,樂受、捨受與意識相應,以空、無相、無作相應心入於三禪乃至滅受想定時,覺知之心、分別禪味之念俱亡,故名無覺無觀三昧。

 

第四靜慮有四支是世間真實禪定,有捨、念清淨、不苦不樂、定四種功德,比前三禪的定心更寂靜,心如明鏡。在此寂定中,修學五神道等世間法及佛教的出世間法皆易於成就。所治障亦有五種:一、入出息。二、第三靜慮貪。三、樂。四、樂作意。五、定下劣性。外道修習第四禪可獲無念無想的福報,得生無想天,色界天之一,即修無想定所感之異熟果報,成為無想有情。「生此天,念想滅盡,僅存色身及不相應行蘊,此天為外道、婆羅門之最高涅槃處,亦為凡夫以「出離想」作意,修無想定,所感得無想異熟果、無想事、無想報。此天之位置,有部與經部攝之於第四禪天之廣果天;上座部則於廣果天之上,別立無想天。此天眾生之身長有五百由旬,壽命為五百大劫,壽終之時,再生念想,而墮欲界」[14]。而佛教的聖修習無漏的第四禪可獲阿那含果,得生第四禪天的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無煩天、無熱天、善見天、善現天、色究竟天等五淨天。四禪天僅有意識,出入息寂滅,唯捨受與之相應,到第四禪以上,樂受平息了,唯是一味的平靜的捨受。

 

無色界四天,又稱四無色天,或說尚存微細色法之處;「四無色定[15],乃對治色法之繫縛,滅除一切對外境之感受與思想的修行,藉此修行所達到的清淨無染、虛空靜寂之精神境界。一、空無邊處定,唯思惟「空無邊之相」所得之定,又名空處定,超越第四靜慮,滅眼識相應之色想,耳等四識相應之有對想,及所有不善想,乃至障定的一切想。此天厭於色身繫縛,不得自在,心緣虛空,與無色相應,住空處定。二、識無邊處定,又名識處定,思惟「識無邊之相」而安住,此天厭虛空無邊,於是即捨虛空,轉心緣識,以識為處。三、無所有處定,又名少處定,破其識相,思惟「無所有之相」而安住之。此天厭於識處無邊,於是捨識入無所有處,亦名不用處,謂不用前空處識處。四、非想非非想處定,又名非有想非無想定,超無所有處,思惟「非想非非想之相」而安住之,異於滅盡定,又非無想,不同於無想定。此天居無色界之極頂,非無所有處之無想,非識處之有想。無色界定含空無邊處定、識無邊處定、無所有處定、非想非非想處定等四無色定。此四無色定,由欲界定、色界定而得之靜寂禪定,於此等禪定中,對欲、色等悉無想念。

 

「根據說一切有部之說,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等三定各又有味定(味等至)、淨定(淨等至)、無漏定(無漏等至)等三種,非想非非想處定則以定相昧劣之故,僅有味定、淨定二種而無無漏定。以南傳佛教之觀點言之,則不僅於現世中由於精神極度統一之純粹專一現象可得無色定,屬於善淨之無色定,若因果報而生於無色界者亦可得無色定,屬於異熟之無色定」[16];除此二類外,其他另有證成聖道聖果者之「無漏無色定」,及現法樂住的阿羅漢之「唯作無色定」等。

 

無色界四天有空處定,「心念明淨,遠離苦樂等覺受,只見虛空無邊,不見自身與世界,精神有如籠破鳥飛。識處定於空處定中,滅除虛空天邊的觀念,內視自心,便能入識處定,入此定時,不見一切,唯見現在心識念念不住,過去心識已滅,未來心識將起,心識在時間上、空間上廣大無垠。無所有處定繼觀心識亦無所有,一心內淨,空無所依,怡然寂絕,諸想不起,身中諸脈及心跳皆停息。非想非非想處定是進觀無所有的觀念亦空,於此定中,已離無所有的念想,故名非想,但尚有非有非無,離有離無的細微觀念存在,並未離絕一切觀念」[17],故名非非想。

 

  有情依果報受生三界,其識所愛樂、止住之處有七,又作七識處、七識止處、七神識止處,是三界有情心識所樂著的七種境界,包括欲界人天和色界的前三靜慮,以及無色界的前三處。又稱為七識處[18]。欲界人天合為一識住,而以色、無色界前三處為六識住,第一名為欲界人天識住,乃至第七為無所有處天識住。因識樂住著於其中,欲色二界以所繫五蘊為體,無色界無色蘊故,以餘四蘊為體,諸惡趣與第四靜慮及有頂,皆是有損於識之法,故非識住。即諸惡趣有重苦受,第四靜慮有無想定及無想事,有頂天有滅盡定,凡此皆於識有損,使之不得相續,故不名識住。其餘諸處與此相反,故名識住。或云餘處有情,心生樂著,樂於來止而不求出,故名識住;諸惡趣與此相反,不樂來止而求出離;第四靜慮心常求出;有頂昧劣,故非識住。

   

三、受生三界與見思惑之關係

禪定是共世間或是出世修所成的勝德,能向「斷惑證真」[19]的出離道,對治欲貪和散亂,依此進修出世斷惑的總相所緣是一切法無我、空的般若慧而了生死。二無心定是滅盡定與色界的無想定。再說無想定是對於所厭之境界,不起染著,是在厭心種上,建立具有遮礙轉識不生之功能,只伏前六識心、心所不起現行,與善慧俱起的一分無貪,是不相應行法。而滅盡定是「滅盡第七識俱生我執及彼心所,不同於滅受想定是暫止息受想勞慮」[20]。滅定解脫「若曾修習者由離染得,未曾習者由加行得。再說生上二界有三緣:一、由因力於先時,近及數習為起因。二、由業力謂先曾造感上地生,順後受業,彼業異熟將起現前,勢力能令進起彼定。三、法爾力,器世間將壞時,下地有情,法爾能起上地靜慮,生上二界。起無色定是由因、業力,非法爾力。生在色界起靜慮時,由上二緣及法爾力。若生欲界起上定時,於三緣更加教力」[21]

 

一切聖人,在進入此定之前,特別厭患受、想二種心所,故加行伏滅它。譬如「六種羅漢,得滅定者,名俱解脫。先由慧力,解脫惑障,又得滅定,解脫定障,故名為俱。餘名慧解脫者,餘謂未得滅盡定阿羅漢也,此名慧解脫;唯由慧力,於煩惱障,得解脫故,未離定障,不得名俱。」[22]

 

若還沒斷三界惑,當然不出三界,三界惑一般分二惑。見惑八十八使即見道所滅之根本煩惱有五利使(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五鈍使(貪、瞋、癡、慢、疑)等十惑。於見道觀三界之各四諦,其所斷之見惑各各不同,即於欲界苦諦所斷有十使;集、滅二諦所斷各有七使(除五利使中之身見、邊見、戒禁取見);道諦所斷有八使(除五利使中之身見、邊見),共斷三十二使。於色界、無色界各四諦所斷皆如欲界,然各諦之下又除瞋使,故各斷二十八使。色界、無色界共計斷五十六使,故三界共計斷八十八使。

 

思惑是修道時所斷滅之惑,又稱修惑。於欲界有貪、瞋、癡、慢、身見、邊見之六惑。於上二界各除瞋而餘五惑,故合為十惑。思惑有八十一品,三界分為九地,欲界合為一地,四禪四定為八,共為九地。欲界一地中,有九品貪瞋癡慢。言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上八地各有九品,除瞋使,故成八十一品。見惑是指在見道時所斷滅之惑,俱舍宗以執迷於四諦理之迷理惑為見惑,執迷於現象事物之迷事惑為修惑。

 

                                    ┌苦┐          ┌十使┐

            │集│各有(貪、瞋、癡、慢│十使│

      ┌ 欲 界 ┤ ├  、疑、身、邊、邪┤  ├四十使 ┐

      │     │滅│  、取、戒、)  │十使│    │

      │     └道┘          └十使┘    │百

   ┌見惑┤     ┌苦┐          ┌九使┐    ├十┐

   │  │┌色 界┐│集│各有(貪、癡、慢、疑│九使│三十六使│二│

  [23]│  └┤   ├┤ ├  、身、邊、邪、取┤  ├三十六使┘使│百

二惑 ┤   └無色界┘│滅│  、戒、)    │九使│      │二

   │        └道┘          └九使┘      ├十

  │  ┌ 欲 界 ……貪、瞋、癡、慢、身見、邊見、…六使┐   │八

  └思惑┤ 色 界┐                ┌五使│   │使

     │    ├……貪、癡、慢、身見、邊見、……┤  ├十六使┘

      └ 無色界┘                └五使┘

 

小乘以貪、瞋、癡、慢通於見修二道所斷,疑與五見,則唯為見所斷,說修惑有八十一種,稱為修惑八十一品。修道時所滅之根本煩惱計有十種,在欲界有貪、瞋、癡、慢,在色界、無色界各有貪、癡、慢。若以此十種配合九地,更依煩惱之強弱來分,則由上上品至下下品九種,共為八十一品。見惑八十八使與十種修惑,合稱九十八隨眠。

 

四、結論

禪定一般分四種[24]:(一)是帶異計欣上厭下而修的外道禪。(二)凡夫所行色界無色界之四禪八定,從尋,伺,喜,樂而入定,再一層層捨下而求上,至最高無色定的非想非非想處為止,亦以欣厭而修的世間禪。(三)超出三界之大、小乘禪定,如六妙門、十六特勝,觀練熏修等的出世間禪。從四禪四無色定,而修七方便的五停心、別相念、總相念、暖、頂、忍、世第一法由此而入初果見道位,是為悟無我空偏真之理而修的小乘禪。為悟我法二空所顯之真理而修的無量三昧,均可能納入大乘禪定,亦名三昧。(四)出世間上上禪,最上乘禪,如自性等九種大禪,此為佛之大定。若如淨土念佛法門,經上稱為「無上深妙禪」;又如來禪、祖師禪,即是中國禪宗的頓悟法門,臨濟宗用參話頭,曹洞宗用默照,都是屬於如來上上禪法。亦名一行三昧、真如三昧,頓悟自心本來清淨,此心即佛。

 

聲聞依修行斷惑多少而分為四種,即初果須陀洹斷盡三界見惑八十八使,預入聖道法流。二果斯陀含斷欲界九品思惑中之前六品(上上乃至中下共六品)。三果阿那含更斷欲界九品思惑中之後三品(下上、下中、下下共三品)。四果阿羅漢則更斷上二界七十二品思惑盡,已出三界,已證涅槃。三果以上聖人乃包括三果以及三果以上聖人(即聲聞四果,緣覺辟支佛及大乘菩薩),皆能入此定[25]。百法直解云:「三果以上聖人,欲暫止息受想勞慮,依於非想非非想定,遊觀無漏以為加行,乃得趣入。入此定已,前六識心及心所一切不行,第七識俱生我執及彼心所亦皆不行,惟第七識俱生法執與第八識仍在,不離根身,依此身心分位假立。[26]《清淨道論》作世、出世之歸類是禪修者的「心」能向於出離道的斷惑證真。如《雜阿含經》多重觀慧,對禪定沒有明確解說,而《中阿含經》以對治眾生的煩惱劃分世出世間定的與大小乘的立場。

 

斷惑證真而言,緣覺與聲聞是一樣的,兩者主要的不同是緣覺乘「不由他覺」。了解的一切法的存在,都是緣起,有彼此相依相待的關係。而未來受生是由能生身心的潛在業力,而於六趣四生中受生,完成未來的新生命。阿那含果(不還)修習禪定,能對治散亂心,使心安定,無需再來欲界受生,自此,居色、無色界,深入禪定。然而菩薩大悲心的實踐以無瞋為本性,對治瞋心;大悲又以無癡為自性,對治愚癡,所以在未成佛前,留惑受生死身,至金剛道才斷惑盡,證佛一切智。如彌勒菩薩那樣的不修禪定,不斷煩惱,可以作初學菩薩行的效法。

 

參考資料

智旭解《百法明門論直解》卷1,卍續藏第48冊,no. 805

玄奘譯《阿毘達磨俱舍論》,大正藏第29冊,no. 1558

普光述《俱舍論記》,大正藏第41冊,no. 1821

圓暉述《俱舍論頌疏論本》,大正藏第41冊,No. 1823

印順法師著,《成佛之道》,第12冊。

圓暉述《俱舍論頌疏》,佛陀教育基金會,2006.5

藍吉富主編《中華佛教百科全書》、慈怡主編《佛光大辭典》、丁福保編《佛學大辭典》、陳義陳孝居士編著《佛學常見詞彙》、楊卓編《佛學次第統編》。

《大乘百法明門論研究》,http://www.minlun.org.tw/3pt/3pt-1-14/20.htm97.12

呂勝強編《妙雲華雨的禪思》印順導師止觀開示集錄第五章,http://www.yinshun-edu.org/dynamicdata/flash/book/b01/b01_chap5b_lushch.html97.12.30

呂勝強編《妙雲華雨的禪思》第二章,http://www.yinshun-edu.org/dynamicdata/flash/book/b01/b01_chap2b_lushch.html97.12.30

聖嚴師父,【六波羅密】(七),四類禪、四種禪定,http://www.ddm.org.tw/maze/133/6-1.htm97.12

 

 


[1] 參考《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之四禪天條。

[2] 丁福保編《佛學大辭典》。

[3] 參考《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之四定條。

[4] 慈怡主編《佛光大辭典》之受生得條。

[5]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8:「地獄等四及六欲天并器世間。是名欲界。」(CBETA, T29, no. 1558, p. 41, a2-3)

[6] 呂勝強編《妙雲華雨的禪思》印順導師止觀開示集錄第五章,http://www.yinshun-edu.org/dynamicdata/flash/book/b01/b01_chap5b_lushch.html97.12.30

[7]《俱舍論記》卷4:「初靜慮具足尋.伺喜.樂.及定五支。」(CBETA, T41, no. 1821, p. 83, a7-8)

[8]《顯揚聖教論》卷1911 攝勝決擇品〉:「初靜慮所治障云何。答有五種應知。一貪恚害尋。二苦。三憂。四犯戒。五散亂。」(CBETA, T31, no. 1602, p. 575, c14-15)

[9] 參考陳義孝居士編著《佛學常見詞彙》,八觸為:動、痒、輕、重、冷、暖、澀、滑等八種生理現象。

[10]《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8:「諸靜慮支。染靜慮中非皆具有。且有一類隨相說言。初染中無離生喜樂。非離煩惱而得生故。第二染中無內等淨。彼為煩惱所擾濁故。第三染中無正念慧。彼為染樂所迷亂故。第四染中無捨念淨。彼為煩惱所染污故。」(CBETA, T29, no. 1558, p. 147, c12-17)參考《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之四禪條。

[11]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28:「謂唯與伺相應等持。此即靜慮中間地攝。無尋無伺三摩地者。謂非尋伺相應等持。此從第二靜慮近分乃至非想非非想攝。」(CBETA, T29, no. 1558, p. 149, c10-12)

[12] 呂勝強編《妙雲華雨的禪思》第二章,http://www.yinshun-edu.org/dynamicdata/flash/book/b01/b01_chap2b_lushch.html

[13]《成佛之道》,( Y 12p117~118

[14]慈怡主編《佛光大辭典》之無想天條。

[15]參考《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之四無色定條。

[16]慈怡主編《佛光大辭典》之無色界定條。

[17]聖嚴師父,【六波羅密】(七),四類禪、四種禪定,http://www.ddm.org.tw/maze/133/6-1.htm97.12.

[18]參考《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之七識住條。

[19] 《成佛之道》:「能向於出離」道的斷惑證真,Y 12p311

[20] 參考《大乘百法明門論研究》,http://www.minlun.org.tw/3pt/3pt-1-14/20.htm97.12

[21] 圓暉法師著,《俱舍論頌疏》,p.617

[22] 《俱舍論頌疏論本》卷25(CBETA, T41, no. 1823, p. 955, c16)

華嚴經說法時間之探討

 

 

 

華嚴經說法時間之探討

 

壹、前言… 1

貳、世尊成道在何時說華嚴經… 1

一、成道初七日說法之可能性… 1

二、始成正覺二七日說法於十地經論… 2

參、海印三昧總定… 3

肆、各經論對佛說法時間之看法… 5

一、華嚴經疏鈔… 6

二、華嚴一乘教義章集解… 6

三、華嚴經… 7

四、華嚴經探玄記… 7

五、其它記載… 10

伍、七處九會說法時間之順序… 12

陸、結論… 13

壹、前言

 

    《華嚴經》到底是佛陀在哪個時候說的法呢?如果是在佛陀初成道時說的法,那為何有二乘人在場聽法?因為當時佛陀尚未轉法輪?也還沒有收徒弟?這造成後來延伸的疑題,也引申出「大乘非佛說」之熱潮。但是華嚴是一乘圓滿的教義,是於佛陀入滅七百年後,由龍樹菩薩由龍宮觀南閻浮提眾生的根機,而請出下本的《華嚴經》來的,那既然有此傳說,就應該有佛陀說此經典的時間,這促使我寫此報告之動機,也值得我們親近華嚴大法者一同來探討,在此筆盡其所能搜集到的資料略作提供諸位一起來參考!不足之處請多包涵見諒!

 

貳、世尊成道在何時說華嚴經

 

一、成道初七日說法之可能性

 

    對於《華嚴經》說法的時間,有一些記載,在這裡筆簡單敘述一下:根據菩提流支的說法:「華嚴八會中前之五會是佛成道初七日說,第六會後是第二七日說,以十地經初云第二七日故。又有人說,第八會是後時說,以彼文中有鶖子等五百聲聞竝後時度故。」[1]也就是說,《華嚴經》的八會,前五會是佛成道初七日說的,而後三會(即第六、七、八會)是佛成道二七日所說的。那佛陀在初七日是在做什麼呢?依《普曜經》卷七:

 

佛告比丘:以成正覺諸天皆來,嗟歎佛已!如來正坐一心觀樹,目未曾瞬,禪悅為食解慧為漿永安無橫,宿夜七日觀道場樹以報其恩;過七日已,欲行天人各共齎持萬甕香水,色行天人俱亦如是,往詣佛所香水洗之。[2]

 

佛成正覺,諸天皆來嗟歎佛,如來正坐一心觀樹,目未曾瞬,禪悅為食,解慧為漿,永安無橫,宿夜七日觀道場樹以報其恩。佛告比丘:有一天子,名曰普化,投佛足底,起坐叉手,前白佛言。佛坐樹下七日之中,坐三昧定,其定何名,世尊告曰:定名悅食如來以是悅食定意,晝夜七日觀樹不瞬;所以佛陀在初七日是以修禪定來觀道場樹,故尚未說法。

     在觀樹品中談到佛坐樹下七日之中,入三昧定,以禪悅為食,如來以此攝心定意,晝夜七日觀樹目不休歇,所以尚未說法。

又根據《佛本行集經.二商奉食品》有言:

 

爾時世尊,初始得成於菩提道,在樹下坐,加趺不起,以念解脫快樂為食。…。過七日已,一心正念,從三昧起,坐師子座,初夜正觀十二因緣,下觀至上,上觀至下,善念善觀,不失不異。[3]

 

以此,證明佛陀在成道初七日的時候,是在觀察十二因緣、思惟法義、享受法樂;這與《華嚴經探玄記》卷二有說:以初七日定不說法。《十地論》云:何故不初七日說,思惟行因緣行故。[4]的說法一致。

    又在《華嚴經探玄記》的描述中,有人臆測判斷華嚴十地以前諸會是初七日說的,唯有十地品是在第說法,恐怕不順文章意思吧!又《十地經論》當中主要解釋初七日佛陀思惟因緣行,自己享受法樂,始終尚未說,是故名初時及勝處說;所以知道初七日非佛陀說法時間,那個時候即是二七之時間,顯示時間的特勝而已。以佛具備有三德六義,於世間最為獨特至尊,故名世尊。再根據《華嚴經文義綱目》之文中有說:

 

既言思惟明知非說法,設有救言,只不說十地,非不說餘法者,則不得言思惟也。[5]

 

詳述佛陀為了顯示自己受用的法樂是故不說,所以初七日佛陀一定沒有說法;又第八會也不是後來的時候才說的,何故會在於一部經前已說半,中途又說其他的經,後來又繼續接下去,難道佛陀沒有陀羅尼的神通力,不能在一念當中廣說一切法門嗎?以上這些記載可以曉得佛說華嚴經的時間為初七日說的,是不能採信的。

 

二、始成正覺二七日說法於十地經論

 

在於《佛說十地經》卷一敘述了佛陀成道不久時:

 

如是我聞,一時薄伽梵,成道未久,第,住於他化自在天中,自在天王宮,摩尼寶藏殿,與大菩薩無量眾俱,其諸菩薩悉從異佛剎來集。…。悉能往詣一切如來道場眾會,…而為上首請佛說法。[6]

 

佛陀上升自在天宮的摩尼寶殿,有來自不同佛土的一生補處之大菩薩眾,以金剛藏菩薩而為上首,恭請佛陀說法。又有《十地經論》第十卷:「爾時金剛藏菩薩摩訶薩承佛神力說此經時。如來隨喜。…佛在他化自在天中成道未久第自在天王宮摩尼寶藏殿。金剛藏菩薩說歡喜奉行。」[7]的依據,所以有人傳說佛是在天上為大菩薩講《十地經》的,不是我們凡夫境界所能體悟的境界,故說《華嚴經》都是大菩薩的境界法。

《十地經論‧初歡喜地第一之一》接著又述說:

 

經曰:如是我聞,一時婆伽婆,成道未久第,在他化自在天中自在天王宮摩尼寶藏殿,與大菩薩眾俱。一切菩薩無作自在,如意神足皆悉已得,於一念頃能至十方諸佛大會,勸發諮請受持一切諸佛法輪。[8]

 

這些述佐證了華嚴的境界乃佛陀成道不久在二七日中,所演說自內證的開導教說,來自在天王宮摩尼寶藏殿的菩薩皆已得如意自在、神足自如,至少也證初地果位以上,不捨一切菩薩所起大願,於一切世一切劫一切國土當中,常修一切諸菩薩道行,具足菩薩福德智慧,請佛說法,能為一切眾生而廣作饒益。令諸世間,共所受用,已到一切菩薩智慧方便彼岸,示入生死及涅槃門,而不廢捨修菩薩行。》是天親菩薩造,解《十地經》,是《華嚴經》中<十地品>言。

 

《十地論》云:時處等校量顯示勝故。此法勝故,在於初時及勝處說,此有三義:一此經約初時表本法勝故;二末教亦同表末不離本故;三顯本非末故,末時不定本時定故。[9]

 

如是華嚴大法對高層次修行階位的菩薩而言是最殊勝的,不離佛成道的初處-菩提場之意表示時間及處所是佛陀內證直顯,本末心懷皆為度眾生入佛智海,以上三同時者,約法表本末同時,約人而言,顯示機感各異。

又如法華經說佛陀從成佛已來,經無量阿僧祇劫,以無時可量故言無量。此為佛說法時,以此為定則,不逐世情妄想為無量之思也。以無時是佛說法時,以本教說本時。本時者,法界無時也;如十定品,以剎那際出現於世,入涅槃者。意言「時」無可移,如剎那際。總明法界無可遷移時也,現在決定說經時分,只是三世、古今情盡,以為本說法時,不可說權教是逐情引接之說。

《華嚴經探玄記》卷九的<十地品>又接著詳述佛陀成道:

 

者取經初始成正覺之文。今此中無者以經初有故,同是一部故,即經初始成則是論經二七,明知華嚴一部總是第同時說也。[10]

 

    經由上述的推敲,始成正覺者意顯初始之義有二相:一初七日是現世之始;二第二七日是說法之始。此中是佛成正覺來經七日故云「始成正覺」也。又明知華嚴一部從頭到尾總而言之,是第二七日同時說的;如果不是的話,此品之初為何不別外安立二七之言,豈不是此品一開始就脫離彼文嗎?所以有人說華嚴<十地品>以前的諸會是佛在初七日說的,單就十地品為第二七日說的,難道不是前後矛盾、不能一貫通之嗎?

 

參、海印三昧總定

 

    唐朝法藏大師有探討過華嚴經的第九會為何會出現聲聞眾?在其著述的《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中說過一段話:

 

問若爾何故第九會中有聲聞眾耶?答彼中列有二種:一寄對顯法故,為示如聾如盲顯法深勝也。二文殊出會外所攝六千比丘,非是前所引眾,此等皆是已在三乘中,令迴向一乘故,作是說也。…,謂此一乘教起要依佛海印三昧中出,不同三乘等依佛後得智出。[11]

 

    隋朝的智大師在《妙法蓮華經文句》卷第六,有對聲聞作一番解釋,又應世已來,自昔華嚴方等大品諸座,未曾向諸大士說此聲聞本是大乘之子,既非佛子不解佛法,或[12]

相對地在《大方等大集經》也有敘述,云何菩薩得能知一切眾生心行者?[13]

譬喻如閻浮提一切眾生身及餘外色,如是等色海中皆有印像,以是故名。菩薩亦復如是,得三昧已,能分別見一切眾生心行,於一切法門皆得慧明,是為菩薩得海印三昧,見一切眾生心行所趣。

    《華嚴經探玄記》卷四對海印三昧作了解釋:

 

海印者從喻為名,如修羅四兵列在空中於大海內印現其像,菩薩定心猶如大海,應機現異如彼兵像故。[14]

 

總說海印者,約喻以立名,即以大海風止波靜、水澄明清澈,天邊萬象巨細無不印現於海面。比如在佛陀的心中,識浪不生,湛然明,森羅萬象一時印現,三世一切法皆悉炳然不現。

菩提流志於《大寶積經》對的看法是:

 

復次無邊慧,若諸菩薩摩訶薩,於一切法勤修行者,見一切法同於法界,如是見時,不於法界見一切法,不於諸法見於法界。[15]

 

海印三昧的境界如何?於三昧中,它是一時頓說的。即一剎那際三昧,就時間而言,沒有世間凡夫之時間障礙,一念入三世,等觀三世攝於一念,則佛恆演此經無有間歇。此境界中所言十世,古今不離當念,無邊剎海不隔毫端,是故無有說不說,亦無有一七、二七、三七日之別,佛陀常在三昧中恆演說法而不斷,但是因為我們凡夫根機尚未成熟,不契體性,故不見不聞。清涼澄觀大師在《法界圖記叢髓錄》闡釋海印有十義,表無盡之用,十義即:「一無心能現義。二現無所現義。三能現與所現非一義。四非異義。五無去來義。六廣大義。七普現義。八頓現義。九常現義。十非現現義。」[16]

    於《修華嚴奧旨妄盡還源觀》中,法藏大師所言「海印」者:

 

真如本覺也,妄盡心澄,萬象齊現,猶如大海因風起浪,若風止息海水澄清無象不現。起信論云:無量功德藏法性真如海,所以名為也。經云:森羅及萬象,一法之所印;言一法者所謂一心也,是心即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即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唯依妄念而有差別,若離妄念唯一真如,故言也。[17]

 

在華嚴經談到海印三昧,或現童男、童女形,天龍及以阿脩羅,乃至摩睺羅伽等,隨其所樂悉令得見,眾生形相各不同,行業音聲亦無量,如是一切皆能現威神力。在《新華嚴經論》也有說到以大智海印性自圓明,清淨無垢印,三世諸境界咸現其中,虛空界廣大三昧者。明法空智體所照自體無限邊故。」

    同時在《大乘起信論義記》法藏大師述「」:

 

如諸大乘經中說也,或有眾生,此世一乘根性熟者,則唯見如來初樹王下華藏界中,依,說無盡圓滿自在法門,唯為菩薩,如華嚴經等說,是故諸說各據當根所得,互不相違也。[18]

 

    新羅明皛(ㄐㄩㄥˇ)於《論》說,出華嚴經十地品中,其印像者,以義安立。其頌文者,總述一部經中要義以為頌。[19] 宋朝永明寺主延壽禪師的《宗鏡錄》也說到,不思議品云:於一念中,皆能示現一切三世佛,教化一切眾生,而不捨離諸佛寂滅無二三昧,是為諸佛,不可譬喻、不可思議境界。譬如摩尼雨寶,天鼓出聲,皆無功用,任運成就,…,雖無功用,皆依之力,而得顯現。[20]

威神力,一切示現無有餘,是盡過去際、盡未來際的隨機教化眾生,而不分時空,即所謂的赴感應群機。

 

肆、各經論對佛說法時間之看法

 

一、華嚴經疏鈔

 

    澄觀大師於《》卷第四說明了九會之文,大略可分為三種解釋:一約不壞前後相說:才成初七說前五會,第二七日說十地等,第九一會乃在後時,…。[21]初五會信解行願故放在最前,皆云不離道場樹;第六會的因地證位居其次的境界更深,所以不從菩提樹本處起身;入法界一品是極高的證境故放在最後,亦顯二乘之離見絕聞,雖異處別時,亦不相離,為寄穢土以顯淨故。總而言之,為了顯示修行層次、學佛位階升進不同,用穢土及凡夫、二乘人的根機來襯托佛菩薩的淨土與體證的境界,才將九會分三階段來說。接著經文又解說:

 

二順論釋:九會皆在二七日後,二七非久亦名始成。三約實圓融釋:皆在初成一念之中,一音頓演七處九會無盡之文。[22]

 

也就是闡釋了第一時段,約不壞前後相說,華嚴前面五會在佛成道初七日說的,而十地是在第二七日說的,最後一會第九會在後時說的意思一樣。其實就圓融說時之言,只要一念心和佛法相應,就能體證佛陀一切時中,常演法音,化導眾生,無有休歇。

 

二、華嚴一乘教義章集解

 

    法藏大師敘述《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一時有說過:

 

初者謂別教一乘,即佛初成道第二七日,在菩提樹下,猶如日出先照高山,於海印定中同時演說十十法門,主伴具足圓通自在,該於九世十世盡因陀羅微細境界。[23]

 

明確說出一切佛法於第二七日是一時前後說,或前後一時說,比如世間的印法。即如讀一文章則句義前後,印之則同時顯現,而且同時前後的義理不相違背。當知此中道理也是一樣以此類推,一切因果理事等,一切前後法門,乃至末代流通舍利見聞等事…,並同時顯現。何以如此?卷舒自在故,舒則該通於九世,卷則在於一時,都是同一緣起故,無二相差別故。經本云:於一塵中,建立三世一切佛事等。又云:於一念中,即八相成道,都是同樣的道理印之則同時顯現。

如來出世利物,還令至真,若也各自隨逐自情,永劫迷輪苦趣乖真逐妄。佛意不然,經自有明文,何須違教,逐權背實障業何休。如十定品說,如來於剎那際出現於世入涅槃,總無時也。言剎那際者,猶是寄言爾,以無時即一切時出現,一切時說法,一切時涅槃,為寂用無礙故,隨眾生心現故。

 

三、華嚴經

 

   依清涼澄觀撰寫的《大方廣佛》卷四之記載:

 

說十地等,第九一會乃在後時,…九會皆在後;二七非久亦名始成。…普耀密迹二經,第即說三乘[24]

 

論》有說到,婆伽婆成道未久,第故,論經別行故標二七。今經攝在大部,但云爾時,即是初會始成正覺時也。且依論說明,若以初表勝,初七最初何故不說?論云:思惟行因緣行故,因者能說之智,緣者所化之機;欲將所得妙法,以觀機逗物,故云思惟行。且又根據澄觀大師所述,謂佛在初成道一七日中,自受大法樂。大法樂者,所謂智慧寂靜樂。而在第,頓說此經。

    依照《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一所言:

 

謂菩提流支,則以前五會,是初成即說,以經初云始成正覺故,三天皆云不起而昇故。第六會已下是第後說,以別行十地經初云:婆伽婆成道未久第故。[25]

 

    而華嚴宗二祖智儼和尚在《大方廣佛華嚴經搜玄分齊通智方軌》卷第一說:

 

時有三義:一平等時謂無沈浮顛倒;二和合時謂令聞能聞正聞,三轉法輪時謂正說正受。『佛』者可知;『處』者謂摩竭提寂滅道場,此是大聖所託。以『一』在釋一切在。…『始成』者有二義:一得道始,初七日時;二現世始,說法第時也,由令他知成道始故。[26]

 

初一時者依佛地論或一剎那,或多相續,但取說聽究竟,是故總名假立一時。在小乘是實時,但是對大乘而言是假說。若別釋攝論「一時」有三義:一平等時,謂無沈浮顛倒故。二和合時,謂令聞能聞正聞。三轉法輪時,謂正說正受。這和《華嚴經探玄記》卷第二<盡世間淨眼品>的說法一致。華嚴說法時間之不同是因大小乘的根機而感得解說之差異。

 

四、華嚴經探玄記

 

    從法藏大師著述的《華嚴經探玄記》卷第一中的一段引文:

 

七處圓彰,浩浩鏗(ㄎㄥ)鋐(ㄏㄨㄥˊ),隔思議而逈出,巍巍煥爛,超視聽於聾盲,是故舍那創陶甄於海印旦爰(ㄩㄢˊ)興。龍樹終俯察於虬(ㄑㄧㄡˊ)宮。六百年後方顯。[27]

 

    其中《探玄記》所說「七轉時」者:謂小乘、三乘,或,或三七日,復或六七日,或七七日,或八七日,或五十七日,或一年等,以是末教隨機見聞而不同,也無前後相攝等事,一乘本教要在初時第,更無異說,仍攝前後各無量劫,念念無間,一一念中亦各攝彼前後際劫,亦如帝網重重無盡;謂由大願力說盡來際故,亦名「說時廣」,頌歎普賢能遍說法。一、佛力加持故,令語業普遍。二、身業稱理,亦遍雨法。三、有三頌歎舍那佛說法。一語業;二意業出光也;三身業。四、歎三世佛亦同說法:一、令見說法。二、令聞說法。接下來總結「通」有二義:集眾通十方界;既在示法後作結語,則知示法亦通十方。

    《華嚴經探玄記》又云佛初成道第,放此光明,又有菩薩眾生等的出現;又佛始出世,何因乃現有般涅槃?答:下文云,於一念中顯現三世一切佛事,此明現在攝過未也。問若爾何不現彼無量劫事?答:此中文意但為論此世界中,佛出興於世之一大緣事,故不說餘耳;至於示現諸天可知,此世界等一句總結悉現。現自法會中,先現本會。

根據《華嚴經探玄記》卷第二,談到佛成道二七日之說:

 

依普曜經第二七日於鹿野園為彼五人三轉四諦,此是小乘。依《》第二七日鹿園為於無量大眾轉法輪時有得羅漢辟支菩薩道等,此是三乘。依此經第二七日於樹王下為海會菩薩轉無盡法輪,明是一乘。[28]

 

一、內文中的《力士經》說,佛初成道一七日思惟已,即於鹿園說法。

二、內文又提到如《大品經》說,佛初成道,於鹿苑,轉四諦法輪,無量眾生發聲聞心,乃至獨覺心、大菩提心,故不言時日。三、如法華經說,三七日中,佛到鹿園說法。

又大般若經說:佛在鹿野苑轉四諦輪,有無量眾生發聲聞心、獨覺心、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行六波羅蜜,無量菩薩得無生法忍,住於初地、二地、三地、乃至十地,無量一生補處菩薩一時成佛。為何說佛在第二時唯說三乘有教,是知一雨普潤各憑悟解不同,不可說佛教必有先後程序。今依古義且破解分二時,後餘三時並如古人所破。雖然可算有理,事實上卻是不然。依今新經,頓教大乘但唯一時,與一大機不從小起,教被唯一,故漸次大教乃分有三時。

以上三種即小乘、三乘、一乘同時者約法表本末同時,約人顯機感各異。這是三乘與一乘的同時異處和小乘與一乘的同時異處,表示為同教一乘。佛陀可以法、報、千百億化身來說法,也有可能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所以隨其機感所聞皆不相同,而且佛的三身可以於任何時空說法,故說佛同時異處轉法輪是有可能的,不是我們凡夫劣機淺智可以猜想的。

三、依其內文提到的《普曜經》:

於鹿野園為彼五人三轉四諦,此是小乘[29]

 

「時」一定是二七更無異說。初七日是佛示現於世間成道之始,第二七日是說法之始,有五義:一、約小乘而言,以生身佛於此樹下三十四心,「初成正覺」,同諸羅漢實成,非化現之身。二、約大乘而言,八相化身示現於此,「初成正覺」。三、約報身而言,十地行滿無間道後,果現圓明名「初成正覺」。四約法身而言,謂創得了因最初圓滿而示現,故曰「初成正覺」。

    然佛說經「處」有三種:一、唯界內十六大國,化身說處,此通小乘及三乘教。二、唯界外諸妙淨土,十八圓滿受用土中,報佛說處;如佛地經等,此妙淨土非三界所攝而亦不離三界,以遍一切處故,此通三乘及一乘說。三、染淨圓融,帝網無盡,蓮華藏界,十佛說處,依正渾融,具三世間,此唯「別教一乘說處」

表示「法」者,託此勝處表示法勝。《十地論》說:「此法勝故,在勝處說,然有三重:『一、此樹下得菩提故,不起此說明,表示所說如所得故,非隨不同的根機有所更動,故如鹿園說法等。二、託圓融蓮華藏界,表示所說圓滿殊勝性開敷故。三、託此重重帝網之處,表示所說亦重重無盡』,如不思議解脫等。」[30]餘義如下:世界章說。又說文中有三:初、明道場地。二、地上有菩提樹。三、樹下有師子座。此則「地」為行所依本,「樹」為行德建立,「座」為行用攝益;如緣起性各全融攝法無不盡。

    《華嚴經探玄記》卷第二有記載:

 

始成正覺者意顯初始之義,然有二相:一初七日是現世之始。二第二七日是說法之始。此中是成正覺來經今七日故云始成正覺也。…又云:於一念中建立三世一切佛事,乃至廣說如是等文處處皆有,豈可所用鶖子祇園而非此類,是知此經定是第二七日所說。[31]

 

華嚴為最初之法,但是在三轉法輪中何以沒有記載?

[32] 三轉法輪

您我身心的世界

 

您我身心的世界

壹、前言… 1

貳、認識根塵識十八界… 1

一、認識六根、外境、六識… 1

二、身心的過患… 2

三、認識您我的互動… 4

叁、觀照身心與解脫… 5

一、身心的流轉與還滅… 5

二、解脫之道與寂滅涅槃… 6

肆、結論… 7

參考資料… 8

您我身心的世界

壹、前言

首先我們對自己的身心與外在的境界,和人我的互動有確切的認識嗎?能否知其帶來的過患,及我執、我所執的種種對立、差別。從觀察六內入處、六外入處、六識、六觸、六受、六想、六思與六愛當中,在根身與境界接觸,生起認識了別、覺受及思想行為,進而產生愛染中,只見層層因緣條件之聚合離散,而不見有一主導的我或恆常的狀態存在。從無常、無我的變異不安穩中,見其生起與還滅之因緣。從智慧的觀照中,明瞭根塵的無常、無我,斷除種種對苦、樂、不苦不樂之瞋恨、貪著與愚癡之三毒,明瞭一切法之生滅而精進修行以達清淨解脫。

 

貳、認識根塵識十八界

一、認識六根、外境、六識

印順導師說:「有情的生死流轉,世間的苦紛亂,根本為『我見』在作祟。我見,即人人於自己的身心,有意無意的直覺到自我。」[1]有情於一期生命洪流中,由於虛妄、顛倒的自我感,日常生活中,當眼見色、耳聞聲時,總是不自覺的順著自已的愛好而選擇。眼睛能看見物質,耳、鼻、舌、身、意,能夠各別的聽聲音、聞香味、嚐味道、生起觸覺、識知諸法,而稱為了知法的門戶。意根能知前五根,且前五根也依於意根才能起覺知。

「我們所以有種種認識,是因為內有能取的六根為所依,外有所取的六塵為對象。眼等前五根,不是可見的眼、耳、鼻、舌、身,是一種極其微細的物質,類如生理學家所說的視神經等,……意根,也有說為微細物質的,這如生理學家所說的腦神經,是一切神經系的總樞。此意根,和我們的肉體-前五根有密切的關係,它接受五根的取得,也能使五根起用;它與物質的根身不相離,不僅是物質的,也是精神活動的根源。」[2]如此,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引發認識的作用,而各自求取所樂的境界,厭於其他之不樂境界。

此六根、外境、六識的身心世界,可用下列圖表以示之: 

                      ┌五根(眼、耳、鼻、舌、身)屬器官構造。

     ┌色(物質)┤五塵(色、聲、香、味、觸)屬環境現象。

     │       └五觸(見、聞、嗅、嚐、覺)相對待連結第六根。              

     │第六意根-生五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屬心理。

│  │

          │     六(法塵)

┌ 五蘊 ─┤   意    ┌受 (情緒作用、E Q)合意就樂、不合就苦。

宇    │  識   │    

宙    │  │   │想 (思考作用、I Q)企劃、組織、概念。

萬     └心(精神)─┤                  

有                  │行 (抉擇、造作、決定作用)身、語、意發動中心。

 (身心世界)        │

            └識 (認知、記憶、儲存作用)集業的地方。

 

說到識是為生死的本,此識為「有取識」,是執取有情身心為自體的,取即愛的擴展。四諦為佛的根本教義,說生死苦因的集諦為愛。比如說心經所講「色受想行識」,色法就是物質,可是物質在第八識裡面那個物質,他是一個物質的種子,種子是一種功能,是一種習氣、功能狀況。因此,投了胎以後,在母親的身體之內,他只是一個由本識結合父母的兩性的身體的各一部分,那麼他就成為「名色」了。本識一發展,一個是名,一個是色。名就是本識的整體的第八識,是一種煖氣而已,叫「識煖」。色就是物質的種子起了現形,變成一個「胚團」,這種胚團就是色。有了這個胚團,胚團是物質的,就是色;名就是本識、精神這一方面,就是心法。

       再進一步,由於母體供給子體胎兒種種營養所需要的成分,因此嬰兒在母體裡面,他的一呼一吸,隨著他的母體呼吸一致地運作,這個運作,母體的養分供給胎兒吸收,胎兒分六部分來吸收,叫做「六入」。這個六部分吸收,逐漸逐漸的六種叫做六根。根就是眼有眼根、耳有耳根,這是肉體這一方面的。比肉體更精密的就是淨色根。這個是講的「扶塵根」,塵是塵土,就是地水火風四大要素,四大要素都是跟泥土一樣的,都純粹是物質的。由這個純粹的物質來扶持淨色根,很清淨的那個物質,由它來扶持那種根,有那個根,將來就可以發出識,這個扶塵根就具備六種根的形狀,叫六入。六根全部完成了,就一般的狀況來講,母親是懷胎十個月,十個月就是嬰兒在胎裡邊六根都完成了,眼耳鼻舌身五根全部完成了,五根完成了,意根精神也具備了,這時候就出生了,出生就出胎。

   「觸」,胎兒生下來與外界接觸,跟外界接觸,就是「根攝了境界」了,他原來在母親所懷的胎裡邊,完全吸收母體的營養成分。出了母體之後,六根接觸外在的境界了。攝就是攝取、吸收,他的六根跟外界接觸,就吸收外面的境界,就是色聲香味觸,這些外面的境界,叫做觸。只能叫做觸,為什麼只叫做觸?嬰兒剛剛出生,還沒有分別善惡是非的階段,雖然眼看外面的境界,耳聽外面的聲音,他辨別不出來是好是不好、是善是惡,沒有辨別的,只能說是個接觸而已。

       到後來逐漸有了分別能力,小的時候的小孩,你對他表示好感,他也是跟你笑一笑,你罵他,他也跟你笑一笑,他是在觸的這個階段,分不出來。這個小孩大一點,到了你罵他的時候,他感覺到你在罵他,他哭了,他懂得哭了,懂得你的意思了,這就不叫觸了,叫「受」了。受就是辨別人家對他是好意、是不好的意思,他能夠分別得出來,這就是「感受」了。有了這受,就是有「苦」受、有「樂」受、不苦不樂的「捨」受,這些種種分別的觀感,感是一種感想,就是一種受的階段。有了這個受的時候,一個人在觸的階段,他沒有什麼苦樂的感受,到了受的這個階段,他就有了苦樂的感受了,這是現在的苦果。[3]

至於能否看守住根門,於戒行清淨與否,是有關係的。當眼見色、耳聞聲等根境觸生識時,外表所流露出或內心所引發的一切,都可檢視出有否持守清淨戒。任何貪戀、執著與瞋恨、怒惱,於可樂的或不可樂的境界,在梵行上都是有的!

在微細或粗糙的身、語、意行上,有時候不覺察,或許都是無明的!可能對日常身心所自然流露出的言語表情、肢體動作,雜染與否?是完全不自知的。那當然是由於失去正念的緣故了。而一個人是否有在修道上下工夫,從他是不是一天天的離欲、斷惡,身心趨向清淨、平安中可見端倪。a

    

二、身心的過患

有情由於情愛的特性,所以對過去,總是戀戀不捨,隨時執著。此顧戀過去,不是一般的記憶,而是戀戀不捨,難以放下的。「於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不知苦之本際」。[4]無知中最根本的,即為不能理解緣起的法性,即無常性、無我性、寂滅性。從不知無常說,即常見、斷見;從不知無我說,即我見、我所見;從不知寂滅說,即有見、無見。其中,我見為無明迷蒙於有情自體的特徵。

有情不能善守護根門,放縱諸根,身心隨著喜、樂、憂、悲、慟而起伏波動,如此也是不能得定的。雜阿含經有言:「愚癡無聞凡夫不如實知受、想、行、識集、滅、味、患、離,不如實知故,樂著彼識、讚歎於識;樂著於識、讚歎識故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惱苦,如是純大苦聚生。」[5]離欲修定,重於調伏內心的煩惱,能攝心一處而離去諸散亂,方達定成就。如果能如實了知六根的過患,而不樂著就可解其束縛,所以經上又說「多聞聖弟子如實知色集、色滅、色味、色患、色離,如實知故,不樂著色、不讚歎色;不樂著、讚歎色故,愛樂滅,愛樂滅故取滅,取滅故有滅,有滅故生滅,生滅故老病死、憂悲惱苦滅,如是純大苦聚滅。」[6]

接著說愛是藉著「受」來的,有了感受,也就是有分別苦樂、是非善惡這種感受的時候,他就有一種貪愛的心理,所以愛的時候,因為受才發生「生著」,著是執著的意思。有了執著的時候當有痛苦的時候,他就要把這個痛苦想辦法解除;有樂的時候,他會貪求,把這個樂求過來。他這個執著是把苦執著,當成是真實的苦,把樂也當成真實的樂,此為執著。這種執著是因為意識的感受來的,才會發生這種愛。

       愛進一步就是「取」,因為執著的關係,執著是心理上的一種執著,進一步就採取「追求」,即是取了。比如說一般人在社會上,看見的、聽到的、所接觸的一切都是花花世界,沒有一樁東西不是執著而取的,什麼事情他都要貪求,追求這個、追求那個。

       取然後就「有」了,有什麼呢?有就是「因」,因是怎麼來的?就從愛取來的,由愛到取,勢必就要造業了。取世間那些財物、男女之色。男女談戀愛也不是那麼簡單,男的對女的也好,女的對男的也好,互相找一個理想的不容易,這個就費了種種的麻煩;尤其是牽涉到第三者,就是鬧三角關係的時候,那好了,各種的戰術都使出來了,那個就是取。一取,這就是有了,種了這個因,種子就有了,就「業」。「業就牽著後有」,由愛取所造的業,然後就有了未來的因,因就是個種子,將來就會結果的。[7]

「五蘊」[8],本來指由肉體、精神組成的個體。在此場合中,色是指物質性的肉體,受、想、行、識是指精神性的心之作用。後來五蘊不只指個體,也擴大指內外的現象世界,但是在此場合,色也是指內外的物質,其餘四蘊則是精神性的一切。並且說這些物質性、精神性者,皆是無常、苦、空、無我,是為了使充滿現實苦惱的身心,趨向無苦惱的狀態。

佛法講的定,則是專指不與惡法相應的正定。修習禪定,以離欲為先。若放縱諸根,追求五欲之樂,是不能得定的。經上說:「善心得一者,是謂定。」[9]所謂定,是指專心一意於善法,因禪定本是共外道的。《遺教經》上有一則譬喻說:「心如猿猴得樹,騰躍踔(ㄓㄨㄛˊ)躑(ㄓˊ),難可禁制。」好攀緣的心,就像敏捷的猴子,跳躍過一株株樹般,很難制伏的。試想,要守護好六根,令心不游移,是多不容易的一件事啊!唯有透過一遍又一遍,反反覆覆的練習,具足正念、正知的基礎,心也才有足夠的力量來看住根門,增上去惡向善的能力。心也只有安住於清淨法上,才得以遠離身、口、意三業之過患。

 

三、認識您我的互動

梵文原詩頌的用語atman一詞的單數形可作為反身代名詞來使用,而相當於self的意思,所以在漢譯佛典裡,這個語詞經常被譯為「我」。然而單看這個譯名,我們是很難在它的字面意思上,窺見這個語詞所代表的概念內容。「我」(atman)與「我所」(atmiya or atmanina)這一對概念,和「我執」(ahamkara)與「我所執」(mama)這一對概念,所欲表達的意思是不一樣的。嚴格說來,「我」與「我所」這一對概念是存有論的概念,而「我執」與「我所執」這一對概念則屬於意識哲學的概念。

這也就是說,前者是指存在界的事物,而後者則屬於意識層面上的東西,什公把「離開了我執」與「離開了我所執」揉譯為「無我智」,就中「智」之一詞的使用,多少表示出了譯者本人意識到了此間的分際。佛典對這個近似靈魂的概念,往往是透過了諸如「常住不滅、單一、具有主宰或支配的能力」意思來定義它。在佛陀的「無我」之教就是不承認在人的個體生命之中,有著這一類具「常、一、主宰」等性質的「自我」存在。在《阿含經》裡,佛陀往往交叉地運用了「依因待緣而生起的東西,是處於變動不居的無常狀態」,以及「個體生命乃是五蘊和合而成的聚合體」這兩種觀點,來說明他對個體生命的存有論所作的省察,此結果就是否定了在我們個體生命之中,具有任何「常、一、主宰」之義的東西存在。

若是「自我」根本就不存在,那麼我們的「自我意識」便純然是主觀的虛構。一旦我們澈見「我」與「我所」全無存在的可能,而停止了對「我」與「我所」的執取,此時我們便當在意識上處於離開「我執」與「我所執」的狀態。然而,觀行者一旦心中存有此念,自認已然在意識上處於離開「我執」與「我所執」的狀態,那麼他還是未能脫開「我執」,仍陷於「有我」的窠臼之中。「得無我智者,是則名實觀」,則表示「無我智」乃是觀照實相的智慧,若能徹悟「我」與「我所」不可得,便可證得「無我智」而觀見實相。

既然「自我」的特徵屬性無法被認識到,我們又如何知道有「自我」的存在?況且把一個其存在與否尚在未定之數的東西,當成是一個可以左右現實個體生命的支配者,且還認為它是恆常不滅的,這種想法就好比科幻小說裡的智慧機器人,總認為自己雙親健在,只是找不到他們而已。龍樹說:由於「我」與「我所」在存有論的基礎上無其立身之地而被剷除,故觀行者在意識上便擺脫了「我執」與「我所執」。然而,根深蒂固的「微細我執」,又豈是如此輕易便可以祛除殆盡,或許有人認為:不論是離開了「我執」或「我所執」,這個意識狀態總該有其繫屬之處,否則由誰來澈見「無我」?這種基礎主義的走向,其實正是我們根本無明的所在之處,所以《金剛經》強調「應無所住而生其心」,而《維摩經》也說「從無住本而立一切法」,這都是在「緣起性空」的立場上來阻斷此走向,從而不讓根本無明有其任何可乘之機。吉藏與印順法師都認為這句話乃是龍樹對「得無我智者」的一種讚嘆之辭,其實從梵文原詩頌的語脈來看,這句話是龍樹用來斥責那些仍未根除「我見」而試圖建立解脫主體的人。

佛陀在《中阿含經》、《雜阿含經》中引導出家、在家弟子對宇宙人生有正確的認識,對身心有正確的掌握,無論修定或修慧上都能確實掌握。但是心的力量一般被感官世界所取回的訊息障礙,如果離開感官世界,只強調心的作用,它的深度及所要表達的感受,我們卻又無法瞭解,只能當作「知識」。《雜阿含經》所說種種禪法,正可以幫助有心坐禪之人,將障礙心的感官世界所接收的訊息暫時撥開,進而將內在潛伏於波動的煩惱暫時壓息,讓心發出自在的力量,或稱「勝解」,如此心就可以更自由的觀察,更穩定,得到更寬大的經驗。

心從一個境界過渡到另一個境界,兩方都有引力,對立面會出現優劣,強緣引力強,如果觀察持久,吸力就更大了。如果心能清淨,即使雜染的外境有很強的吸力,若是沒有東西相應,心仍能不為所動。煩惱最主要生起的原因,是心裏有毒意 (大我、小我、常、斷這些思想) 及妄念,因而有「緣生」的可能性。「緣滅」則是內心世界深處我執的滅除;無常能對治「常見」;中道是清淨身心最得力的方法; 無我即「真我」,是執著,都可以用此無我、因果論、 三世論的方法,破自我。

 

叁、觀照身心與解脫

一、身心的流轉與還滅

   「緣起論」是佛教解釋萬法生起的理論之一,佛陀以「十二緣起」分析眾生流轉生死的原因,在這十二支的惑、業、苦關係中,產生苦的根源從三世二重因果來看,無明與愛、取、分別是過去與現在的煩惱,也是感招現在的身與未來再生之苦的根源。眾生因惑,藉由身、口、意三業造作種種業,這些業產生影響力而成業力,且積聚成業因,而後招感果報。因有「無明」煩惱,而於過去世造作諸業「行」,故由「識」託胎,進而有「名色」,接著形成「六入」,出生時與外境接「觸」,便產生種種感「受」,由此起貪「愛」、執「取」,又復「有」未來之果報,繼續於來世受「生」,終至「老死」。眾生因無明不覺,而生死相續,永無休止,稱為十二因緣生死流轉門。

    比如說這一生死了以後,未來就是嘗受未來的苦果了。「未來苦果」第一個就是「生」,生當然也是苦,我們在前面大家都研究過,生下來就是苦的事情。所謂生是什麼呢?「倒識託胎」,又跟前面「現在苦果」那個「識」是一樣的了,本識攬渧。所謂倒識託胎怎麼講啊?「倒」是迷惑顛倒的,這個識,比如說一個人他壽命終了,一終了的時候,第八識,就是一般講的靈魂,靈魂就到處遊蕩,遇到來世的父母之緣的時候,那就是父母兩性在交合的時候,他一碰上這個緣了,就去投胎了。投胎怎麼叫倒呢?倒在那個時候,他不以為是父母,他所認識的是,比如說未來,他本身是個男性的話,他所見的只是母體,如果他未來是女性的話,他所見到的是父體,這完全是顛顛倒倒的,倒識託胎。生了以後,又是那個階段:識、名色、六入、觸、受等等,又循環回來了。循環回來時候,生了以後又是老病死,後來又有「老死」,老死就生了後有八苦,又是死,死了以後又生。所以「更生到未來的惑業」,「往下再推是未來無終」,沒有終了的時候。[10]

十二因緣就事上而言,稱為三世十二因緣;就理上而言,隨一念心起,便具十二因緣,稱為一念十二因緣。如《大集經》中說到,一念中,因眼見色,而生愛心,即是「無明」;為愛造業即為「行」;至心專念,故名為「識」;識共色行,是名「名色」;六根生貪,是名「六入」;因入求受,名為「觸」;貪著心者,名之為「受」;纏綿不捨,名為「愛」;求是等法,名為「取」;如是法生,是名「有」;次第不斷,是名「生」;次第斷故,名之為「死」。[11]十二因緣生死流轉門為世間之因果,聖道還滅門為出世間之因果。所謂凡聖殊途,若流轉於三界生死中,始終是凡夫,不得解脫;倘能破除無明煩惱,依還滅門修習聖道,則能轉愚成智,永入聖道之流。

眾生因一念不覺起惑,因而造業、受報。故知,若欲消除三障諸煩惱,則須知因識果,瞭解此十二支層層相因的關係。仔細推之,來世有「老死」之苦,皆因有「生」之故,會繼續受生,皆因今生感「有」未來之報,此「有」因「執」取而生,執「取」因有「愛」之緣故,「愛」皆由種種感「受」而起,感「受」之起因為六根接「觸」塵境,「觸」因「六入」而生,「六入」由「名色」長成,「名色」因心識託胎而有,心「識」由過去世造作諸業「行」所致,業「行」起源於「無明」煩惱。追根究底,無明是生死流轉的根源,所以要了生死,即須破除無明。無明若滅,其後相續而起之因緣亦隨之而滅。

    招感迷界六道輪迴的煩惱主要有兩種:根本惑與枝末惑。根本煩惱有六種:貪、瞋、癡、慢、疑、見;由「見」煩惱分出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形成「十使結」。前面「貪」等五者,稱「五鈍使」,而後五種「見」煩惱,稱「五利使」。在經典中,見、思二惑又以不同的煩惱異名,配合種種不同的法數,而有各種的煩惱分類,例如:三縛、三漏、四暴流、四軛(ㄜˋ)、四取、五蓋、五上分結、五下分結、六垢、九結與十纏等等。

在部派佛教時,煩惱被曾有系統地分類:如《俱舍論》有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與不定法等;而唯識百法有分根本煩惱、隨煩惱與不定等,這些種種的煩惱成為流轉生死的主要因素,所謂「一切衰惱皆由無明,所以者何?從無明生貪等煩惱,從煩惱起不善業,從業受身,受身因緣得種種衰惱,如經中說,謂無明所覆,愛結其繫,受諸有身。」[12]  眾生因有見、思惑而造作種種業,從身心上分身、口、意業與身、口的表業、無表業,且依「業異熟」的理論來解釋惑、業、苦的因果關係。部派惑、業、苦生死流轉的實體與無為、無漏的涅槃產生「有」與「無」之對立。由惑而造業,由業而感招生死果報,因此要除苦必先要斷除煩惱,而煩惱的斷除則要經過修道,才能徹底解脫繫縛。所以,如何趨向清淨的解脫道是滅道的問題。

 

二、解脫之道與寂滅涅槃

《雜阿含經》解釋無明說:「不知前際,不知後際,不知前後際;不知於內,不知於外,不知內外;不知業,不知報,不知業報;不知佛,不知法,不知僧;不知苦,不知集,不知滅,不知道;不知因,不知因所起法;不知善不善,有罪無罪,習不習,若劣若勝,染污清淨;分別緣起皆悉不知」。[13]但無知中最根本的,即為不能理解緣起的法性-無常性、無我性、寂滅性。從不知無常說,即常見、斷見;從不知無我說,即我見、我所見;從不知寂滅說,即有見、無見。其中,我見為無明迷蒙於有情自體的特徵。「於無始生死,無明所蓋,愛結所繫,長夜輪迴,不知苦之本際」[14]。又有我見、身見(薩迦耶見)、邪見、戒禁取見、我愛、我慢、我疑、我癡、貪、瞋。

十二因緣與四聖諦名異而義同。過去的無明、行,現在的愛、取、有,屬於集諦;現在的識、名色、六入、觸、受,未來的生、老死,屬於苦諦。以能觀的智慧心豁破生死無明,屬於道諦;因修道而漏盡無明,證得涅槃寂靜,屬於滅諦。苦諦與滅諦是果,集諦與道諦是因,是故行者若欲滅苦果趣樂果,不論觀十二因緣或修四諦法門,皆須知苦斷集,慕滅修道,方能漏盡煩惱,得證涅槃聖果。

依據《法蘊足論》〈念住品〉,行者欲滅苦果趣樂果的修行法也可用四念住法,如下所提供:

(一)爾時,世尊告苾芻眾:吾當為汝略說脩習四念住法。

(二)謂有苾芻,於此內身住循身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於彼外身住循身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於內外身住循身觀,若具正勤、正知、正念,除世貪、憂。

(三)於內外俱受、心、法三,廣說亦爾。

(四)是現脩習四念住法。

(五)過去、未來苾芻脩習四念住法,應知亦爾。[15]

也可用七覺分法,如經上言: 於斯可樂法,心不應著,斷除貪故。所可瞋法,不應生瞋,斷除瞋故。所可癡法,不應生癡,斷除癡故。於五受陰,當觀生滅。於六觸入處,當觀集滅。於四念處[16],當善繫心,住七覺分。[17]修七覺分已,於其欲漏,心不緣著,心得解脫。

若比丘修習此七覺分,當得七果。為現法智有餘涅槃、及命終時、五下分結盡,得中般涅槃、得生般涅槃、得無行般涅槃、得有行般涅槃、得上流般涅槃。

在《楞嚴經》有說到:「生因識有,滅從色除」,也就是你既有六根的死亡,也有另外一層面的死亡。禪宗也有「大死而後大生」,這就是「本明」出現了。所以「滅從色除」,就是要把「名色」滅了以後,才開始往上升。否則那個「識」、「行」、「無」明,就感覺不到了。所以一旦修起來,其實是有很多事情要做的,然而只要你一心好好修的話,大概都可以修上去。但決不可以貪,貪了以後即使修上去了,一下子又會掉下來。

心又是什麼呢?《雜阿含經》言:「眼、色緣,生眼識,三識和合觸,觸俱生受、想、思」。[18]當根、境、識三者和合,即有覺受、思慮與行為產生,此稱為心所。[19]心,統覺內心作用,而從認識境界的明了識別來說,就叫做識。在依根身緣境界,而產生認識作用的過程中,如果不能正念、正知,而如實觀照,制伏雜染的心所。接著經上說:「此五根者,心為其主。是故汝等當好制心,……制之一處,無事不辦」。心是五根的主宰,又稱其為心王。

如實正觀身心內外之一切,皆非我或我所有,亦即也無我所可驕慢、使用或繫著。無論於時空上遠近之所見的種種,同樣也是無我、無我所。於六根門頭上能正觀法之實相,是無常、無我、無我所,令一切煩惱不生,即得以除無明,此乃佛法所說的究竟解脫慧。亦即:次第盡一切結、斷一切縛、斷一切使、斷一切上煩惱、斷一切結、斷諸流、斷諸軛、斷諸取、斷諸觸、斷諸蓋、斷諸纏、斷諸垢、斷諸愛、斷諸意、斷邪見生正見、斷無明生明。……如是觀眼無常,乃至如是知、如是見,次第無明斷,明生。[20]

 

肆、結論

   「我」與「我所」,以及「我執」與「我所執」這兩對概念,是分屬不同層面的概念。由於「自我」存在,「自我意識」才有其立基之處;若是「自我」根本就不存在,那麼我們的「自我意識」便純然是主觀的虛構。若能了悟過去、現在與未來的一切法皆不可得,而時時精進,便能解脫自在而不受任何煩惱的繫縛,這即是「無我」的親證。修行即是在起心動念處修。古德云:「披毛從此出,作佛亦由它。」

日常生活中,無論閒忙動靜,這念心皆能時刻覺察、覺照,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見境不生貪愛,「於此六觸入處,如實知、見、明、覺、悟、慧、無間等是名為明。」[21]作主的心始終存在,即能契悟本心本性,當下便證不生不滅之聖果。密護根門,精進用功,在修行過程中,得以次第的斷盡大大小小的粗或細煩惱,離無明則明生;離諸貪、瞋、癡的染污法,趣入無貪、無瞋、無癡的清淨法。當努力密護諸根,不管白天或晚上,時時不忘正念,以戒、定、慧三增上學修習再修習,關閉六根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煩惱的生起就因遇見順心、不順心的境界,起貪、瞋、癡之反應,使得內心擺動不停,外身緊繃而招致苦痛等。若一再貪戀於所喜愛的、瞋惱於所厭惡的、無知於不喜不惡的種種,如此失念於所觸對的一切,不能於此正念、正知法的生滅因緣,而不守護住諸根,令心隨著不斷變換的各種境界而擾動,日常生活中,自是喜、怒、哀、樂不絕了。

躁動的身心,對持守清淨戒行,是困難重重;於修定上,更是障礙連連;那在如此的條件下,想見諸法實相,斷煩惱得解脫,真是遙遙無期。就好比築建一座堅固的城牆,防範諸根的放逸、五欲的侵襲,精勤不懈直至解脫。密護根門,正觀六根、六塵及其衍生的六識、六觸等,具有緣起生滅之無常、無我性;真正堪破此六根門頭的苦樂實相,而不再無明的忙於苦樂的避或趨。時時正念、正知,堅持密護根門而不放逸,以戒、定、慧三增上學,清淨身、口、意,一點一滴,累積修道之解脫資糧,廣修四念處、七覺支、八正道、觀十二因緣、三十七道品等,才有清淨祥和的身心,如此才能擁有解脫自在的身心,以致達到無有煩惱、雜染、妄想之現法涅槃的寂靜樂,才是學佛的目的地。

 

 

參考資料

《雜阿含經》卷第13(第306經),《大正藏》第2冊。

《雜阿含經》卷第8(第201經),《大正藏》第2冊。

《雜阿含經》卷第9(第251經),《大正藏》第2冊。

《成實論》卷9,《大正藏》第32冊。

《雜阿含經》卷12‧(第298經)。

《雜阿含經》卷10‧(第266經)。

《法蘊足論》,《大正藏》第26冊;又「內觀教育版」,林崇安編,內觀教育基金會出版,西元2003年。

《大方等大集經》卷第23,《大正藏》第13冊,北涼 天竺三藏曇無讖譯。

《雜阿含經》卷10(第99經),《大正藏》第2冊,宋  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 。

《中阿含經》,卷第58(第210經),《大正藏》第1冊。

《佛學概要十四講表》,雪廬老人編表,台中市:徐自民老師講,民國85年7月。

《雜阿含經》卷10(第99經),《大正藏》第2冊,宋  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

《雜阿含經》卷2(第67經),《大正藏》第2冊,宋  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

《阿含經》,《大正藏》第1、2冊。

《般若經講記》,【妙雲集】上編之一,印順導師著,正聞出版社,民國89年10月。

 

工具書:

《佛光大辭典》第2冊。

 

 

 

 


[1] 《阿含經》,《大正藏》第1、2冊。

[2] 《般若經講記》,【妙雲集】上編之一,PP.189-190。

 

[3]《佛學概要十四講表》,雪廬老人編表,徐自民老師講於台中市佛教蓮社大專佛學講座,民國85年7月。

[4]《雜阿含經》卷10(99),《大正藏》第2冊,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P.69b。

[5]《雜阿含經》卷2(67),《大正藏》第2冊,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P.17c。

[6] 同上註(註4)。

[7] 同註3。

[8]《雜阿含經》卷10(99),《大正藏》第2冊,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羅譯P.65b。;此五受陰法,如病、如癰、如刺、如殺,無常、苦、空、非我。

[9]《中阿含經》,卷第58(210),《大正藏》第1冊,P. 788c。

 

[10] 同註3。

[11]《大方等大集經》卷第23,《大正藏》第13冊,北涼 天竺三藏曇無讖譯,P.163c。

[12]《成實論》卷9,《大正藏》第32冊,P.313b。

[13]《雜阿含經》卷12‧(298經)。

[14]《雜阿含經》卷10‧(266經)。

[15] 《法蘊足論》,《大正藏》第26冊,P.476a;又「內觀教育版」,林崇安編,P.56,內觀教育基金會出版,西元2003年。

[16] 指:觀身不淨、觀受是苦、觀心無常、觀法無我。

[17] 指:念、擇法、精進、喜、輕安、定、捨覺支。

[18]《雜阿含經》卷第13(第306經),《大正藏》第2冊,P.87c。

[19]又作心數、心所有法、心所法、心數法。從屬於心王。……心王與心所之間,有所謂五義平等之相應關係,故心所又稱相應法、心相應法。《佛光大辭典》第2冊,P.1403。

[20] 《雜阿含經》卷第8(第201經),《大正藏》第2冊,P.51c。

[21]《雜阿含經》卷第9(第251經),《大正藏》第2冊,P.60c。

俱舍論七十五法之探討

 

 

 

 

 

俱舍論七十五法之探討

 

 壹、前言… 1

貳、正文… 1

一、俱舍論為何要談七十五法… 1

二、七十五的內容… 2

(一)有為法… 2

(二)無為法… 8

三、俱舍宗七十五法與唯識宗百法之差異… 8

(一)心王:… 9

(二)心所有法(心所):… 9

(三)色法:… 9

(四)心不相應法:… 9

(五)無為法:… 9

叁、結論… 15

參考資料… 16

俱舍論七十五法之探討

 

壹、前言

 

《俱舍論》的作-世親論師,是犍陀羅國人,到迦濕彌羅國學《大毘婆沙論》之後,回國即出要義,計六百頌,再送到迦濕彌羅,當時有部的悟入論師,以其有違正統的教義,要他為頌作釋,世親便作了釋論,這便是《阿毘達磨俱舍論》(Abhidharmakośa-śāstra ,以下略作《俱舍論》)。此論現尚存有梵文論疏,及西藏譯的印度之註疏數種。

《俱舍論》將一切法分為有為法及無為法。凡依因緣造作而有時間的遷流,染淨的差別,即是一切世間的現象,均屬有為法;離有為法的性質,離一切作用的狀態,含有灰身滅智的涅槃義的,屬於無為法。

阿毘達磨多以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的三科作為法的分類依準;《俱舍論》承此而復採用《品類足論》的色法、心法、心所有法、心不相應行法、無為法的五位,作為法的類別。又作小乘七十五法。即小乘俱舍宗於一切法概括為七十五種,攝為五類。雖然七十五法的確定,是出於後來普光的《俱舍論記》的「法宗原」所舉出的數目,因為在《俱舍論》中,尚未將心所有法中的不定法之惡作、睡眠、尋、伺等做數字的確定。七十五法之源出於《俱舍論》,則無可疑;普光法師說:「依說一切有部,諸法之宗原,略有五種…,以上總七十五法,為諸法之體。」往後皆用此數目,而被認定為俱舍宗的法數。

大乘唯識宗是將諸法數分為一百,同樣地也把類歸為五位;至於將一切諸法分類為五位而述說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名目,即大小乘均相同。

 

貳、正文

一、俱舍論為何要談七十五法

 

佛教說一切有部論典,全稱《阿毗達磨俱舍論》,為印度世親所著﹐玄奘翻譯﹐共三十卷。相傳世親早年尚未信仰大乘佛教時﹐先在說一切有部出家﹐後又接受當時新的佛教學說。在克什米爾和犍陀羅﹐為信眾講《大毗婆沙論》﹐每日講完一段﹐即概括其義作一頌﹐全論講畢﹐成六百頌(最初為五百九十八頌)﹐即《俱舍論本頌》。後世親續作長行註釋﹐合稱《俱舍論》。

論是以《雜阿毗曇心論》為基礎﹐廣泛吸取說一切有部重要的阿毗達磨如《發智論》﹑《識身足論》﹑《法蘊足論》等以及《大毗婆沙論》的要義﹐並參考當時的經量部學說﹐不拘成說﹐根據自己的觀點﹐把說一切有部的全部教義﹐概括地加以歸納而成。《俱舍論》本頌的結構同《雜阿毗曇心論》一樣﹐貫穿說一切有部學說”以四諦為綱”的傳統精神,但對《雜阿毗曇心論》已經加以改造,世親作註釋時又加了《破執我》一品。

《俱舍論》全體九品結構﹐體現了佛教”諸法無我”的根本主張。總結性地把構成宇宙萬法的基本要素歸納為五位七十五法﹐即色法十一﹐心法一﹐心所法四十六﹐不相應法十四﹐無為法三。這個結論﹐對以後講說一切有部學說的人有很大影響。
            由於此論解釋說一切有部的重要宗義﹐詞不繁而義顯﹐義雖深而易入﹐簡明扼要﹐分析精緻,因而在印度曾獲得好評。特別是論中分析的五位七十五法﹐成了佛教教義的基礎﹐具有小乘佛學概論和佛教百科全書的性質。後來凡學習小乘俱舍之學的﹐無不以此五位七十五法作為入門之要。

《俱舍論》的五位七十五法﹐在世親改宗大乘後﹐又擴充為五位百法﹐並寫出《大乘百法明門論》。此論在印度風行各地﹐引起迦濕彌羅有部學徒的激烈反對﹐有眾賢論師歷12年寫成二萬五千頌的《俱舍雹論》(即《順正理論》)﹐以破《俱舍論》。對《俱舍論本頌》重新作瞭解釋﹐為婆沙師辯護﹐駁斥經量部之說。又有節本《顯宗論》﹐重新訂正《俱舍論》原來的頌文﹐闡明說一切有部正宗主張﹐後被稱為新說一切有部學說。另一方面﹐此論也引起世親門人的高度重視﹐認為破斥婆沙師的偏執﹐說有善巧﹐可作為通向大乘的階梯之用﹐因而競作註疏﹐與大乘論書兼弘。但註疏的梵本大都散失﹐只稱友的《明瞭義疏》尚存﹐日人荻原雲來曾校訂其全部印行。
    阿毘達磨佛教的語言概念(以「說一切有部」為中心),以「說一切有部」為代表的阿毘達磨哲學之特徵是,注重思辨、分析,結果帶有肯定客觀實在的思想傾向。即把佛教所言之一切存在範圍(五蘊、十二處、十八界、有為、無為等)嚴格地分析,而經過這過程,最後導出了存在的窮極要素,稱之為「五位七十五法」。因此,所謂「一切有」不是指人類宇宙的一切事物,只是指他們所肯定的這「五位七十五法」的範圍。

小乘說一切有部對宇宙萬有的分類法。他們把宇宙間的一切物質現象和精神現象分為兩大類:由因緣和合而產生的有生滅變化的現象稱有為法;非由因緣和合而產生的無生滅變化的現象稱無為法。有為法中分為色法十一種,心法一種,心所有法四十六種,心不相應法十四種。無為法只有三種。總計七十五種,故稱五位七十五法。

 

二、七十五的內容

 

  (一)有為法

       1色法

色法十一種,即:(1)眼根(梵 caksur-indriya),(2)耳根(梵 crotrendriya),(3)鼻根(梵 ghranendriya),(4)舌根(梵 jihvendriya),(5)根(梵 kayendriya),(6)色境(梵 rupa-visaya),(7)聲境(梵 cabda-visaya),(8)香境(梵 gandha-visaya),(9)味境(梵 rasa-visaya),(10)觸境(梵 sprastavya-visaya),(11)無表色(梵 avijbapti-rupa)。

其中前五者能發識取境,故稱「五根」;次五者為五根所緣之境界,故稱「五境」;無表色是依身、口發動之善業與惡業,為生於身內之一種無形色法,乃感苦、樂果之業因,具防非止惡或防善止惡之功能。

 

(1)極微

梵語 paramanu。又作極微塵、極細塵。舊譯鄰虛。物質(色法)即將物質分析到極少之量,其分量已到不能再分析的最小限度之單位,稱”極微”。

依《俱舍論》卷十二,謂以一極微為中心,集合上、下及四方等六方之極微而成一團,稱作「微」,又稱「微塵」,亦即合七極微為一微塵,始為天眼等之所見。「微塵」,梵語 anu-rajas,音譯作阿拏、阿菟,又作阿耨塵。集合七微塵,謂一金塵,七金塵謂一水塵,七水塵謂一兔毛塵,七兔毛塵謂一羊毛塵,七羊毛塵謂一牛毛塵,七牛毛塵謂一隙遊塵(又作向遊塵)。金塵、水塵能夠通過金中、水中之空隙,故塵有極微細之意。兔毛塵、羊毛塵、牛毛塵,乃表示塵如兔、羊、牛的毛端之微細。隙遊塵則指如窗隙間,吾人肉眼可視之光中浮遊細塵而言。

   極微集合形成具體物質之時,至少須具足地、水、火、風四大,與色、香、味、觸四(四微)始能形成;因不能缺少其一,故稱「八事俱生,隨一不減」。然而極微聚集而為一微時,即成為有方分,終因積集而現形狀,有變壞質礙之意。如《俱舍論》問:「極微應不名色?無變礙故?」答曰:「無一極微,各處而住,眾微聚集,變礙義成。」

    說一切有部認為粗顯的聚色,以及微細的極微,均為實有,但是粗色即為假有。至於一說部,即認為粗細均為假,是近於空的思想。

                   

(2)五根

一類叫作「五根」,指主體的五種感覺器官。梵語pabcendriyani。五種根之義。指眼、耳等五識所依之五種色根。又作五色根。即:

眼根(梵 caksurindriya)、耳根(梵 crotrendriya)、鼻根(梵 ghranendriya)、舌根(梵 jihvendriya)、

身根(梵 kayendriya)五根。

亦即司視覺、聽覺、嗅覺、味覺、觸覺之五官及其機能。以此五者加上意根(心),則稱為六根。五根除能攝取外界之對象外,並能引起心內五識之認識作用,因具有此等殊勝之作用,故稱為「根」。又五根係由物質而成立者,故又稱「五色根」。數論派有五知根之說,其中身根又作皮根。

就五根之體而論:

“薩婆多部”(說一切有部)將五根分為扶塵根與勝義根二種。

(一)      扶塵根,又作扶根。係由眼球、耳穴、鼻樑等血肉(肉團)所形成之根,本身無超勝對象之力,但可由勝義根從旁協助起識,即一般所謂之五官。

(二)        勝義根則在肉體之內部,非肉眼所能見,但具有發識取境之作用。

又勝義根與扶塵根雖共為「極微」所成,然勝義根以殊勝之四大種所造之淨色為體,為「不可見有對」之實有法,由是薩婆多部主張五根係指勝義根,亦即現今吾人所謂之神經。然”大眾部”等則以色、香、味、觸四塵為五根之體,以肉團為性,別無淨色,不能取境,此即是以扶塵根為五根之說。

    另就五根之次第而論:

據《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三、《俱舍論》卷一、卷二等舉出兩說:

(一)五根之中,前四根皆取所造之色,故先舉之;身根或取能造,或取所造,或二者俱取,即由於所取之境不定,故後舉之。又前四根中,眼根、耳根能取遠境,故先舉之;鼻根、舌根取近境,故後舉之。又取遠境中,眼根之作用較耳根為遠且速,故先舉眼根而後舉耳根。又取近境中,鼻根之作用較舌根為速且明,故先舉鼻根而後舉舌根。總此,而立五根之次第先後。

(二)五根所依處(即扶塵根)之上下差別的次第如下:眼根之所依居於最上,耳、鼻、舌、身四根之所依則依次居於下方。

   合中知:又於此五根中,眼根、耳根唯取不至境,稱為離中知;鼻根、舌根、身根三者唯取等量之境(根與對境等量),謂鼻、舌、身三根必與對象直接接觸,即根與境必須沒有間隔方能產生作用,若兩者相離則無從作用。

離中知:謂眼根能見遠處諸色,然於如眼中之藥等則反不能觀;耳亦能聞遠處聲響,然近逼耳根者則反不能聞。即謂眼、耳二根則並取等量境與不等量境。眼、耳二根因取量之不定,故有時取小境,如見毛端、聞蚊聲等;有時取等境,如見葡萄、聞琴聲等;有時則取大境,如見大山、聞雷聲等。此即離中知之故。

五根之外,意根屬於無色法,因無形狀,故無法計量。據《五事毘婆沙論》卷上、《大毘婆沙論》卷一四二等舉出,五根各於四事有增上之作用,故稱為根。四事指:(一)莊嚴身,(二)導養身,(三)生識等,(四)不共事。上述為「根見家」之說。然《俱舍論》卷三舉出「識見家」之說,認為四事非為根之作用,而是識之增上。

 

(3)五境

一類叫作「五境」,指分別為五種感官直接經驗的五類物件。梵語 pabcarthah。又作五塵、五妙欲境。指為五根所取之五種客觀對境,亦為五識所緣之五種境界。即:色境、聲境、香境、味境、觸境等五境。若加上意根對象之法境,則為六境。五境使人起煩惱,污染心性如同塵埃,故稱五塵;又因貪心而起執著之故,誤為淨妙之境,故亦稱五妙欲境。其中,眼、耳二根之體必須與境相離,始能發生作用,故又稱此二根為不至境、離中知;鼻、舌、身三根之體必須與境密接,始能產生作用,故又稱至境、合中知。

五妙欲境:又作五妙欲、妙五欲、五妙色。指染著色、聲、香、味、觸等五境所起之五種情欲。即:

(一)色欲(梵 rupa-kama),謂男女之形貌端莊及世間寶物玄、黃、朱、紫等種種妙色,能使眾生樂著無厭。

(二)聲欲(梵 cabda-kama),謂絲竹與環珮之聲及男女歌詠等聲,能使眾生樂著無厭。

(三)香欲(梵 gandha-kama),謂男女身體之香及世間一切諸香,能使眾生樂著無厭。

(四)味欲(梵 rasa-kama),謂各種飲食肴等美味,能使眾生樂著無厭。

(五)觸欲(梵 sprastavya-kama),謂男女之身有柔軟細滑、寒時體溫、熱時體涼及衣服等種種好觸,能使眾生樂著無厭。又相對於欲界粗弊之五欲,稱色界、無色界之五欲為「淨潔五欲」。

 

      (4)無表色  

梵語 avijbapti-rupa。又作無表業、無作色、假色。或單稱無表、無作、無教。為「表色」、「表業」之對稱。無表色即和其他十種(五根、五境)的顯色不同;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即於身中恆轉相續,具有防非止惡及與之相反的障-妨善德之功能,而又為不可見,且無障礙性之色法。

此為小乘說一切有部之宗義,即認為無表色係以身業與口業為緣,生於吾人身內的一種無形色法;以其具有防非或妨善之功能,故以之為受戒之體;然因不顯於外,故稱無表;又以其乃身內之地、水、火、風等四大所生,故謂之色;然雖屬色法,卻不如其他色法之具有可見性、物質性、障礙性等。《入阿毘達磨論》卷上(大二八‧九八一上):「無表色者,謂能自表諸心心所轉變差別,故名為表;與彼同類而不能表,故名無表。」

   又說一切有部以無表色皆由四大種所造,故為實色,含攝於十一種色之中。俱舍宗之看法類似,認為無表色係由四大種所造,以色業為性,故名為色;然非由「極微」所成,無見無對,故與五根五境等之色法相異。

據俱舍論卷十三、卷十四載,無表色之類別有三:與善心等起之無表色,稱為「律儀」,能遮滅惡戒之相續;與不善心等起之無表色,稱為「不律儀」,能遮滅善戒之相續;又非此二者,稱為「非律儀非不律儀」。

   (一)律儀又可分為三種:(1)別解脫律儀,為欲界之戒,即由作禮乞戒之身表業、語表業所得之無表業,共有比丘、比丘尼、正學、勤策、勤策女、近事、近事女、近住等八種律儀。各以盡形壽或一日一夜為要期,隨僧伽等受得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等戒。因受戒之初剎那,表色、無表色各別棄捨諸惡,故稱別解脫,又稱根本業道;第二念以後,唯有無表色相似相續,故特稱為別解脫律儀或後起。俱舍論卷十四(大二九‧七三上):「謂受戒時,初表、無表,別別棄捨種種惡,故依初別捨義,立別解脫名,即於爾時所作究竟,依業暢義,立業道名;(中略)從第二念乃至未捨,不名別解脫,名別解律儀;不名業道,名為後起。」(2)靜慮律儀,為色界之戒,乃由靜慮地之心所得之無表色。(3)無漏律儀,即所謂之無漏戒,亦即已得「無漏」之聖者所成就之無表色。上記三種律儀中,靜慮律儀與無漏律儀皆與心共生滅,故為隨心轉之戒。

(二)不律儀,又稱惡律儀,即生於不律儀之家,依其家法,行殺生等惡法時所生起之無表色;或生於餘家,為求活命,發殺生業等之誓心所生起之無表色。此種惡律儀具有妨善止善之作用。

(三)非律儀非不律儀,又稱處中,即非如律儀受「五、八、十、具」等戒,亦非如不律儀以活命為要期而生惡戒,但由用或重行等而得之無表色,其體不生善或不善者。

 

       2心法

心法:指精神現象,共一種。是依根而生,覺知境之總作用,指六識心王(梵 citta)。相對「心所」而言,六識或八識之識體自身稱為心王。意為精神作用之主體。說一切有部以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之識體為一,故列心王為一。心王為心法的主體,而所屬於心王的為之心所:因此,對色法而言時,心王、心所總為之心法,而心王與心所相對時,即心法為心王。

心所:梵語 caitta, caitasika,巴利語 cetasika。又作心數、心所有法、心所法、心數法。從屬於心王。乃五位之一。與心相應而同時存在,為種種複雜之精神作用。以從屬於心,故對心所而言,心謂「心王」。心王與心所之間,有所謂五義平等(所依平等、所緣平等、行相平等、時平等、事平等)之相應關係,故心所又稱相應法、心相應法。離此心王,是否別有心所之體,對此,有部主張別體說,其他諸派另有多種異說。

   有關心所之數及其分類之方法,有種種說法。小乘《俱舍論》立受、想、思、觸、欲、慧、念、作意、勝解、三摩地等十大地法(相應於一切心之心所);信、不放逸、輕安、捨、慚、愧、無貪、無瞋、不害、勤等十大善地法(相應於一切善心之心所);癡、放逸、懈怠、不信、惛沈、掉舉等六大煩惱地法(指一切污染心而言,即與不善心、有覆無記心共通而相應之心所);無慚、無愧等二大不善地法(僅相應於一切不善心之心所);忿、覆、慳、嫉、惱、害、恨、諂、誑、憍等十小煩惱地法(與無明相應,而不能同時起兩種以上之心所);惡作、睡眠、尋、伺、貪、瞋、慢、疑等不定地法(上五類以外之心所);總共六位,計立四十六心所。

此外,如《正法念處經》卷三十三,就上述大善地法中,以無癡取代無瞋;《大毘婆沙論》卷四十二則列舉七類心所,即大地法、大善地法、大煩惱地法、大不善地法、小煩惱地法、大有覆無記地法、大無覆無記地法等,而列舉四十九心所。

 

       3心所有法

心所有法:心法派生或隨屬的現象或作用。有四十六種,分為六品:

(1)大地法:即「遍大地法」(梵 maha-bhumika dharmah):普遍都有的精神現象或境界。有受、想、思、觸(感觸)、欲(欲望)、慧(智慧)、念(記憶)、作意(意願)、勝解(以為)、三摩地(三昧),計十種。即(一)受(梵 vedana,領納苦、樂、捨三境之作用)、(二)想(梵 samjba,想像事物之作用)、(三)思(梵 cetana,造作諸業之作用)、(四)觸(梵 sparca,對境之作用)、(五)欲(梵 chanda,希求之作用)、(六)慧(梵 prajba,揀擇善惡法之作用)、(七)念(梵 smrti,記憶不忘之作用)、(八)作意(梵 manasikara,令心心所警覺對象之作用)、(九)勝解(梵 adhimoksa,明瞭事理之作用)、(十)三摩地(梵 samadhi,譯作定,令心心所專注一境而不散之作用)。此十法通善、不善、無記之一切心王而起,故稱遍大地法。略作大地法。

(2)大善地法(梵 kucala-maha-bhumika-dharmah):善的精神現象;是俱舍家所立六位心所之一。即與一切善心相應而俱起之心理現象。共有十種,即:

(一)信(梵 craddha),使心澄淨。

(二)不放逸(梵 apramada),專注修諸善法。

(三)輕安(梵 prasrabdhi),使心輕妙安穩(心情舒適)。

(四)捨(梵 upeksa),(精神放鬆),使身心捨離執著諸法之念,而住於平等。

(五)慚(梵 hri),(慚愧,對自己而言)對有德敬崇從屬,或對自己所造之罪,內省自恥。

(六)愧(梵 apatrapya),(慚愧,對別人而言)恐懼罪果;或自己所造之罪,於他人前感到羞恥。

(七)無貪(梵 alobha),於順境無貪染之性。

(八)無瞋(梵 advesa),於逆境無瞋恚之性。

(九)不害(梵 ahimsa)(不殺、非暴力),不損惱他人。

(十)勤(梵 virya)(努力;不斷努力),修善法使心勇悍之性。

以上十法,周遍於一切善心,故稱大善;而心王則為彼大善所行之依處,故稱大善地;此等十法又為彼大善地所有之法,故稱大善地法。

《順正理論》卷十一於上記十法之外,別加「厭」、「欣」二法,而成十二法。厭,厭離過失;欣,欣求功德。於俱舍家之主張,「厭」係緣於四諦中之苦、集二諦而生起,「欣」係緣於滅、道二諦而生起,不能於一心之中相互俱起,故無法周遍一切善心,而唯有十法可言。

(3)大煩惱地法(梵 kleca-maha-bhumika dharmah):又作大煩惱地法。指恆與染污心相應之煩惱。即較大煩惱的精神現象或境界。有無明(無知)、放逸、懈怠、不信、 沈(昏沉)、掉舉(心不平靜)六種。若法一切染污心中可得,名大煩惱地法。即:

(一)癡(梵 moha),為暗昧,於一切所知境障如理之解。

(二)放逸(梵 pramada),為縱蕩,不勤修各種善法。

(三)懈怠(梵 kausidya),為懶惰,心不勇悍。

(四)不信(梵 acraddhya),為不信因果之理。

(五)惛沉(梵 styana),為身心鈍重,不堪任當。

(六)掉舉(梵 auddhatya),為躁動,心不靜寂。

其中癡為六根本煩惱之一,其餘五法屬枝末之惑。《品類足論》卷二、《大毘婆沙論》卷四十二則列舉十種大煩惱地法,即以上述六種,除去惛沉,另加失念、心亂、不正知、非理作意、邪勝解等五種。

(4)大不善地法(梵 akucala-maha-bhumikau dharmah):不善的精神現象或境界。有:

(一)無慚(梵 ahrikya,不自羞恥之作用)。

(二)無愧(梵 anapatrapya,不他恥之作用)兩種。此二法與一切之不善心相應,故稱大不善地法。

(5)小煩惱地法(梵 paritta-kleca-bhumika dharmah):一般煩惱的精神現象或境界。有忿(怒)、覆(掩飾錯誤)、慳、嫉、惱(狠戾)、害、恨、諂、誑憍(驕傲)十種。

(一)忿(梵 krodha,令起怒相之作用)。

(二)覆(梵 mraksa,隱藏己過之作用)。

(三)慳(梵 matsarya,於財施、法施等,不能惠施之作用)。

(四)嫉(梵 irsya,妒忌之作用)。

(五)惱(梵 pradasa,堅執惡事而惱亂身心之作用)。

(六)害(梵 vihimsa,損惱他人之作用)。

(七)恨(梵 upanaha,於忿境結怨不捨之作用)。

(八)諂(梵 maya,令心心所邪曲不直之作用)。

(九)誑(梵 cathya,欺他不實之作用)。

(十)憍(梵 mada,心貢高而傲他之作用)。

此十法唯為修道所斷,僅與意識之無明相應,且其現行各別,而非十法俱起,故稱為小煩惱地法。

(6)不定地法:(不定相應,即上述各心所之外者),不定的精神現象或境界。有惡作、睡眠、尋(尋求)、伺(深度的或細心的貪求)、貪、瞋、慢、疑八種:

(一)尋(梵 vitarka,尋求事理之粗勝作用)。

(二)伺(梵 vicara,伺察事理之細性作用)。

(三)睡眠(梵 middha,令心心所昏昧之作用)。

(四)惡作(梵 kaukrtya,思念所作之事而令心追悔之作用)。

(五)貪(梵 raga,貪愛順境之作用)。

(六)瞋(梵 pratigha,於逆境瞋恚之作用)。

(七)慢(梵 mana,使心高舉而淩他之作用)。

(八)疑(梵 vicikitsa,使於諦理猶豫不決之作用)。

此八法不入前五位(尋、伺、睡眠、惡作、貪),廣通善、惡、無記三性,故稱不定地法。

 

       4 不相應法

心不相應法:十四種。與色、心皆不相應的,即既非精神又非物質的現象。有:

(1)得(梵 prapti),成就;令得諸法於身之實法。

(2)非得(梵 aprapti),令諸法離身之實法。

(3)眾同分(梵 nikaya-sa-bhaga),眾生各各自我類似的一些活動;各隨其趣,而使得同一果報之實法。

(4)無想果(梵 asamjbika),於無想天之中令心心所皆滅之實法;此為外道所執之涅槃。

(5)無想定(梵 asamjbi-samapatti),不去思想外界,使心不動;乃為得無想果所修得之無心定。

(6)滅盡定(梵 nirodha-samapatti),用盡力量,使思想不活動;不還或阿羅漢之聖者,為止息暫時所入之無心定。

(7)命根(梵 jivitendriya),生命的器官、生、住(階段性的停止);維持壽命之實法。

(8)生(梵 jati),令諸法生起之實法。

(9)住(梵 sthiti),令諸法不遷之實法。

(10)異(梵 anyathatva),變化;令諸法衰異之實法。

(11)滅(梵 vyaya),令諸法消盡之實法。

(12)名身(梵 nama-kaya),音節合成的概念。色聲等之名。

(13)句身(梵 pada-kaya),句子的合集。諸法無常等之章句。

(14)文身(梵 vyabjana-kaya),字母的合集。名與句所依之文字;二個以上,故稱為身。

此十四法為非色非心之法,而不與心相應,故稱為心不相應行法。

 

(二)無為法

無為法:(梵語 tri-asamskrta。)乃小乘說一切有部對無為法之分類。無為法者,謂真空寂滅之理,本無造作。分虛空無為、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三種。

1擇滅無為(梵 pratisamkhya-nirodhasamskrta,謂聲聞之人用智揀擇,遠離見思繫縛,證寂滅真空之理。如涅槃、解脫。也就是說,通過智慧的揀擇力,斷滅煩惱而悟得的精神現象或境界。依正智簡擇力而得之寂滅法。

2非擇滅無為(梵 apratisamkhya-nirodhasamskrta),謂聲聞之人證果之後,諸惑不復續起,自然契悟寂滅真空之理,不假揀擇。非通過智慧的揀擇力,而因缺乏條件致使不生的精神現象或境界。非依正智簡擇力,但依缺生緣而現之寂滅法。

3虛空無為(梵 akacasamskrta),認識真理猶如虛空的精神現象或境界。以無礙為性,容受萬物而遍一切處。虛空即無礙。謂真空之理不為惑染之所障礙;即以無礙為性,容受萬物而遍滿一切處。

此三法無生、住、異、滅四相之作為,故稱無為法。大毘婆沙論卷四十二等所說與上略異。亦有就七十五法分為色非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等。

 

三、俱舍宗七十五法與唯識宗百法之差異

 

    俱舍宗立五位七十五法之說,而唯識(法相宗)則將一切法分類為五位百法。此百種事象並無實體,僅為分位而假立者。在百法中,心最殊勝,雖無物質對象,然由心而有變化對象之情形。心王中,除六識外,另有末那識與阿賴耶識。唯識之特色,即就百法彼此間之組合與關係,說明心之活動與現象,具體把握精神現象之多樣性與複雜性,且以分析之方法說明而加以理解,此即佛教對於心理之研究。

五位百法,是唯識學者對構成一切物質精神現象的性質單純的元素所作的概括和分類。五位是把包括人的生命在內的一切事物現象高度凝煉為心、心所、色、心不相應行、無為五大類元素,分別稱之為心法、心所法、色法、心不相應行法、無為法;在每一大類元素之下,唯識學者們又細分出了若干種較低一級的元素,五類總共分出了一百種,合稱百法。五位百法的具體名稱和意義如下:

(一)心王

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加上末那識、阿賴耶識,共計八種

(二)心所有法(心所):

五十一種,概分為-

(1)遍行(無善惡之性格而普遍現起於各場合之心),有作意、觸、受、想、思等五種

(2)別境(有特定對象所引起之心),有欲、勝解、念、定、慧等五種

(3)不定(由共同所起之心以分善惡,然其自體則無一定之性格),有悔、睡眠、尋、伺等四種

(4)善(即善心所),有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勤、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等十一種。《成唯識論》卷六於上記十法之外,另加「無癡」,共成十一善法,然以「欣、不忿、不恨、不惱、不嫉」等五項與「欲」俱起,而為「無瞋」之一分(部分);以「厭、不慳、不憍」等三項與「慧」俱起,而為「無貪」之一分;以「不覆、不誑、不諂」為「無癡」之一分,而與俱舍家之說有所不同。

(5)根本煩惱,有貪、瞋、癡、慢、疑、惡見等六種

(6)隨煩惱(上述煩惱與事相違時所應現而較輕之煩惱),有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憍、無慚、無愧、掉舉、惛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等二十種

(三)色法:

(可變化,且有一定之空間,而與其他之物不能相容者),有眼、耳、鼻、舌、身等五根,與色、聲、香、味、觸等五對境,及意識對象之法處所攝色者,凡十一種

(四)心不相應法:

(不存於以上所述各法之中),有得、命根、眾同分、異生性、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報、名身、句身、文身、生、老、住、無常、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方、時、數、和合性、不和合性等二十四種

(五)無為法:

(不假造作之法),有虛空、擇滅、非擇滅、不動滅、想受滅、真如等六種

上述五類百法中除無為法外,其餘四類均屬有為法。其分類係根據《大乘百法明門論》、《成唯識論》等所立者,而與諸論之說略異。

例如:《瑜伽師地論》卷一,於五十一種心所有法之外,另加邪欲、邪勝解二者。《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一,於六種煩惱外,別立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見、戒禁取見、邪見等五種惡見。《顯揚聖教論》卷一,於十一種色法外,另加地、水、火、風等四大種。《大乘五蘊論》,於二十四種心不相應行中,僅列前十四項,流轉、定異等後十項則不舉。

在此分別解釋如下:

(一)心法(心王):梵語 citta-dharma,巴利語 citta-dhamma。宇宙萬有可分成五位(心王、心所法、色法、不相應行法、無為法);心法即其一,指心王。指主體之心本身的存在。唯識學派最看重心法,認為其他一切物質的、精神的現象都沒有實在性,都由心法所派生。心法的中心是心王,心王是就心法與心所法的關係而說的,心所法受心法的支配,就象臣民受國王的支配一樣。心的存在包括八個方面,即八識。從變現一切現象方面的功能來看,八識又可分為心、意、識三種。心即阿賴耶識,為一切現象生起的根本;意即末那識,是產生自我意識的基礎;識,即前六識,尤指作為第六識的意識,是一般意義上的認識發生的基礎。這三種功能都是染汙的。

1.於小乘俱舍論五位七十五法之說中,心法僅有一種,即六識心王。

2.於大乘百法明門論五位百法之說中,則謂心法有八種,即八識。唯一切萬有若以色心二法分類時,則總合心王與心所,稱為心法,相對於色法。

3.心之主作用,對於心所之伴作用,而謂為心王。

4.心王者,總了別所對之境,心所者,對之而起貪瞋等之情也。密教以之為金剛界之大日如來,心所即心數為其眷屬。此心王心數之差別,吽字義以大日為心王,餘尊為心數。

5.《十住心論》等以五佛為心王,餘尊為心數,《守護國經》等以九尊為心王,餘尊為心數。但依主伴無盡因果不二之義,則無論何尊,總以中央配於法界體性智,故九會四重之聖者得各為心王也。

6. 《大日經》三曰:「安住心王,等同虛空。」《成實論》十六曰:「處處經中說心為王。」《涅槃經》一曰:「頭為殿堂,心王居中。」

7. 《俱舍論》六曰:「此中心王極少,猶與五十八法為俱有因。」《四念處》一曰:「心者心王,異乎木石。」
 
(二)心心所:指心王與心所。

1.心:指眼識等之心王。心所:心所從屬於心王,係與心王相應之精神作用,舊譯作心數。心王唯取對象之全體(即總相),心所則取對象之全體與部分(即別相)。

2.心王、心所二者相應之關係、特質、王所之一異等,大小乘互有異說。

在小乘,俱舍家舉出五義平等之說,即:記同一之根,稱為所依平等;緣同一之境,稱為所緣平等;於所緣之境,行解之相相等,稱為行相平等;於同一剎那現行,稱為時平等;體事同一,稱為事平等。於心法一位,雖有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唯立一心王,而舉出六位四十六心所之說。

3.又依一切有部之正義,心王及每一心所各有別體,然四大論師中之覺天主張心所乃於心之分位所立之假名,非有別體。

4.大乘唯識宗則說四義平等(所依、所緣、時、事),立八識(六識加上末那識、阿賴耶識)為心王,而舉出六位五十一心所之說,主張心王與心所具有非即非離之關係。

5.心所:大乘成唯識論中,則將心所分為遍行、別境、善、煩惱、隨煩惱、不定等六位。對此而立四種一切義;即一切性(共通於善、惡、無記三性而起)、一切地(共通於有尋有伺、無尋唯伺、無尋無伺三地而起)、一切時(無始以來,恆常相續)、一切俱(一切心所同時而生)等四種。

6.大體而言,遍行之心所具足四種一切義;別境之心所具足性、地二種一切義;善僅有地之一切義;不定僅有性之一切義;煩惱、隨煩惱則不具足任何之一切義。

7.心所法:”心所”,梵文作caitta,或caitasika, 意謂屬於心的東西,所以譯為”心所有法”,簡稱為”心所”;相對於此,心法才叫做”心王”。由於心所都從屬於心,所以在存在的邏輯序列上,只能算是次一序的存在,而且這種次一序的存在性質還必須以與心相聯繫為前提,換言之,心所是不能離開心王而獨立自存的存在物,指心的活動、心理作用,包括主體對於物件的認識作用、感情、態度,以及不一定針對某些具體物件而只是發自主體的一些創造意識或一些莫名的情緒、習慣。正是由於心所法包容的內容如此廣泛,因此唯識學者又把心所有法進一步分析為六小類五十一種,即:

(1)遍行:乃作意、觸、受、想、思;別境乃欲、勝解、念、定、慧;分別稱為五遍行與五別境,合之則相當於十大地法。在一切心識產生作用的任何情況下都普遍存在的心理活動。換言之,只要心識發生作用,就有遍行心所存在。遍行心所是八識中任何一識導致其他心所出現,所必然經歷的五種先行活動。
1.作意,又稱作意思維,指人的注意力。包括二個方面:①驅動心王發生活動–
使心王的潛在功用向現實轉化–的傾向,結果是導致除作意自身之外其他所有心所的
產生。②在主體尚未與客體物件接觸之前,警覺策動心王與特定的物件(境)相接觸,
從而產生特定的心所。如閉目休息者聽到異常聲響,首先便是作意,心生警覺,從而張
開雙眼環顧四周環境,產生諸眼識以及是否安全的意識等心所。
2.觸,指主體認識機能與客體物件相接觸,尤指主體認識機能接觸物件。因主體、客體、及其接觸的結果即”受”三者處於同一空間時間而產生,所以”觸”產生之後又成為”受”的所依,即又成為”受”得以產生的基礎。
3.受,心的感受作用,相當於感覺、知覺等主體攝入印象的作用,是從”觸”–主體、客體之間的作用與反作用中體會到的苦、樂、不苦不樂的感觸。
4.想,指對已經感觸到的關於物件的若干印象進行綜合並上升到給以概念的表像作用和形成概念的活動。
5.思,造作的意思。指對物件的善、惡、無記的性質有所感知以後,產生的向善或惡、無記的心理意向。
阿賴耶識的主要功能不在認知方面,但它仍是識,因此它亦具有一切識所具有的能動性,這就是它對物件的指向活動和攝收統一活動;這些活動經分解之後,就是遍行心所所表現的幾種情形。其他七識緣取其各自的物件時,也一樣要經歷這五種心所,所以遍行心所所代表的,正是一切主體精神攝收外境時所必然經歷的五種心理狀態。”遍行”的意義,亦應從此處瞭解。

(2)善:有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勤、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等十一。

與一切善心相應並一起存在的心理活動。
1.信,信仰、深信不疑,對於佛、法、僧三寶具有的清淨功德深信不疑。
2.精進,向著斷惡修善的目標真誠努力的心理傾向。
3.慚,反省自己所犯過錯、罪惡而產生的羞恥及不再重犯的心理活動。
4.愧,體會到所犯罪過會引起輿論呵責、法律懲罰而產生的不再重犯的心理活動。
5.無貪,不對任何對象懷有愛戀、佔有的心理反應。
6.無嗔,不再對對象帶來的苦受而有任何憤恨的心理反應。
7.無癡,對於物件的形象、狀態瞭若指掌,沒有絲毫迷惑的心理反應。
8.輕安,輕鬆適意的心理活動。
9.不放逸,從另一角度對精進進行強調,指從未放鬆朝著斷惡修善的方向進行努力
的心理傾向。
10.行舍,對物件一律平等對待的心理活動。
11.不害,對作為物件的眾生、事物沒有傷害、損害的心理活動。

(3)煩惱:有貪、瞋、癡、慢、疑、惡見等六。

也稱”惑”,指因受物件的反作用而產生的迷惑、 苦惱等心神不寧的心理現象。分解開來說,煩使眾生的正常心理活動受到幹擾,惱使眾生的心緒迷亂不寧。迷惑、苦惱等會導致眾生造作惡業,因而煩惱又泛指與佛教主張的清淨、寂靜的精神境界相對立的一切思想觀點和精神情緒,被認為是一切眾生的痛苦的直接根源、生死輪回的總原因。
1.貪,貪愛,對於生命以及維持生命活動的條件而發生的執著愛戀和追求的心理作用。
2.嗔,氣惱、憎恨眾生的心理活動。
3.癡,也稱為無明,指對於與物件有關的各種道理茫然無知的盲目心理作用。
4.慢,由我執引起的在各個方面都以為自己優越、同時貶抑、輕視他人的心理活動。
5.疑,對佛教三寶及其四諦、業報輪回等教義猶豫不決。
6.惡見,與佛教義理不相符合的各種錯誤見解。
(4)隨煩惱:有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憍、無慚、無愧、掉舉、惛沈、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等二十。

隨煩惱復分三種:最初之十者(忿至憍者)乃個別而起,故稱「小隨煩惱(小隨惑)」。

其次之二者(無慚、無愧),乃普遍於一切不善心而起,故稱「中隨煩惱(中隨惑)。」

最後之八者(掉舉至不正知者),普遍於一切不善心與有覆無記心而起,故稱「大隨煩惱(大隨惑)」。

也稱隨惑,指隨著根本煩惱的產生而出現的其他煩惱。
1.忿,由嗔引起的對於當前於己不利的眾生或事物充滿憤怒的心理,可導致動用物質手段加以回報的行為。
2.恨,繼忿而來的厭惡、憎恨心理,也由嗔引起,可導致報復。
3.惱,由嗔引起的用粗暴的語言給物件以傷害的心理活動。
4.覆,由無明引起的隱瞞掩蓋自己的過錯惡業的心理活動。
5.誑,由貪和癡共同引起的為圖取名利或達到某種目的而用虛假的言行來欺騙他人的心理及其表現。
6.諂,由貪和癡共同引起的隱藏名利的動機,巧舌如簧以掩飾自己過錯、惑亂他人的心理及其表現。
7.驕,由貪引起的對於自己的優越屬性沾沾自喜的驕傲心理。
8.害,由嗔引起的損傷他人的冷酷心理。
9.嫉,由嗔引起的對於他人比己優越的屬性不能忍受的嫉妒心理。
10.慳,由貪引起的不願意將財物等施與他人的吝嗇心理。
11.無慚,對於自己所做的過錯不以為恥的心理。
12.無愧,對於他人就自己的過錯而發表的非議不以為恥的心理。
13.不信,不相信,對於佛、法、 僧三寶具有的清淨功德懷著不相信的心理,會引
起懈怠的出現。
14.懈怠,對於修善斷惡不盡努力的懶散心理。
15.放逸,由貪、嗔、癡和懈怠的結合而引起的放縱貪逸, 不修善法、不斷煩惱的自棄心理。
16.昏沉,由癡引起的對於物件的各種屬性模糊不清的心理現象。
17.掉舉,由貪引起的不能專注一境的浮躁心理。
18.失念,對於曾經歷過的事情和所修善法不能保持清晰的記憶,會進一步引起散亂。
19.不正知,對物件錯誤認識的心理活動。
20.散亂,由貪、癡、 嗔引起的使主體處在意識流狀態的散亂心理。

(5)不定:僅有悔(惡作)、睡眠、尋、伺等四不定。

以上所立五十一心所之中,又《瑜伽師地論》卷一於上列二十隨煩惱外,別說邪欲、邪勝解,總成五十三法;《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一則將根本煩惱中之惡見,開立為身見等五種,故共立五十五法。

對於物件善或惡性質不定的心理活動。
1.睡眠,因癡而起不由自主地不能發揮認識機能的暗昧心理狀態。
2.惡作,也叫作悔,對做過的事(並不一定是指性質為惡的事)加以自責的追悔心
理,即厭惡已作的事。這樣,其性質才不定:已作的是惡事,現在後悔,這種心理為善;已作的是善事,現在後悔,這種心理為惡。
3.尋,對於物件的形象、狀態加以粗略尋察的心理活動。
4.伺,在前人的基礎上對於物件的具體內容、屬性加以細緻推求的心理活動。

  根據以上關於心所內容的解釋,我們可以看出,瑜伽行者對於五十一種心所所作的六類區分,是有其內在的規律的。其中遍行是適應于心王及其一切物件的一般心所;其餘五類四十六種心所是由阿賴耶識以外的其他七識在認識其各自特定的物件時所產生的,即是由特定的心識與其特定的物件所發生的認識活動中出現的一些特殊的心所,都可以歸作”別境”。在別境內部,又根據四十一種心所的善惡性質作了三種分類,其中二類三十七種的善惡性質是確定的:十一種為善的,二十六種屬惡的;另外四種的善惡性質需要結合特定物件具體判斷,才能明確判定的。因此,從善惡的性質上說,別境四十六種心所包括了善、惡、善惡性質不確定三類。在性質為惡的二十六種心所中,有些心所是另外一些心所得以產生的前因,或者說有些心所是另外一些心所的派生物。為了分清其中的前後關係,便於修行者依次斷除,唯識思想家們又把其中的六種較為根本些的心所分離出來,稱之為”煩惱”;相應地,把剩下的二十種較枝末些的心所合稱”隨煩惱”,意謂是跟隨六種煩惱而產生出來的。六類五十一種心所之間的這種分屬關係,即:心所法→遍行、別境→善、不定、惡→煩惱、隨煩惱。

 

(三)色法:物質現象,即(1)五根(眼、耳、鼻、舌、身),指主體的五種感覺器官。(2)五境(色、聲、香、味、觸)和指分別為五種感官直接經驗的五類物件。(3)法處所攝色。不同點:是法處所攝色,共有五種:

A.為「極略色」,指構成有質礙的物質現象的極微即最小不可分割的單位–原子。

B.為「極迥色」,指構成無質礙的物質現象的極微。

C.為「受所引色」,即無表色,指由身、口二業引生在體內的一種無形的、不能顯現於外的物質現象。

D.為「遍計所起色」,指由主觀虛構出的各種物質形象,如龜毛兔角等。

E.為定所生色,指禪定體驗中出現的各種物質現象。

F.”法處”,指意識所緣的一切物件,包括精神物件。法處所攝色,指除精神物件以外的意識所緣的一切物質現象,或者說是構成意識的物件中的一切物質現象。

G.色法,構成具有不可入性的物質(現象),物質性的存在的元素(注:從法處所攝色包括極迥色的角度言,百法中的色法不應有此”不可入性”的特徵,因為作為色法之一的虛空即具可入性。)。

 

(四)心不相應法:

在被列為心不相應法的諸法中,雖然有的在尼柯耶、阿含等原始聖典中被提到,但是,也有的是在佛說中完全沒有出現的。「心不相應法」(citta-viprayukta, citta-vippayutta)的名稱或概念,在原始聖典中完全無法得知,是到了部派佛教之後才產生的。不相應行法,指既不屬於心也不屬於色而有生滅變化的現象。內容有:

1.得,2.命根,3.眾同分,4.異生性(pṛthag-janatā = 非得),5.無想定,6.滅盡定,7.無想事,8.名身,9.句身,10.文身,11.生,12.老,13.住,14.無常,15.流轉(pravṛtti),16.定異(pratiniyama),17.相應(yoga),18.勢速(java),19.次第(anukrama),20.方(deśa),21.時(kāla),22.數(samkhyā),23.和合(sāmagrī),24.不和合(anyathātva 或 bheda)。
下列略述:

1.得,獲得,主體對一定物件尤指佛法的所(占)有關係。

2.命根,由前世業力決定的維持今世生命期限的根據。
3.眾同分,眾生的共性或共因。
4.異生性,與說一切有部的”非得”相同,指凡夫異於聖人的原因或依據,在於沒有證    得佛法。
    上四種不相應行法,可用以說明眾生與佛法之間兩種根本不同的關係及其結果:證得佛法,就不再會造業,也就沒有了來世的轉生,命根就有限,此一主體與其他眾生的共性即眾同分也將消失;未證得佛法,命根無限,眾同分也將保持。
5.無想定,為證得無想果而致力於使一切精神活動停止的禪定。
6.滅盡定,也叫”滅受想定”。為使思想活動停止而努力滅除前七識及其心所的禪
定活動。
7.無想事(果),由修持無想定而得的生於無想天的果報。在無想天中,所謂的心、心所都已消失,生命處於無想的狀態中。
以上三種不相應行法,是用來表示佛教及外道在實踐停止思想活動的禪定方面的差
別。
8.名身,以事物自身的性質為基礎而設立的語言名詞。
9.句身,為描述事物之間的關係而設立的語言句子。
10.文身,構成名身、句身等書面語言的文字或字母。
以上三種不相應行法,是就語言文字的作用而作的分別。
11.生,事物現象的產生、出現。
12.住,事物產生以後的相對穩定狀態。
13.老,事物的質在發生變化。
14.無常,事物現象的消失。
上述四種不相應行法,說的是有為法發展的四大階段。
15.流轉,事物現象生滅相續、迴圈不止。
16.定異,善或惡的因果互相差別而不混亂。
17.相應,因果現象的相互依存性。
18.勢速,一切有生滅的事物現象其變化遷流非常迅速。
19.次第,一切有生滅的事物其發展變化有著一定的次序或規則。
20.方,事物現象存在的空間及方位。
21.時,與一一事物現象存在的空間相伴而有的時間。
22.數,數目,一一事物現象在計量方面的標誌。
23.和合,指事物現象共處於一定具體的因果關係中,相互依存。
24.不和合,指事物現象沒有處於具體的因果關係中, 彼此沒有關聯。
上述十種不相應行法,表示有為事物現象在無限的因果聯繫中的一些特點及其相互
關係。

(五)無為:六無為。梵語 sadasamskrta。法相宗對無為法之分類。「無為」,謂無因緣造作,又無生、住、異、滅之四相;即真理之異名。又關於無為法之體,說一切有部主張其為有體,經量部及大乘唯識家以其為無體,不承認其實相。其中,唯識家依「識變」與「法性」假立六種無為。大乘唯識家以無為法為無體,依識變與法性假立六無為。無為法,不是由因緣所造作因而是沒有生滅變化的存在。其法性(依空無我所顯真如)之六無為者,即:

1.虛空無為,謂離煩惱、所知諸障所顯現之真如,其無障礙恰如虛空,故稱虛空無為。虛空無為,離開各種障礙的真如猶如虛空一樣,這是通過比喻對真如所作的說明。

2.擇滅無為,此係就正斷障立名。擇滅,即離繫之意。離一切有漏之繫縛而顯真理,故稱擇滅無為。擇滅無為,通過無漏智慧的選擇從而斷滅煩惱、證得真如。

3.非擇滅無為,真如之自性本來清淨,離諸雜染,以其非由無漏智之簡擇力,故稱非擇滅無為,此乃大乘之解釋。又有為法之緣缺故不生,此不生若滅,即顯真理,故稱非擇滅無為,此亦非由無漏智之簡擇力,為大小乘共通之解釋。非擇滅無為,真如的清淨本性可不通過智慧的選擇作用達到寂滅而得以顯現。

4.不動無為,指顯現於第四靜慮之無為。第四禪唯有捨受,而離苦樂二受,故稱不動。於滅苦樂受處顯現寂靜之真理,故稱不動無為。不動無為,進入色界第四禪以後不為苦樂所動,即不再有苦受和樂受的精神境界
(還有舍受)。

5.想受滅無為,乃顯現於滅盡定之無為。於滅盡定中,滅盡六識心想及苦樂二受,故稱想受滅無為。也稱滅盡定無為。進入滅盡定以後不再有前七識及其心所出現的精
神境界(連舍受也沒有了)。

6.真如無為,無為乃真實如常而不虛妄變異者,故稱真如無為。不變不妄、本來清淨、永遠真實的真理或本體。

六者之中,前五者為詮法性之相的假名,後一者為詮法性之體的假名。此六種無為法,是關於佛教的較高境界(不動無為、想受滅無為)、最高精神境界(真如無為、虛空無為)及實踐之的途徑(色界四禪、滅盡定,擇滅,非擇滅)的說明。

   識變(內識所變)之六無為者,即曾聞說虛空等名,隨分別有虛空等相,由數習力故,變現似虛空等無為之相,此所現之相,前後相似而無變易,假說為常。又唯識家或開六無為中之真如無為,成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如三者,而立八無為之說。

 

叁、結論

    俱舍宗七十五法與唯識宗百法之差異,文如上所說,在此以表解略為分析如下:

(一)五位百法:

  ┌心法(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

   │   阿賴耶識)────────────────────八┐

   │   ┌遍行(觸、作意、受、想、思)──────────五│

   │   │別境(欲、勝解、念、定、慧)──────────五│

   │心所法┤善 (信、精進、慚、愧、無貪、無瞋、無癡、    │

   │   │   輕安、不放逸、行捨、不害)───────十一│

宇  │   │煩惱(貪、瞋、癡、慢、疑、惡見)────────六│

宙  │   │隨煩惱(忿、恨、惱、覆、誑、諂、憍、害、     │ 

萬 ─┤   │    嫉、慳、無慚、無愧、不信、懈怠、     ├ 百 

有  │   │    放逸、昏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廿│ 法

   │   └不定(睡眠、惡作、尋、伺)───────────四│

   │色法(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      │

   │   法處所攝色)──────────────────十一│

   │不相應法行法(得、命根、眾同分、異生性、無想定、滅盡定、 │

   │     無想報、名身、句身、文身、生、住、老、無常、  │

   │     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時、方、數、   │

   │     和合性、不和合性)─────────────廿四│ 

   └無為法(虛空無為、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不動滅無為、   │

        想受滅無為、真如無為)─────────────六┘

 

(二)七十五法之圖表:(大正藏41冊) 

           ┌五根(眼、耳、鼻、舌、身)┐

     ┌色 法─┤五境(色、聲、香、味、觸)├───────十一┐        

     │    └無表色          ┘         │         

     │心 法─(亦名心王法,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    │  

     │     身識、意識)────────────────一│

     │    ┌大地法(受、想、思、觸、欲、慧、念、     │

     │    │    作意、勝解、三摩地)────────十│

     │    │大善地法(信、不放逸、輕安、捨、慚、愧、無貪 │

┌有為法─┤    │     、無瞋、不害、勤)────────十│七              

│    │心所法─┤大煩惱地法(癡、放逸、懈怠、不信、昏沉、   ├十                             

│    │    │      掉舉)─────────────六│五

宇    │    │大不善地法(無慚、無愧)──────────二│法                     

宙    │    │小煩惱地法(忿、覆、慳、嫉、惱、害、恨、諂  │

萬    │    │      誑、憍)────────────十│

有    │    └不定地法(尋、伺、睡眠、惡作、貪、瞋、慢、  │

│    │          疑)───────────────八│                         

│    └不相應行法(得、非得、同分、無想果、無想定、滅盡定、命 │ 

│          根、生、住、異、滅、文身、名身、句身)──十四│

└無為法──(擇滅無為、非擇滅無為、虛空無為)──────────三┘

 

參考資料

 

《佛教各宗大意》,黃懺華著,佛陀教育基金會,西元2003年7月。

《八宗綱要》,凝然大德  原著,關世謙  中譯,佛光書局,民國80年2月。

《唯識學概論》,韓廷傑著,文津出版社,民國80年8月。

《百法明門論表解》,佛陀教育基金會,西元2004年1月。

《佛教基本知識》,佛陀教育基金會,西元81年8月。

工具書:

《佛光大辭典》、《丁褔保佛學辭典》、CBETA電子佛典 (西元2005年2月)。

 

 

 

 

 

上座部的背景發展及學說初探-以九心輪為主

 

上座部的背景發展及學說初探以九心輪為主

 

貳、正文… 1

一、上座部的歷史背景發展… 1

(一)、華氏城結集與十八部… 1

(二)、上座部分出之部派:… 3

(三)、 各部的三藏及語言… 6

(四)、北方上座部與南方上座部… 9

(五)、漢巴阿含經的別異… 9

二、法諍之發展… 10

(一)、法諍… 10

(二)、二律系 四聖部 十八部的形成… 11

(三)、根本上座的雪山部與其枝末的十一部… 12

(四)、舍利弗毗曇和南方六論… 16

叁、上座部有關九心輪學說之略述… 17

一、何謂「有分」bhava.nga. 17

二、「有分識」思想的成立背景… 18

三、上座部的中有觀念… 19

四、「有分」與「九心輪」… 19

五、「有分」可否視為變相的「我」… 22

肆、上座部其它學說簡述… 23

一、無為法的本體論… 23

二、宇宙現象的分析… 23

三 、心性論… 24

伍、結論… 25

參考資料… 25

壹、前言

上座部與大眾部:到了佛圓寂一百年以後至第一個四百年中間,從原始佛教逐漸就形成了部派分裂時代。由根本分裂又發展到枝末分裂,所以才有上座部與大眾部兩大部派。引起分裂的主要原因,是在戒條方面發生了嚴重爭執。印度西方的波利族比丘耶舍尊者等和印度東方毗舍離城的跋祇族比丘等為了有關戒律十事,發生意見分岐。耶舍斥責跋祇比丘十事非法,遭到跋祇僧團許多比丘的反對。因此波利族耶舍尊者就到各地去邀請了七百位大德長老,在毗舍離城舉行了第二次結集傳頌大會,對這十件事,宣佈為非法。所以波利族長老就叫做上座部;而上座部遵循的戒律是依據《十誦律》《四分律》它的內容就是細節繁多,保守不變。[1]

反對大天五事的長老比丘們就是上座部。不僅如此,當時對於教義方面,也只是四阿含經,四諦、三法印、五蘊、十二入、十八界等理論。從此以後,佛教分裂為上座部與大眾部二派。就叫做根本的分裂。經過一個時期,大約在釋迦牟尼佛涅槃以後第一個四百年中。在各個僧團裏面,由於他們所承受和傳統的見解不同,所以又進一步加深了上座部與大眾部二大派的分裂。

南傳上座部的「有分識」(bhava.nga)觀念作為對象,探討有關南傳佛教對人類心、意識問題的不同看法。他們把「有分識」的變化過程,細緻地區分為九個部份,因此,又可稱之為「九心輪」。換言之:「有分識」的流轉變化,便構成了「九心輪」。其內容如下:   (1)有(bhava.nga)(2)能引發(panca-dvaaraa-vajjana;五識引發)(3)見(cakkhu-vi~n~naa.naadi-d.rtta;眼識等見)(4)等尋求(sampaticchana;受持) (5)等貫徹(saniiran;分別)(6)安立(vo.t.thapana;令起)(7)勢用(javana;速行) (8)返緣(tadaaramma.na;果報)(9)有分(bhava.nga)可見研究南傳上座部的「有分識」思想,不但能加深我們對南傳佛教的瞭解,同時可增進我們對於早期唯識思想的初步認識,誠不失為一次輪迴思想的歷史探索!

部派當中以犢子部的非即蘊非離蘊之我,和化地部的窮生死蘊,及經量部的細意識都相似大乘的阿賴耶識,南傳上座部的「有分識」,已經把它看成與大眾部的「根本識」,化地部的「窮生死蘊」,說一切有部的「阿賴耶」,是相同的東西,皆屬於輪迴主體的範疇。

所以有分識是否後來演變發展出大乘的阿賴耶識的思想,是否是其前身?在下列的窺基、玄奘、無性、世親、真諦、鳩摩羅多等,都有對其的看法,在此只能對目前所搜集的資料作探討,由此所得的結果只能作推論的參考!

 

貳、正文

一、上座部的歷史背景發展

(一)、華氏城結集與十八部

    1.佛滅二一八年,孔雀王朝的阿育王灌頂登位,二二三年阿育王寺落成,王子摩揭陀出家,以目犍連子帝須為和尚,大天為阿闍梨,授十戒,大德末闡提為阿闍梨,授具足戒(見《善見律毗婆沙卷二》,此後佛法大興,各部精英薈集華氏城,目犍連子帝須、大天及末闡提分別屬聖上座部、聖大眾部及聖說有部之高僧,勒棄多為聖犢子部的高僧,由於見解不同而起教法之諍,此中以大天與末闡提之諍,最為激烈,諍論的內容便是「五事」與「三世實有」,結果贊成大天的是年少而多數的僧眾,贊成末闡提的是年老而少數的僧眾,因而又稱前者為「大眾部」,後者為「上座部」。[2]

所謂枝末分裂,即是由大眾部及上座部的再分裂、又分裂,由此,二部、三系、四部、十八部、二十部,南傳的則稱為二十四部,便陸續出現。

2.又由於聖犢子部、聖上座部及聖說有部皆反對五事,結果後代的學者只從思想上,把此三部視為是上座部系,並且誤以為此三部是同屬上座律系。這些混淆,主要是把末闡提與大天之諍,與以前上座部與大眾部之諍未分清的緣故。此次教理之諍,也不只是末闡提與大天,參與論諍的還有聖犢子部的勒棄多。後來阿育王接受目犍連子帝須的建議,將不同部派的高 ,各往邊地弘法,《善見律毗婆沙卷二》記載著﹕「即遣大德末闡提,汝至罽賓、犍陀羅國中﹔摩訶提婆(大天)至摩醯婆末陀羅國﹔勒棄多,至婆那婆私國。」此中,曇無德所率僧眾,在阿波蘭多迦國,形成法藏部(法護部)。

《十八部論》云﹕「彌沙塞部(即化地部)中,復生異部,因師主 目乾連(原文誤刻成因執連),名曇無德。」

《異部宗輪論》云﹕「從化地部流出一部,名法藏部,自稱我襲採菽氏師(即目犍連)。」

  故法藏部(曇無德部、法護部)是依弘法者曇無德而取名,而曇無德是目犍連子帝須的弟子。

    同樣,末示摩率眾至雪山後,形成雪山部。摩揭陀率眾至師子國(錫蘭、斯裏蘭卡)後,形成銅鍱部。以上各部,皆自稱自己為「根本上座部」。一般以雪山部根本上座部

   3. 由上可知,阿育王的邊地弘法,是各部一視同仁,此中形成重要的七部如下﹕

        聖說有部—-根本說一切有部

        聖大眾部—-制多山部

        聖犢子部—-正量部

        聖上座部—-化地部、法藏部、雪山部、銅鍱部。

    此中化地部經過毗舍離結集,法藏、雪山及銅鍱部,則另外再經過華氏城結集後才形成。

4.聖上座部的傳承:

    (1)、化地部(大不可棄部): (1)大迦葉、阿難–(2)薩婆伽眉、蘇寐、離婆多、屈闍 須毗多、耶須(耶舍)、娑那參復多–(3)缺名–(4)缺名–(5)摩訶勒棄多。

    此中第二代弟子耶須(耶舍)為發起毗舍離結集的主要人物,他聯合了阿那律的弟子修摩(婆及娑伽眉,以及優波離系的第三代釋尊弟子蘇那拘,舉行第二結集。釋尊第五代弟子摩訶勒棄多(大不可棄)未參加華氏城結集。

    (2)、法藏部、雪山部、銅鍱部: (1)優波離–(2)大象拘(陀娑婆羅)–(3)蘇那拘–(4)悉伽符及栴陀跋闍–(5)目犍連子帝須–(6)曇無德、摩(陀)。(1)大迦葉阿難–(2)薩婆伽眉等六人–(3)(4)(5)缺名–(6)末示摩。

     此中(2)薩婆伽眉等六人及(3)蘇那拘參加毗舍離結集。(5)帝須及(6)參加華氏城結集。此處第六代的曇無德、末示摩及摩揭陀各往邊地弘法,分別形成法藏部、雪山部及銅鍱部。雪山部到了巽迦王朝,遭到滅法,後來印度南部大眾部再傳入而興起,只是思想與最初不同了,因此後代所傳的雪山部的教義與戒律,變得較為混雜。

5.上述佛滅後,經由結集及法諍,印度佛教形成二律系、四聖部及十八部的整個過程,此中涉及釋尊歷代弟子的師資傳承系統以及戒律條文的變動。在後期,有許多支部的產生,例如,南印聖大眾部隨著案達羅王朝的興起,北傳至雪山,取代被弗沙密多羅王所破壞的雪山部,在南印並有王山部、義成部、東山部、西山部、金剛部(西王山部)等的分立。在錫蘭的聖上座部,則有無畏山住部,祗多林住部以大寺住部的分立。聖說有部中的說轉部,後來發展成經量部,而根本說一切有部則受到貴霜王朝迦膩色迦王的護持,歷經五百學者的編集,乃有《大毗婆沙論》的出現。

    6.佛教的部派分立過程中,隨著時代的變遷,各部的盛衰並不相同,在長期傳說下,北傳與南傳的資料記載,就會差異,由於北傳把商那和修、末闡提傳說成是阿難的親傳弟子,結果在佛滅年代推算上,北傳與南傳就相差一百多年,在阿育王的登位年代上,同樣也產生此一差值。只要將年代調整一下,並配合商那和修、末闡提是釋尊第五代左右的弟子,則南傳及北傳的許多事件,都可得到合理的解釋。

7.又如毗舍離結集後,會內上座人數少,在形成了上座律系,團結力大,而會外大眾律系的僧眾甚多,地區亦廣,因而自然較易分裂,加上此中各有不同的師資傳承,會外乃有三聖部(聖大眾部、聖犢子部及聖說有部)的形成,再與奉行上座律系的聖上座部起諍,也就分裂成更多的部派了。而各部派間亦非全不相互往來,在論藏的編集及各部的律藏都記載自己這一部有參加毗舍離結集,不外表示各部曾參考別部的論藏來修改補充自己的資料。因此,南傳及北傳的資料記載雖有出入,但都同樣的值得重視。

 

(二)、上座部分出之部派:

各部派究於何時分裂,傳說也不一致。近代學者之中的望月信亨博士,在其《佛教大年表》[3]中假定了如此的幾個上座部派:

說一切有部:佛滅後第三百四十五年(西元前一四一年)。
犢子部:佛滅後第三百八十五年(西元前一○一年)。
法上部、賢胄部、正量部、密林山部,相繼自犢子部分出;化地部從說一切有部分出;法藏部又從化地部分出。均與犢子部的年代相近。
飲光部:佛滅後第四百二十五年(西元前六十一年)。
經量部:佛滅後第四百四十五年(西元前四十一年)。[4]

這是以上座部根本分裂於阿育王時代的看法,是據南傳記載以阿育王即位於佛滅後二一八年(西元前二六八年)。實際上,大眾部的分裂要比上座部的分裂尚早出一百年,上座部受了大眾部思想的刺激,才有分裂的。若與北傳的《異部宗輪論》相比,尚約有百年之差。

 1、說一切有部:《文殊問經》譯為「一切語言部」,《舍利弗問經》和《十八部論》,音譯為「薩婆多部」。依真諦疏及清辨第一說,此部是主張一切法(三有為、三世與三無為)皆是實有故,名說一切有部。《文殊問經》的譯者,對一切語言部的譯名特夾註為:「律主執三世有故,一切可借語言也。」此部一名「說因部」,《十八部論》之「因論」和《部執異論》所說的「說因」,都是此部的譯名。此部有較偏重論部的傾向,故每於論法時,必先究明因由,因此得名為說因部。有人認為此部與有部是毫無關係的。在諸傳中,雖然也有認為此部早於根本分裂時存在,但這與史實並不相符,故不贅言。

2、雪山部:陳譯為「雪山住部」,或「上座弟子部」。依真諦疏說一切有部自上座部別立後,曾有多人不欲與上座部共處,因此逃到了雪山地方另成雪山部。據《述記》的記載,此部因聖賢少,宗義微弱宛若風雪的慘澹,故得此名。這當然是一種牽強附會的解釋,是毫不足取的。關於此部的源流,有人認為就是原先的上座部本身,但亦有人認為係大眾部中的一派。也許此部與大眾部同樣,贊許大天五事故,而有此看法。《文殊問經》和秦譯總計部派時,仍將上座和雪山分開為二部。 

3、犢子部:陳譯為「可住子弟子部」。依真諦疏,可住是仙人名,因部主的母親,屬此仙人的種族,故名為可住子。就是說,此部為仙人族的弟子所創立故,得名為可住子弟子部。對此,慈恩雖然認為「此理難解」,但其看法仍不出此,還是把犢子(可住)視為婆羅門的通名。《文殊問經》的夾註亦同此。依真諦傳,部主不知何許人,但《述記》以為是佛在世時的人,而且引證了《涅槃經》。《雜阿含經》卷二九(大二、二一二)中,有跋耆子尊者問佛陀述及不堪持二百五十戒,請准許唯依戒定慧三學記載。跋耆子尊者的這種精神,當然足夠代表大眾部於根本分裂時的跋耆族精神。雖然跋耆子尊者並非十事非法的倡導者,但他的這種勇氣,確係繼承族性的傳統而來的。經十事非法的糾紛後,分出犢子部,而以此部主為佛在世時的跋耆子尊者(犢子尊者),我想乃無不當吧!清辨第一說,對部名的起因,似有牽強附會之嫌,至其分派的因緣則無明文記載了。依宗輪論所言,此部係說一切有部的分流。綜觀諸傳,對此部的分派共有三種看法:一、從正量部出,二、從上座部出。三、早於根本分裂時出。 

4、法上部:《文殊問經》譯為「法勝部」《舍利弗問經》音譯為「曇摩尉多利迦部」,秦譯為「達摩鬱多梨部」,《三論玄義》作「法尚部」。此部得名的由來,《文殊問經》的夾註、《述記》以及清辨第一說均同,統為由部主名而來。至於法上,究竟是何等人物,那就不得而知了。依秦譯,經量部祖為鬱多羅,依藏譯即為法上。此部分出的因緣,真諦疏認為:在釋《舍利弗阿毗曇論》時,由於見解不同而分出。當時分派的共有四部,即:本部和賢胄部、正量部、密林山部。不過,《宗輪論》和《部執異論》,並不認為如此,而說是由於解釋《已解脫頌》的見解不同而分裂的。《宗輪論》所說的《已解脫頌》,在現今的《舍利弗毗曇》中無該文,或許這是另一異本。關於此部的源流,諸傳均認為是犢子的分派。但也有認為係上座部的直接分派;如清辯第三說,即認此部出自大山部。嘉祥在《三論玄義》認法尚部係「舊之曇無德部」,這大概是一種誤傳,蓋曇無德部乃為法藏部的異譯名故。 

5、賢胄部:《文殊問經》譯為賢部,《舍利弗問經》和秦譯為「跋陀羅耶尼部」,陳譯為「賢乘部」。依《述記》,此部主是名叫賢之阿羅漢的後裔,故得名為賢部,此部的原名,若如陳譯所傳為「跋陀羅耶與尼與」,即應譯為「賢胄部」,若係跋陀羅耶尼即應譯為「賢乘部」清辨第一說,認為跋陀羅耶尼的弟子叫做跋陀羅與尼與,若依此,部主應為跋陀羅耶尼無疑,則該譯為「賢」了。關於此部的分派因緣,已如上述。 

6、正量部:《文殊問經》譯為「一切所貴族」,《舍利弗問經》音譯為「沙摩帝部」。秦譯的「三彌底」,陳譯的「正量弟子部」,唐譯的「正量部」,大概都是根據同一原音–三彌底耶而來。至於秦譯的異名–「彌離」的原音則不明。據《文殊問經》譯音的夾註:「律主為通人所重故」,則此部名應是「三摩帝」,而該義譯為「所貴部」。依清辯第一說,此部的部主叫做沙摩他。嘉祥的《三論玄義》對部名的由來,雖然和諸傳的看法相同,亦以為得自部主的名字由來,但他卻稱此部為「正量弟子部」,而稱部主為「大正量羅漢」。嘉祥的這種看法,也許依據真諦疏而來。真諦所譯的「正量」,為陳譯所說的「三眉底耶部」。慈恩的述記仍把部名叫做「正量部」,但至其起因,看法就不同了。他認為「正量」是譽此部知見正確,沒有邪謬,因為此部所立的法義皆為正量。此部的源流,依清辨第一說,為上座部的分派。依他拉難陀有部傳和比丘宇爾沙俱羅問論,即為根本分裂的四部之一–為正量部的分出,其他諸傳均為犢子部分出。 

7、密林山部:《文殊問經》譯為「住山部」,《舍利弗問經》音譯為「沙那利迦部」,秦譯為「六城部」,陳譯為「密林住部」。《述記》解說得名的由來:「近山林木,蓊郁繁密」,故以為部名。《文殊問經》的譯者,夾註該山為「律主所居處」,《三論玄義》亦同此看法。有關此部的源流,諸傳均視為「犢子部」所分出,唯有清辨第三說,認係大山部的支流,或正量部的一派。其分出因緣已如上述。 

8、化地部:《舍利弗問經》音譯為「彌沙塞部」,秦譯為「彌沙部」,陳譯為「正地部」。依真諦疏說,有一名叫「正地」的婆羅門,出家後得了羅漢果,他曾以韋陀論和毗伽羅論,補充到佛法中。「正地」,是因為部主居俗時,為國師匡正了國境,故被譽為正地。彼於佛法中,仍以韋陀論匡正佛法的不足,故亦稱正地。依慈恩的述記,部主居俗時,曾為國王化益庶民,出家後,從他的一派,便叫做化地部。慈恩雖責《文殊問經》把此部視為「不可棄部」,但這怕是他的誤會,因為《文殊問經》所指的並非化地部,而是Avantaka部。此部的源流。《宗輪論》以為出自有部,南傳則認係上座部直接的分派,清辨第二說,即以為「分別說部」所分出。 

9、法藏部:《文殊問經》及陳譯,均稱為「法護部」,《舍利弗問經》音譯為「曇無屈多迦部」,秦譯為「曇無德部」。在諸傳中所說的「法密部」、「達摩鬱多部」,即指此部。關於部名的起因,《文殊問經》的譯者,夾註為:「律主名也」。依真諦疏,部主法護(法藏)是目連的弟子,而於目連滅後主張五藏說(經、律、論、咒、菩薩),故別成一派。慈恩的述記和清辯第一說,均視部名係由部主得來,關於部主法藏的身世,學者間均推定為:「阿育王時派至孟買傳教的曇無德。這種推定與《文殊問經》所說的:目犍羅優婆提舍、曇無屈多迦(法藏)部,起蘇婆利師(善歲)」相符故,諒足可采信吧!至於源流,有認為出自「化地部」,有以為上座部直接的分派,更有認為出自分別說部或有部的。

10、飲光部:《文殊問經》音譯為「迦葉比部」,《舍利弗問經》和秦譯均為「迦葉維部」,陳譯為「飲光弟子部」,尚有一名「善歲部」。《舍利弗問經》的「蘇婆利師部」,秦譯為「優梨沙部」,即指此部。不過,《舍利弗問經》以為「蘇婆利師部」,與「迦葉維部」不同。關於部名的由來,真諦疏解釋為「飲光為婆羅門姓,上古有仙,身金色,飲蔽餘光,故呼彼飲光。」就是說,部主為彼之後裔,故名為飲光;部主少歲因其性賢有德,所以叫做「善歲」。依慈恩的《述記》,飲光是佛弟子迦留陀夷的氏姓,彼幼年時皈佛出家受道故,名為善歲。《文殊問經》的看法,乃以迦葉比丘為律主名,唯有清辨第一說,認為「善降法雨故,名為正法雨部」。如上節所說,若把蘇婆利師(善歲)部主視同阿育王時的目犍連帝須,那麼,上述的推定就無立足之地了。目犍連帝須與飲光之間,假定有師弟,或因有什麼因緣,則其部名應為飲光一名了。《舍利弗問經》視此部主為目犍連帝須的理由即在此。不過,《舍利弗問經》到底是把蘇婆利師(善歲)部和迦葉維部分開的,所以可能是一派二名的誤傳,或的確有二派的存在。關於此部的分派因緣,嘉祥在《三論玄義》中說,部主善歲為迦留陀夷子而「撰集佛語,次第相對,破外道為一類,對治眾生煩惱者復為一類,時人有信其說者,故別為一部也。」此部的源流,有人認為出自有部,有人認為是上座部直接的分派,更有人認係分別說部所分出。依《舍利弗問經》蘇婆利師部,為薩婆多所分出,而迦葉維部,為他卑羅(上座)部所分出。 

11、經量部:《文殊問經》音譯為「修妒路句部」,《舍利弗問經》音譯為「修多蘭提那部」。秦譯的「修多羅論」,及陳譯的「說經部」,即指此部。此部一名說轉部。依真諦疏,此部之得名,是「唯有一經藏的緣故」。依慈恩的《述記》,此部是以經為正量。而不依律、論的一派,所以得名為正量部,《文殊問經》的夾註,亦同此意。此部的源流,諸傳均為出自有部,唯有《舍利弗問經》指由上座部所分出,南傳則認係說轉部所分出。後世雖有以鳩摩羅多(童受)為部主之流,但這恐與事實不符;蓋鳩摩羅多是與龍樹、提婆同時代的人故。一般雖把經量部視同譬喻者,但據《婆沙論》卷三八(六二七、一九八下)的記載,譬喻者與經量部截然不同。他拉難陀第四十二章說:「譬喻部為紅衣部分裂的諸經部,十八部中不別列舉」。

12、說轉部:《舍利弗問經》譯為「僧伽蘭提迦部」,秦譯為「僧伽蘭多部」(又為相續部),陳譯為「說度部」《宗輪論》的三譯均為「經量部」。關於部名的起因,《宗輪論》說:「諸蘊由前世轉至後世,立說轉名。」依真諦疏:「此部明五陰,自此世度至後世,未得其道者,則五陰不滅,故名說度。」依慈恩的《述記》:「此師說有種子,唯有種子現在相續,轉至後世,故名說轉。」這些說法,若以《舍利弗問經》(僧迦蘭提迦–說轉部和修多蘭婆提那–經量部是別派)和南傳(說轉部與經部是別派)來說,就大有問題了,因為南傳明指經量部出自說轉部,同時清辨、他拉難陀的上座部傳和大眾部傳,亦都只列一名(不是說轉部,就是經量部)。如上述此部是主張五陰(或種子)流傳相續的一派,當然要與有部別立了。依清辨第一說和他拉難陀第四十二章,說轉部一名無上部。依清辨的看法,部名是起因於部主鬱多羅而來,秦譯亦有「大師鬱多羅」的記載,故說轉部也許確由鬱多羅論師分出。至於此部的源流,《舍利弗問經》和清辨第一說,認為出自上座部,南傳認為出自飲光部,清辨第三說和他拉難陀正量部認為出自有部。上述的十二部派,是見於《宗輪論》中的上座部的分派。」 

1.如果依據十八個部派來說,大眾部中除了西山住部和北山住部之外,只有六部派。上座部就有十二個部派。以上這些部派都是逐漸形成起來,這叫做「枝末分裂」。這就是部派分裂時期。到了佛滅度之後四百多年,健陀羅國有一位國王名叫迦膩色迦王在位時期,他對於小乘教法,更加信奉尊崇。因而使大乘佛教又受到嚴重的影響。到了道德高超的一位協尊者出現於世以後,為了大宏正法,糾正異說,他就召集了五百個羅漢,再一次來結集三藏教法。又編著一部《大毗婆沙論》,進一步來解釋佛典。從這個時候開始,由小乘佛教就發展到大乘佛教的興旺時代。

   2.南方佛教家所傳小乘派別源流,詳於錫蘭島史、大史等 。其說略謂佛滅後百年至二百年間,僧伽分裂為十八部。 3.先有上座說與大眾兩宗,上座次分犢子、化地二部。犢子次分法上、賢胄、六城、正量四部。化地次分說一切有、法藏二部。說一切有次分飲光部,飲光次分轉、說經二部。如是本末有十二部。其大眾宗次分雞胤、一說二部。雞胤次分多聞、說假二部,後又分說制多部。如是本末有六部,併上座各部為十八也。此與北方異部宗輪論等所傳分裂次第有異各部名字亦詳略開合不同,對勘可知。錫蘭菩提史等又謂阿育王時大眾宗中有以外道義雜入佛說者,因此復分六部。先有雪山部,次有王山、義成、西山住、東山住四部,此四稱為案達羅派也。又次有西王山部,合為六。又後世錫蘭更有分別說 (即南方上座本宗) 、北道、大空、說空性、說因等部云,源於小乘派別入後愈繁,通途稱十八部,不過舉最初分判。

 

(三)、 各部的三藏及語言 

1.在佛世時弟子們就已採用這些方法,佛滅後更是積極運用,而完成經典的分類整理。另一方面,研究「法」(經典)的「對法」(阿毘達磨)也很發達,因此成立了具哲學書地位的「論藏」(阿毘達磨藏)。「論藏」成立的時間是在部派分裂以後,而各部派原則上都傳承了經、律、論三藏聖典。

2.即使論藏的成立是在後世,但一般認為阿含經的整理、研究是在部派分裂之前,甚至是佛世時就已由弟子們開始進行了。如前所述,佛陀的教法是由「法」與「律」所構成,因而對這教法的研究便稱為「對法」與「對律」(阿毘達磨與阿毘毘奈耶)。而「對法」、「對律」這兩個語詞也屢見於阿含經中,特別是在包含許多註釋經典的《中部》、《增支部》中更是出現頻繁。有關論典雛型的文獻,雖不存在於漢譯經藏中,但巴利聖典《小部》十五部經中的《無礙解道》、《義釋》等正是論典的雛型。它們在定義語句時,使用了阿毘達磨式的定義法,教理的組織系統也完全是阿毘達磨式的,只是不似論書那麼精微。可是從漢譯《解脫道論》(巴利佛教某派的論書)在引用《無礙解道》、《義釋》兩書的文句時,記為「阿毘曇曰」,可見已將它們視為論書。

3.又在阿含經與律藏中可見到「持法者、持律者、持母者」的詞句。其中「持法者」是指擅長憶持「法」(經典)的比丘,「持律者」是指專於受持律典的比丘,「持母者」是通達「母」(音譯「目得迦」)的比丘。所謂的「母」是綱目或要點之意,由於「對法」(阿毘達磨)的綱要稱為「母」(論母),所以,所謂「持母者」就是指熟習於觀察、分析「對法」的比丘。事實上,也有將巴利文的「持母者」漢譯為「持阿毘曇」的例子。可是,這個階段因為正式、獨立的論書尚未成立,所以應該是指論典的雛型吧!

另外,在《小部》的十五部經中,具體闡述「業報說」的有《天宮事經》、《餓鬼事經》、《譬喻經》、《所行藏經》等,又有述說過去二十五佛的《佛種姓經》等。或許這些經典也與前述的兩書一樣,是在部派分裂以後才附加上去的,將原始經典阿含經的大部分內容,視為成立於部派分裂以前,還是比較恰當吧!

4、各部的律藏與戒條次第

 部派佛教的律藏內容,分成廣律、戒經及律論三部份。

 ◎現存的廣律 如下﹕

     (1)聖大眾部與聖犢子部﹕有《摩訶僧祇律》。

     (2)聖說有部﹕有《十誦律》及《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

     (3)聖上座部﹕有化地部的《五分律》,銅鍱部的《銅鍱律》。

 ◎現存的戒經(波羅提木叉經,別解脫戒經)如下﹕

(1)聖大眾部與聖犢子部﹕有《摩訶僧祇大比丘戒本》及《摩訶僧祇比丘尼戒本》。

     (2)聖說有部﹕有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十誦戒本》及《根本說一切有部戒經》、《十誦比丘尼戒本》、《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戒經》。飲光部的《解脫戒經》。

     (3)聖上座部﹕有化地部的《彌沙塞五分戒本》,《五分比丘尼戒本》。法藏部的《四分戒本》、《四分僧戒本》、《四分比丘尼戒本》。銅鍱部的《比丘波羅提木叉》、《比丘尼波羅提木叉》。

 ◎現存的律論

(1)聖大眾部與聖犢子部﹕有《舍利弗問經》(為二部共通)、《佛阿毗曇經》、《律二十二明瞭論》(後二本屬聖犢子部的律論)。

      (2)聖說有部﹕有《戒因緣經》、《薩婆多毗尼毗婆沙》、《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優波離問佛經》。

      (3)聖上座部﹕有雪山部的《毗尼母經》、銅鍱部的《 善見律毗婆沙》及巴厘文律論。

    5.以上各部的律藏中,提供了部派變化的一些基本資料。例如,戒經的八部(波羅夷法、僧伽婆屍沙法、不定法、尼薩耆波逸提法、波逸提法、波羅提提舍尼法、學法、滅諍法 )中波逸提法的條文次第,以前學者已曾研究過,但是係以《優波離問經》中的條文次第為主來研究,較不明顯。因為依上文所述,最接近原始律的,應是摩訶僧祇律。故整個波逸提條文的變化應有兩個系統,一個是由近乎原始律的摩訶僧祇律,經毗舍離結集,變動次第成化地部的五分律,而後再由華氏城結集,將五分律變動成銅鍱部的銅鍱律及法藏部的四分律,這是第一個系統,為聖上座部律藏變化的系統。

6.另一個系統,是聖說有部律藏變化的系統,此是將原始律(近乎摩訶僧祇律)再加上一點點的變動而已。聖大眾部、聖犢子部及聖說有部,皆不屬毗舍離結集的會內上座律系,皆未將條文次第特別變動。只是聖說有部在罽賓的長期發展下,曾將律藏的內容不斷充實而已。瞭解以上四聖部的變化過程後,取摩訶僧祇律的波逸提的條文次第為主,其次比對五分律的次第,最後比對五分律變化成銅鍱律及四分律的次第,即可明顯看出聖上座部的律有顯著的變化。同樣,以摩訶僧祇律的條文次第為主,來比對十誦律、根本說有律、優波離問經、解脫戒本的波逸提次第,即可看出聖說有部對條文次第只有略微的變化而已。由此比對,即可證知聖說有部這一系統與聖大眾部都同屬毗舍離結集的會外大眾律系。

7.古本的《比丘戒經》內容,也僅有四波羅夷、十三僧伽婆尸沙、二不定、三十尼薩耆波逸提、九十二波逸提、四悔過,共為一百四十五戒,眾學法,應屬威儀類,七滅諍,應出於雜跋渠類,非屬毘尼類。現在的二百五十戒,顯係後人為了學習的方便,而將眾學法及七滅諍法,附加在戒經之後。有人以為,

8.在阿育王的碑刻中,已有「毘奈耶中,最勝法說」的記載,以之推知,於阿育王之前,已有了定型的律藏。實則根據上座部特重視戒律的原則判斷,第一結集時,必已完成了律藏的初型,那便是傳說中的八十誦律,並為後來根本部分裂為上座及大眾二部的律藏所依。部派佛教則多數各有其律。現存的律藏有六部:

  • (1)南傳上座部的Vinayapiaka,巴利文。
  • (2)大眾部的《摩訶僧祇律》四十卷,東晉佛陀跋陀羅共法顯譯。
  • (3)化地部的《五分律》三十卷,劉宋佛陀什共智勝譯。
  • (4)法藏部的《四分律》六十卷,姚秦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譯。
  • (5)摩偷羅有部的《十誦律》六十一卷,姚秦鳩摩羅什譯。
  • (6)迦濕彌羅有部的《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五十卷,唐義淨譯。

上座部應先於大眾部,可是南方的上座部,實是上座部中偏於大眾部的分別說系之一支,故仍較《摩訶僧祇律》為後出,其他四部也屬上座部的分部所出,上座根本部的律藏,今已無從求得了。

8. 上座部之分派所用的語言:分派之因,多係思想的不同而起。到了阿育王時,分派之說卻是「四眾」而非二部。《異部宗輪論》及《部執異議》(此二論為同本異譯),均說僧眾破為四眾。西藏傳的調伏天及蓮華生等,也說佛滅百一十六年,佛弟子以四種語言誦,乃分為四派。一切有部以雅語誦戒,係承羅睺羅的學統;大眾部以俗語誦戒,係承大迦葉的學統;(犢子系的盛行者)正量部以雜語誦戒,係承優波離的學統;上座部以(中印方言)鬼語誦戒,係承大迦旃延的學派,並見於西藏布頓所著的《佛教史》(History of Buddhism by Bu-ston)。[5]

 

巴利七論(上座部)一、《法集論》

二、《分別論》

三、《人施設論》

四、《論事》

五、《界說論》

六、《雙論》

七、《發趣論》

漢譯七論(說一切有部)一、《集異門論》

 二、《法蘊論》

三、《施設論》

四、《識身論》

五、《界身論》

六、《品類論》

七、《發智論》

 

(四)、北方上座部與南方上座部

現存的原始經典有「巴利五部(五阿含)」與「漢譯四阿含」,現將這兩種傳承經典列表對照如表:

巴利五部(南方上座部所傳)一、《長部》(《長尼柯耶》)共三十四經  

二、《中部》共一五二經

三、《相應部》共五十六相應

四、《增支部》共一法乃至十一法

五、《小部》共十五部

漢譯四阿含(北方部派所傳)一、《長阿含》共二十二卷三十經

(法藏部所屬)

二、《中阿含》共六十卷二二二經

(說一切有部某派所屬)

三、(1)《雜阿含》共五十卷一三六二經

(根本說一   切有部所屬)

(2)《別譯雜阿含》共十六卷三六四經

(近似前者,但有若干差異)

四、《增一阿含》共五十一卷四八一經

(所屬部派不明)
雜藏-《法句經》、《本事經》、《生經》等

(五)、漢巴阿含經的別異

南方上座部的巴利阿含經-「五部」,毫無遺漏而完整地傳承下來,在我國(日本)也已譯為日文並收錄於《南傳大藏經》中,此外再也無其他任何部派傳下完整的阿含經。至於漢譯「四阿含」則是每一阿含經都分屬不同的部派,只不過剛好整理後合稱為「四阿含」而已,彼此之間並不像巴利阿含經如此統一與密切相關了。

「五部、四阿含」中經典的形式:

(一)巴利《長部》、漢譯《長阿含》收集的是篇幅最長的經典。

(二)巴利《中部》、漢譯《中阿含》是篇幅中等的經典。

(三)巴利《相應部》、漢譯《雜阿含》是將數千百部篇幅較短的經典,依人物與教理等分類而構成。

(四)巴利《增支部》、漢譯《增一阿含》則是將與法數有關的數千百部篇幅較短的經典,分類為一法至十一法而成。

(五)不符合以上分類的經典,則另纂集為巴利《小部》(或雜藏)。巴利《小部》中包含了《經集》、《法句經》、《自說經》、《本生經》、《長老偈》、《長老尼偈》等有名的詩偈集經典。

其中,有一部分是佛世時就以詩偈來唱誦的,且為巴利《相應部》與《增支部》所引用的最古老經典。此外,也有比起其他四部毫不遜色的古老詩偈,但也有一部分當可視為佛滅後才成立的新經典。

 

二、法諍之發展

(一)、法諍

佛滅滿百年以後,釋尊前二代弟子已凋零,漸以第四代 弟子為弘法的主流。此時在不同地區的弟子們,對釋尊的法,起不同的解釋,並提出不同的看法。

《異部解說》中記載著﹕

   「佛滅一百三十七年,難陀王及大蓮華王在位時,於華氏城有聖者大飲光、大盧摩、大都耶伽、鬱多羅及離婆多等人,有跋陀羅者宣說五事使僧眾起分裂 ,謂有龍上座及堅意二位多聞者隨宣五事(為他所惱 、無知、猶豫、遍觀察、自救護是道),因而分成上座部及大眾部,如是六十三年間處於混亂。」       

     再配合《宗義差別排列輪論》的記載﹕

「佛滅百年後不久……龍上座、東方眾及多聞眾 宣揚五事﹕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及道因聲故起,佛教乃分裂成大眾部及上座部,其後大眾部再分出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多聞部、說假部。」

     上面記載顯示與大乘思想有關的五事,為促成佛教內部份裂的一個因素,由佛滅一百三十七年至二百年的六十三年間,參與法諍的有大飲光、大盧摩、大都耶伽、鬱多羅、跋陀羅、龍上座(不是那先比丘)、堅意等眾比丘,而所諍論的題目,除了五事外,還有「一說」與「分別說」、「補特伽羅我」、「三世實有」等教理的看法。

只是最先起諍的是五事,故記載上較受渲染,此時所分裂的部派,不只是大眾部與上座部之正式分裂,而且是大眾部內部的分裂,此因為在第二結集後,已形成上座律系與大眾律系,而大眾律系的僧眾至為龐雜,此內又有多種傳承系統因而在見解上就有大的出入,先有五事之諍,而後其他的法理之諍,在長達六十三年內,大眾律系內部起諍,且又與上座律系起諍。在法諍中,大眾律系的釋尊弟子系中,有大迦葉及阿難系的弟子,有優波離系的弟子,有迦旃延系的弟子,有舍利弗及羅怙羅系的弟子,由於地域、法義及法師的不同,而起大的諍論。

1.毗舍離結集與二律系的形成

    佛滅百年時,毗舍離城內的跋耆比丘與西方末突羅來的持律者耶舍對有關戒律的「十事」起諍。《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三十第五分之十﹕七百集法》記載著﹕

    「佛泥洹後百歲,毗舍離諸跋耆比丘始起十非法﹕一鹽薑合共宿淨,二兩指抄食食淨,三復坐食淨,四越聚落食淨,五酥油蜜石蜜和酪淨,六飲闍樓伽酒淨,七作具隨意大小淨,八習先所習淨,九求聽淨, 十受畜金銀錢淨。」

    跋耆比丘認為此十事屬小小戒,可以開許,而耶舍則認為不可,因此召集阿難系及阿那律系的上座弟子,共同至毗舍離舉行結集。在北傳中,只以阿難系的年長上座為主,在南傳中,則有意強調那拘的律師地位。大象拘的另一弟子樹提陀娑則站在跋耆比丘這一邊,贊成十事,並不參與會內上座結集,故屬會外「大眾律」的系統。由於會內有七百比丘結集,因此又稱七百結集,結集後所成的新律,稱為「上座律」。

    2.犢子結集及四聖部     

    在長期法諍後,各部為了鞏固自己的思想,便須進行論藏的編集,將經典善巧地解說以符合自己這一部派的看法,《異部解說》記載著﹕「佛滅二百年時,犢子上座乃結集正教。」

        另外,《大智度論卷二》雲﹕「有人言﹕佛在時,舍利弗解佛語,故作阿毗曇,後犢子道人等讀誦乃至今名為舍利弗阿毗曇。」

       《三論玄義卷下》云﹕「可住子弟子部,即是舊犢子部也,…….舍利弗是羅怙羅和上,羅怙羅是可住子和上,此部復是可住子之弟子。」

    由此可知,佛滅二百年時,犢子上座首先進行正教之結集,由於早期已有經藏與律藏的結集,因此犢子上座所結集的,便是《舍利弗阿毗曇》,而其傳承是由舍利弗下傳。由於此次結集的人甚多,因此南傳稱之為「大結集」。受到這結集的影響,其他各部也仿照《舍利弗阿毗曇》的內容,編集論藏。

     經過這六十三年的法諍,形成了四聖部﹕聖上座部、聖大眾部、聖犢子部(後期改成聖正量部)及聖說有部。以往學者認為聖犢子部及聖說有部屬上座律系,其實此二部屬大眾律系,其理由如下﹕

    1. 聖說有部的戒條次第與摩訶僧祇律大致相同,而聖上座部系統的戒條次第(化地部、法藏部及銅鍱部)則由於第二結集時,上座們將之調動,因而與未參加集者有所不同。

2. 聖大眾部及聖說有部皆同樣認為第一結集先結集經藏,後結集律藏﹕摩訶僧祇律、根本說有律及阿育王傳、付法藏因緣傳等有部系統的傳記,皆先經後律,只有經多位譯者編譯的十誦律例外。而聖上座部的化地五分律、法藏四分律、善見律、銅鍱律,皆認為是先律後經。其理由即因第二結集由律而起,故先結集律藏而後經藏,乃將第一結集亦認為是先律後經。 

(二)、二律系 四聖部 十八部的形成 

       印度部派佛教發展過程中,二律系、四聖部及十八部的形成,並配合各部的師資傳承來研究。

1.二律系:佛滅當年的王舍城結集,由阿難先結集經藏,而後優波離結集律藏。佛滅百年的毗舍離結集,由於是因戒律而引起,因此先結集律藏,而後結集經藏,此次結集後,形成會內的上座律系與會外的大眾律系。此中,上座律系並將戒條次第調動而與大眾律系有所不同。

2. 四聖部:佛滅一三七年起,佛教內部對「五事」、「實有」、「補特伽羅我」等問題的看法,起了法諍,經過六十三年,形成了四聖部(聖上座部、聖說有部、聖犢子部及聖大眾部),佛滅二百年時,犢子上座首先結集論藏,集出《舍利弗阿毘曇》置於經藏與律藏之後,其後各部亦參照此論而有論藏。佛滅二三五年的華氏城結集,先結集律藏而後結集經藏與論藏,此次為聖上座部的內部結集。

3. 十八部在阿育王時期,印度內外共分裂成十八個主要的部派,此中有七個是阿育王派遣四聖部的高僧至邊地弘法後所形成。至於二律系與四聖部的關係: 在法諍前期,會外大眾律系的廣大僧眾,分 裂成聖大眾部、聖犢子部與聖說有部。法諍後期,大天與末闡提之諍,最為劇烈,贊成前者為年少大眾,贊成後者為少數的年長上座,因而後人又稱前者為「大眾部」,後者為「上座部」,結果將此二部與二律系混淆,產生部派分類上的困擾。其實大天(屬聖大眾部)與末闡提(屬聖說有部),同屬會外大眾律系。由戒條的次第,可看出聖大眾部、聖說有部二者與聖上座部出入不小。而聖犢子部的律藏,即是聖大眾部的律藏。在師資傳承方面,部派佛教中,有大迦葉及阿難系、優波離系、阿那律系、舍利弗及羅怙羅系、迦旃延系等,此中,大迦葉及阿難系的商那和修、末闡提,北傳將此二位傳說成阿難的親傳弟子,結果與南傳在佛滅年代推算上,差了百年左右,其實此二位是釋尊第五代左右的弟子。[6]

至於四聖部十八部的關係如下:

    (1)、聖上座部–化地部(分別說部)、法藏部、雪山部、銅鍱部。(共四部)

    (2)、聖大眾部–根本大眾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多聞部、說假部、制多山部。(共六部)

    (3)、聖犢子部–犢子部、法上部、賢冑部、六城部、正量部。(共五部)

    (4)、聖說有部–根本說一切有部、飲光部、說轉部。(共三部)

    此中,化地部、法藏部、雪山部、銅鍱部、制多山部、正量部及罽賓犍陀羅的根本說一切有部等七部,皆是阿育王派高僧往邊地弘法所形成。

 

(三)、根本上座的雪山部與其枝末的十一部

1襲本上座之雪山部宗義 

雪山部之本宗同義:「謂諸菩薩猶是異生,菩薩入胎不起貪愛。無諸外道能得五通,亦無天中住梵行者,及大天之五事一偈,餘義同說一切有部」。

按大天五事,本為上座部與大眾部所由之起諍而分立者。乃事過未及百年,上座部因分出說一切有部而轉為雪山部,遂至數典忘祖反認大天五事,則此襲稱上座之雪山部,已投降於大眾部。而此後上座部之正宗,遂在說一切有部而不在雪山部。

 

   2、犢子部等五部之宗義 

犢子部本宗同義:「謂補特伽羅非即蘊離蘊,依蘊界處假施設名。諸行有暫住亦有剎那滅。諸法若離補特伽羅,無從前世轉至後世,依補特伽羅可說有移轉。亦有外道能得五通。五識無染亦非離染。若斷欲界修所斷結,名為離欲,非見所斷。即忍、名、相、世第一法,名能趣入正性離生,若已得入正性離生,十二心頃說名行向,第十三心說名住果。有如是等多差別義」。 

四部異義:次「因釋一頌執義不同,從此部中流出四部,謂「法上部、賢冑部、正量部、密林山部」。所釋頌言:已解脫更墮,墮由貪復還,獲安喜所樂,隨樂行至樂」。茲據述記列四部四釋不同如下: 

 

已解脫更墮        退──┐

                            住──┼阿羅漢……第一釋當法上部

墮由貪復還        進──┘

 

                                阿羅漢┐

獲安薹所樂        辟支佛┼───……第二釋當賢冑部

                            佛世尊┘

 

隨樂行至樂                  初  果┐

已  解  脫        二果向│

                           二  果├───……第三釋當正量部

更      墮        三果向│

                           三  果│

墮  由  貪        阿羅漢┘

 

                              退    ┐

復      還        思    │

                              獲    ├阿羅漢……第四釋當密林山部

獲安喜所樂        住    │

                            堪  達│

隨樂行至樂        不  動┘

 

   3、化地部本末同異宗義 

(1)化地部本宗同義 「謂過去未來是無,現在無為是有。於四聖諦一時現觀,見苦諦時能見諸諦,要已見者能如是見。隨眠非心亦非心所,亦無所緣,與纏異。隨眠自性心不相應,纏自性心相應。異生不斷欲貪瞋恚。無諸外道能得五通,亦無天中住梵行者。定無中有。無阿羅漢增長福業。五識有染亦有離染。六識皆與尋伺相應。亦有齊首補特伽羅。有世間正見,無世間信根。無出世靜慮,亦無無漏尋。善非有因。預流有退,諸阿羅漢定無退者。道支皆是念住所攝。無為法有九種:一、擇滅,二、非擇滅,三、虛空,四、不動,五、善法真如,六、不善法真如,七、無記法真如,八、道支真如,九、緣起真如。入胎為初,命終為後,色根大種皆有轉變,心心所法亦有轉變。僧中有佛,故施僧者便獲大果,非別施佛。佛與二乘皆同一道。同一解脫。說一切行皆剎那滅。定無少法能從前世轉二後世」。 

(2)化地部末宗異義  「謂說實有過去未來。亦有中有。一切法處皆是所知,亦是所識。業實是思,無身語業。尋伺相應。大地劫住。於窣堵波興供養業所獲果少。隨眠自性恆居現在,諸蘊處界亦恆現在。此部末宗,因釋一頌執義有異,如彼頌言:五法定能縛,諸苦從此生,謂無明貪愛,五見及諸業」。

 

 4、法藏部飲光部經量部之宗義 

(1)法藏部之宗義  「謂佛雖在僧中所攝,然別施佛果大非僧。於窣堵波興供養業獲廣大果。佛與二乘解脫雖一而聖道異。無諸外道能得五通。阿羅漢身皆是無漏。餘義多同大眾部執」。 

(2)飲光部之宗義  「謂若法已斷已遍知則無,未斷未遍知則有。若業果已熟則無,果未熟則有。有諸行以過去為因,無諸行以未來為因。一切行皆剎那滅。諸有學法有異熟果。餘義多同法藏部執」。 

(3)經量部之宗義  「謂說諸蘊有從前世轉至後世,立說轉名。非離聖道有蘊永滅  有根邊蘊、有一味蘊。眾生位中亦有聖法  執有勝義補特伽羅。餘所執多同說一切有部」。

 

   5. 上座部分十一部:

在阿育王時代,佛教自中印度向南印度發展的,是大眾部,以大天為中心人物;自中印度向西印度及西北印度發展的,是上座部,可能是以末闡提為中心人物。當南方的大眾部由一味而再三分裂,乃至消失於大乘佛教中時,由於南方王朝勢力的向西北方推進,西北方的一味的上座佛教,便受到新思潮的激盪,內部發生了再分裂。其中自以為是保持上座根本部思想的說一切有部,便是再分裂後最大的一派。

上座部最初分派,出了說一切有部,據說上座的根本部者,因見解不同而離開了舊住處,轉到雪山之麓,成為雪山部。所以,連雪山部算起來,上座雖稱十一部,卻有十二部的名目,可資介紹的則仍為十一部。[7]
    (1)雪山部(Haimavata-h.):《十八部論》(《大正藏》四九·一八頁上)稱此為「先上座部」,《部執異論》名此為「上座弟子部」,《異部宗輪論》名此為「本上座部」。但此部的宗義,大多與一切有部相反,倒與大眾部接近的多,採用大天五事,即其一例。又主張沒有「中有」,亦與大眾部一致;一切有部是相信有情眾生在「欲色界,定有『中有』」的。因此,根據大眾部及分別說部(如《大史》)所傳,則將雪山部列入大眾部的末派。據印順法師的推定,仍以有部所說的為當。 
    (2)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a-h.):此部思想嚴整而廣博,當以另節介紹。 
    (3)犢子部(Va-ts1-purow1-ya-h.):《部執異論》稱此為「可住弟子部」,《唯識述記》又稱此為「皤雌子部」。此部是繼承《舍利弗阿毘曇》的思想而來,對此思想之不足處,加以補充的解釋,由於所見不同而再分裂。此部雖自上座部分出,卻受大眾部教義的影響很深,而一般學者均以舍利弗持有大乘思想,故在犢子部,將如來一代教法分為五藏:過去、現在、未來(此三是有為法)、無為(無為法)、不可說(非即非離蘊之我),此五藏的「不可說藏」,就彷佛於大乘的如來藏。

此部以本體論的中心,便是「非即非離蘊我」的不可說藏,破斥凡夫的「即蘊我」及外道的「離蘊我」,而以非即非離蘊我作為諸法的本體。因此,這一不可說藏,又相似於大乘阿賴耶識的思想了。但此部仍執有一個諸法本體的「我」,故被清涼國師在《華嚴玄談》卷八中評為「附佛法外道」。然其雖未及於如來藏或阿賴耶識的境地,卻為大乘的唯識思想先鋪了路。 
    (4)法上部(Dharmottar1-ya-h.):《文殊師利問經》稱此為「法勝部」,《十八部論》(《大正藏》四九·一八頁上)音譯為「達摩鬱多梨部」。 
    (5)賢胄部(Bhadraya-n1-ya-h.):《文殊師利問經》名此為「賢部」,《十八部論》音譯為「跋多羅耶尼部」,《部執異論》名之為「賢乘部」。 
    (6)正量部(Sam.mitiya-h.):此部是犢子部下四部之中最盛的一派,《文殊師利問經》名其為「一切所部」,《十八部論》(《大正藏》四九·一八頁上)音譯為「三彌底部」,《部執異論》名為「正量弟子部」。窺基的《宗輪論述記》中說:「此部所立,甚深法義,刊定無邪,目稱正量,從所立法,以彰部名。」西元四三二年從印度到錫蘭去的佛音,在其撰著巴利文《論事注》時,正量部尚在流行;又從《大唐西域記》知道;玄奘游印時(唐太宗貞觀三年至十九年,西元六二九至六四五年),正量部尚多行於中印、南印、西印地方,東印亦有少許;稍後義淨的《南海寄歸內法傳》(《大正藏》五四·二○五頁上-中),也說到此部有三藏三十萬頌,並說當時此部行於西印之羅荼、信度地方者最多,摩揭陀以及南海諸州,亦有少部分傳存。可惜在現存的資料中有關犢子系下四部的記載太少,正量部的教義,則見於不知何人所撰及所譯的三卷《三彌底部論》(《大正藏》三二· 四六二頁上~四七三頁上)。此部也是有我論者,大體與犢子部相同,唯其繼大眾部末派的思想而將大地、命根等「色法暫住」的思想加以分析,把色法的生滅觀,分為兩類:1)心心所、聲光等,為刹那滅;2)身表業色、不相應行、身山薪等,為一期滅。因此,若以西方哲學來看,正量部似屬於「現實的實證論」或者「經驗論」者。 
    (7)密林山部(garika-h. ):《文殊師利問經》稱此為「山部」,《十八部論》(《大正藏》四九·一八頁上)稱之為「六城部」,《部執異論》名之為「密林住部」。
    法上、賢胄、正量、密林山,此四部所存資料奇缺,據《異部宗輪論》(《大正藏》四九·一六頁下)說是為了對一偈解釋的不同,而在犢子部下分為四派,那一偈便是:
   「 已解脫更墮,墮由貪複還, 獲安喜所樂,隨樂行至樂。」

此偈的異解,請參看《宗輪論述記》(《卍續藏》八三.四六一頁)。但在現存犢子部的教義中並沒有此一頌文,現存的《舍利弗阿毘曇》裏面也無此頌。
    (8)化地部(MahI-sa-saka-h.):這就是傳有一部《五分律》的彌沙塞部,北傳《異部宗輪論》說它是從說一切有部分裂,南傳《大史》則說它是直由上座本部分裂,大眾部則以化地部為上座部分別說系之一,而與飲光、法藏、銅鍱三部一樣。《文殊師利問經》稱此為「大不可棄部」;《十八部論》以此為「彌沙部」;《部執異論》名此為「正地部」。另有「教地」、「彌嬉舍婆挹」、「磨醯奢娑迦」、「彌嬉舍婆柯」之名。《出三藏記集》卷三(《大正藏》五五·二一頁上)說:「佛諸弟子,受持十二部經,不做地相、水、火、風相、虛空、識相,是故名為彌沙塞部。」此部思想,本宗同義者,頗類於大眾部,末宗異義者,則繼承一切有部。據《成唯識論》卷三所言,化地部的「窮生死蘊」,相當於第八阿賴耶識。

據《無性攝論》卷二所言,此部說有三蘊:(1)一念頃蘊(一刹那有的生滅法)。(2)一期生蘊(乃至到死的恒隨轉法)。(3)窮生死蘊(乃至得到金剛喻定時的恒隨轉法)。由此可知窮生死蘊相似於大乘第八阿賴耶識。 

此部的本體論,立九無為說,是受大眾部的九無為思想啟示而成立,其中異於大眾部的有善法真如無為、不善法真如無為、無記法真如無為,此善、不善、無記之三性真如的思想,又相似於一切如如的大乘思想;其三性真如及不動無為之四項異於大眾部,宜為由大眾部過渡到大乘唯識,整理成六種無為思想的橋樑。

《異部宗輪論》(《大正藏》四九·一七頁上)說此部主張:「佛與二乘,皆同一道,同一解脫說。」此「同一」的意思,似乎是說真智本體並無差別。且其又主張:「僧中有佛,故施僧者,便獲大果,非別施佛。」至其末宗,竟認為供養堵波(佛塔),所得功德少。此也不能不想到化地部已有「吾人即是佛」(人皆可為因地之佛)的大乘的先驅思想了。 
   (9)法藏部(Dharmagupta-h.):《文殊師利問經》稱此為「法護部」,《十八部論》譯為「曇無德部」,嘉祥的《三論玄義》,以法護為人名,是目連的弟子。這個目連,可能不是佛世以神通著稱的大目犍連,而是阿育王時的目犍連子帝須,就是那位傳稱第三次結集的主持人,北傳的優婆屈多(Upagupta),也即是此人;曇無德,便是他的弟子。如據窺基的《宗輪論述記》及《義林章》所說,此部有經、律、對法(阿達磨)、明咒、菩薩之「五藏說」;但此菩薩藏是將大眾部的雜藏改變,其餘四藏亦多同大眾部。此部特重明咒藏(Manrowa)及菩薩藏(Bodhisattva-pit.aka),而開後來大乘密教之端緒;日本東密以達摩鞠多為龍智菩薩的別名,而達摩鞠多與法藏部主Dharma-gupta(法藏)的梵語相同,密宗的龍智,或不即是法藏部主,然亦不無淵源。漢譯的《四分律》,即出於此部。此部承受大眾部的思想頗多,所以日本凝然的《通路記》,把法藏部攝於大眾部的一系。但它畢竟是上座部的分別說系所屬。 
   (10)飲光部(Ka-syapI-ya-h.):《文殊師利問經》稱此為「迦葉比部」,《十八部論》稱為「優梨沙部」,《部執異論》稱為「善歲部」或「飲光弟子部」,另有「迦葉惟」、「迦葉遺」等,乃是以部主之名而得名。據日本《國譯大藏經》論部第五十二的結集史分派史說,此部可能是由阿育王時的迦葉惟被派至雪山地方弘化而興起的一派。據印順法師的《印度之佛教》第六章第三節一一八頁說:此部與化地部、法藏部,化行於印度大陸,於聖典多有改作,與大眾部系的多聞部、說假部,同其作風;或融入《吠陀》而尊為佛說,或仰推目犍連的神通以證實明咒之可信,或以破外及對內之論爭而別為撰集。 
    (11)經量部(Saurowantikah.):《部執異論》名此為「說度部」或「說經部」,《十八部論》稱此為「僧迦蘭多」或「修多羅論」,正量部傳稱此為「師長部」,唯各部所傳均以此部為從說一切有部分出。說度部的梵名是Sam.krantika(轉移) Vada(說),故在南傳的《大史》,以為經部出於說轉部,實則說經及說轉,同為 經量的本末二計。

此部出於有部,但受大眾部的影響,而對有部思想採取批判的立場,後來大乘唯識思想,由經部而出者很多。例如色、心互薰的種子說,約「種子曾當」而說三世;唯識的「道理三世」,雖見於《瑜伽師地論》卷五一(《大正藏》三○·五七九頁上│五八四頁中),但在經部的鳩摩羅多論師,已是這一思想的先兆。又如經部的「細意識」說,以為「滅定細心不滅」、「執無想定細心不滅」,亦即是根本識第八阿賴耶識的先驅思想。不過,經部畢竟仍是小乘,它的色、心互薰說是二元論,唯識家則以萬法不離識,乃是一元論。

由鳩摩羅多的細意識,到室利邏多則進而主張勝義我(勝義補特迦羅),此為微細而不可設相的「真實我」,大概可解為「法我」之執,所以仍是小乘。但由此往上一步,便是大乘「無我」的「實相」了。所以,「勝義我」有常住不變義,乃是大乘「真常唯心」思想的先驅。

(四)、舍利弗毗曇和南方六論

    1、南傳小乘各部執義,僅有論事一書撮其大略。論事原名迦他跋偷 Kathavatthu,為南方七部阿毘達磨之第五。昔相傳是阿育王第三次結集時,上座目犍連子帝須所出 (約當佛滅後二百二十餘年)。 後即流佈錫蘭,口相授受,至佛滅後四百餘年其地大寺重為結集,始有巴利文定本。又五百年而註書曰品類義釋者成 (傳為大德覺音所作) ,於論中異義十九皆能詳其部別,於是數百年來南傳部執之異同大略見矣。   2、)部派佛教與原始佛教間在神通敘述上的差異在於:部派論典更精密地刻劃其細部內容,如六種神通在四阿含中並未有詳盡的解說,但在諸部派的經論中已出現詳細的說明;之所以有這樣的差異,推論為:原始佛教在重視「事修」的風氣下,神通直接地由行者的身心體會,不須形之於文字;但進入部派分裂後,一方面佛陀已經涅槃,缺少一完全之聖教量,一方面出家比丘有部分成為專業之學問僧,從事於經論的研究與整理。即使不為學問僧而為實修之行者,也為了使正法得以保存,因此將諸多修行體會一一地紀錄下來,這其中當然包括了證得神通的行者,把其所證之神通,利用阿毗達摩之論風而分析性地將它書寫下來。3、南方錫蘭上座分別說部實另有一類毘曇,即法聚、分別、界說、雙對、發趣、人施設、論事七論。此與印度本土學說關係較疏,故龍樹未言及。至與印度本土各類毘曇相較,在昔以為僅有名目相似而內容無涉,近年屢學者考證,知其間脈絡仍相貫通。舉要言之,則南方七論中較古之分別論等,組織形式即與舍利弗毘曇大同,解釋法相章門亦合。更以舍利弗毘曇與六分毘曇相較,又有一分相似,因知舍利弗毘曇實為南北阿毘達磨關合之樞機。其結構最古,而後兩方阿毘達磨因以改造,乃各呈異觀。今細勘之,其間固有相貫者矣!    4、如上所說,小乘阿毘達磨至少有三大類可以斷定,有部毘曇為一類,舍利弗毘曇為一類,南方七論又為一類也。所屬派別源流,今以一表明之﹕                      ┌南方分別說部─── 一、七論毘曇                    │    ┌說一切有── 二、六分毘曇身義毘曇            ┌─上座┤化地┤            │      │    └法藏──┐        僧伽┤      └犢子───┐  │            │                  │  │            └─大眾─(分別論者)┴─┴─ 三、舍利弗毘曇 

     (四)、十論的刊定

    於三藏中多諸異論。但人多喜起諍論者。十論的刊定即所謂二世有、二世無。一切有、一切無(現在實在,過去、未來有無的問題)。中陰有、中陰無。四諦次第得、一時得。羅漢有退、無退。使(隨眠,使人煩惱的習氣)與心相應、心不相應。心性本淨、性本不淨。已受報業或有、或無。佛在僧數、不在僧數。有人、無人(否定人我)。有人言二世法有、或有言無。[8]

 

叁、上座部有關九心輪學說之略述 

一、何謂「有分」bhava.nga

所謂「有分」,梵語是bhavaa.nga,巴厘語是 bhana.nga。實際上,此語乃由巴利語之 bhava (存有)和 a.nga (部份)合併而成,意思是「存有的部份」。由此可知,「有分」就是指「存有的部份」,而一切眾生的存在,最後都不可能離開它,否則便無法輪迴轉生。因此,「有分」一詞,在思想史的發展中,實際上已經被用作輪迴主體的說明。        (1)雖然,「有分」一詞,在南傳佛教中有相當重要的思想地位,然而,在南傳七論中,如:《法集》、《分別》、《人施設》、《論事》、《界說》、《雙論》、《發趣》等,竟然沒有提及,但在註疏中卻屢次提到,並視之為理所當然,不加詳細說明。由此看來:南傳七論在阿育王時代結集成書的過程中,雖然已經開始有這種觀念產生,可是,尚未能滲入到「七論」的思想中,直到覺音(Buddhaghosa;500)為「七論」作註疏時,由於「有分」的思想在當時已經廣泛流行,於是便自然地滲入註疏中,視為當然。(2)在覺音所造的《清淨道論》( Visuddhi-magga-`saastra  )開宗初品中,當討論到有關「毘提」( Viithi; 即過程)時,便有提及「有分」,並在第十品中重加解釋,由此可知當時此一思想之盛行。覺音的時代大概不可能晚於四、五世紀,即與無著、世親同時,亦即真諦來華之時更早或同時(即梁、陳時代)。跟《清淨道論》相同性質的《解脫道論》,也是在梁朝時被譯成中文,雖然兩書之成立次序很難確定,但時代背景上定是相差不遠。至於南傳論藏何時正式完成,尚無定說,一般都相信是阿育王時代傳入錫蘭時已經具備。然而,「有分」 bhavanga,與「毘提」 Viithi 理論的確立, 必須是後於「七論」,先於註疏,這一點是可以肯定的。[9]

 

二、「有分識」思想的成立背景

(1)在南傳上座部的本識思想中,認為在六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背後,必須有一微細意識存在,稱為「有分」bhavanga。而這一個「有分」,不但是作為六識活動背後之所依,同時,亦是促成生死輪迴的主因。換言之:「有分」也就是輪迴之主體。如《成唯識論》卷三所雲:餘部經中亦密意說阿賴耶識有別自性:謂大眾部阿笈摩中,密意說此名:根本識,是眼識等依止故。上座部經分別論者,俱密意說此名「有分識」。「有」謂三有,「分」是因義 ,唯此恒遍,為三有因。化地部說此名窮生死蘊。….說一 切有部增一經中,亦密意說此名阿賴耶….。(2)由此可見:南傳上座部的「有分識」,《成唯識論》已經把它看成跟大眾部的「根本識」,化地部的「窮生死蘊」,說一切有部的「阿賴耶」,看成是相同的東西,皆屬於輪迴主體的範疇。在這裡,《成唯識論》把「有分」bhavanga 的「有」 bhava,看成是「三界有」( tri-dhaatu-bhava);而把「分」 a.nga, 看成為「因」義,也就是「原因」(hetu)之義。如此一來,「有分」除了可解釋為「存有的部份」外,也可解釋為「三界存在的原因」。由於「有分」是恒遍三界,因此便可作為三界存在的原因。所謂「唯此恒遍,為三有因」。正是此意。      (3)另外,據玄奘譯無著的《攝大乘論》卷二<所知依分>第二亦云:復次,聲聞乘中亦以異門密意已說阿賴耶識。如彼增一阿笈摩說:世間眾生,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喜阿賴耶….。於聲聞乘如來出現四德經中,由此異明密意,已顯 阿賴耶識。於大眾部阿笈摩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根本識」,如樹依根。化地部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窮生死蘊」。(4)在無性( Asvabhaava;西元 450-530 )的《攝大乘論釋》中,對於「有分識」的觀念,亦有加以說明雲: 謂聖者上座部,以「有分」聲,亦說此識,阿賴耶識是「有」因故。如說六識不死不生,或由「有分」,或由「反緣」而死,由異熟意識界而生。如是等;「能引發」者唯是意識。故作是說:五蘊於法無所了知,唯所「引發」,意界亦爾 ,唯「等尋求」。「見」唯照矚。「等貫徹」者得決定智。「安立」是能起語,分別六識,唯能隨起威儀,不能受善不善業道,不能入定,不能出定。「勢用」一切皆能起作。由「能引發」,從睡而覺,由「勢用」等,觀所夢事。如是等,分別說部亦說此識名「有分識」。由如是等諸部聖教為定量故,阿賴如大王故。事實上,在無著的《攝大乘論》中,根本就沒有提到有關「有分識」。因此,有關上文的記載,顯然是無性自己增添進去的。    (5)至於世親所著的《大乘成業論》中,亦有論及「有分識」,如:赤銅鍱部經中建立「有分識」名。大眾部經名「根本識」。 化地部說「窮生死蘊」。….餘部經中唯說六識身為「有分識」等,隨其所應,皆無違害。    此外,《大乘成業論》的另一異譯本《業成就論》亦有云:如彼大德銅色弟子說「有分識」。復有人言是「根本識」。   ….此有身識復有身識,如次第說,此義相應。因此,這裏的所謂「赤銅鍱部」、「大德銅色弟子」,就是指南傳上座部。 由此推斷, 「有分識」的觀念, 可能在無著(  Asa.nga;310-390  )寫作《攝大乘論》時,尚沒有正式提出, 直到無性(Asvabhaava;450- 530 )註釋『攝論』時,才正式出現。    (6)同時,當世親(Vasubandhu;330-390)在寫作《大乘成業論》時,已經聽到有關「有分識」的傳聞。而且,當真諦( Paramaartha;499-569 )在翻譯《顯識論》時,還把它看作是「阿賴耶識」。如:六識起善惡,留在熏力於本識中,能得未來報,名為種子。若小乘義:正量部名為「無失」。摩訶僧者柯部名為 「攝識」。薩婆多部名「同隨得」。若是他毘梨部名「有分識」。「有」者三有,即三界也。亦有「七有」:一、中有;二、生有;三、業有;四、死有,通前三有為「七有」。此「有分識」體是果報,法決是自性無記。(7)「四有」者:從識支至六歲是「生有」;從七歲以上,能分別生熟起貪至未捨命,是「業有」;「死有」者,唯一念;「中有」即中陰。就「業有」中,六識起三種業;業、不業、不動等三。「業有」為「有分識」所攝持。六識自謝滅,由「有分識」攝持,力用在。  問曰:何故立「有分識」? 一期生中,常緣一境。若生人天,此識見樓觀等事報。若起六識,用粗覆障,則不覺此識用。若生惡道,此識但緣火車等報。若起六識,用強,則不覺此識緣也。若欲界六識緣欲界,凡夫不能覺,乃至無色亦然。若無色,諸識滅,此「有分識」用則顯,如梨耶及意識也。[10](8)按真諦的意見:「有分識」的確相當於「阿賴耶識」,是六識背後的真正輪迴主體,祇不過在一般情況下不容易被察覺而已。因此,只有在無色界中,眼耳鼻舌身意等前六識皆滅的時候,「有分識」才會顯現它的作用。(9)由此可知:「有分識」的成立,應該是後於「七論」,先於註疏。 也就大約在無性( Asvabhaava;450-530 )註釋《攝論》時,此一思想才正式出現。因此,「有分識」的成立,大概是從西元三世紀到五世紀之間,這點是可以肯定的。 

三、上座部的中有觀念

「中有」是死後至投生期的靈體,是一種微細的物質(色法),但這中有的觀念,卻不為分別說系的上座部所接受。有部看有情眾生,是基於無常無我的原則,以有情為五蘊的假合,乃是一種機械的實在論。對於有情生死的觀察,則唱生有、本有、死有、中有的四有說。[11]

四、「有分」與「九心輪」

有關「有分」與「九心輪」的關係,據窺基在《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所載:論:上座部經至為三有因。       述曰:分別論者,舊名分別說部,今說假部。說「有分識」體恒不斷,周遍三界,為三有因。其餘六識,時間斷故,有不遍故,故非有分。    世親《攝論》無文。唯無性釋有「九心輪」,此是阿賴耶識。九心者:1、有分;2、能引發;3、見;4、等尋求;5、等觀(貫)徹;6、安立;7、勢用;8、反(返)緣 ;9、有分心。餘如《成唯識論掌中樞要》說。「有分識」作為三界存在的原因,已經是相當清楚。然而,在世親撰寫《攝論》時,還沒有看到有關「有分識」的記載,直至無性在解釋《攝論》時,才有提到「有分識」,並把它看作是「阿賴耶識」。而所謂「九心輪」,主要是在說明「有分識」的流轉,中間必須經過七個階段,然後周而復始,輪轉流動不息,這便是「九心輪」。如《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下所說:    然實但有八心,以周匝而言,總說有九, 故成「九心輪」。且如初受生時,未能分別,心但任運,緣於境轉,名有分心。若有境至,心欲緣時,便生警覺,名能引發。其心既於此境上轉,隨其善惡,便有動作,勢用心生。動作既興,將欲休廢,遂復 返緣前所作事。既返緣已,遂歸有分,任運緣境,名為九心,方成輪義。其中,見心通於六識,餘唯意識。有分心通死生;返緣唯得死;若離欲者死,唯有分心;既無我愛,無所返緣,不生顧戀;未離欲者,以返緣心而死,有戀愛故;若有境至,則心可生,若無境至,恒作有分,任運相續;然見與尋求,前後不定。無性《攝論》第二卷云:五識於法,無所了知,先說見心也、復言:見唯照矚,卻結前心。按《成唯識論掌中樞要》所載,「九心輪」事實上只有八心,然因其周而復始地運轉,故說為九。唯識家所記載的「九心輪」,跟南傳的《清淨道論》或北傳的《解脫道論》所說,幾乎是完全一致的。為了讓讀者觀念更為清晰起見,現謹將有關「九心輪」的流轉次序,逐一分析如下:1、有分(bhava.nga):且如初受生時,未能分別,心但任運,緣於境轉,名有分心。    從這一點看來,「有分心」正是最初受生時的輪迴主體。它是純粹的主體,在未有認知對象出現之前,未起分別,然而,當認知對象出現以後,才會進一步產生認知作用,名「能引發」。倘若沒有對象出現,便祇有這純粹主體在運轉。所謂:若有境至,則心可生;若無境至,恒作有分,任運相續。便是指此。「有分心」除了是純粹的認知主體外,同時亦是貫通生死的輪迴主體。所謂「有分心通生死」,正是指出這一點。既然,「有分心」是輪迴主體,那麼,解脫的可能,便必須透過斷除「有分心」,才能獲得根本解脫,所謂「若離欲者死,唯有分心。」這裏的「離欲者」便是指得解脫的阿羅漢而言。意思是說:假如阿羅漢希望獲得解脫,便祇有通過對「有分心」的斷除才可達到。    2、能引發( pancadvaaraa-vajjana; 五識引發):若有境至,心欲緣時,便生警覺;名能引發。由此可知:所謂「能引發」,便是指:當認知對象出現時,心中便會開始動念引發,產生警覺,隨時準備去認識對象。這種狀況,若以剛剛夢醒的狀態來比喻,也是相當貼切的。正如《解脫道論》所說:「謂色現眼前,有分心遂停滯,以此色為緣,而生能引發心。意門能引發者,則或緣過去,或緣假名,而生能引發心。能引發者僅有警覺;例如,見瓶不見有瓶,僅覺有物,一切了別均未起,故非見。雖無了別,然已將緣境,非河流無波,故非有分心。」由此看來:「能引發」或稱「五識引發」(Pancadvaaraa-vajjana),基本上是五識作用開始引發,準備去認識對象,且對象已經呈現,也警覺到有對象之存在。然而,對於有關對象之了別作用此時尚未生起,而僅知有物而已。事實上,這正是「有分」的第二個階段而已。在《解脫道論》中,接著更以啞女的譬喻來說明這一點。謂啞女未眠是有分心已起,然啞女不能達意,而可教聾人開門,引發眼識也。3(Cakkhu-vi~n~naa.naadi-d.rtta;眼識等見):其心既於此境上轉,見照矚彼。所謂「見」或「見心」,便是指六識對事物(對象)的感覺作用,從而使認知對象或事物朗然呈現於眼前的一種呈現能力,然而,卻並沒有開始對事物產生判斷和分析。所謂「見心通於六識,餘唯意識。」換言之,「見心」祇是對事物的一種朗然呈現的能力,並不包括分析和判斷。所謂「五識於法無所了知,先說見心也。復言:見唯照矚,卻結前心。」4、等尋求(Sampaticchana;或譯作:受持): 既見彼已,便等尋求,察其善惡。這裏的所謂「等尋求」,也就是《解脫道論》所說之「受持心」。這是指對事物境界的苦樂感受而言,尚未包括分別判斷。據湯用彤(ㄊㄨㄥˊ)的意見認為:蓋據巴利對法,受持心者,非為能動,雖為第六所生,然僅能知,決不能察。雖境有善惡,然僅照境見相,不能有彼此分別。例如見瓶,且識其黃色。故無性有言:意界於法無所了知,唯等尋求。《解脫道論》譬之受菴摩羅果,不察其為功德、非功德也。察其善惡,乃舉例之言。廣言之,等尋求心,在受前五識所矚之相。等者逢境即緣,名之為等,如疏抄說。如上所述:則「等尋求」或「受持心」,其實祇有感受作用,而並沒有「察其善惡」的判斷作用,而《樞要》之所謂「察其善惡」一詞,大概是舉例之言罷了。5、等貫徹(Saniiran;或譯作:分別):既察彼已,遂等貫徹,識其善惡。所謂「等貫徹」,在《解脫道論》則譯作「分別心」。其實,《解脫道論》的翻譯要比《樞要》來得貼切。因為就在這個時候,意識才有正式的分別判斷作用。如果譯之為「等貫徹」,反而使人不知所云。事實上,「等貫徹」之譯意,主要是指對「等尋求」所得的種種諸相有所徹悟的意思,這其實也就是分別判斷作用開始。例如,所謂「如觀諸色:空知是青,金知是黃。」因此,分別判斷的作用,這時才算是正式開始。 6、安立(Vo.t.thapana;或譯作:令起):而安立心,起語分別,說其善惡。所謂「安立」,便是指當分別判斷後,緊接而來的具體認識作用。換言之:也就是認識判斷作用的初步完成。    湯用彤研究認為:據巴厘論師言,依貫徹所得,而定一物持有之相,是謂安立。例如,識瓶諸相,是黃、是中空,謂之貫徹。而知瓶之別於泥團,黃之別於青,事事恰得其分,如此心中安立,作青想、作黃想。遂可起語分別,知識至此,已小成矣。由此看來:所謂「安立」,便是指對事物本身可安立名相,用語言去把事物之間的差異性敘述出來,認識作用至此,已可算是初步完成。7、勢用(Javana;或譯作:速行):隨其善惡,便有動作,勢用心生。「勢用」一詞,在《解脫道論》中譯作「速行」。這可說是具體行動的正式展開。8、返緣(tadaaramma.na; 或譯作:果報):動作既興,將欲休廢,遂復返緣前所作事。當動作或具體行為正式展開以後,便會進一步產生一種回憶作用,稱為「返緣」。    然而,事實上,「返緣」亦要視乎現實狀況而定,倘若是一位已經離慾的阿羅漢,便沒有所謂「返緣」,如《樞要》云:「既無我愛,無所返緣,不生顧戀。」       倘若是一般凡夫,在臨死之前便有非常明顯的「返緣」作用。所謂「未離欲者,以返緣心而死,有戀愛故。」以及「返緣唯得死」,正是指一般凡夫的狀況。    同時,這種「返緣」,亦要視乎意志的強弱而定,假如條件過於微弱或在定中,「返緣」作用便不會產生。如《清淨道論》所說:返緣心者,倒記前事。….惟緣須強大,乃得返緣。餘弱小及入安定,均無返緣。    9、有分心( bhava.nga )如此的九心循環不息,便是「九心輪」,而當中的「有分」,則扮演一個相當重的關鍵角色。既返緣已,遂歸有分。從「返緣」的回憶作用之後,又再回到原來靜的狀態,這便是「遂歸有分」。事實上,這一個新起的「有分」,又可作為下一個「能引發」的準備。如《清淨道論》所云:但恰於返緣之後,有分復起,而如有分停滯,則能引發等復起….有分心之死亡名為命終。由此可知:「有分識」是作為一系列心理作用的純粹主體,同時亦是輪迴主體。如此九心循環不息地運作,便構成了「九心輪」的現象。 

五、「有分」可否視為變相的「我」

 1.南傳上座部的「有分」,有人把它視為一種變相的「我」,或者是「補特伽羅說」的另外一種表現形式。例如,真諦便乾脆把「有分」看成是「阿賴耶識」,這些都可以看作是變相「我」的說明。    然而,事實上,「有分」的主體性並不如犢子部之「非即蘊非離蘊補特伽羅」,化地部之「窮生死蘊」等那麼強烈。「有分」其實是一種心理過程的輾轉描述,它的心理過程遠比它的主體性來得重要,因此,在《清淨道論》中,便很明顯地把「有分」看成是一種「毘提」( viithi ),即過程的意思。同時,由於「有分」理論之成立,剛好是在三世紀到五世紀,此時,正是唯識思想大行其道的時候,因此,大部份唯識的觀念,如「種子薰習」等,為「有分」理論所吸收,亦是相當明顯,例如,「九心輪」中之「返緣」觀念,跟「種子薰習說」的類似性,亦是相當顯著。    《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那雜事》:即”有部”,系由上座部分化而出的佛教部派之一,以《發智論》、《俱舍論》為經典教義,根據”法一切有”、”時一切有”而得出”說一切有”的主張。 《五分律》全名為《彌沙塞五分律》,印度上座部彌沙塞部之戒律,共分五部分,內容包括二百五十一條比丘戒,三百七十條比丘尼戒。《十誦律》論述”一切有部”根本戒律的佛教著作,其內容將戒律分為”十誦”,所以得名。後秦鳩摩羅什等譯。《四分律》:印度上座部系統法藏部所傳戒律,其內容分為四大部分,包括二百五十條比丘戒,三百四十八條比丘尼戒,從身、口、意三方面,對出家的比丘、比丘尼的衣、食、住、行等各方面都做了嚴格而詳盡的規定井對違章者制定了各種懲罰方式。後秦佛陀那舍與竺佛念共同將其譯成漢語。傳入中國後成為中國最具影響力的佛教戒律,也是唐代律宗的基本典籍。2.弘一大師於一九二四年著《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記》:  ┌一 說 部──┐

                              │說出世部──┼第一破………第二百年

                              │雞 胤 部──┘

                              │多 聞 部───第二破………第二百年

        ┌大眾部───────┤說 假 部───第三破………第二百年

        │                    │制多山部──┐

印度小乘┤                    │西山住部──┼第四破………二百年末

        │                    └北山住部──┘

        └上座部┬雪山部(本上座部)

                └說因部┬──────────第一破………三百年初

                        │┌犢子部┬─────第二破………第三百年

                        ││      │法 上 部┐

                        ││      │賢 冑 部├第三破………第三百年

                        ││      │正 量 部│

                        └┤      │密山林部┘

                          │化地部┼─────第四破………第三百年

                          │      └法 藏 部─第五破………第三百年

                          │飲光部──────第七破………三百年末

                          └經量部──────第八破………四百年初

 

3.按《異部宗輪論》所傳印度之小乘宗派,盡此二十部。然此論之世友論主,乃佛寂五百餘年間人,後之分派,或容有未及知之者。傳說戒律由二十部轉為五百部,又安知教宗不分裂為多部?末由考究之。另真諦傳十八部及錫蘭傳部派,可參考之。

肆、上座部其它學說簡述

一、無為法的本體論

上座系是樸素而較保守小乘形態的;以大眾部的九無為法為主的,是理想發展趨向大乘形態的。屬於分別說系的四派,均是受大眾部思想的影響而成立,所以化地部進一步,建立三性真如及不動;法藏、飲光、銅鍱三部,完全接受而全同大眾部;大眾部末計案達羅派,僅未取大眾部的「聖道」及「虛空」,而同《舍利弗毘曇》,改增「決定」及「法住」。《舍利弗毘曇》是上座部的,現存者卻與犢子部思想不盡合,倒近於分別說系。

在佛教不同派別本體學說的前後變遷過程中,存在著旨趣相同的基本線索-人生、宇宙萬物的緣起無自性(空)。自釋迦牟尼提出無我說後,不久就出現了說一切有部肯定感覺、感性為實有本體的學說,此說經過經量部的批判,後來又形成大乘中觀學派以空性為本體的學說,以後又有大乘瑜伽學派出現,也就是印度大乘佛教最終以眾生的心識為宇宙萬物的本原。此說不僅把主體與客體統一起來,為眾生成佛提供了內在可能,而且也為眾生轉識成智,成就為佛。諸種論說雖有不同,但根本精神是一致的。佛教本體論雖具有鮮明的唯心主義色彩,但這不是說,它是籠統地、絕對地排斥外部世界存在的。

 

二、宇宙現象的分析

佛教解釋的宇宙體系並非只有人類與畜生,還有不同種類的神、惡魔與梵天,而且宇宙是由很多的世界系統所構成。宇宙中一個世界成立、持續、破壞,又轉變為另一世界之成立、持續、破壞,其過程可分為成、住、壞、空四時期,稱為「四劫」,就是一個世界由成到壞的時間。依據阿毗達磨,這些眾生依「業」的決定而以「四生」、「四食」的方式與「四有」的過程,輪迴於三十一個不同層次的範疇裡,此三十一個範疇可區分為三界─欲界、色界與無色界。三界中適合有情眾生居住的地方共有九範圍,稱「九有情居」,其中有七處是心識能存在的地方,稱「七識住」。

三界原非意指空間性與客觀性的存在,而是心理狀況的三大區分,因此,人可因為不同的心理狀況,而在不同的時間經驗到不同的世界。空間的三界概念乃由於業報思想所產生。另外,大乘佛教安立無數的佛土世界,它們在宇宙系統的位置又有各種不同的學說:有在三界外的佛土,或說佛土與三界相即同體,或說佛土在眾生心中。

境的理論,原始佛學階段是把重點放在人生現象上,以「人」為中心。而人是五蘊合成,所以又歸結到對五蘊的分析。部派佛學階段,境的範圍擴展到宇宙現象方面,分析就隨之擴大為三科-五蘊、十二處、十八界。

再進展到後期階段時,涉及時間、空間的關係論已擴大,甚至也論及諸法的存在問題,將生滅變化的「有為法」分為色(物質)、心(心的主體)、心所(心的屬性)、心不相應(促使心及色遷流變化的力量)並再予以細分,另外也標立了不生不滅的「無為法」。

而就「無為法」方面,各部派間有種種不同的說法。阿含經中並無以上那些分類,而且經典中將一切「法」作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的這種分類法,在此便漸漸失去功用,因為與阿含相較起來,這裡所說的一切法範圍更為廣泛。又,在阿含經中,並無「心所」與「心不相應」的用語及概念,經中雖有「無為」一詞,但它只是如前述的是指心開悟的狀態,並非此處所說的不生不滅的客觀性存在。

認識了宇宙的結構,那麼什麼是構成有情與器世間的要素?宇宙間的一切法如何生起?萬法為何有種種的差異?萬法的本體是有或無?整個佛教思想乃從這些問題發展而出。儘管宇宙的系統含有器世間與有情世間,但終究是個人內心經驗的分析才能洞徹苦的究竟本質。因此,五蘊-構成有情身心的五種要素─成了一切法的開展基礎,也就是從人生現象到宇宙現象的分析。原始佛教以蘊、處、界三科來分析宇宙的組成要素,把一切法的存在分類為五蘊、十二處與十八界,後期的阿毗達磨則以五位分類來歸納一切法。不論三科或五位分類所要揭示的,就是證明一切法皆是無常、苦與無我的現象,而非當時印度思想家所主張的有一固定不變的實體為主體。部派佛教將構成各類現象界的要素分為五位七十五法、五位百法,這是屬於哲學上的多元論者;在發展上,大乘佛教則將宇宙萬物的本體稱之為真如、法性、實相、佛性、如來藏、唯心、一念等,是屬於一元論。不管是一元、二元或多元等概念,佛教皆以「無自性」作為宇宙觀的基本態度。

為了否定神權造物說,佛陀以獨特的「緣起說」來解釋一切法的產生,並以「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的緣起法則來說明宇宙的一切世間現象都是因果關係,相互依存,互為條件的。除了無為法外,世間一切都受因果法則的支配。有部對萬法的因果關係建立了六因、四緣、五果理論,而瑜伽派則立十因說。佛教各教宗派對探究萬法生起的原因與差異現象不同,因而產生龐大的緣起論思想體系。

 

三 、心性論

上座部將解脫的主體歸之於心,達到心解脫,就謂之解脫了。其理論是「心性本淨,客塵所染」,即心的自性原是清淨的,而發生不能解脫,是由於心為外來的煩惱所染污。關於心性論分兩段言:(一)心(主體)自性清淨。(二)為客塵(非主體,是外來的,而且來歷不明,突如其來。)所染,兩段合成一命題。這回答了兩個問題:(一)心可以解脫;(二)

解脫的方法是去掉客塵。上座部的實踐方法即去掉客塵,恢復本性;採用的方法與原始佛學一致,即先見道(現觀四諦之道理)而後修道(即修行,主要用禪定方法),所以《舍利弗問經》談到特點,用「禪思入微,究暢幽密」來形容此派禪定功夫深,對禪定的理論講得很細緻。《異部宗輪論》提到化地部之主張「道支皆是念住所挕(ㄉㄧㄝˊ)」,就是以念住(定)為中心,三十七道支(菩提分)皆與念住有關,即其重視禪定的特色。

 

伍、結論

 

南傳七論除《論事》外,其餘六論與《舍利弗毗曇》之基本相同,其所用語言介乎梵、俗語之間之語言,因為巴利文即是此性質的語言;其它學說略述如上。另外還有上座部之主張-宇宙現象的分析,根據《舍利弗毗曇》之記載,其法處有五十二種,分為五蘊、相應行、不相應行、無表色、無為,共五類。若按照十二處來分析宇宙現象,不出色心兩類,似乎是二元的,但講到色及有關境與剎那論的學說都不出唯心論。

由於「有分」思想的傳出相當後期,而且跟早期的「六識說」差距很大。因此,我們大概可由此推斷,南傳上座部在面對犢子部的「補特伽羅說」,其態度是相當保守和被動,甚至有極強烈的反對心態,直至西元四、五世紀,唯識思想已經在印度本土大行其道的時候,才進一步轉化唯識說,而創立了「有分識」。因此,假若把「有分」看作是較純樸的早期思想,顯然是跟歷史事實不符。

宇宙萬法的組成由五蘊開展出十二處、十八界,而「緣起論」解說了宇宙萬法的生起與種種差異的產生,但是在佛法無常、無我理論的背後,是否有一個究竟不變的「本體」?由緣起所構成蘊、處、界的法體是有或無呢?部派阿毗達磨、印度大乘中觀、瑜伽派,乃至中國各宗派思想,因探究「本體存有命題」的論點依不同立場,而開始分歧。[12]佛法講「無我」以否定自我的存在,但又肯定業力的作用與生死的輪迴,那麼,各部派以什麼當輪迴流轉與業果相續的主體?而有分識後來演變發展出大乘的阿賴耶識思想的前身,玄奘、無性、世親、真諦、鳩摩羅多也都認同它是發展出大乘阿賴耶識思想的看法。以下表作個分析總結之:

 

各派所立的本體存有命題

受報、造業、輪迴與解脫的主體

犢子部

依五蘊立「補特伽羅」為輪迴、記憶與認識的主體

說有部

立「世俗補特伽羅」說

經量部

「勝義補特伽羅」說,此是現象界的「根邊蘊」與本體界的「一味蘊」和合而成

化地部

「窮生死蘊」

上座部

以「九心輪」中的「有分識」為生死相續的主體

大眾部

提出「一心相續說」(或細意識)

瑜伽派

提出阿賴耶識說

 

 

參考資料

 

印順,《印度佛教思想史》,新竹縣:正聞出版社,民國92年4月。

釋達和譯,《印度佛教史概說》,高雄市:佛光出版社,民國79年11月。

高永霄導讀,《異部宗輪論》,香港密乘佛學會1993年11月。

聖嚴法師,《印度佛教史》,台北市:法鼓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12月。

水野弘元.中村元等人,《印度的佛教》,台北市:法爾出版社,民國77年11月。

呂澂,《印度佛學源流略論》,台北縣:大千出版社,民國92年3月再版。。

明暘法師著,《佛法概要》,淨願寺印經會。

釋睿理,《佛學概論》,台北:普門文庫出版社,民國71年。

 

 


[1] 聖嚴法師著,《印度佛教史》p.74。[2] 印順法師的《印度之佛教》第六章第二及三節,p.104-120。

[3]水野弘元等著,許洋主譯,《印度的佛教》,p.92。

[4]聖嚴法師著, 《印度佛教史》p.32。

[5]聖嚴法師著,《印度佛教史》p.100。

[6]聖嚴法師著,《印度佛教史》p.102。

[7]明暘法師著,《佛法概要》,淨願寺印經會,p.307~309。

[8]根據《成實論》(卷32, p.253)部派佛教所關心的哲學宗教議題共有十個: (1)過去未來到底是有或是無 ? (2)事物到底是一切有或是一切無? (3) 中陰身到底是有或是無 ? (4) 解脫時四諦的道理到底是一時體悟到或是有前後的次第體悟到 ? (5) 解脫的阿羅漢到底會不會退轉, 失去阿羅漢果位? (6) 煩惱到底是心相應或是不相應 ? (7) 心性到底是本來清淨或是不清淨的 ? (8) 已經受到報應的業力到底存不存在 ? (9) 佛陀的地位到底是屬於僧團中的一員或是高過一般僧人 ? (10) 到底有沒有「自我 」?其中(1) (2) 是最重要的,因為它們決定了因果、業力、證果過程的解說。各部派的研究成果就總結在《說一切有部的七部阿毗達磨》、《南傳佛教的七部阿毗達磨》和《舍利弗阿毗曇》。

[9]覺音著,《清淨道論》,初品。

[10]世親著,《大乘成業論》,p.330-390。

[11]聖嚴著,《印度佛教史》p.129。

[12]釋睿理,《佛學概論》,(台北:普門文庫,民71),P.191。

 

杜順的五教止觀

 

 

 

杜順的五教止觀

壹、前言… 1

貳、正文… 1

一、五教止觀思想的形成及地位… 2

(一)、著者之問題… 2

(二)、著者之思想與五教止觀的特質… 2

(三)、修行次第的安立-揀邪入正之指標… 3

二、五教止觀的內容… 4

(一)、法有我無門(小乘教)… 4

(二)、生即無生門(大乘始教).. 6

(三)、事理圓融門(大乘終教).. 7

(四)、語觀雙絕門(大乘頓教).. 8

(五)、華嚴三昧門(一乘圓教).. 9

参、五教止觀的哲理… 10

一、五教止觀之哲學價值… 10

(一)、「法有我無」—無我實在論:… 10

(二)、「生即無生」—人法兩空反實在論… 12

(三)、「事理圓融」—一元唯心論… 14

(四)、「語觀雙絕」—精神神秘論… 16

二、華嚴三昧之特殊哲學… 16

(一)、「華嚴三昧」—珠網機體論… 16

(二)、”法界緣起”作具體的闡釋:.. 18

肆、結論… 19

參考資料… 20

杜順的五教止觀

 

壹、前言

   《五教止觀》全一卷,唐代華嚴宗初祖杜順撰。又稱華嚴教分記、五教分記、五教止觀;收於大正藏第四十五冊,乃詳敘華嚴五教觀門之趣入次第。五門即

一、法有我無門,為小乘教之止觀。 二、生即無生門,乃大乘始教之止觀。

三、事理圓融門,即大乘終教之止觀。四、語觀雙絕門,乃大乘頓教之止觀。

五、華嚴三昧門,係一乘圓教之止觀。

    於小、始、終、頓、圓五教之名稱下,闡明各止觀之修相,而未判教相,然廣亙諸經,說觀門之淺深差別,而終歸依於華嚴圓教之事事無礙觀,為後來至相、法藏等所立五教判之起因。[1]  即華嚴是所依,五教止觀是能依。依華嚴經,建立五教止觀。

   「五教」者,即後文所開出之一、法有我無門,二、生即無生門,三、事理圓融門,四、語觀雙絕門,五、華嚴三昧門。簡言之,即小、始、終、頓、圓五教。法有我無門謂小乘教,生即無生門謂大乘始教,理事圓融門謂大乘終教,語觀雙絕門謂大乘頓教,華嚴三昧門謂圓教。「五教」即:

1、小乘教:為聲聞乘人所說的教法,指說四諦、十二因緣的《阿含經》和《四分律》、《發智論》等;
       2、大乘始教:為開始由小乘轉入大乘者所說教法,指大乘空宗的《般若經》、《中論》等以及有宗的《解深密經》、《唯識論》等;
       3、終教:為大乘終極的教門,指說真如緣起、一切眾生皆能成佛的《楞伽經》和《大乘起信論》等;
       4、頓教:是頓修頓悟的教門,指不依言辭、不設位次而頓悟教理的《維摩經》等;  
       5、圓教:為圓融無礙的教門,指完全說一乘教理的《華嚴經》。[2]

「止觀」者,修行要領。於小始終頓圓五教之中,皆有修習止觀之方便。這五種修習止觀之方便,皆依華嚴經而立,故曰華嚴五教止觀。[3]

    華嚴四祖清涼國師,依五教止觀,立五種念佛門。依法有我無門小乘教止觀,

立緣境念佛門。依生即無生門大乘始教止觀,立攝境唯心門。依理事圓融門大乘終教止觀,立心境無礙門。依語觀雙絕門大乘頓教止觀,立心境俱泯門。依華嚴三昧門別教一乘止觀,立重重無盡門。

 

貳、正文

 一、五教止觀思想的形成及地位

  (一)、著者之問題

   華嚴開宗初祖法順禪師,俗姓杜,故又稱杜順禪師,雍州萬年縣(陝西長安縣)人,生於陳武帝永定元年  (557A.D.-640A.D.)。十五歲曾代兄統兵勦賊退敵有功,郤不樂為官;十八歲從因聖寺魏珍禪師出家,後來在慶州,清河,驪山,三原,武功等地傳導佛理。他說法的方式,著重正理的直宣,不用浮誇的言詞來激動人心廣招徒眾,其教法尤重修行實踐的禪觀法門。 

    杜順禪師的禪觀法門有著作傳世,這些著作同時也成為華嚴開宗的傳世之作。這著作有二,一名『華嚴法界觀門』,一名『華嚴五教止觀』。『法界觀門』一書載有真空觀、理事無礙觀、周遍含容觀,三種觀法,每種觀法又以十種法門對所對應的法界,所以共有三十種禪觀法門用以觀法界。

    《五教止觀》傳為杜順所撰,然書中所言多使用玄奘所傳之用語(玄奘返唐,杜順已示寂五年)並出現杜順時代並未沿用之寺名,故有本書乃法藏之《華嚴遊心法界記》之草稿本,及假托杜順之名仿上書所偽作等諸說。[4]如其文中引用阿賴耶識、獨影、帶質、影像等,乃屬玄奘大師的譯語。且文中之「如我現見佛授記寺門樓」等語,都值得疑問,因為佛授記寺的創建年代為唐代,故可斷定該書非法順大師的著作。  

    法順大師的著作『五教止觀』其誤本也許是五教心觀?近來有學論證『五教止觀』非法順大師的著作,認為是法藏《華嚴遊心法界記》之前身作品。[5]也有推定為法藏大師以前的作品,因為它的組織分為五門,針對小、始、終、頓、圓五教,相當於《華嚴遊心法界記》。五教的組織,乃法藏大師所創立,這查考智儼大師時代尚未有主張,所以不認為是法順大師的著作。

    《法界觀》的全文,又見於法藏所撰《華嚴發菩提心章》,因此有人懷疑不是杜順的著作,但澄觀對它有注解,題作”終南山釋法順俗姓杜氏”撰,並作《華嚴法界玄鏡》以闡明它。《五教止觀》也題作”京終南山文殊化身杜順說”,卷末還載明是”華嚴杜順和上略出記”,但全文大部分見於法藏的《華嚴遊心法界記》中,這《遊心法界記》是否根據《五教止觀》所作,因此後人有此疑問。       

    還有法藏的《妄盡還源觀》,孤山智圓也說它是法順所撰,到了晉水淨源才斷定是法藏所著(見《妄盡還源觀》卷末淨源按語)。又智儼所撰的《華嚴一乘十玄門》,也題作”承杜順和尚說”,假如這是事實,也可以證明杜順和智儼《華嚴》傳承的關係。此外法順的著作相傳還有《十門實相觀》和《會諸宗別見頌》各一卷。(黃懺華)  

 

  (二)、著者之思想與五教止觀的特質

   《華嚴五教止觀》據傳系華嚴初祖杜順大師所造,是一部彰顯華嚴義理玄旨,闡述止觀禪修方法的論著,運用華嚴義學來闡明華嚴行者悟入法界的實踐觀門法則,充分體現了華嚴法界觀的無盡緣起思想,其影響極為深遠。[6] 

    杜順和尚在《五教止觀》把佛法分為小、始、終、頓、圓五個層次,「五教止觀」是悟入法界的門徑,由淺入深,為體現華嚴玄旨,雖有判教的形式,仍以實踐的觀法來立此五門。

如以小乘教的「法有我無門」來說,是以「界分別觀」對治我人的執著,亦即是由觀十八界中(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及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和起來叫做十八界,以包括一切諸法),皆各以名、事、體、相、用、因六重一一觀之,均找不到一個我可得,由此來破除我人的執著,得離「我」、「我所」,證得「人我空」。

    而在「生即無生門」中,是從「無生觀」、「無相觀」中來完成諸法皆空的觀法,以唯由「空」才能成觀,透過此觀治執法之病。而在語觀雙絕門中是以進入「無言」、「無觀」的絕對境為此門之觀法。又在華嚴三昧門中,以法界緣起的災實相為最究竟的觀法等。並藉由門門循序漸進的引導入觀,來作為我人修行的次第,進而悟入法界。

   因此,杜順法師的《五教止觀》一般都只以判教的雛型來認定,其實它是華嚴修觀的基礎,我們可以再從經文中,不須方便中看出直見色等諸法即便入法界緣起,這是亦教亦觀的最佳註腳。是故,《五教止觀》可以說是依「教」來立觀行的順序。[7]

   華嚴經的判教乃根據華嚴經的圓融精神,作為他判教的最高標準,而將其他的經典均判於華嚴經的教下,然《五教止觀》雖有判教的形式,杜順大師卻著重於觀門的實踐上,此亦不失為華嚴二祖、三祖判教說之淵源。如二祖至相大師承此五門(五教)於《孔目章》中約五教而明諸法。賢首大師也繼承五教之旨而詳述於其《探玄記》及《五教章》中,於是大成華嚴一家之判教體系。[8]

  

  (三)、修行次第的安立-揀邪入正之指標

    華嚴五教止觀是京終南山文殊化身杜順說,行人修道簡邪入正止觀法門。慧苑如何乖大義隱微言,澄觀列出了五點:

一、破五教而立四教。

二、雜以邪宗。

三、使權實不分。

四、漸頓不辨。

五、析十玄為兩重。

 

    杜順和尚為使我人在佛法的修學過程中有一個入門處,於是將佛所說的法,由淺入深分為五個層次,來做為觀行修證的進程,而在實踐行持道程中,能撥邪顯正,以證入華嚴三昧觀門為究竟。如初立「法有我無門」先以界分別觀來分析「我」之不可得,把一切執我的錯誤知見一一破除,以此證成「人無我」,這是小乘教破我執的觀法。又從「生即無生門」中闡明諸法緣起無自性之理,來剝除我人的迷惑顛倒,令知倒惑,若能覺知此所執皆為緣起幻象,當下即處於「無生」之境。在事理圓融觀中,亦藉由理事之關係,闡明一切諸法的畢竟空義,進而由真空悟入空而不空、空有圓融無二之妙有。又在「語觀雙絕門」中,從遮情門的遮除一切法和表德的開顯一切法中,來表顯緣起「空」、「有」圓融亦不可說之關係,以達離言絕解之境,[9]進而入於究竟一乘圓教之華嚴三昧。         

 

 二、五教止觀的內容

(一)、法有我無門(小乘教)

    第一法有我無門,乃針對小乘以五停心觀的界差別觀來破「著我」,且以名、事、體、相、用、因等六重為主觀。更於十八界的一一,也以此六重而會通「析空觀」的形式,顯明大乘為旨趣!例如:六識還須以六重觀法,即以言說顯眼識為名,其名所詮為事,事中之名的不及得處,即如來藏體,具清淨圓滿之相,更以了知境為用,善種於阿賴耶識中的種子為因,涊認為根、塵、識都是藏識之體。關於這種論據,且引用『楞伽經』的偈頌為證。[10]

法有我無門闡釋的是小乘佛教的教理,小乘教是對不能接受大乘佛教的小乘根機的眾生所說的教法,它所依的經以《四阿含經》及《提謂經》為主,律依《十誦律》、《四分律》及《僧祗律》為主,論依《婆沙論》、《俱舍論》、《發智論》、《成實論》為主。其教理的特徵是闡釋”人空”之理,特借”五停心觀”來開顯”人空”之理的。”五停心觀”是小乘聲聞入道的五種禪觀:

1、不淨觀:謂常觀想身體諸部位的種種污濁和惡臭,以此消除對身體的貪欲和愛戀。

2、慈悲觀:謂對一切眾生要懷憐憫的同情心去關愛他們,以此對治嗔恚之習。

3、因緣觀:謂以佛法緣起性空幻有的道理,觀萬法皆依因緣聚合而生,亦依因緣離散而滅,由此消解對事物的執情。

4、數息觀:專注於呼吸,攝持心念,使不散亂。

5、界分別觀:謂觀有情生命的實相,實由蘊、界、處諸法聚合而成,內中並無實質的我,此觀正破眾生之我執。

於五停心觀中,本論之所以特明界分別觀,而略其他的四種觀法,這是因為不淨觀、慈悲觀、因緣觀、數息觀皆不能斷我見,唯界分別觀則正破我執的緣故。 眾生的我執有多種,對治的觀法亦有多種,可將”我執”歸結為”四病”:

1、執身為我。2、執四大(地、水、火、風)為我。3、執五蘊(色、受、想、行、識)為我。4、執十二入(六根與六塵)為我。

這四病可用四藥來對治。具體如下:

1、 若有執身為我者,則可用”色心兩法”來治,也就是說,如果有人認為自己整個身體是一我,那可對他說”色心二法”,指出有情生命實由身心二方面的因素和合而成,不但有具體形質的色身,還有不可見的心識,如此怎能說唯形質是一我呢?

2、 若有執四大為一我者,便可用四大五蘊的理論來對治,也就是說,若眾生執色心為實有,以起我執,即更觀色、心皆因緣和合而實無自性,色可更開為四色,即地、水、火、風四大,心可更開為四心,即受、想、行、識,色身、心識既然都是可分析為諸法,怎麼可說一色一心為我呢。

3、 若有執五蘊(四色四心)為我者,則可進一步用十二入的理論來對治,也就是說,若眾生對前面講的四色四心又產生我執,則可進一步將此四色四心分析為內外十二入,即眼、耳、鼻、舌、身、意內六根與色、聲、香、味、觸、法外六境,如此豈可定執四色四心為我呢?

4、 若有執十二入為一我者,可再用十八界的理論來對治,也就是說,若有眾生對十二入的心色產生我執,則可用一色開十一色(即眼、耳、鼻、舌、身五根及色、聲、香、味、觸、法六塵是也),一心開七心(即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及六根中的意根是也)的方法,以破其執,因此,十八界可破對十二入(六根、六塵)即我、我所的執著。

 

有情生命實可分析為十八界,因此,並無一實在的我的存在.然這並非是最終的結論,因為對十八界同樣又可以生起執情來,因此,還需進一步消解”十八界”為我的執著,分析說,十八界乃由內外中三界組成,為破我執,有以下三種情況:1、當眾生把內六根(眼耳鼻舌身意)總相當成是我時,可給他講內六根實乃內六界,界是界別,既然分為六種不同的界,怎能說是一我呢,這樣可對治我執中的我病。2、當眾生把外六塵(色聲香味觸法)總相當作是我所時,同樣的道理,境既分為六界,各各不同,如何可執其為一我之所呢?3、當眾生執中六識(眼耳鼻舌身意)總相當成我見時,可給他講六識及六識界,怎能說是一我見呢?此是我執中的我見。這樣,單從界的名言概念就可破除對一切法(十八界)我、我所、我見的我執。

 

再進一步分析,十八界一一法上,又可分別從”名、事、體、相、用、因”六個方面去瞭解認識它。所謂名是名言概念,口中言說者是;所謂事是名言所詮,一念相應的如幻者是;所謂體是指八微事,即堅濕曖動(地水火風)色香味觸便是;所謂相是指事物的形相;所謂用是指事物的力用和功能;所謂因是指阿賴耶識的種子;如此十八界各有六種分別,總計為一百零八界,如何可執為唯一之我呢?

綜上所述,用逐層深入的分析,開顯有情生命的實相,以明一切有情,實為諸法和合而生,內中並無一實之我,由此可徹底消解我執。[11]以上可用圖表再描述一下:

  六塵     

十     八      界

   四大(地水火風) 色陰 十一色  

無我觀

  五根 六根 
 
  受想行識 意入 七心 意根
   六識  

 

(二)、生即無生門(大乘始教)

    始教之人法二空,即法無我的觀法;因為始教能簡去名相,乃「智人唯見色法,不見名相」。然後趨入無生門,認識真妄;眼識得故謂真,緣意識故成妄;以無生觀與無相觀兩種為諸法皆空的觀法。「無生觀」:是針對法無自性生空,以『中論』的「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為依據。「無相觀」:是相即無相,即觀持法之本體離相,乃引用『虛空有門論』之「無性法,亦無一切皆空故」為依證。[12]

生即無生門闡述的屬華嚴宗所謂的大乘始教的教理,大乘始教是對從小乘始入大乘而根機尚未純熟的眾生所說的教法,也可以說,這是大乘的初門,相對後面的終教而稱它為始教,於中又有空始教和相始教的分別.空始教依《般若》等經,《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等論為所依經論,此教以破相遣執為宗旨,但明諸法皆空,未盡大乘法理,故名空始教;相始教以《解深密經》等經,《瑜伽師地論》《成唯識論》等論為依,雖建立八識而廣泛解說百法,但仍然未能澈盡大乘法源,所以主張眾生根性有五種不同,其中定性二乘及無性闡提的兩種根性,不能轉入大乘而成佛;又說人法二空,真如之理,凝然不變,三性差別,性相各不相同,以事理各別,故真如與現象之關係是分離的,未能融通。又唯識學廣談法相,少及法性,縱說法性,也攝在法相之列,此教只在生滅事相上說阿賴耶緣起,所以叫它為相始教。大乘始教在觀行方面,要大大超越小乘教,小乘教空人不空法,故大乘始教以治之,明因緣所生法,名相是假,體性皆空。此即”生即無生門”。

為具體的闡明”生即無生”的義理和破小乘法執,論主先以一木枕為例,闡明名、相皆是意識的虛妄分別,並非實有.名是假名,相是相狀,這二者皆是意識分別而生,都不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真實存在。 事物的名稱純系約定俗成者,只具有指稱事物的功能,與事物本身顯然並無直接的聯繫。其非實在性是不難理解的。以枕為例,枕之名自然決非枕本身,”枕”本身是離于名言的存在,而一切事物的真實存在,也都是離于名言的。至於相,同樣是在假名的基礎上對事法作種種分別。這裏的相是特指事物的相狀、形狀之類性質,如長短方圓等,依大乘的教理,它們都不是事物本身的屬性,而是意識分別所生。屬遍計所執,虛妄分別,皆與法不相應,故簡除之。 為什麼呢?因為眼識所能見者唯有顏色,事物的形狀差異完全是意識抽象分別的結果。

從上述簡名相來看,法執的對象”名”和”相”都不是實有,而只是存在於意識之中,無論是名或相,都不是感官(眼耳鼻舌身)直接所接觸的物件,而必須訴諸於有有記憶作用的意識,只有感官直接接觸的物件,才是真實無誤的。一但經過意識的分別作用,便可能產生錯誤,感官直接接觸的是無分別的的色法,具有質礙,是可知覺的事物,這事物本身是無分別的,故可說”法無分別”。這裏特需說明的是,大乘佛教所謂的”法空”與虛無主義是沒有任何關係的,因為它並不否認事物的真實存在,就本論而言,這裏否定的是事物之名相的真實性,至於事物本身的真實存在,是並不被否定的,如眼識親見之色,其存在是毋庸置疑的,既然如此,所謂的諸法性空又是指什麼呢?那只是說,諸法皆依因緣和合而成,因緣而有,緣散即滅,並無固定不變的自性,故說其性是空。

以上是約法上說,若於智上說,於中複有二觀,一者無生觀,二者無相觀,言無生觀者,謂諸法因緣而生,以因緣而有,既然有屬因緣,故無自性。相由故生者,謂諸法無自性,依他而有,相緣而生,故生者如幻如化,而非實有,既然法非實有,是則為空,空無毫末可得,即不可得,故曰無生。言無相觀者,謂性空即是緣起,緣起即是性空,故曰相即無相,以諸法皆無性故,所以一切法離相,為徹底破相,故論雲:”無性法亦無,一切皆空故。”觀如是一切空法,方為無相觀。

此二觀皆讓我們去除法執,明白諸法皆空,不起妄見,若不起妄見,則不見有,也不見無,能滅有無二見。不見有,則不以有見礙無見,不見無,則不以無見礙有見。所以有礙,皆見也,非法也,因為一切法皆空故,所以無礙,一切法空無礙故,所以真如涅槃,不礙生死有為,於是一切法如如無礙,不二不異,是故如法無謬,乃成於觀,如是真空絕相觀,便可入生即無生門。[13]

 

(三)、事理圓融門(大乘終教)

即以『起信論』之心真如門為理,心生滅門為事,觀圓融無礙為終教,乃引用『楞伽』、『勝鬘』等經說為證。[14]事理圓融門相應於大乘終教。大乘終教乃大乘終極之教。亦名實教或熟教,又因此教主張,二乘根性乃一切有情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說故名終教,此教以《楞伽》、《涅槃》、《楞嚴》、《密嚴》、《勝鬘》等經,《大乘起信》、《寶性》等論,說真如具生滅、不生不滅二義,隨緣而生萬法,森羅萬象,三性同一際,說理事不二,體即是真如,理事圓融,性相不隨,多談法性,少及法相差別,縱說法相,亦會歸性,說一切眾生皆得成佛,此種立場超越現實,了解開悟斷煩惱而證菩提,離生死才入於涅槃,所說皆盡諸法實理,又名實教。大乘終教透過大乘始教的說法,暢談”有空”的事理關係,若要講空,則為不礙有的空,即空而常有,若要講有,則為不礙空的有,即有而常空,事為有,理為空,由於有不自有,空不自空,空有二門,能自在圓融而不相礙,便能融化成亦空亦有非空非有,這即是大乘終教的義理學說。

為具體展現空有二門的圓融一際,論主運用起信論的”一心二門”的理論來詮解,所謂一心是指如來藏(每位眾生與生俱有)。它含攝世間與出世間的一切功德,它本身的常住不變是理,此謂心真如門;而依因緣生滅變化的一切萬法,即是真如心之生滅門。”心真如門者是理,心生滅者是事”,即謂空有二門。空有二門,自在圓融,隱顯不同,竟無障礙。旨在說明:緣起之法,似有即空,何以故?緣起性空故,空即不空,複還成有,何以故?性空隨緣成諸有故,空顯有隱謂之理,有顯空隱謂之事,理事空有原無障礙,而凡夫虛妄分別,妄自執空執有執事執理,若如實知空有無二,一際圓融,則分別二見消亡,空有則圓融無礙。值得注意的是,論主從”空有二門,一際圓融”的義理中演譯出”止觀雙行,悲智相導”的實踐修道方法,所謂止是”止息”,定的意思,觀是”觀照”,慧的意思,在修行法門中,心息萬念,不著一相是”止”。以智能觀照,諸法實相是”觀”。

將空有不二之理運用到”止觀”上,他說”以有即空而不有故名止,以空即有而不空故名觀,空有全收,不二而二,故亦止亦觀,空有互奪,二而不二,故非止非觀,言悲智相導者,有即空而不失有故,悲導智而不住空,空即有而失空故,智導悲而不執有,此是讓我們明白止觀雙行能離有、離空、離亦有亦空、離非有非空,如此能讓眾生離四句絕百非,同理悲智相導,能讓我們明白,菩薩不住生死,不住涅槃,常以不住空之大悲,恒隨緣度眾生,入生死而不住生死,常以不住悲情之空智,隨緣而不失性。 如是觀行,空有無二而二,二而不二,如是不落邊見,遠離過失,心無所住是名圓融觀。[15]

 

(四)、語觀雙絕門(大乘頓教)

屬頓教的觀門,乃空有圓融,語觀共絕,但由實踐觀行而相離!然如何能證入?即:「如語故,法不異;無言觀行亦爾!」以『維摩經』入不二法門為依據。[16] 語觀雙絕門,此門相應於華嚴宗判教的大乘頓教,此教修證,皆一時頓成,不落漸次,也就是說,這是一個頓修,頓悟的教門,離言說,離心緣,一時頓解,一念頓成,所謂一念不生,即名為佛,故謂之為頓。此教不說法相,只為法性,無八識、二無我之差別,亦無五法、三自性的葛藤,不立斷證階位,隨時就路還家。《圓覺經》、《維摩經》等所說,維摩之默然不二說,圓覺之眾生本來成佛說等。即是發揮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之真面目,可謂此教教義。

此門站在大乘終教事理圓融的義理基礎上,進一步指出我們當下的起心動念,言行舉止,無不與法相應。即法的本有真實存在–實相。這種實相,唯證者自知,其境界如經中所說”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任何人為的心智言語加諸其上,都不能表達法而如是的實相。明白了這個道理,就算除一切言說心思,而保持默然,但默然不是無言,所以也不能表達諸法實相,如是說如是不說都不能達諸法實相。事實上,只有入”不二法門”才能了達諸法實相,領會”不可言喧”的真實含義。所謂”不二法門”是指體證者當下的一念覺,此覺離文字相,言語相,心緣相,雖不可言說,但它能如實的表法,表法分別又有兩種形式:

1、言說。

2、默然。

所謂「言說」是指言說本身緣生無性,當下無體空寂,即法爾如是;所謂「默然」,並非不言,而默然本身有所指待,如是言說不說,不說言說,是名”不二法門”。不二法門旨在表明,”空有即入,全體交澈,一相無二,兩見不生”。也就是說,空即於有,是空奪有,空入有,是空成有;有即於空,是有奪空,有入空,是有成空。空與有相即複相入,故空有全體交澈,空是澈有之空,有是澈空之有。空有一體無分,以空有一體無分。故兩見不生,如是超情離見,語觀雙絕。唯證相應,豈關言說。

此觀門在觀行上與事理圓融門區別甚大,事理圓融門從空有二門圓融一際的理上來導軌我們如何修證行持。相當於從因論果,有次第的區別,而語觀雙絕門在”空有不二”的義理中直接讓我們悟到當下一念不起,諸法頓顯,功德具足。此所證超出因果,時空的一絕對領地,即絕對真諦–涅槃。可謂真正的解脫自在。[17]

(五)、華嚴三昧門(一乘圓教)

    強調至極的觀法,頌揚圓教法界緣起的實相為旨趣,即觀一車事入法界的方法。分為三段的過程而說:

1、微令見盡:諸法但名而過於追求,致使無法達到亡言絕解的境界。

2、示法令思:分為剝顛倒心與示法斷執,首先剝奪顛倒妄心,次令覺如實法修持。

3、顯法離言絕解:分為遮情與表德二門。遮情是否定四句緣起,表德是肯定四句,故得遮表圓融無礙,即能見緣起法。這是由『華嚴經』的證顯獲得明瞭。[18]

華嚴三昧門相應於華嚴判教的一乘圓教。此教以《華嚴經》稱為圓滿修多羅而得名,以《華嚴》為根本經,這是一個圓融無礙,圓修圓證的教門,此教以《華嚴經》義,說性海圓融,相即相入,緣起無盡,如因陀羅網,重重無際,微細相容,主伴無盡,於中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事事無礙的無盡緣起,為別教一乘的最高之教義。

別教一乘系華嚴判教中的兩種圓教之一,另一種稱圓教一乘,即《法華》含攝終教與頓教,會三乘歸一乘,明圓融之義,無常即常,無我即我,三乘一乘同源,權實不二,而別教一乘卻盡顯華嚴圓融具德,從一乘流出三乘,明事事無礙,互攝互入,重重無盡,此為華嚴最高境界,乃一大法界緣起,然此緣乃稱性而遍事,即性起,性起與緣起有所不同,緣起是待他緣而生起,性起乃不待他緣,直接由其自性本具的性德而生起,(自性若不具備性德,即便待他緣也不能生起),對性起的理解,明一乘法界緣起之際,本來究竟,離於修造,何以故,以離相故,起在大解行,離分別菩提心中,名為起也。由是緣起性,故說為起,起即不起,不起者是性起,此是以性起來說明一乘法界緣起本來究竟離於修造之道理,顯諸法如實平等之性,一般我們說諸法緣起,然緣起之際是無盡法界之緣起,是離於說相。以此說它為性起。所以言”由是緣起性,故說為起,起即不起,不起者是性起”,由此可得知性起是就起而不起言,也可由此得知起與不起乃一體之兩面,即緣起與性起乃是一體兩面,就因緣而起,名之為緣起,而此緣起之起實為不起,故就不起而言,名之為性起(此是就法的究極處言)。

 

参、五教止觀的哲理

    一、五教止觀之哲學價值

    國內學界最早注意到「五教止觀」哲學價值的哲學家,是方東美先生。一般人以為華嚴的大宗師是法藏(賢首國師),方東美生則認為應當追溯到杜順大師。因為華嚴宗的判教都是根據「五教止觀」一文而來。而該宗的哲學體系,所謂法界三觀(真空觀,理事無礙觀,周遍含容觀)、四法界的理論(事法界、理法界、理事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也是杜順大師創立的(這些則可見於「華嚴法界觀」、「華嚴一乘十玄門」等文)。

「五教止觀」雖是一篇短文,但字字珠璣,能將華嚴宗體大思深的系統,和盤托出,可見杜順大師的偉大貢獻。本文將參考東美先生的觀點,就「五教止觀」文理脈絡進行分析,以說明其哲學價值。在此先應說明者,東美先生認為杜順大師的「五教止觀」採用了一套「後設文字」(meta-language),乃是一套說明宗教教義的象徵性文字。這文字不同於科學語言,只談物質與事實,杜順大師採用的是一套探討精神與價值的語言,使宗教經驗便轉成為哲學思考的超越境界。[19]

 

(一)、「法有我無」無我實在論: 

杜順大師立五教中的第一教,便是小乘的「法有我無門」。東美先生認為杜順大師判教從小乘說起,這小乘指的不是俱舍宗,而是成實宗。所謂「法有我無」,是先從實在論(realism)肯定一個客觀世界,然後再去了解那客觀世界必須把「我執」去掉,以保障其客觀真實的意義。

    要破除這些執著,則需從「名」、「事」、「體」、「相」、「用」、「因」等六種不同的範疇加以分析。以內六根為例,所謂「名」是指名言概念,口中言說便是。所謂「事」是指名言概念所指涉的實物,口中指稱、心念所想的便是。所謂「體」是指實物(如眼根)的本體。杜順並提出八種範疇(八微):堅濕軟動、色香味觸便是。所謂「相」是指實物的表相,說眼睛好像「香綏花」或者「蒲桃垂」。所謂「用」是指實物的作用與功能。如眼根有眼識的作用,眼根發揮眼識的作用,眼識是眼根的一部份,以及眼識有助於眼根的作用。而「因」是指阿賴耶識種子,六識的根源。

杜順並以種種形狀比擬之:耳根如「斜跋窠相」,鼻根如覆爪相,舌根如掩月刀相,身根如立地蛇相,一根如芙蓉相,或者四惑相(四惑,我貪我慢我癡我見是也)。其餘六塵六識也準此,可做表如下:

 

  內六根(以眼根為例) 外六塵(以色塵為例) 中間六識(以眼識為例)
眼根口中是說 口中言說色塵 口中言說眼識
名下所詮,一念相應如幻 名下所詮一念,與眼識相應 名詮不及,妙得不亡
八微 八微 如來藏
眼如香綏花等 青黃赤白 清淨圓滿
發生眼識 引生眼識 得境了知
賴耶識根種子 阿賴耶識中色種子 賴耶識中眼識種子

 

此十八界各有六個範疇,總計為一百零八界。表面看來有根塵識的分別,但都以藏識為體。如果能明瞭這個道理,便可破除我執。

     總結上說,小乘主張「十二因緣」、「業惑緣起」,以「我」是由五陰四大、因緣和合而成,緣散即滅,「我」並非實有,故說「我空」。不過小乘雖能明白「我空」的道理,卻仍站在實在論的立場,主張六根、六塵與六識所構成十八界的真實存在,並不只是主觀心理作用的產物。因此小乘雖然知道「我空」,對於這一百零八界卻執以為實,可說是「無我實在論」,而不是單純的「實在論」。[20] 例如:以小乘教的「界分別觀」來對治眾生無始以來執著於色身,由此產生的一百零八種煩惱,而達到破除我人的執著,脫離「我」、「我所」、證得「人我空」之觀法,稱為「法有我無門」。

    止觀對待,所以病多則用藥非一。根機不同,則進修方便自有差異。故曰方便不同。這是說小乘止觀,皆對待而立。五停心觀者,小乘三賢位第一所修之法,即聲聞人入道之五種止觀也。

  1、不淨觀。觀境界不淨,停止貪欲之法,貪欲心多者修之。觀境界不淨是為觀,停止貪欲是為止。

  2、慈悲觀。於一切眾生,起慈悲心,停止瞋恚之心,瞋恚多者修之。起慈悲觀是為觀,停止瞋恚是為止。

  3、因緣觀。觀十二因緣三世相續之理,用於停止愚癡之法,愚癡多者修之。

觀十二因緣為觀,停止愚癡為止。

  4、界分別觀。於諸法分別地水火風空識六界,或分別六根六塵六識十八界,

停止我見之法。我見重者修之。起界分別觀為觀,停止我見為止。

  5、數息觀。數出入息,以停止散亂心,散心多者修之。數息觀為觀,停止散心為止。

  今於五停心觀中,單取界分別觀明之,簡略其餘四觀。故曰今偏就五停心中,

為眾生著我者,說界分別觀。因為不淨觀,慈悲觀,因緣觀,數息觀,皆以我見為體,故偏論界分別觀。

    眾生無明妄起,所以執身為一。不知身者因緣和合假有。故明界分別觀,令明因緣假合,無有我體。既無有我,當亦無我所。屬於我者,名為我所。「我」者名為正報,「我所」者,即是依報。若不執我,則證法身。若不執我所,便是淨土。法身淨土,為一真法界,一真法界由空二我生。空二我者,空人我,空法我也。然計我有二種,一即身執我,二離身執我。

  此二種執我,皆是執著有法。執著「我」是有法,執著「身」是有法。既然執著身與我俱是有法,於是進一步執著即身是我,或離身是我。其不知言離身執我者,是為外道。先引經論破外道之離身執我,廣如經論中破。

  外道計身內別有真實的,不思議的神我,如數論外道等。經中佛說三法印,謂諸法無我破之。論中亦說,若離身有我,當是身造業身受報,不應我受報。 今破離身執我,令讀者自尋經論,不設繁文。

華嚴初祖杜順大師造「五教止觀」,為中國大乘佛學華嚴宗奠立基礎,其影響極為深遠。所謂「五教止觀」,就宗教立場而言,原是指五種不同層次的修行境界:法有我無門、生即無生門、事理圓融門、語觀雙絕門,以及華嚴三昧門,杜順大師並將之應用在判教上,以其分別代表小乘教、大乘始教、大乘終教、大乘頓教,以及一乘圓教。杜順判教顯然在將小乘和大乘各教(有宗、空宗)均攝入華嚴一乘圓教之中,可謂用心良苦。然而從哲學的立場來看,「五教止觀」並不只是一篇重要的宗教文獻,其中還包含豐富的哲學思想與嚴密的理性論證。「五教止觀」的目的在引導佛教思想由小入大,其用意深刻,值得重視。

(二)、「生即無生」人法兩空反實在論

    五教中的第二教是能破「我法兩執」的大乘始教,「生即無生門」這使小乘教轉化到大乘始教的境地,也就是般若空宗的中觀體系。在大乘般若空宗把物質世界變成生理與心理世界,把十二入、十八界歸屬到色、受、想、行、識五蘊的範疇,如此便成為「生即無生門」所說的「我法兩空」境界。換言之,小乘教主張諸法實有,大乘始教必須破除這項執見。

杜順大師於是從「名」、「事」、「體」、「相」、「用」、「因」六種範疇分析,說明諸法均出於識心的虛妄分別,並非實有。說明「法執」的基本概念「名」和「相」,都不是實有,而只存在於心的意識之中。無論是「名」或「相」,都不是感官直接所接觸的對象,而必須訴諸於有記憶作用的意識。只有感官(五官)直接接觸的對象才是真實無誤的,一但經過意識的分別作用,便可能產生錯誤。感官直接接觸的是無分別的「色法」,具有質礙,是可知覺的事物,這事物本身是無分別的,故可說「法無分別」。

而「生即無生」,便是指諸法因緣和合而成,緣散即滅,並無自性,只有空性,故謂「生非實有,是則為空,空無毫末,故曰無生」。法無自性,因緣而有,是乃對先前小乘「無我實在論」的反駁,無以名之,只有說是一「反實在論」。如此一來,「我執」、「法執」皆破,大乘始教便可達到「人法兩空」的境地。就其實,這「反實在論」又有兩種「觀門」,一是「無生觀」,二是「無相觀」。

「無生觀」即觀照到一切法因緣生,無自性,非實有,只是「空」而已。既是「空」便沒有一點點實在,所以是「無生」(「空無毫末,故曰無生」)。所謂「無相觀」,是說一切法既然性空,便離開所有的表相,因為這些表相是因緣而有,一但緣散,便無相可言。如果能了解這些道理,便是所謂成「觀」,杜順大師曾謂:「一切皆空故,觀如是法離情執故,故名為觀。」

如能做到「無生觀」和「無相觀」,便知道「法非實有,妄見為有」的道理,可破「法執」。不僅不再執著於一切法,就連對空法本身也不會執著。「生即無生」是在真空與妙有之間,搭起一道橋樑,達到「生即無生、無生即生」的境界,這便是中道思想的起點。這時講空,是不礙有的空,則即空而常有;講有,是不礙空的有,即有而常空。空有二見,自在圓融,便能產生亦空亦有且非空非有的中道哲學。[21]

生即無生門闡述的屬華嚴宗所謂的大乘始教的教理,大乘始教是對從小乘始入大乘而根機尚未純熟的眾生所說的教法,也可以說,這是大乘的初門,相對後面的終教而稱它為始教,於中又有空始教和相始教的分別。空始教依《般若》等經,《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等論為所依經論,此教以破相遣執為宗旨,但明諸法皆空,未盡大乘法理,故名空始教;相始教以《解深密經》等經,《瑜伽師地論》《成唯識論》等論為依,雖建立八識而廣泛解說百法,但仍然未能澈盡大乘法源,所以主張眾生根性有五種不同,其中定性二乘及無性闡提的兩種根性,不能轉入大乘而成佛;又說人法二空,真如之理,凝然不變,三性差別,性相各不相同,以事理各別,故真如與現象之關係是分離的,未能融通.又唯識學廣談法相,少及法性,縱說法性,也攝在法相之列,此教只在生滅事相上說阿賴耶緣起,所以叫它為相始教。大乘始教在觀行方面,要大大超越小乘教,小乘教空人不空法,故大乘始教以治之,明因緣所生法,名相是假,體性皆空。此即”生即無生門”。

為具體的闡明”生即無生”的義理和破小乘法執,論主先以一木枕為例,闡明名、相皆是意識的虛妄分別,並非實有。名是假名,相是相狀,這二者皆是意識分別而生,都不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真實存在。 事物的名稱純系約定俗成者,只具有指稱事物的功能,與事物本身顯然並無直接的聯繫。其非實在性是不難理解的。以枕為例,枕之名自然決非枕本身,”枕”本身是離于名言的存在,而一切事物的真實存在,也都是離于名言的。至於相,同樣是在假名的基礎上對事法作種種分別。這裏的相是特指事物的相狀、形狀之類性質,如長短方圓等,依大乘的教理,它們都不是事物本身的屬性,而是意識分別所生。屬遍計所執,虛妄分別,皆與法不相應,故簡除之。 為什麼呢?因為眼識所能見者唯有顏色,事物的形狀差異完全是意識抽象分別的結果。[22]

從名相來看,法執的對象”名”和”相”都不是實有,而只是存在於意識之中,無論是名或相,都不是感官(眼耳鼻舌身)直接所接觸的物件,而必須訴諸於有有記憶作用的意識,只有感官直接接觸的物件,才是真實無誤的。一但經過意識的分別作用,便可能產生錯誤,感官直接接觸的是無分別的的色法,具有質礙,是可知覺的事物,這事物本身是無分別的,故可說”法無分別”。這裏特需說明的是,大乘佛教所謂的”法空”與虛無主義是沒有任何關係的,因為它並不否認事物的真實存在,就本論而言,這裏否定的是事物之名相的真實性,至於事物本身的真實存在,是並不被否定的,如眼識親見之色,其存在是毋庸置疑的,既然如此,所謂的諸法性空又是指什麼呢?那只是說,諸法皆依因緣和合而成,因緣而有,緣散即滅,並無固定不變的自性,故說其性是空。

(三)、「事理圓融」一元唯心論

    事理圓融門相應於大乘終教。大乘終教乃大乘終極之教。亦名實教或熟教,又因此教主張,二乘根性乃一切有情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說故名終教,此教以《楞伽》、《涅槃》、《楞嚴》、《密嚴》、《勝鬘》等經,《大乘起信》、《寶性》等論,說真如具生滅、不生不滅二義,隨緣而生萬法,森羅萬象,三性同一際,說理事不二,體即是真如,理事圓融,性相不隨,多談法性,少及法相差別,縱說法相,亦會歸性,說一切眾生皆得成佛,此種立場超越現實,了解開悟斷煩惱而證菩提,離生死才入於涅槃,所說皆盡諸法實理,又名實教。大乘終教透過大乘始教的說法,暢談”有空”的事理關係,若要講空,則為不礙有的空,即空而常有,若要講有,則為不礙空的有,即有而常空,事為有,理為空,由於有不自有,空不自空,空有二門,能自在圓融而不相礙,便能融化成亦空亦有非空非有,這即是大乘終教的義理學說。

為具體展現空有二門的圓融一際,運用起信論的”一心二門”的理論來詮解,所謂一心是指如來藏(每位眾生與生俱有)。它含攝世間與出世間的一切功德,它本身的常住不變是理,此謂心真如門;而依因緣生滅變化的一切萬法,即是真如心之生滅門。”心真如門者是理,心生滅者是事”,即謂空有二門。空有二門,自在圓融,隱顯不同,竟無障礙。旨在說明:緣起之法,似有即空,何以故?緣起性空故,空即不空,複還成有,何以故?性空隨緣成諸有故,空顯有隱謂之理,有顯空隱謂之事,理事空有原無障礙,而凡夫虛妄分別,妄自執空執有執事執理,若如實知空有無二,一際圓融,則分別二見消亡,空有則圓融無礙。值得注意的是,論主從”空有二門,一際圓融”的義理中演譯出”止觀雙行,悲智相導”的實踐修道方法,所謂止是”止息”,定的意思,觀是”觀照”,慧的意思,在修行法門中,心息萬念,不著一相是”止”。以智能觀照,諸法實相是”觀”。

將空有不二之理運用到”止觀”上,他說”以有即空而不有故名止,以空即有而不空故名觀,空有全收,不二而二,故亦止亦觀,空有互奪,二而不二,故非止非觀,言悲智相導者,有即空而不失有故,悲導智而不住空,空即有而失空故,智導悲而不執有,此是讓我們明白止觀雙行能離有、離空、離亦有亦空、離非有非空,如此能讓眾生離四句絕百非,同理悲智相導,能讓我們明白,菩薩不住生死,不住涅槃,常以不住空之大悲,恒隨緣度眾生,入生死而不住生死,常以不住悲情之空智,隨緣而不失性。 如是觀行,空有無二而二,二而不二,如是不落邊見,遠離過失,心無所住是名圓融觀。[23]

    五教中的第三教是「事理圓融」的一元唯心論,也便是大乘終教。如前所言,大乘始教容易墮入「頑空」、「斷滅空」的陷阱,終而成為一種「虛無主義」。要談空而不墮「斷滅空」,談有又不墮「絕對有」,便需這大乘終教。這大乘終教好像《法華經》的教義,要引小入大,再引大入於一乘實教。如此便可像《大般涅槃經》將「常、樂、我、淨」從「無常、苦受、無我、不淨」的顛見中點化出來。不過大乘終教必須透過大乘始教「空有不二」的理論,方可來暢談「事理圓融觀」。

在「五教止觀」中,杜順大師是以「一心二門」的理論來說明大乘終教「事理圓融」、「空有不二」的道理。所謂「心」是有情眾生所同具的、精神思想的本體,這本體自身是恆常不變的「理」,是謂「心真如門」(the reality of mind)。這本體受到內外作用的影響,而產生種種生滅變化的「事」,是謂「心生滅門」(the appearance of mind)。「恆常不變」是「空」,「生滅變化」是「有」,一切法因空性,故得因緣生有;反之,以因緣生有,故一切法皆空。雖然「恆常不變」與「生滅變化」全然相反,但都為「一心」所攝,因此「事」與「理」都在一心之中,彼此並無質礙,而「空」與「有」原為一物兩面,互不相礙。所謂「空有無二,一際圓融」,「空有二見,自在圓融。隱顯不同,竟無障礙」便是此理。

「事理圓融觀」能將「事法界」與「理法界」溝通起來,使「理」攝受變遷的「事」,也使「事」攝受超越的「理」。如此「事若無理不成,理若無事不顯」,事理融貫交徹,產生統一的結構,乃成為「事理無礙法界」。[24]

根據「空有無二,一際圓融」的道理,杜順大師提出「止觀雙行」、「悲智相導」的說法。所謂「止」是「止息」、「定」的意思,「觀」是「觀照」、「慧」的意思。在修行法門中,以心熄萬念,不著一相是「止」;以智慧觀照,諸法實相是「觀」。杜順將「空有不二」之理運用在「止觀」上,他說:「以有即空而不有,故名止。以空即有而不空,故名觀。空有全收,不二而二,故亦止亦觀。空有互奪,二而不二。故非止非觀。

「悲智相導」,是指「有即空而不失有故,悲導智而不住空。空即有而不失空故,智導悲而不滯有。以不住空之大悲故,恆隨有以攝生。以不滯有之大智故,常處空而不證滅。」菩薩雖有悲情空智,但二者相導,故能不住空不滯有。同樣因為這「空有一際,二而不二」的道理,故菩薩「不住生死,不住涅槃」,而「水波一而不礙殊,水與波別而不別」。如此將空有、真如生滅、生死涅槃均納於一心之中,是乃以一心涵蓋一切的「一元唯心論」。

西方哲學中經常有尖銳的兩元對立,如在宇宙論中劃分形而上與形而下,神聖界與世俗界,靈魂超昇與靈魂墮落,以及能所、心物、主客、內外、唯心唯物種種對立,而杜順大師提出的「事理圓融觀」似乎可以予以化解。但杜順大師既然主張「事理圓融」出於「一心開二門」,則不免陷於唯心論的邊見,故不得說能化解兩元對立。[25]     

 

(四)、「語觀雙絕」精神神秘論

   「空有不二」的中道哲學再往上發展,便成為「頓絕百非、見心無寄」的大乘頓教,這頓教很容易走到禪宗「語觀雙絕」的路上。杜順大師引維摩結經云:「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就是說不以任何名言概念,甚至思想分別加諸於「真際」或「實相」。所有的存在都是「如是如是」(as such),本來如此。任何人為的心智言語加諸其上,都不能表達此真際實相。明白這個道理,就當摒除一切言說心思,而保持「默然」。但「默然」不是無言,而是「不言而言」,一入不二法門,便知道「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

事實上「語觀雙絕」背後預設的便是「空有不二」的道理。因為「性空」是出於「緣有」,這「緣有」不是「實有」,故可令人泯除有見。而「緣有」出於「性空」,這「性空」不是「斷滅空」或「頑空」,故可令人放棄對「空」的執著。性空緣有,相即相入,於是「全體交徹,一相無二,兩見不生」。而當人體會到一切言說心念,都不足以說明這些道理實,便不得不保持「默然」。這「默然」便是《維摩結經》裏所說的「聖默然」。杜順大師認為「天女盛談」是為了「彰性」,那麼這「性」便不能在「言說」之外。然而這性既是空性,言只得是空言。所以說「性非言外,言即無言。理出言端,不說即說。」不說即說,也就是停止一切情慮、思維、言說,便是言說的本質。這時心靈達到超越一切分別想的境界,甚而進入神秘之域。唯有自知,不得與他人分享,所謂「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因此可說是一「精神神秘論」。禪宗主張「不立文字,教外別傳」,「直指人心,見性成佛」,便是根據「語觀雙絕」的道理。原說不立文字的禪宗,反而墮入種種的文字障之中了。要想說明「實相般若」,畢竟不得不借助「文字般若」。[26]

  

 二、華嚴三昧之特殊哲學

(一)、「華嚴三昧」珠網機體論

五教中的第五教是「華嚴三昧門」,旨在揭示「法界緣起」之理。「華嚴三昧門」主張以一切緣起事物皆入於平等法界之中:一入於一切,一切入於一,可說是一機體圓融的理論。「法界緣起」與「業惑緣起」對立。就小乘觀點,眾生因「無明業惑」與「十二因緣」而墮入生死輪轉。又因我法兩執,而陷入煩惱障與所知障,是為人生痛苦的根源。「十二因緣」和「業惑緣起」雖能解釋人生的黑暗、痛苦、災難與罪惡,並激勵人「拔苦離惡」,但這個理論仍有兩大困難:一是根據「十二因緣」、「業惑緣起」解釋宇宙人生的來源,可說是一因果決定論;二是以「業惑」為「緣起」之理,不免視人生為苦海,視世界為五濁惡世,可說是一悲觀哲學。

杜順大師提出「法界緣起」,正用以取代「業惑緣起」。「業惑緣起」出於「常識執見」,而大乘所說「法我兩空」,便在能破「常識執見」。一但打破「常識執見」,便可取得「觀照般若」,悟得「空有不二,事理圓融」之理。如此方能以超離言詮的智慧,來體會「法界緣起」的真諦。這裡「界」是分別的意思,小乘教「法有我無」是要以「十八界」乃至「一百零八界」來說明「法」為實有,各有分別界限,不依識心而立。但是到了大乘圓教,「法界」則指一切萬有平等存在而毫無分別的實相。明白這個道理,當可理解杜順大師所說「法界緣起,惑者難階。若先不濯垢心,無以登其正覺」之意;即必先要破除「生滅心」,「妄計執」,方得直接觀照一切萬有本來性空,是乃「法界緣起」的真實涵義。[27]

    杜順大師似乎在「性空幻有」的背後,預設了更為真實的「法界」。這「法界」是如如實有,超絕言詮。然而「性空幻有」無法顯示「法界」的真實本性,於是終為「真空妙有」所取代。如果能破「常識執見」,了解「空有不二」的道理,自然知道根據緣起法,便會產生萬有。這萬有可由眼耳直接接觸,但不做分別想。所以說「以緣起法界,離見亡情,繁興萬象故」。顯法離言絕解,也就是顯示諸法實相,絕離言詮,不是任何名言概念所能表達的。這也有兩種做法,一是「遮情」,另一是「表德」。所謂「遮情」,是「遮凡夫之情」,也就是以否定語句表達的論證;而「表德」是「表真言之德」。

1、就遮情而言: 

緣起之法不是有,因為沒有自體性。也不是無,因為空有互融,兩相雙泯,不能說是無。緣起之法也不是亦有亦無,因為空有圓融,只有一,沒有二。好像裝金之像,莊嚴具足,金像莊嚴是一,不是二。也不是非有非無,因為空有互奪,同時有二。

2、就表德而言:

緣起之法是有,因為具有幻相。緣起之法是無。緣起之法既是有又是無,因為互奪雙泯。緣起之法既是非有又是非無。[28]

杜順大師所說「性空不礙幻有」,「幻有不礙性空」,便是運用大乘終教的「事理圓融觀」。根據「事理圓融觀」,「空」是「無性之空」,「有」是「因緣幻有」,二者之間,二而不二,互不相礙。理智思維當順應法性,理解「空有一際」的道理,所謂「普眼境界清淨身」便是指這樣的境界。而「普眼」是指「法智相應,頓現多法」之意。也就是說透過理智了解諸法都是「無性」時,多法便同時出現了。這時諸法彼此交徹相映,好像帝網天珠,重重無盡。而所說的「境界」就是法,「清淨身」則是指智者此身清淨,不著一物,也就是「見心無寄」的意思;故稱「帝釋天珠網」,便是「因陀羅網」。[29]

「帝網陀珠」地譬喻顯示宇宙萬有之間有著相即相入、旁通互攝的關係,也就是所謂「機體的關係」(organic relation)。根據前述,杜順大師說「一珠頓顯一切珠」,即「一即一切」之意。又說「一切珠在一珠之中」,則是「一切即一」之意。這「一」與「一切」雖然相容互攝,但並不彼此相生,所以說一切珠不因一珠而生,反之,一珠也不因一切珠而生。

雖然「一」與「一切」不互生,但也不能相離。一切珠不從一珠開始,無法結成珠網。反之,一珠如果離開珠網,也就喪失含攝無盡珠的作用。這就是說「一」與「一切」之間,雖各具特色,彼此不同,但仍相互攝入,全體交徹。所有發生在「一」身上的事,也會同時影響到「一切」。反之,發生在「一切」身上的事,也會影響到此「一」。「一」與「一切」,交感互攝,形成了有機的整體。[30]

華嚴三昧門相應於華嚴判教的一乘圓教。此教以《華嚴經》稱為圓滿修多羅而得名,以《華嚴》為根本經,這是一個圓融無礙,圓修圓證的教門,此教以《華嚴經》義,說性海圓融,相即相入,緣起無盡,如因陀羅網,重重無際,微細相容,主伴無盡,於中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事事無礙的無盡緣起,為別教一乘的最高之教義。

華嚴三昧法界緣起(性起)甚深微妙,如果不能直接入法界緣起者,便須假方便,漸次而入,例如,先觀色等諸法因緣所生,再觀法屬因緣,便無自性,後觀無性三法,必不可得,須入第一義諦,故曰”從始至終,一一微門,致令斷惑盡迷。除法絕言,見性生解。便可得其旨,如是說明前四門為華嚴三昧門的方便,當我們直見色等諸法從緣,直接如實知,見色等諸法依他起,隨緣無性,無性隨緣,依他圓成,俱時頓現,如對鏡現影,不假方便,亦無漸次,如此方是法界緣起,為了更真切領會法界緣起的內涵所在。

(二)、”法界緣起”作具體的闡釋:

華嚴三昧法界緣起(性起)甚深微妙,如果不能直接入法界緣起者,便須假方便,漸次而入,例如,先觀色等諸法因緣所生,再觀法屬因緣,便無自性,後觀無性三法,必不可得,須入第一義諦,故曰”從始至終,一一微門,致令斷惑盡迷。除法絕言,見性生解。便可得其旨,如是說明前四門為華嚴三昧門的方便,當我們直見色等諸法從緣,直接如實知,見色等諸法依他起,隨緣無性,無性隨緣,依他圓成,俱時頓現,如對鏡現影,不假方便,亦無漸次,如此方是法界緣起,為了更真切領會法界緣起的內涵所在,下面將從四方面進一步對”法界緣起”作具體的闡釋與分析。

1、 法界緣起的理論:此是就事理緣融觀的義理基礎上,明諸法緣起,皆是無實體性,即由無實體性,幻有事相方成,因為諸法從緣而有,非自性有.同時因為無性,方能成其幻有事相.如是無性幻有(相),幻有無性(性),二者相即相入,渾融一體,一際無分,能如是知者,便能理解,任何一法皆是以徹底的無自性的特點而存在,這是因為"性既無為不可分別,隨其大小,性無不圓",這是說明一切法全以無自性為體,是故一切法皆為無自性所收,也就是說,無自性不礙一切法的存在,所以一(無自性)具一切(一切法)而任何一切法皆無自性,是故一切法不礙一切法的存在,如是一切即一,一即一切,一切即一切,即事事無礙,謂法界緣起的理論.

2、入法界緣起的途徑:此是以能觀之心來論述怎樣入法界.因眾生根機有別,入法界的途徑相應有所不同,一般可以分為三種途徑:

(1)、征令見盡:使人知道一切存在各具六種範疇,如前文於小乘門中講,一一事皆可以"名、事、體、相、用、因”六方面來簡別除析之,便得令諸見盡。

(2)、示法令思:讓人知道緣起性空,性空緣起,本來一如,為一真界。

此又有二門:

A、 剝顛倒心:使人知道,法本如如,不必以常識妄見加諸其上,只需自覺反省,知道我們從無始無明執著,皆是第六識熏習所致,若能覺知所執色聲香味觸等法,皆是依他緣起,悉無自性,便覺當處無生,因為法無自性,是無此法,以法無故,所以當處無生。

B、示法斷執:謂前面既知色等諸法,皆是妄心顛倒所執,故知緣起法相,其性即空,是謂示法斷執。

(3)、顯法離言絕解:也就是顯示諸法實相,絕離言說,在這裏他用”遮情”與”表德”的形式來顯示法的緣融無礙,皆因法緣起自在離言絕解的原因。

3、緣起法界的景象:此以喻而說,因陀羅網即掛在帝釋天宮殿之網,網目皆以明珠嚴飾,珠珠明徹,互相現影,影複顯影,重重無盡,千光萬色,不可名狀,空間有限,而境界無窮,故諸經論每用以此喻法界緣起之無盡性,今此門亦複如是。

4、法界緣起的開演:具法界緣起景象的不可思議,便明法界為一大緣起,而其能為緣起者,非為業力,亦非唯差別生滅之賴耶,亦非唯平等不生滅理性之真如,萬法彼此融通,互為緣起,重重無盡,此為華嚴圓宗所明之義,此之緣起四義,各隨宗要而立名,蓋唯識、法相宗曰"業感"、曰”賴耶”、性宗曰”真如”,實皆不出法界,本則統心識與事法而混融之,故為一真法界緣起。統收前三種,法界義類雖多,統而言之,但唯一真法界,即諸佛眾生本源清淨心,此心為萬法之根本,而此法界體是一心,無有一法不是本心所觀,無有一法不是法界緣起,無有一法先於法界,是以任何一法,無不攬全法界而成,萬法彼此融通,互為緣起,重重無盡,此可謂無盡法界緣起。[31]

 

、結論

    想了解杜順大師的思想,必須從這裡開始。根據《華嚴經》〈世主妙嚴品〉裏所說,釋迦牟尼的智慧之光是會聚三世諸佛的宇宙法身,這是所謂「毘盧遮那佛」。這法身佛可將一切差別世界統一起來,先將物質世界點化為有情世界,再點化為生命世界,乃至代表精神世界的金色莊嚴世界。在這精神之光照耀之下,各世界的不同層次與結構得以彰顯出來,彼此間相互貫通,成為一個和諧的統一體(即「機體」organic unity)。〈如來現相品〉中所說:「佛身充滿於法界,普現一切眾生前。隨緣赴感彌不周,而恆處此菩提座。如來一一毛孔中,一切剎塵諸佛坐」,「如來安處菩提座,一毛示現多剎海。一一毛現悉亦然,如是普周於法界」,「如來甚深智,普入於法界」,「諸佛同法身,無依無差別。隨諸眾生意,令見佛色彩。具足一切智,遍知一切法,一切國土中,一切無不現」。這裡的「一」與「多」或者「一」與「一切」之間,有旁通互攝的關係,可以說在佛的智慧精神感召之下,所有的差別世界,無論是物質的、生命的或是精神的世界,都轉變成莊嚴的精神世界,使得所有的差別世界都被納入相互攝受、彼此旁通的普遍關係裏。[32]

    這「帝網」是印度的民族神,印陀羅(Indra),他的光明有如一粒大明珠,光照十方,一切空間向度(spatial dimensions)。如此十方都安放了珠子,由中間珠子放射出來的光芒便可旁通輾轉反映,一方面接受十方珠子的光芒,另一方面又再將之反射出去。如此珠光交網,便是善財童子進入彌勒菩薩莊嚴樓閣所示現的毘盧遮那佛。如經云:「善財童子於一處中見一切處,一切諸處悉如是見。爾時善財童子見毘盧遮那莊嚴樓閣,為是種種不可思議自在境界,生大歡喜,踴躍無量,身心柔軟,除一切想,除一切障,滅一切惑。所見不忘,所聞能憶,所思不亂,入於無礙解脫之門。」由此可知,善財童子在那大樓閤中,和大菩薩、和佛作了精神接觸與交流。他觀察到過去無量諸佛化身為毘盧遮那佛,他們的精神成就都凝結在這清淨光明的法身之中。這法身隱含有強化精神(spiritual reinforcement)的元素,能將涉入的精神力量再轉放出去,成為無窮精神的來源。東美先生認為〈如來現相品〉和〈入法界品〉便是杜順大師〈華嚴法界觀〉一文的來源,[18]事實上這也能解釋〈五教止觀〉中「華嚴三昧門」的真諦。

    又說「華嚴三昧」是指以「法界緣起」取代「業惑緣起」解釋宇宙人生的起源,以「空有一際、平等無礙」的境界取代「一百零八界」的分別想,以「真空妙有」取代「性空幻有」,以「實相般若」取代「思議言詮」。最後在如來法身的精神光照之下,將所有的差別世界一一統攝起來,體悟「一即一切、一切即一」的道理,建立機體圓融的形上系統。[33]

    綜上所述,《華嚴五教止觀》從觀行與義學的角度,對大小乘佛教的教理進行了極為精要的闡釋,同時將其構建為一個次第嚴謹的體系,最後旨歸導向於華嚴宗奉為大乘佛教終極真理的法界無盡緣起的教義。它不僅深刻地開顯了華嚴宗獨特的玄旨奧義,也為華嚴宗的判教理論奠定了基礎,同時,還開顯了華嚴宗獨特的止觀禪修之門徑,絕對稱得上是華嚴宗的一部核心論著。[34]

 

參考資料

俞嫻,《華梵大學 第六次儒佛會通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上冊,<五教止觀哲理探>,臺灣 臺北,2002年7月。

釋智諭撰,《華嚴五教止觀淺導》,台北市:西蓮淨苑,民國77年11月。

乘達,《華嚴五教止觀略釋》,聖水寺。

方東美,《華嚴宗哲學》上,台北:黎明文化事業公司,民國70年7月。

《華嚴學講義》,第八章 《華嚴觀門之圓融》,財團法人華嚴蓮社出版,民國2004年9月15日。

高峰了州,《華嚴思想史》,中華佛教文獻編撰社印行,民國68年12月。

《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一、《華嚴宗經論章疏目錄》、《諸宗章疏錄》卷一。

日人結城令聞博士著,《華嚴五教止觀撰述論考》。

釋開慈,《華嚴專宗研究所第四屆碩士論文‧五教止觀-華嚴三昧之研究》,台市:

華嚴蓮社,民國87年5月。

李世傑撰,《華嚴哲學要義》,佛教出版社,民國67年8月。

 

工具書:

《佛光大辭典》、《丁福保大辭典》。

 

 


[1]《佛光大辭典》,p.5239。

[2]同上,p2。

[3]釋智諭撰,《華嚴五教止觀淺導》,台北市:西蓮淨苑,民國77年11月,p.1。

[4]《佛光大辭典》,p.5239;《新編諸宗教藏總錄》卷一、《華嚴宗經論章疏目錄》、《諸宗章疏錄》卷一。

 

[5]日人結城令聞博士著,《華嚴五教止觀撰述論考》。

[6]乘達,《華嚴五教止觀略釋》,聖水寺。

[7] 釋開慈,《華嚴專宗研究所第四屆碩士論文‧五教止觀-華嚴三昧之研究》,台北市:華嚴蓮社,民國八十七年五月,p7。

[8] 李世傑撰,《華嚴哲學要義》,佛教出版社,民國六十七年八月。

[9] 同註7,p10。

[10] 高峰了州,《華嚴思想史》,中華佛教文獻編撰社印行,民國六十八年十二月,P.108。

[11]乘達,《華嚴五教止觀略釋》,聖水寺。

[12]高峰了州,《華嚴思想史》,中華佛教文獻編撰社印行,民國六十八年十二月,P.108。

[13]乘達,《華嚴五教止觀略釋》,聖水寺。

[14]同註12,P109。

[15]乘達,《華嚴五教止觀略釋》,聖水寺。

[16]同註12,P109。

[17]乘達,《華嚴五教止觀略釋》,聖水寺。

[18]同註12,P109。

[19]俞嫻著作,華梵大學 第六次《儒佛會通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上冊 , ( 2002.07 ),pp.353-354。

 

[20]俞嫻著作,華梵大學《第六次儒佛會通學術研討會論文集》 –上冊 , ( 2002.07 ),pp.355-356。

 

[21]俞嫻著作,華梵大學 《第六次儒佛會通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上冊  ,( 2002.07 ) ,pp356-357 。

9 同上,pp357-358。

10乘達,《華嚴五教止觀略釋》,聖水寺。

 

[23]乘達,《華嚴五教止觀略釋》,聖水寺。

12華嚴學講義,第八章 《華嚴觀門之圓融》,財團法人華嚴蓮社出版,民國2004年9月15日,p274。

[25]方東美,《華嚴宗哲學上》,台北:黎明文化事業公司,民國七十年七月,pp492-495。

[26]俞嫻著作,華梵大學 第六次《儒佛會通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上冊 , ( 2002.07 ) ,p360。

[27] 同上,pp.360-361。

[28]俞嫻著作,華梵大學 第六次《儒佛會通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上冊 , ( 2002.07 ) ,p.362-363。

[29]同上,p.363。

[30]同上,pp.364-365。

[31]乘達,《華嚴五教止觀略釋》,聖水寺。

[32]方東美,《華嚴宗哲學》上,pp.466-469。

[33] 同上,pp.470-474。

[34]乘達,《華嚴五教止觀略釋》,聖水寺。

極微是否為實體之探究

 

極微是否為實體之探究   

 

 

 

 

佛教主張世界萬物及人之身體,均由四大所組成,即四大相倚,乃有極微,而極微相聚則成色法。此能造之四大種與所造之色、香、味、觸四塵(又作四微)必處於一處,此即「八事俱生」。

 

色法總具四義﹕一、識所依色,唯屬五根,即五識所依五淨色根,二、識所緣色,唯屬六境,即識所緣色,三、約總相而言,質礙名色。四、又色有二﹕一者「有對色」,若準小乘有部宗,即極微所成﹔大乘即用能造色成。即十有色處。二者「無對色」,非極微所成,即十二處中「法處所攝色」。略分別之有十一種﹕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六色、七聲、八香、九味、十觸、十一法處所攝色。「法處所攝色」有五種﹕極略色(即是「極微」),極迴色(即空界色),及受所引色(即是無表),遍計所起色(即是水月鏡像等),定所引色(定力所變五塵等)。此中前四種色是假法,無別種子,定所引色有假有實。實者別種子生,假無別種。此五種色皆是第六意識所緣境,其定果色之實者,亦眼等所緣。總上十一色法,前五是五識所依根,後六為識所緣境。後六名色等者,眼所取故名之為色,乃至意所取故名之為法。[1]

巴利佛教或有部的色法或色聚,皆不是探討物質的本體,而是只考察物質方面的屬性。尤其是在巴利佛教的色法論,此思想更是徹底。有部的色法論,不僅做解釋物質方面的屬性,另一方面,也有說物質自體的情況,此即極微之說。[2]有部提出「三世實有,法體恆有」這一哲學命題,表徵著此派的特色。說一切有部的學說是環繞著這一基準而開展其實在論(Realism)的哲學。構成物質世界的法體,其實質內容就是極微。作為感覺對象的前五境,從微觀的角度下,有部將其化約為四大極微,不但對感知對象的內在性質及構成有充分的說明,且肯認「知識」與「對象世界」都有其實在性,有心、物二元論的特色。

 

就色、心的最小單位,如外物的細色為「極微」; 所謂「極微」(paramāṇu),是將物質分割之後,作為極限的微粒子,所以這是從量方面看物質的大小。因此,極微的思想完全與只考察物質之質方面的阿毘達磨佛教之色法論不同。極微說也為佛教以外的順世派、耆那教、數論、勝論等所說,也有人認為其說反而是起源於這些外道,在其影響下,為佛教所採用。

或對內識作無限分割,最後只是一瞬間的心念﹐ 以殊勝智慧推求或以力破壞,不失其自相的存在,內識對法的自體仍「不失覺」﹐真實不虛才可謂之「勝義諦」。

 

此等色法之中,屬於有形的,都是由極微所成。「極微」,即最極微細之意,猶如今所說之原子。極微,無形狀方分,也無變礙之義,為不可見,這是在分析觀上,作為分析的極限,被當作不可再分析的,只是觀念性的存在,不過還是被視為實有。[3]極微中,各有堅、濕、煖、動之性 ( 也就是本質 ) 存在,依序有持、攝、熟、長之業 ( 用 )。 此堅煖濕動稱為實的四大、實的四大種,或 稱性的四大,性的四大種。大,意為遍;種,意為依。周遍萬物,其勢力不只是大,且一一極微皆以之為所依。雖然皆有此四性,卻依各別狀況或 是其中一性增勝,其他三性潛藏,或是二、三大增勝,其他二、一大潛藏,有形狀物之相狀、性質即因此而有種種差異。所以四大種為能造;一切色法為所造,是由四大種所成。而無表色為無表業,此係將行為之餘力實體視之,非極微,非變礙,唯由四大而起,依止於四大。

 

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a)  在分析色法時,提出了極微(類似原子)的概念。他們認為,極微有變化、生滅、質礙等特性。所謂色就是質礙,質礙就是物有形質,佔據一定的空間但又互為障礙。許多極微的積聚,組成有質礙的物體。極微是趨近於有的微粒。世界上的各物質存在和人都是由極微所構成的。在說一切有部中,有的論師認為,極微雖為物質的最小微料,但無長短方圓等開頭也無東西南北上下的方位(方分),它不可分、不可見、不可聽聞、不可嗅、不可觸、沒有變壞,沒有質礙,但由極微結合起來的集合體,則是有形狀和方位的。但有一些論師反對這種說法,認為無形狀、無方分的極微不可能積聚成粗開頭和有方分的集合體,因此,他們認為,極微也是有形狀和方分的。有部還進一步指出:極微有色、香、味、觸四種”分別”。稱四塵。由於四大極微的性質和數量結合的不同,因而出現了世界萬物不同的性質和類別。有部還主張「三世實有,法體恆有」,認為過去、未來和現在皆有其實體,而且論證諸法都各有其不變不改之自性,同時也有造果之原因。由於一切有部認為諸法都有其不變不改之自性或法體,因此只承認人無我而不主張法無我。

 

    由此推知,有部的見解以色、心法上不可再分析的自性,色法分析到極微,心法分析到剎那,仍有自體存在的,這是「真實有」、「自相有」,此即勝義諦; 故許外境極微與內識剎那同為真實有。而色、心和合的總相,一加分析,離了所依的實法,就沒有自體,這是「假名有」、「施設有」,故是世俗諦﹐這便是二諦的本質意義。

 

佛陀時代六師外道所表現的「極微論」[4],有關六師外道思想的珍貴歷史資料,便應首推《長阿含經》中所記載的《沙門果經》第十七篇,它是研究原始佛教的思想背景的重要文獻之一。其記載有:Ajita Kesakambala則是一位典型的「唯物論者」,也可以說是一位「極微論者」。他認為人類只不過是由四種元素所構成,稱為「四大」,而人死後便一切還歸這「四大」的極微元素,這便是在佛陀時代相當顯著的「極微論」。另外一位是Pakudha Kaccayana的「極微論」色彩則更為明顯,這便是他的「七身」(sapta-kaya)理論。而且,他更認為:唯有這「七身」”才是真實的,其餘皆是虛妄,因此,縱使在人死以後,這「七身」還是依然存在的。還有一位是Nigantha Nataputta,也就是佛經中常提到的「尼腱子」,他正是耆那教的教主。他的「極微論」,便是把「業」Karma視為一種物質的存在,稱為「業物質」karma-pudgala。

 

印度的「極微論」思想,從Ajitat Kesakambala的「四大說」,pakudha Kaccayana的「七身說」到耆那教「業物質」,都可以作為佛教「極微論」思想的的前身。因此,後來部派佛教中說一切有部的「法體恆存論」,都可以溯源到這一種「極微論」思想的影響。因此,僅把這三位「極微論」的思想,作一番了解,然後再分析它對部派佛教之間的影響關係。

 

本來在勝論等外道,極微只存在於地水火風四大種;而屬於色香味聲之德句義者,並非由極微所成。因為阿毘達磨佛教的十色處是物質的屬性,所以,應該將它比作是勝論的德句義。因此,即使從外道的立場來看,有部等以「十色處」為極微之說法也是不妥當的。外道謂四大種由極微所成者,四大種是指實句義所攝,所謂地水火風之物質,是物質形成之量的原素,所以,將之作為量的微粒子之極微,在外道的立場來看,是當然之事。然而,佛教所解釋的四大種,並非物質的量之原素,而是質的要素,所以此四大種也不能成為極微。從這些觀點來看,有部等將量的微粒子之極微思想,導入色法說中,可說於第一義是不妥當的。

 

就「色法」或「極微」之看法[5],原始佛教及巴利佛教與有部的看法也是有段距離:有部是從「心物二元論」的思想架構來看「色法(極微)」理論,色法的最小單位–極微[6]。而原始佛教則是從「實用、可直覺」的方式來看「色法」。在早期原始佛教的「色」(ruupa)的意含較廣──包含了地水火風「四大種」、眼耳鼻舌身「五根」、色聲香味觸「五境」以及色蘊、名色之「色」。此「色」法不久被定義為「地水火風四大種,以及四大種所合成的所造色」。對「四大種」的解釋,後來衍生出兩種看法:一者是「將它看成具體的地水物質」,接近原始佛教之看法,二者則是「看成存在於物質中的堅、濕等性質狀態」,則是阿毗達磨佛教,特別是有部之看法。[7]

 

到了《大毗婆沙論》時期,有部可能在受到數論、勝論等學派的影響下,而發展了最小的物質單位──極微說之看法,此就與原始佛教或巴利佛教的「色聚說」有所不同。其不同點如下:1、「極微」被規定為「空間量的最小單位」,相對於此,原始佛教中的「色聚」或「大種」則是作為物質的「質的要素」;2、有部認為七個極微集合可形成一個微(a.nu)或阿耨色,微七個集聚就形成一微塵,至於原始佛教則以四大種及四大所造色是以「八事俱生」的方式集結在一起。以上乃兩者之差異點,若以圖來說明二者之關係──(物質形成的基本樣式)──

 

     ┌ 四大種  =  能造的極微   ┐ 

八事俱生 ┤                 ├ 極微所造

(質的) └ 色、香、味、觸 = 所造的極微 ┘ (量的)[8]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部主張極微的兩義性,亦即它一方面是不可分割破壞的「無方分」(a點)[9];極微是最細色、不可斷截破壞貫穿,不可取捨乘履博掣;非長非短、非方非圓……不可分析、不可覩見。[10]另一方面又具有長短、青黃等自相(b點)[11]。問為有青極微不?答:有,但非眼識所取。……問為有長等形極微不?答:有,但非眼識所取。若一極微非長等形者眾極微聚集亦應非長形。」在a點中極微「無方分」且自相或特徵不能確認;但在b點中則強調極微有非眼識感官所見的自相、特徵存在。此a、b兩點似有對立矛盾之處,此或許是唯識學派與寂護可以對之加以批判的原因。[12]

 

有部的「法的實在論」建立在其主張有「形上實體」的「無為法」之存在以及「物質最小的元素」的「極微」之存在。對有部的「無為法」可以由其兩特徵見其為「形上實體」:(a)它超越時間的變化之外而恆久存在;(b)它密不透風、無造作,且不與其它存在交涉。極微是物質的「量」。而佛教的色法及色聚是作為物質屬性的「質」,所以,極微聚與色聚立場應有所不同。若不將極微作為「量」的微粒子,而視為物質的「質」之要素的單位,此意義的極微說就不會與佛教的色法矛盾了。然而有部等的極微,並未被視為物的「質」要素之單位,反而是如印度一般的用法,是「量」的微粒子之意。

 

倘若從存有論(ontological means)的角度而言:有部的「緣起性實觀」,是一種「假必依實」的「法體實有論」。事實上,這一種「緣起性實觀」的觀點,似乎已根本違反了蘊是積聚義的原則,反倒是把「蘊」看作是依他的和合相,背後卻是以一些不須因緣、自有自存的「法體」「法我」或「極微」來作為支撐者,從而使蘊得以存在。如此一來,蘊已經再不是「積聚義」,而變成了實體的和合相了。此難不然!一實極微亦名「蘊」故。若爾,不應言聚義是蘊義,非一實物有聚義故。

 

由於有部從「極微」、「法體」或「法我」的觀點去看蘊之積聚義。所以,不論經量部、說假部如何去論證蘊、虛假有,對於有部學者來說,依然是無法動搖其對蘊的構成要素抱持實有論觀點,而三世實有、法體恆存的「緣起性實觀」,於是便成為了有部的理論特色。[13]有部所主張的「人無我」,而『法體有我』的見解,是有他的學理根據的。因此,縱使後來的經量部、說假部,都分別站在『緣起假有』的觀點,認為「蘊、處假有」,並正式從「五蘊」的積聚義,根本否定了「五蘊」的極微論,可是,卻始終無法為有部學者所接受。[14]

 

有部總是要站在假必依實的立場,認為「五蘊」本身固然是由積聚而成,但積聚的最小單位,還是必須要有極微(anu),不然的話,積聚即不可能產生。事實上,由於極微本身都具有「五蘊」的相狀,所以,才會積聚成為「五蘊」。論上有言:「一一極微有蘊相故,方可各剖立為色蘊。若一一極微無色相,眾多聚集亦應非蘊。」[15]極微是實有,這是一般學者的普遍共識。現在,有部認為:一一極微皆具蘊相,積聚而成「五蘊」。

 

再說,有部認為「蘊、處、界皆是實有,主要是建立在 「一切法有」的基礎上。事實上,『蘊』是「積聚義」這一點,相信各派都不會反對。但問題的癥結點似乎是在於:所謂「積聚義」,到底是眾『極微』的積聚;抑或是非極微』的積聚,便成為了爭論的焦點。經量部卻並不理會有部這種「假必依實」的理論要求有否必要,而只是站在它對『蘊』的本質定義出發來規定:凡是積聚的,就不可能是極微所構成。因為凡是由極微所構成的東西,已經是獨立的實體,而不可以再被稱之為『蘊』了。[16]

 

迦濕彌羅國毗婆沙師說若極微遍體相觸,手相拊時,兩手相糅可成一體;若一分相觸,即有極微有分之過;法救則說一切極微實不相觸,唯依無間,假立觸名。從《俱舍論》意看來,世親似左袒法救之說。按,說一切有部以極微為無方分,又以極微及極微所和集的十色界為實有;然經量部卻以極微為有方分,又說唯極微為實,其餘和集的麤色皆為假。[17]

 

有部與經部都把時間分析至最小的單位,名為剎那(梵 ksana),意謂須臾、一念頃或瞬間的存在,是最短的時間。如《大毗婆沙論》卷一三六說:「時之極少,謂一剎那」。又說:「諸剎那量,最極微細,唯佛能知」。「剎那」是最少的時間點,剎那以外是沒有時間可說的。「極微」是物質佔有空間的最細點。所以《俱舍論》說:「分析諸色至一極微,故一極微為色極少; 如是分析諸名及時至一字,剎那為名時極少。」若要完成整個認識的活動,外物必須是連續的存在體,心識的活動亦要有相應的連續性活動,才能說明心物交涉須以一種共時或歷時的時空形式為背景而進行。

 

世親論師說過:「如聚蘊定是假有,若爾,應諸有色,處亦是假有。眼等極微,要多積聚成生門故,此難非理。多積聚中一一極微,有因用故,若不能者根境相助共生識等,應非別處,是則應無十二處。」顯然是在批評經部之處是假有不實在之說。若處不實在,則就沒有十二處,乃至十二處一一處也就沒有分別了。所以世親認為處與界都是實有。[18]

 

經部師說,能造所造雖並有礙,皆通假實;極微是實,粗色是假,並皆有漏;無表假立,法處無色,不許色蘊有無表色。說假部說,能造所造,若粗若細,在蘊門中體皆是實,義積聚故體非積聚;在界處門並皆是假,依緣並皆體積聚故,通有無漏。一說部說,能造所造唯有一名,都無實體。說出世部說,能造所造若有漏者,並皆是假,從顛倒起故;諸無漏者並皆是實,非倒生故。今依大乘,觸處法處皆是有大種,散定別故,造色通於十一處有,大種造色隨應俱通,依他、圓成二性所攝。[19]

 

依《大毗婆沙論》解釋:云何有情各別種子,共為因緣合生一果。勿以小心測量大法,外物豈是極微合成實有體性多因共感。但是有情異識各變,同處相似不相障礙,如眾燈明,如多所夢,因類是同果相相似,處所無別假名為共實各有異,諸佛淨土亦復如是;各別識變皆遍法界,同處相似說名為「共」。[20]

 

經部的上座,主張十二處是假有(大眾系的說假部,也有此主張),這更接近唯識了。『順正理論』(卷四)說:「此中上座作如是言:五識依緣俱非實有,極微一一不成所依所緣事故,眾微和合方成所依所緣事故,……故處是假」。[21]又像『順正理論』(卷三)說:「又上座說:諸法無非意所行故,皆法處攝」。所緣的六處無實,實際上達到了凡是我們所認識的一切,都不是真實的結論。

 

經部的所緣無實,與遍計所執的假說自性有關。依有部的見解:這總名與總相,是意識的境界,確不是色法的真相。眼識雖不能見一一極微的自相,但眼識上所顯現的色相,不論是極微的和合或和集,它總是從那一一極微來的。但在經部看來,眼識並不能見到一一極微的自相,只見到和合的假相。這和合相,極微上是沒有的。所以眼識上所顯現的青相,不與外界存在的青色一致。因此,眼識不能緣實境。眼識雖緣不到色法的自相,但並不能說沒有青色。假使沒有超認識的青色,也不能依它而在眼識上顯現和合的青相。有部與經部的認識論,有著很大的差別。

 

經量部認為:凡積聚的,就不可能是實有。積聚和實有,是不相容的矛盾概念,不可能同時並存。但有部卻不認為如此,他們認為這兩個概念是可以彼此相容的。有關這一點,在印順法師的《性空學探源》中,即有一段的分析:『蘊是聚義,是聚之義,是以一一實法為體性的積聚。在法體上說,還是實有。他的觀點,注重在聚中的一一法,忽視了總聚的本身。有部的意思是「蘊』之承義,並不說聚,而是說一一法。

 

  經量部、說假部的「反法體論」--有部和經量部,由於彼此之間對「積聚義」的定義不同而造成的理淪對立,實在是可以理解的。此中上座作如是言:五識依緣,俱非實有,極微一一,不成所依所緣事故。眾緣和合,方成所依所緣事故。[22]因此,『蘊』不應該是『極微』的積聚體,而應該是眾「因緣」──非極微的積聚體。『蘊』既然是眾「因緣」的積聚體,那當然是假而非實了。就在這種清況下,『蘊』是積聚義,而一一『極微』的組合卻不可說為積聚義,便成為了經量部對「積聚義」所下的本質定義。而且,有些學者更認為:經量部這一種「緣起性假觀」,很可能是受到大眾部中的說假部影響;關於「極微說」[23] --極微雖為物質之元素,而成色法之策源地,然僅意識上的所緣,而非眼識上的境界。

 

┌(1)外道……續嗣論……………………優樓迦

                  │                  ┌(1) 經量部

            極微說┤       ┌(1)和合論 ┤

                  │       │         └(2) 薩婆多

                  └(2)小乘 ┤

                           └(2)和集論…………………正理師

    在佛教文獻中,最初說極微的,是屬於註釋書時代的《大毘婆沙論》,在原始佛教的尼柯耶、阿含不用說,各部派的根本阿毘達磨,也完全沒有極微思想。在《大毘婆沙論》以後,才為有部的各論書、龍樹的《大智度論》、經部及瑜伽行派各論書等所說。關於極微的性質或假實等,在佛教各派中也有種種異論。根據有部等說,極微有「事極微」與「聚極微」二種,「事極微」是指眼根等十色處個別而單獨的極微;「聚極微」是指事極微的聚合,事極微不單獨存在,具體存在的物質單位是聚極微。這與色聚說─所謂具體的色法必須存在為色聚,個別的色法不單獨存在─類似。不僅是類似,在《俱舍論》、《順正理論》等中,聚極微與色聚被視為相同,個別的色法被解釋成極微。在這些論書中,色聚等說被敘述為極微說。

 

因為《俱舍論》、《順正理論》等論書,將色聚說與極微說視為相同,所以在中國、日本,原來色聚說之意義已完全喪失,只將色聚說成是物質的量之聚合,這真是很大的誤解。[24]又,與極微說有關連的,在中國、日本,說到極微與極微聚之關係時,謂七個極微集合形成一個微(aṇu),此說是十分曖昧的。因為所謂七個極微形成一個微,並不清楚究竟是七個極微的容積,成為一個微的容積?還是一個極微長度的七倍,變成一微的長度?七個極微的容積,成為一個微塵的容積,也與前面佛教諸文獻的說法相反,而且可說沒有將佛教的色法論做正確的理解,是完全沒有經典根據之說法。

 

在《俱舍論》云﹕「地、水、風、火,能持自相,及所造色,故名為界,如是四界亦名大種。一切餘色,所依性故,體寬廣故。……地界能持,水界能攝,火界能熟,風界能長……自性云何﹖如其次第,即用堅、濕、煖、動為性。地界堅性,水界濕性,火界煖性,風界動性﹐ 由是能引大種造色。」是說明﹕物質世界是由地水火風四種不同性質的極微(梵 paramanu)所組合而成。極微,近似原子(Atom)的觀念,謂物質被分析至極小不可再分的單位,是為終極實在的元素,具永恆不變性。原子是微細的球體,非感官所能知覺到。四大元素名「造色」,整個宇宙萬有是由眾多元素積聚而構成,稱為「所造色」,這是一種唯物的積聚說,亦可說是多元的實在論觀點。

 

   在《俱舍論》中,提到「無表」依何得「無表色」名時,則有兩種說法:

1.有解釋說:表色有變礙故,無表隨彼亦受色名。譬如樹動影亦隨動。

2.有解釋說:所依大種變礙故,無表業亦得色名。……如影依樹,光依珠寶。[25]

然而世親認為,「表色」為無表所依並不恰當,其原因是,不能由於表色有變礙[26]而說無表依此亦有變礙,實際就無表色本身並不會變礙。而「無表」非極微所成,其依四大種的方式與由極微所成的顯色等不同。但無表色不會隨所依大種滅去,反而能留存現在。因此,「影光依樹寶」之喻,不符毘婆沙義。[27]

 

這即是不同於《婆沙論》的解釋是:無表色非極微成,又無見無對,本身不會變礙(即不佔有空間)。由於無表色的所依大種有變礙,無表色亦說有「變礙」,而得「無表色」名。

「無表色」者,非微塵積聚色,其體非極微所成,[28]那麼,無表色為什麼會攝於色蘊中呢?該論[29]云:「無表自體雖無變礙,而彼所依有變礙,故亦名變礙,所依者何,謂四大種,所依有變礙,故無表亦可說有變礙,如樹動時,影亦隨動。」

 

又依俱舍論,「蘊」有積集之義,積集多法為蘊,故蘊為假法;處、界二者則不然,故為實。有部認為蘊中之一法有蘊之相,即稱為蘊,而不須積集多法始稱為蘊,故以蘊為實法。經部則認為「處」乃極微積聚,為識之生門,故為假。華嚴五教章卷一之十宗判之第四「現通假實宗」列舉說假部等之說,即於三科中,以蘊為實,處、界為假,因為處為六根六境相對,界為根境相對、識境相對、根識相對始能成立,蘊則不然。

 

總括以上所說:部派佛教對於「緣起」作出假、實之爭的結果,正使得佛教本身的內部思想,無形中便開始往「存有論」的方向加以發展,最後,透過性空學的批判,有部的「極微實有論」,終於要面臨被否定的命運。雖然,有部對「實體」的思維內容,在當時是遭受到如此的嚴厲批判;然而其獨特的思維形式卻影響到後來的思想發展。例如:唯識學派的「種子熏習說」,華嚴思想中的「一多相即」、重重無盡的「法界緣起」思想,都可以說是透過對「極微論」的否定後所引申出來的佛教思想突破!

 

綜合諸部之異說:

(1)大眾部之說,以四大為能造,四塵為所造,而別無五根,俱通有漏及無漏。

(2)薩婆多師(即說一切有部之論師)之說,以四大為能造,唯有漏、有礙,為觸處所攝。五根、五塵及法處之無表色為所造,然五根、五塵皆有漏、有礙,而法處之無表色則為實有,通於無漏,為無礙所攝,故有上述假實之別。

(3)經部師之說,能造與所造均為有礙,皆通於假實,其中極微是實,粗色是假,然二者皆為有漏。無表色為假立,法處無色,色蘊亦無無表色。

(4)說假部之說,能造與所造若粗若細,在蘊門中以「義」積聚而非「體」積聚,故體皆為實,而在界、處門中則因「依」與「緣」皆為體積聚,故體皆為假,通於有漏及無漏。

(5)一說部之說,能造與所造唯有一名,二者皆無實體。

(6)說出世部之說,能造與所造若為有漏者,則皆為假,以其由顛倒而起故,而諸無漏者則皆為實,以其非顛倒而生起之故。[30]

 

大乘家不許言極微實有,並破斥說一切有部及經量部所說。大乘家以極微為法處所攝之假色,意識所緣,無本質,為獨影之假境。又大乘認為眼等五識以自識所變為所緣緣,識變時,隨量大小,頓現一相,非別變作眾多極微,合成一物,故不許隨極微和集,成色等麤色。

雖說因緣生法,色法是由四大、四塵和合成的。假使把和合的色法,分析到最極微細的極微(空間點),即成一一的獨立單位。這獨立單位的極微,縱然說和合而有,也不過是一個個的堆積。不落於一,即落於異。凡不以一切空為究竟,不了一切是相待依存的,他必要成立空間上的無分極微色,時間上的無分剎那心。實有論者的根本思想,永遠是依實立假。他們的實有,終究不出斷、常、一、異的過失。[31]

 

在唯識之前,印度流行實在論者的思想,如數論、勝論、彌曼差、尼耶也,及小乘佛教裡面的說一切有部、經部等,都是同一進路。他們認為現象上的一切法推衍到最後應有獨立本體,否則現象上的存在沒有根據,於是分別提出大種(mahabhuta,構成物質現象的基本成素,如地水火風之類)、極微(paramanu,物質的原子)等觀念,以至有獨立存在意義的心、心所法來。及中觀學派興起,破除一切法之自性,即本體觀念,而歸於空,於是進入絕對主義的思想,對現象上的法採取消解方式而不給予安立。

 

唯識學派認為:這樣做對於眾生的實踐不能提供通路,因為把握真實是應該從經驗對象開始反省的,所以必須先肯定這一層存在。問題是:唯識學派從認知主體出發,不願意接受實在論者的本體觀念,認為客體不能離主體而獨立。主要的理由,是這樣的一個本體不能成為認知對象(即無「所緣」義)。關於這一點,陳那(Dignaga,約公元六世紀初)在《觀所緣緣論》中很清楚的剖示。他指出客體存在應有兩條件:一、它是一個存在(即「緣」義);二、它是一個對象(即「所緣」義)。實在論者的本體充其量祇有「緣」義,但無「所緣」義,所以缺乏知識論上的保證。由此唯識學派轉向觀念主義,把實在論者的本體勾消,認為客觀存在其實祇是一種表相,稱為vijnapti(參考《安慧『三十唯識釋』原典譯註》一書中曾譯為「表別」,意義不夠明朗,合改正)。一切法都不過是表相狀態的存在;簡言之,就是「唯表」(vijnaptimatnata)。[32]

 

至於陳那對極微的破法(破各別極微與多極微和合)[33]可略表述之:

  各別極微 多極微和合
因緣:實體(實在)
所緣:假相(可見)

                  

《成唯識論》有云﹕「許有極微,尚致此失,況無識外,真實極微,由此定知,自識所變似色等相為所緣緣。」

 

唯識學雖然說『法有』﹐然而對於『色法』和『心法』又有一點差別。部派佛教對色法是執看有『極微』--物質分析到最後的那個極微﹔類似現代科學家說的分子﹑電子﹑原子那一類。唯識學說物質的﹑色蘊﹑色法極微 不可得﹐極微就是將色法一直分析到最小﹐請問它還有沒有方分(力位)﹖唯識學說如果物質的最微粒點還有六方分(即東西南北上下六個空間概念)就還可以再分﹐所以應該沒有極微﹐如果有極微就可以再分。唯識學就用這個『方分不可得』來破斥部派對極微的執著﹐所以色法畢竟空。[34]

 

至於「識變說」~勝論外道的極微論,等於西洋之散出說與波動說,純粹傾向於唯物論者也。眼簾所映之色,並非外來之境界,亦非極微之顯現,實前五識以自己第八識之相分,變似色像,為所緣緣。見託彼生,帶彼相起,隨量大小,頓現一相。此見所緣之色,雖不如第八識所緣之體,悉符本質。然就其變緣之一剎那項而言,實託賴耶所變相分而為性境也,是為色法影像之來源。此十色界,極微所成,更相障礙,故名有對。[35]

 

「和合假」和「假依實」的推論,正是有部對一切存有分析的預設前提。有關這一點,演培法師在(印度部派佛教思想觀)中,即有如下的說明:假有必須依於真實的。依於真實,才能夠成前後的相續同時的和合相及相續相。雖假有法,無實自性。但在和合與相續的現象中,採求到內在不可分析的點,即成為時有性了。如分析和合的色法,到最細微不可再分割的極微物質點,即為實有的自性,走組成粗顯色相的實質。又如分析心、心所法的精神,到最後不可再分劃的單元,即成為實有的自性,是構成前後相續的精神實體。所以,他們認為要有實在的根本自性物,然後才有世間的一切假有現象。[36]

 

若論及寂護對極微的三種說法,十分類似於調伏天《唯識二十論釋疏》的解釋,其解說如下:彼偈頌之意思有三點:(1)色等粗物不是作為一的境;(2)多極微在有中間處時不是境;(3)這些極微無間隙而存在時不是境,極微因此不成立。

 

(a)有關單一者,如勝論徒承認有分之體的粗大廣延作為根之覺的所取;

(b)或者(如有部)承認具有多極微的中間處之存在作為境;

(c)又這些極微(被經量部)承認具有相互地相待的有而作為積聚的境。[37]

 

調伏天此處有關勝論(a)「單一者」的「有分之體的粗大廣延」與寂護(1)「極微在中央而與(其它極微)相接觸」說法一致;調伏天有關有部(2)「多極微在中間處」及(b)「具有多極微的中間處」與寂護(2)「它被包繞著(而有間距)」之說法相近;彼有關經部(3)「這些極微無間隔而存在」之說法與寂護(3)「它是非同一方向的鄰近(接觸)」說法相通。寂護與調伏天都是從極微的遠近結合方式、有否距離來說明對手「極微說」的特點,此與窺基注疏重點略有不同。關於寂護對極微論的批判說明如下:

(a)(無論如何)假如如某人所說(在中央的原子)以面對整個存有的方式面對一個存有,而且以相同存有來面對第三原子,然後如何可以存在諸如山一樣的粗大物呢?(12頌)

 

(b)假如說它是以另一面來面對第三原子,那麼,極微(原子)如何成為沒有部分的單一實體呢?(13頌)[38]此中(a)是對主張極微「結合」的兩派──勝論派與經量部的批判;此中(b)是對有部極微「不結合」主張的批判。

 

若以世親與窺基《述記》的看法,第一派為勝論派「計執色等法體唯是一」。勝論學派認為「實句」範疇為宇宙萬有的本質實體,其中「地、水、火、風是『四大極微』,能造一切物質性的東西,其體常住,無生無滅,即使世界壞滅,彼『四大極微』亦不壞滅,而是散在各處。『四大極微』其體是多;當這世界創造時,存在最小單位不可分析的父母極微,兩相結合,產生一子微。」[39]

 

至於第二派則為有部的「極微說」,「此師意說:如色處等,體是多法,為眼識境。所以者何?其一一極微,體是實有,合成『阿耨』,『阿耨』是假,故此以上皆非實有。五識既緣實法為境故,不緣於『阿耨』以上和合假色,故色處等,為眼識等境時,其實極微一一各別為眼識等境,不緣假故,以有實體能生識故。」[40]「彼宗認為眼等諸識,唯緣實法,不緣假法。色、聲、香、味、觸等所知境,是由地、水、火、風等極微所組織而成,其組成的方式是由一一極微合成『阿耨』〔按:亦即中間一極微,四方上下有極微,如是七微合成阿耨色〕。如是轉合成色、聲等境,乃至山河大地。不過『阿耨』以上都是『假色』,都是假法。眼識取境,不緣『阿耨』以上的一切和合假法,唯緣組成此等『假法』的一一各別眾多的實有『極微』。」[41]如此極微實體是眾多而非單一,此為有部的第二說。

 

至於第三派「多極微、和合及和集」則是經量部,該派「執極微有一實體,各別實極微雖非眼等五緣的所緣境,但可為意識的所緣境;當七極微和合成一『阿耨色』或以上粗色時,便能成為眼等五識的所緣境。」[42]由上可知,窺基一系注解世親《唯識二十論》時,較偏重「極微實體」的構成元素以及如何產生的過程,此為其特色。

 

  若依《章嘉宗義》<瑜伽行中觀自續派>一節對有部批判的科判來看,有部「無為法」以及「極微說」之批判都屬於「缺乏真正的一的證明」的範圍,只不過前者是屬於「反駁真正的遍滿的統一(true pervasive unity)」(此又分兩部分)中的第一部分「反駁由自宗及他宗的恒存現象與非恒存事物中的統一」;後者則屬於「反駁真正的非遍滿的統一」(此又分兩部分)中的第一部分「反駁由極微所組成的外在對象」。章嘉在此似以「遍滿的統一」與「非遍滿的統一」或者「無所不在的實體」與「於特定處所存在的實體」來區別有部的「無為法」與「極微」實在之不同處。

 

至於,一鄉正道於《中觀莊嚴論研究》中的科判,則較扼要,他是將寂護對有部「無為法批判」歸為「時間的實在物批判」,並將「極微」歸為「空間的實在物批判」中的「非遍在者批判」──此二者同為「有關外界實在物的檢討」。此中一鄉的「時間的實在物」相當於我們前面所提到的「形上實體」──它不落於時間的相續之中;至於「非遍在」的「空間的實在論」則相當於我們所謂的「元素實在論」。

寂護對有部「形上實體」的「無為法」與「極微說」的批判:

1、對「形上實體」的「無為法」之批判。

2、對「元素實在論」的「極微說」之批判。

 

《異部宗輪論》有說:經量部的所謂「蘊、處假有」,很可能是受到了說假部「十二處非真實」的理論影響。而且,經量部的「蘊、處假有」,說假部的「十二處非真實」,更可進一步發展而成為大乘「十二處空」,這便是性空學的根本立場。而「緣起性空」的思想脈絡,便是順應這種趨勢而產生的。而且,更由於性空學興起以後,有部的極微論,終於要面臨一場空前的批判和否定,就在這種情況下,中觀學派所提出的「緣起故無自性,無自住故空」的「緣起」理念,似乎已經成為了當時人們心目中的一個顛撲不破的真理。由『極微』的「實體性」遭受到性空學的空前洗禮後,原先所具備的「空間排他性」和「時間先後性」,便無形中要宣告瓦解了!如此,「一入一切;一切入一」、「一芥子中含九須彌;一一塵中見一切法」等「事事無礙」觀念的發展,正充分說明了當「極微論」的思想瓦解以後,事物與事物之間的時、空阻礙,便無形中被消解一空了!

 

站在有部的立場:一切法分析到最後,必然是有其「法體」或「極微」,這便是『性』或『自性』(svabhava)。而所謂「緣起」,便是由這無數的「極微」加以和合,從而積聚成一系列的現象。因此,「緣起」現象是和合假;而構成「緣起」背後的「法體」或「極微」,卻是非真實不可,這便是「假依實」的推論要求。可是,龍樹的看法則認為:倘若「緣起」真的是以背後的「法體」或「極微」為基礎,這已經是預設了一種「自性」的存在,而不是「緣起」的存在方式。既然佛說「一切法從緣生」,那麼,這些「極微」或「法體」的存在方式,到底是『緣起性』抑或是『非緣起性』,便成為了諍論的焦點。經量部和說假部,可能很早就意識到這一個問題,因此,他們很早即反對「緣起」是「性實」的,而提出「緣起」應該是「性假」的,其關鍵可能也正在於此。

 

《中論》卷四〈觀四諦品〉把「緣起」正式定義為「性空」、「假名」、「中道」,乃至「無自性」等觀念,已經是初期大乘的觀點。就在這種「一切法空」、「無自性」的大前提下,一切有關「實有」、「自性」或「極微」的實體觀念,都會遭受到極嚴厲的破斥。[43]如《中觀論頌》《中論》卷四〈觀有無品〉所說:眾緣中有性,是事則不然。性從眾緣出,即名為作法。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義?性名為無作,不待異法成。

 

就在龍樹(Nagarjuna; A.D. 150-250)這種對「極微論」 探取徹底批判態度的情況下,有部的「極微論」終於要面臨性空學的洗禮,最後,終於發展成為「真空而妙有、一多而相即」的「無盡緣起」世界,事實上,這一種華嚴式的「一多相即」、「光光相網」的重重無盡世界,也可以說正是由「極微論」的思想困窘中,撥雲見月的重大理論突破!

 

   中觀學派的「緣起性空」思想,主要是針對「極微論」所採取的批判。有部的「極微論」,是實有恆存的。如此一來,便自然會產生兩個以上的極微,不可能共用同一個空間的結果,這便是實體的不可侵入性或排他性。因此,在說一切有部的「極微論」思想架構下,空間的互攝互入、一多相即,便成為不可能了。然而,當中觀學派正式提出「緣起性空」以後,實體的「極微論」便遭受到徹底否定;就在這種情況下,實體與實體之間的不可侵入性和排他性,便自然遭受到瓦解的命運。代之而起的便是物與物之間的互攝互入,感應遂通,這一種思想上的扭轉,便自然開啟了華嚴式的思維方式,這是相當可能的。結論:「緣起性空」就是一種「反極微論」。

 

《掌中論》[44]亦曰:「若復執云,諸有假事,至極微位不可分析。復無方分是實有者,此即猶如空花及兔角等,不可見故。無力能生緣彼識故,所執極微,定非實有,所以須說不可見因,由彼不能安立極微,成實有故。一實極微定不可得,如是應捨極微之論,是故智者了知三界咸是妄情,欲求妙理不應執實。頌曰:『妄有非實故 與所見不同  由境相虛妄 能緣亦非有』」。

 

關於現代對物質構成的最基本單位之考察,希臘哲學家<德謨克里塔斯>提出「原子」概念,而部派佛教早已提出「極微」(`paramanu`)的概念,這是東西方哲人異曲同工之一例。[45]近代的李炳南老居士對此也作出簡表接引初學者了解在此提供:

 

┌一羊毛上塵,七分之為兔毛塵,再七分為水塵。

                                                 ├水塵七分為金塵,再七分為實極微,再七分為色聚微。

          ┌(喻)┼色聚微七分名極微之微,不可更分。

                                 │         ├實極微名最極微,天眼可見。

┌身─色(眾微聚)┐   └色聚微及極微之微,名假極微,天眼亦不可見。

五蘊[46]┤ ┌受(前五識)│

     └心┼想(意 識)├從因緣生,本無實性。

    ├行(末 那)│

             └識(阿賴耶)┘

 

筆者於此也引唐朝義淨三藏在《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中一文:「妙生!若有男子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土地碎為墨塵。妙生!於汝意云何?是極微聚,寧為多不?」妙生言:「甚多,世尊!何以故?若聚性是實者,如來不說為極微聚極微聚。何以故?極微聚者,世尊說為非極微聚,故名極微聚。世尊!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說為非世界,故名三千大千世界。何以故?若世界實有,如來則有聚執。佛說聚執者,說為非聚執,是故說為聚執。」[47]作個總結:極微聚是實是假,大可從佛應眾生機而說實有、或權巧施設;在本體中都是因緣和合而緣起性空的,但不能否定現象上的幻有,都是在破我們的染著心,妄執為有而起比較、爭執之心,本來求解脫,反而入海算砂徒自疲,跟佛比起來,我們太庸人自擾之了﹗以我們的小根小機要學佛之智慧,還望塵莫及吧﹗

 

 


[1] 五法無我唯識,正果,1978年11月初版,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26冊,大乘出版社出版 頁131-145。

[2] 佛教的色(物質)之概念。

[3] 妙心雜誌--台灣佛教、專題報導﹛第 50 期〔89(’00).02.01〕﹜,佛教泛論(十三)五位七十五法,原著:宇井伯壽,中譯:釋依觀。

[4] 佛教的「極微論」與「反極微論」之諍──以說一切有部的「法體恆存論」與中觀學派的「無自性」觀念為

心,第一次儒佛會通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黃俊威 (1997.12出版 ) ,華梵大學哲學系發行,頁15~27。

[5] 寂護對有部「實在論」以及「有相唯識」與「無相唯識」的「形象」(行相)說之批判的探討,圓光佛學研究所,曹志成,圓光佛學學報第五期,(2000.12) ,頁227-240。

[6] 阿毘達磨俱舍論的諸法假實問題,溫金柯 ,1988.06.01。

[7] 水野弘元,《佛教理論研究》,2000年,台北:法鼓出版社,頁516、519、521。

[8] 上杉宣明,<有部極微說>,《印度學佛教學》,頁37~38。

[9] a點可見於《大毗婆沙論》一三六卷。

[10](大正27,702上)。

[11]b點見於《大毗婆沙論》一三六卷。

[12] 同上,頁38~39。

[13] 參考印順導師著《性空學探源》。

[14] 參考演培法師著《異部宗輪論》。

[15] 有關這一點,在《大毘婆沙論》卷七十四有云。

[16]《俱舍論》卷一之分別界品二。

[17] 據《俱舍論》卷二所述。

[18] 中華佛學學報第3期,(頁47-67): (民國79年),臺北:中華佛學研究所,試論《俱舍論》在佛教思想史中之價值,李志夫,文化大學哲學系教授。

[19] 如《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大正45‧294b)。

[20] 《大毗婆沙論》,徐醒生 釋譯,1998.03.01及《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26 冊, No. 1530,《佛地經論》。

[21] 《順正理論》(卷五十三)中說。

[22] 如《順正理論》卷四之〈辯本事品〉所云。

[23] 化聲~見色之研究~極微說,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26冊,大乘出版社出版,1978年11月初版,頁181-205。

[24] 除了心基之外,其餘的法處色皆已於Dhamma-saṅgaṇi, p. 134 f. 提及,心基的思想,雖然在Mahāniddesa, p. 276 ; Tikapaṭṭhāna, p. 163等中也可見到,但是卻沒有「心基」一語。「心基」一語是到了註釋時代才出現的。Tikapaṭṭhāna, 473, 486, 510, 514 ; Milindap. p. 281 ; Visuddhim. ii, p. 447. (參《異部宗輪論》p. 351)。

[25] (大正29.3c)。

[26] 《俱舍論》云﹕如手礙手,如石礙石,或二相礙(手﹑石名二)應知有對。總有三種﹕一障礙有對,二境界有對,三所緣有對。對是礙義,礙有二種﹕一障礙礙,二拘礙礙。障礙礙者﹕謂障礙有對。十色為體,障礙即有對,持業釋也。拘礙礙者﹕謂境界所緣,二種有對,境界有對。

 

[27] 說一切有部無表色功能之探討~釋宗平,圓光佛學研究所研究生,圓光佛學學報第五期(2000.12) ,頁169-195

[28] 參閱《阿毘曇心論》經第一,大正28,頁834下。

[29] 參照《大毘婆沙論》第七十五,即可知其原因。

[30] 另據《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三。

[31] 書摘~第二十四 ,(摘自《中觀論頌講記》) ,印順導師。

[32] 唯識五義,霍韜晦,華岡佛學學報第六期,頁311-325。

[33]《唯識二十論》補充資料~第10頌。

[34] 從『空義』談中觀與唯識 ,宏印法師。

[35] 《俱舍論頌疏論》本第二。

[36] 部派彿救的 「極微論」,《順正理論》卷十三之辯差別品。

[37] 野澤靜證,《世親唯識原典解明》,法藏館,1953,頁73。

[38] 一鄉正道,《中觀莊嚴論》,京都:文榮堂,昭和60年,頁122;《東大德格版》(簡《藏》) ,《中觀部12》,頁27,53a1~3行,頁127。

[39] 李潤生,《唯識二十頌》,香港:博益出版社,1995,頁115。

[40] (大正43,992頁下)。

[41] 同上,頁117~118。

[42] 同上,頁119。

[43] 參照〈大乘中觀學派的反極微論──緣起、無自性、空〉。

[44]《掌中論》一卷,陳那菩薩造,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頁884c08。

[45]  蘊處界三概念之分析研究,張瑞良,台大哲學論評第八期,頁109。

[46]《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表解,李炳南老居士著。

[47]《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唐 義淨三藏法師奉制譯。

《六祖壇經》文獻考察之淺探

 

《六祖壇經》文獻考察之淺探

 

就佛學工具書,及辭典和百科全書,所能找到有關《六祖壇經》,在此提供參考:

 

壹﹑綜合類的工具書:

  一﹑《佛光大辭典》:

1.《佛光大辭典》第二冊,頁1286~1290,參照《六祖壇經》及「六祖」之名條。(全一卷。全稱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又稱法寶壇經、壇經。六祖慧能述,法海集,元代宗寶編。收於大正藏第四十八冊,其敦煌寫本亦收於同冊。為禪宗六祖慧能於韶州大梵寺之說法內容,由其弟子法海集錄而成,共分十門。

 

本書之注疏較重要者有:法寶壇經贊一卷(契嵩)、註法寶壇經海水一滴五卷(天柱)、法寶壇經節錄(袁宏道)、六祖法寶壇經解(李卓吾)、法寶壇經要解(亘璇)、法寶壇經肯窾五卷(益淳)、法寶壇經講義一卷(青巒)、六祖法寶壇經箋註一冊(丁福保)、六祖壇經生苔菷三卷(無著道忠)。

 

參照〔景德傳燈錄卷五、釋門正統卷八、曹溪大師別傳後記、東域傳燈目錄卷下、禪籍志卷上、金剛經六祖壇經研究、禪學思想史卷上、六祖壇經研究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第一冊)〕。

 

2.《佛光大辭典》第七冊,頁6041~6042,參照「慧能」之名條。(638~713)唐代僧。又作惠能。我國禪宗第六祖。號六祖大師、大鑑禪師。祖籍范陽(河北),俗姓盧,生於南海新興(廣東)。〔佛祖統紀卷二十九、宋高僧傳卷八、景德傳燈錄卷五、五燈會元卷一、釋氏稽古略卷三、傳法正宗記卷六〕。

 

   二﹑《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1.《中華佛教百科全書》第一冊,頁347~348,參照《六祖壇經》之名條。以宗寶本流通最普遍。(李志夫)

 

       2.《中華佛教百科全書》第三冊,頁1168a~1179a,參照《六祖壇經》之名條。唐‧慧能說,法海集記。又稱《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壇經》。現行本有四種︰(1)敦煌本(2)惠昕本(3)德異本(4)宗寶本。

〔參考資料〕 印順《中國禪宗史》;《六祖壇經研究論集》(《現代佛教學術叢刊》{1});松本文三郎著‧許洋主譯〈六祖壇經的研究〉(《世界佛學名著譯叢》{41});《禪宗全書》第三十七冊、三十八冊;宇井伯壽《禪宗史研究》第二冊;荒木見悟《禪語錄》第十四冊;篠原壽雄(等)編《敦煌佛典禪》。

 

         3.《中華佛教百科全書》第八冊,頁5188b~1179a,參照「德異」之名條。

〔參考資料〕《增集續傳燈錄》卷四;《續燈存稿》卷五;《五燈嚴統》卷二十二。

 

       4.《中華佛教百科全書》第十冊,頁6469~6494,〈行由品〉~〈付囑品〉。參照《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壇經》之名條。

(〔參考資料〕 印順〈燉煌本壇經校刊記〉(《華雨集》一);以及取材自印順《妙雲集》下編{7}〈神會與壇經〉)◎附︰印順《中國禪宗史》第六章第二節(摘錄)。

 

     三﹑《印順呂澂佛學辭典》:

《印順呂澂佛學辭典》第六冊,頁311~312,參照《六祖壇經》之名條。(《呂澂佛學論著選集》五,頁2790~2792。

          

四﹑《中國大百科全書》:

1.參照「漢語詞彙」之名條:到了晚唐五代﹐禪宗語錄(如《六祖壇經》﹑《祖堂集》)和通俗文學作品(如敦煌變文)比較充分地反映出當時口語的面貌﹐其中出現了大量的不見於“正統文言”的詞語﹐是研究近代漢語前期詞彙發展的重要資料。

 

2.參照「禪宗」之名條:該宗所依經典﹐先是《楞伽經》﹐後為《金剛經》﹐《六祖壇經》是其代表作。

 

3. 參照「禪宗語錄」之名條:禪宗之有語錄﹐肇自《六祖壇經》﹐以後日益發展﹐成為禪家的一種專門文體。

 

4. 參照「丁福保」之名條:著作多屬入門書和佛經箋註﹐重要的有《一切經音義提要》﹑《佛教精華錄箋註》﹑《六祖壇經箋註》﹑《心經箋註》﹑《六道輪迴錄》﹑《佛學指南》﹑《佛學起信論》及《佛學大辭典》。自訂《疇隱居士年譜》﹐詳述其生平事蹟﹐附載於《佛學大辭典》。

 

         5. 參照「契嵩」之名條:校定《六祖壇經》﹐並著《六祖法寶記敘》。後人集其論著﹑書啟﹑敘記﹑詩歌﹑碑誌為19卷行世﹐題為《鐔津文集》。

 

         6. 參照《六祖壇經》之名條。中國佛教禪宗典籍。亦稱《六祖大師法寶壇經》﹐簡稱《壇經》。禪宗六祖惠能說﹐弟子法海集錄。《釋門正統》卷八《義天傳》有“大遼皇帝詔有司令義學沙門詮曉等再定經錄﹐世所謂《六祖壇經》﹑《寶林傳》等皆被焚”等語﹐似宋遼時期此書已入經錄。現有明清諸藏本﹑房山石經本及流通本等。1976年日本影印《六祖壇經諸本集成》﹐彙集各種版本《壇經》十一種。

 

       五﹑《佛書解說大辭典》第十一卷﹐メ-ク:324~325參照「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六祖壇經」﹑「六祖壇經冠注」﹑「六祖法寶壇經」﹑「六祖壇經肯窾」﹑「六祖壇經鈔」﹑「六祖壇經節錄」﹑「六祖法寶壇經海水一滴」﹑「六祖法寶壇經講義」之名條。(大久保堅瑞)

 

       六﹑《丁福保佛學大辭典》:650上﹑2536下10,3001上18。新文豐出版公司。疏註二家有:六祖壇經增註,日本山田大應注。六祖壇經箋註,丁福保注。參照「六祖」之名條。

 

       七﹑《望月佛教大辭典》:編纂代表者:塚本善隆,頁5069。

1.參照 ロクソダイシ ホウボウダソ ギョウ「六祖大師法寶壇經」之名條。

           2. 圖版番號:1536~六祖大師法寶壇經。

           3. 圖片頁:309

 

       八﹑《佛典解題事典》:水野弘元,地平線出版社,頁206~207,昭和52年4月30日。,參照《六祖壇經》之名條。(鎌田茂雄)

  

       九 ﹑《國譯一切經》:譯一,和漢部,諸宗部9。

 

       十﹑《大藏經入門》:法印集8,印海法師﹑願炯法師合譯,出版者:財團法人嚴寬祜文教基金會,2004年12月初版,頁180~181。

 

       十一﹑《佛典精解》:撰者~陳士強  五 纂集部  第三門  語錄  第一品  惠能語要,頁826~842,發行日期1995年 7月一刷。附元宗寶《六祖大師法寶壇經》,頁836。

     

       十二﹑《大藏經全解說大事典》:經碼 2008,經名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部別 諸宗部,冊別 48。

 

       十三﹑《中國禪宗大全》:李淼編著,參照「六祖大師法寶壇經」之名條,出版者:麗文文化公司,1994年5月初版,頁15。

 

       十四﹑《中國佛教論集》:印順導師,曹溪的南宗,頁108。

 

       十五﹑《大正新脩法寶總目錄》:諸宗部四 ,2008《六祖大師法寶壇經》(一卷) ,附六祖大師緣記外記,頁362~265。

 

       十六﹑《佛教大藏經總目錄索引》增訂校正全藏完整本:第七十二冊,諸宗部 五,1998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一卷) ,頁715。

      

       十七﹑《大藏會閱》:會性法師,(四) 禪宗 19,頁325,天華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68年9月1日初版。

      

       十八﹑《中英佛學辭典》:參照「六祖」之名條,頁136。

 

       十九﹑《佛學常見辭彙》增訂本:參照「六祖」之名條,陳義孝居士編,普門文庫印贈,頁118。

 

       二十﹑《中華民國六十年來佛教論文目錄》記載:190,04363~04375,南頓禪之前(五家七宗以前),共13筆。

    

       二十一﹑《中英佛學辭典》:發行者慈惠法師,出版者︰佛光出版社,頁190。 

      

貳﹑專書:

一﹑張曼濤主編的《現代佛教學術叢刊》禪學專集之一,《六祖壇經研究論集》,民國65年10月出版,共25筆。

 

二﹑演培法師著《六祖壇經講記》,演培法師全集,經釋十一,演培法師全集出版委員會,西元2006年1月,新版一刷。

 

三﹑松本文三郎《金剛經と六祖壇經の研究》,京都,大正2年。

 

四﹑宇井伯寿《第二禪宗史研究》の〈壇經考〉,東京,昭示26年。

 

五﹑鈴木大佐公田連太郎の敦煌本興善寺の《壇經》が便利であゐ。

 

六﹑《新版敦煌新本六祖壇經》簡介 / 楊曾文。

 

參﹑依古代文獻

一﹑《六祖壇經》版本:根據《中國大百科全書》記載﹐大致可分五種類型。

  1.敦煌手抄本。不分品目﹐題作“《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於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經尾題為“《南宗頓教最上大乘壇經法》一卷”。一般以此本為最古。後稱此本為敦煌本。

 

2.惠昕本(興聖寺本)。書前有惠昕序﹐係根據繁本《壇經》刪定而成。後傳入日本﹐又有金山天寧寺本及大乘寺本﹐題作《韶州曹溪山六祖大師壇經》﹐卷數品門均同﹐文字稍異。書前無惠昕序﹐有北宋政和六年(1116)比丘存中的序文。

 

3.高麗傳本。題作《六祖法寶壇經》﹐疑即德異刊本(1290)﹐元延祐三年(1316)﹑明萬曆二年(1574)重刊﹐光緒九年(1883)再刊。前有德異《略序》﹐記述六祖身世﹐正文分十品。明正統本及曹溪原本﹐題作《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正文前之《略序》﹑各品題名均與高麗傳本同。

 

4.流通本。題作《六祖法寶壇經》﹐前有德異序﹐《略序》改作《六祖大師緣起外紀》﹐亦分十品﹐次第略有更動。與此本體例相同者有真樸重梓本(前有明成化七年御制序﹑宋郎簡序﹑重刻凡例﹑六祖大師緣起外紀﹐題下有“賜紫當山主法第三十七世孫真樸重梓”)及金陵刻經處本(1929年刻)等。

 

5.明南藏本。前有宋契嵩撰《六祖大師法寶壇經讚》。題下有“風幡報恩光孝禪寺住持嗣祖比丘宗寶編﹔僧錄司右闡教兼鍾山靈谷禪寺住持淨戒重校”。不分品﹑卷。萬曆四十八年趙琦美所刻房山石經本與此同一體例﹐但題下重校人改為“明周至住山比丘圓載﹑西吳學人真程同校”。

 

二﹑《六祖壇經》現行本︰有四種根據《中華佛教百科全書》第三冊,頁1168a~1179a,參照《六祖壇經》之名條記載:

 

1.敦煌本︰不分卷。原本是晚近在敦煌石室所發見的寫本(現藏英國倫敦博物館),大概是五代時所寫,題作《南宗頓教最上大乘摩訶般若波羅蜜經六祖惠能大師于韶州大梵寺施法壇經》一卷,兼受無相戒弘法弟子法海集記。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

 

2.惠昕本︰二卷。原本是晚近在日本京都堀川興聖寺發現的覆刻宋本,題作《六祖壇經》。此本原為宋邕州羅秀山惠進禪院沙門惠昕以古本文繁,於乾德五年(967)所改訂,分二卷,十一門(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十六、元‧馬端臨《文獻通考經籍考》卷五十四都著錄此本,時已改作三卷十六門)。紹興二十三年(1153)晁子健於蘄州刊行,後流傳日本,經興聖寺翻刻(同出於這一本系統的,還有金‧泰和七年,即1207年的高麗刻本)。

 

3.德異本︰即曹溪原本,不分卷,但開為十門,題作《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此本是元‧德異所刻古本(至元二十七年,即1290年刻於吳中休休禪庵,高麗有大德四年即1300年萬恒翻刻本)。明‧成化七年(1471)此本又於曹溪重刻,萬曆元年(1573)李材(見羅)再刻,萬曆四十四年(1616)德清於廬山法雲寺覆刻,清‧順治九年(1652)秀水王起隆等又據李材本校刻。

 

4.宗寶本︰不分卷,亦開為十門,是元‧風幡報恩光孝禪寺住持宗寶於至元二十八年(1291)所改編,題作《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此本以徑山方冊本為主,其明北藏本、   清藏本均有增減)。宗寶自己有跋語說︰「見三本不同,互有得失,其板亦已漫滅,因取其本校讎,訛者正之,略者詳之,復增入弟子請益機緣,庶幾學者得盡曹溪之旨。」其所增機緣,與曹溪原本文同,或即出於彼本。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八冊。

  

三﹑《六祖大師法寶壇經》之傳本:

根據─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中國禪宗史──從印度禪到中華禪』,第六章壇經之成立及其演變,第一節 壇經的主體部份─

1.惠昕本,分二卷十一門。編定的時間,考定為宋太祖乾德五年(九六七)五月。惠昕本於政和六年(一一一六)再刊,傳入日本,被稱為「大乘寺本」,紹興二十三年(一一五三)刊本,傳入日本,被稱為「興聖寺本」。大乘寺本與興聖寺本,品目與本文,雖有多少修改,但分為二卷十一門,是相同的,都是惠昕的編本。惠昕所見的古本,文段繁長,至少是九世紀本。關於「弟子機」,惠昕本還只是志誠等四人,與燉煌本相同。「壇經傳授」,從法海一直 傳到圓會,主要是多傳了圓會一代。而燉煌本中,從二祖到五祖的付法偈,六祖所的二頌,及 末後「如付此法」等附記,惠昕本缺。這  可以推見:惠昕本所依的底本,近於燉煌本,而是圓會所傳本。在這個基礎上,參考古本而改編成的

 

2.「至元本」:元至元二十七年(一二九0),德異在中刊行『壇經』,序文

「壇經為後人節略太多,不見六祖大全之旨。德異幼年,嘗見古本。自後遍求三十餘載,近得通上人尋到古本,遂刊於中休休禪庵。……至元二十七年庚寅中春月敘」。

 

3.德異本,在日本有元延祐三年(一三一六)刻本,稱為「元祐本」,是經高麗而傳入的。德異本翻刻本極多,憨山大師重刻的曹溪原本,也就是這種本子。依德異的序文。所見的「壇經為後人節略太多」,可能指惠昕本而。又從通上人得到的古本,就是三十多年前見過的,就把古本刊出來。到底是刊行古本,還是有所增減呢?德異的至元本,與惠昕本相比,顯然是文句增廣了。凡惠昕本所有的,如「傳五分法身香」,「唐朝召」等,至元本也是有的。容上,「弟子機」是大大增廣了,大致與『景德傳燈』相近。組織上,將般若波羅蜜法,與功德及淨土的問答,提前而編於「得法傳衣」之後。

 

 4.宗寶本,與德異本相近的,宗寶的跋文「余初入道,有感於斯。續見(『壇經』)三本不同,互有得失,其板亦已漫滅。因取其本校讎,訛者正之,略者詳之,復增入弟子機,庶幾學者得盡曹溪之旨。……至元辛卯夏,南海釋宗寶跋」。宗寶自署為「南海釋宗寶」,傳為「風幡報恩光孝寺」的住持。依跋,刊行於至元辛卯夏,即一二九一年。依三本而校為一本,又加入「弟子機」。明太祖(一三六八──一三九八),成祖(一四0三──一四二四)刊行大藏經(南藏、北藏),將宗寶本編入大藏。大正藏經的『六祖大師法寶壇經』,也是依北藏而編入的。從容看來,宗寶本與德異本,組織上最為一致。

 

對宗寶的後跋,至少有三點可疑:

(1).德異本刊於中,時間是一二九0年春。宗寶本刊於南海,時間是一二九一年夏。同一組織系統的本子,在距離那麼遠的地區,竟同時而先後的刊出,不太巧合嗎?宗寶本能沒有依據德異本嗎?

(2).即使,宗寶依據的三本,有一本就是德異所得的古本。那末,「弟子機」早已有了,宗寶怎麼自己加入呢!

(3).德異刊本,前有德異序。而宗寶本,將德異序刻在前面,宗寶的跋文刻在後面,這只少表示了──宗寶本是依據德異本,再加精治:「訛者正之,略者詳之」。宗寶本的刊行,應該遲多少年。跋文「復加入弟子機」,「至元辛卯夏」,只是為了隱蔽依據德異本的事實,故弄玄

 

   5.「古本」:在古人記述中,知道『壇經』有古本(或稱「曹溪古本」)存在。如惠昕本惠昕序「古本文繁,覽之徒,先忻後厭」。

 

     6. 宋契嵩也曾校定『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惠昕作序為九六七年。惠昕因為古本文繁,才刪略為二卷本的。至和二年(一0五六),吏部侍郎郎簡作序

 

    「六祖之,余素敬之。患其為俗所增損,而文字鄙俚繁雜殆不可考。會沙門契嵩作壇經贊,因謂嵩師曰:若能正之,當為出財模印,以廣其傳。更二載,嵩果得曹溪古本,校之,勒成三卷,粲然皆六祖之言,不復謬妄。乃命工鏤板,以集其勝事。至和元年三月十九日序」。郎簡所見的『壇經』,「文字鄙俚繁雜」。「繁雜」,與九十年前,惠昕所見的「古本文繁」相同。契嵩得到了「曹溪古本」,校為三卷,大抵是依據古本,而作一番文字的修正、潤飾。所以契嵩的三卷本,可能大梵寺法部分,與燉煌本相同。而在其他部分,大大的增多,與古本相近。到契嵩時,應有繁雜鄙俚的古本,契嵩勒成三卷的曹溪古本。

 

四﹑《六祖大師法寶壇經》之譯本:大致上有西夏語文本﹑鈴木大拙博士校訂的活字版敦煌本﹑元延祐高麗刻本﹑興聖寺本﹑明藏現行本

1.依據  西夏語譯《六祖壇經》(二):現將羅福成先生據西夏語文本的重譯,與鈴木大拙博士校訂的活字版敦煌本(昭和九年森江書店發行)順次進行對照。

據西夏語文本的重譯,文字上未免有少許出入,但文意幾乎是一致的。譯者羅福成先生在其後記中解釋說,‘文亦與藏本繁簡不同錯亂顛倒”,其原因正如譯文末尾(‘行由第一”)附記所明言,注3是只與明藏現行本進行了對照,而未與敦煌本對照。據此譯文的文體,西夏語與藏語有同類的文法。在語言學上, 西夏語屬於烏拉爾阿勒泰語系的藏緬語族,是一種與藏語不同又相類似的獨立語言。也就是說,具有日語那樣的語法結構,只是形容詞置於名詞之後。

 

2.第二葉夏譯《壇經》重譯:此夏文重譯本之‘佛法”,實為‘佛性”之意,因此,夏譯《壇經》此句的偈文與敦煌本完全一致。與這兩個版本‘佛性常清淨,’的經典性表述相反,興聖寺以下諸本都秉承色彩鮮明膾炙人口的“本來無一物”來表述。此外,第二偈“心是菩提樹’,只見于敦煌本和夏譯《壇經》本。由此可知,夏譯壇經本全未受敦煌以外諸本的影響。

 

3.第三葉夏譯《壇經》重譯:譯文中的‘‘摩訶野’,可推知為(ma-ha-ya)Maha-yana的音譯。在敦煌本鈴木版中“摩訶”下有夾註:“原本‘訶’下有‘行’字。”注5矢吹博士《鳴沙餘韻》的原寫本影印件上也明確引為“摩訶衍”不知為何。注6或許西夏譯者如前所引,將‘摩訶’音譯成“摩訶衍”,或者應為“摩訶衍”而敦煌寫本中卻誤寫為‘行”。無論如何,從這些經文的前後關係來看,像鈴木版以及興聖寺以下諸本那樣,只有“摩訶”二字更為妥當。由此可知,敦煌本與夏譯〈壇經》有共同的失誤。

 

4.第四葉夏譯《壇經》重譯:重譯文中‘番文彼岸到”之句,相當於敦煌本‘唐言彼岸到”。這個“番”字為西夏文“彌”, 注7為西夏人的自稱,因此,意思是“西夏語彼岸到”。

 

5.第五葉夏譯《壇經》重譯:這一段與興聖寺本主一對照,正是從“七說摩訶般若波羅蜜門”的,結尾,到“八問答功德及西方相狀門”開頭的那一部分。並且,在元延祐高麗刻本中,注8後半部分(“使君禮拜自言”以下)清楚地見於相當於興聖寺本“八問答功德及西方相狀門”的“釋功德淨土第二”的開頭,亦見於明藏現行本“疑問第三”的開頭。譯者羅氏與現行本進行了對照,於重譯之時在第五頁的結尾(疑問第三)綴以附記。然而,前半部分的偈語並未見於其前一章,即高麗本“悟法傳衣第一”、明藏本“般若第二”的結尾部分,反而見於高麗本“傳香懺悔第五”、明藏本‘仟悔第六”的結尾部分。兩個版本應見此偈之處卻只有以“說通及心通,如日處虛空”為開頭的頌語。此等章節排列及偈頌的變更,是在元延祐年間高麗本編纂時所做的修改。明藏本總體上秉承了高麗本,將“悟法第一”分成‘行由第一”和‘般若第二”兩個部分,文字也多少進行了修正。

譯文中頌的結尾部分有“若值大師頓法教”之句,諸本作“大乘”。並且,原文亦作“大師”。無論如何,它們在意義上並無大的差別。

 

肆﹑現代的研究成果(概況):

  一﹑參照《丁福保佛學大辭典》《六祖壇經》之名條記載,關於《壇經》真偽:

1.(雜語)傳燈錄二十八南陽忠國師語曰:「吾比遊方多見此色,近尤盛矣!聚卻三五百眾,目視雲漢云,是南方宗旨。把他壇經改換,添糅鄙談,削除聖意,惑亂後徒,豈成言教!苦哉吾宗喪矣!」忠國師者,曹溪之直弟也。可見此時已有改換之偽本矣。其後在遼國遂為焚棄。

 

2.佛祖統紀十四高麗國義天傳曰:「見飛山別傳議,為跋曰:甚矣古禪之與今禪名實相遼也。(中略)珠公論辯斯其至焉,近者遼國詔有司令義學沙門詮曉再定經錄,世所謂六祖壇經寶林傳等皆與焚棄,而比世中國禪宗章句,多涉異端,此所以海東人師疑華夏為無人。今見飛山高議,乃知有護法開士百世之下住持末法者,豈不賴珠公力乎(成珠作別傳議,於禪教之際,深有發明)。」

 

3.其後至元,德異宗寶二老,探古本刪定之,刊行於世。此今之壇經也。德異序曰:「惜哉壇經為後人節略太多,不見六祖大全之旨。德異幼年嘗見古本,自後遍求三十餘載,近得通上人尋到全文,遂刊於吳中休休禪庵,與諸勝士同一受用。」是元世宗至元二十七年之記也。宗寶跋曰:「余初入道有感於斯,續見三本不同,互有得失,其版亦已漫滅。因取其本校讎,訛者正之,略者詳之。復增入弟子清益機緣,庶幾學者得盡曹溪之旨。」是其翌年之記也。案二公同時刊行二本。而宗寶本為勝,後人取德異之序冠之。以廣流通。

 

  二﹑文章短評︰

1.      《壇經》的思想特質–無 / 吳汝鈞

2.      《壇經》中神秀偈與慧能偈之哲學的解析 / 吳汝鈞

3.      公案禪之哲學的剖析 / 吳汝鈞

4.      禪宗圓相論探原 / 吳永猛

5.      《壇經》考之一–跋《曹溪大師別傳》 / 胡適

6.      《壇經》考之二–記北宋本的《六祖壇經》 / 胡適

7.      荷澤大師神會傳 / 胡適

8.      神會與《壇經》 / 錢穆

9.      神會與《壇經》–評胡適禪宗史的一個重要問題 / 釋印順=Shih, Yin-Shun

10.  《六祖壇經》異刊本之發現 / 李嘉言

11.  讀《六祖壇經》 / 錢穆

12.  讀六祖《法寶壇經》 / 乃光

13.  論能秀兩大師 / 唐大圓

14.  《六祖壇經》大義–慧能真修真悟的故事 / 錢穆

15.  六祖之偈–關於六祖之偈 / 王禮卿

16.  六祖之偈–關於六祖之偈 / 錢穆

17.  關於《六祖壇經》 / 楊鴻飛

18.  略述有關《六祖壇經》之真偽問題 / 錢穆

19.  《〈壇經》之真偽問題〉 讀後 / 楊鴻飛

20.  再論關於《壇經》真偽問題 / 錢穆

21.  〈再論《壇經》問題〉 讀後 / 楊鴻飛

22.  慧能與《壇經》 / 澹思

23.  談《六祖壇經》真偽問題 / 蔡念生

24.  禪史, 禪學與參禪–結束討論禪宗史學的爭論 / 華嚴關主

25.  禪宗六祖傳法偈之分析 / 陳寅恪

26.  《壇經》之筆受問題 / 羅香林

27.  《壇經》法義之體會 / 蕭春溥

28.  《六祖壇經》管見 / 羅時憲

29.  《六祖壇經》研究略見 / 高永霄

30.  從《六祖壇經》以論禪門人物之人生智慧及其生活境界 / 許兆理

31.  禪宗的思想與風範 / 鑒安

32.  唐代禪宗學說略述 / 呂澂

33.  論慧能六祖禪 / 陳真如

34.  光孝寺與六祖慧能 / 謝扶雅

35.  新校定的敦煌寫本神會和尚遺著兩種 / 胡適

36.  與無修居士論禪與台淨兩宗異同 / 融熙

37.  禪宗與唯識宗之關係 / 妙根

38.  天台思想的發展 /鹽入良道 撰;李世傑譯

39.  初期的禪思想 / 關口真大 撰;李世傑譯

40.  「盛期的禪」思想 / 西義雄 撰;李世傑譯

41.  一行三昧與中國禪 / 游祥洲

42.  佛學的儒學化與儒學的佛學化–以《壇經》,《復性書》為例 / 賴永海

43.  Shen-hui, Ma-tsu, and the Transcription of Encounter Dialogue / John R. McRae

44.  《六祖壇經》之研究 / 松本文三郎 著;許洋主譯

45.  TSO-CH’AN / 釋聖嚴=Shih, Sheng-Yen

46.  六祖壇經的思想 / 釋聖嚴=Shih, Sheng-Yen

47.  《六祖壇經》的思想=The Platform Sutra of the Sixth Patriarch / 釋聖嚴=Shih, Sheng-Yen;于君方=Yu Chun-fang 譯

48.  從禪悟的觀點論海德格, 道元與慧能 / 成中英 著;鄭振煌 譯

49.  《壇經》與六祖禪畫 / 吳永猛

50.  《壇經》思想的源流 / 李昌頤

51.  菩提達摩在中國禪宗史的地位 / 黃偉雄

52.  明末禪宗在浙東興盛之緣由探討 / 孫中曾

53.  六祖壇經所啟示的自我教育 / 彭震球

54.  禪宗六祖與中國理學(一) / 南懷謹

55.  禪宗六祖與中國理學(二) / 南懷謹

56.  禪宗六祖與中國理學(三) / 南懷謹

57.  禪宗六祖與中國理學(四) / 南懷謹

58.  金剛經與六祖慧能 / 陳榮波

59.  《壇經》慧能頓悟禪教深層義蘊試探(上) / 傅偉勳=Fu, Charles Wei-hsun

60.  《壇經》慧能頓悟禪教深層義蘊試探(下) / 傅偉勳=Fu, Charles Wei-hsun

61.  壇經中之「自性」的意含(上) / 楊惠南=楊惠男=Yang, Hui-nan

62.  壇經中之「自性」的意含(下) / 楊惠南=楊惠男=Yang, Hui-nan

63.  六祖壇經中之修證理論與藏密寧瑪派大圓滿法門之比較(上) / 藍吉富

64.  念念清淨–讀六祖壇經 / 孔維勤

65.  不識一字頓悟自性的六祖–慧能 / 熊琬

66.  六祖壇經所啟示的自我教育 / 彭震球

67.  呂澂的學風與現代佛學研究–訪冉雲華教授 / 溫金柯 採訪整理

68.  六祖慧能傳(一) / 宇井伯壽Ui, Hakuju 著;王進瑞 譯

69.  六祖慧能傳(二) / 宇井伯壽Ui, Hakuju 著;王進瑞 譯

70.  六祖慧能傳(三) / 宇井伯壽Ui, Hakuju 著;王進瑞 譯

71.  六祖慧能傳(四) / 宇井伯壽Ui, Hakuju 著;王進瑞 譯

72.  六祖慧能傳(完) / 宇井伯壽Ui, Hakuju 著;王進瑞 譯

73.  壇經的筆受及其版本(上) / 演慈

74.  佛學的革命:六祖壇經 / 楊惠南=楊惠男=Yang, Hui-nan (編, 撰)

75.  從宗寶本六祖壇經論六祖惠能的生活實踐哲學(上) / 黃連忠

76.  從宗寶本六祖壇經論六祖惠能的生活實踐哲學(下) / 黃連忠

77.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摸象記(一) / 寬如, 寬榮 合著

78.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摸象記(二) / 寬如, 寬榮 合著

79.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摸象記(三) / 寬如, 寬榮 合著

80.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摸象記(四) / 寬如, 寬榮 合著

81.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摸象記(五) / 寬如, 寬榮 合著

82.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摸象記(完) / 寬如, 寬榮 合著

83.  六祖惠能大師 / 衛士

84.  六祖惠能真修真悟的故事 / 錢穆

85.  六祖慧能禪法的特色 / 釋果祥

86.  《六祖壇經》經文選本(一) / 法海集記

87.  《六祖壇經》經文選本(二) / 法海集記

88.  《六祖壇經》經文選本(三) / 法海集記

89.  《六祖壇經》經文選本(完) / 法海集記

90.  略談《六祖壇經》流傳海外的不同版本 / 禪和子

91.  六祖慧能「真身」考 / 徐恆彬

92.  六祖《壇經》「淨土說」疑辯 / 西妙

93.  六祖壇經頓教法門的建立與開展(上) / 李昌頤

94.  六祖壇經頓教法門的建立與開展(下) / 李昌頤

95.  見性成佛–六祖壇經的核心思想 / 陳水淵

96.  六祖壇經與中國文化 / 周中一

97.  六祖壇經奧義之析釋 / 吳美玉

98.  讀《六祖壇經》記 / 吳錦煌

99.  柳宗元曹溪六祖賜諡碑文 / 杜若

100.      兩個偉大心靈的會通–從智者大師到六祖惠能 / 陳松柏

101.      談《六祖壇經》之可觀性 / 張善同

102.      《六祖壇經》哲理之我思 / 張善壹

103.      論六祖惠能的修養論–以《六祖壇經》為中心之討論 / 高柏園=Kao, Po-Yuan

104.      六祖壇經的主旨–見性 / 陳延進

105.      《六祖壇經》思想之承傳與影響 / 胡順萍

106.      「六祖壇經」之禪機大旨 / 朱維煥

107.      陽明哲學與禪宗 / 張志良

108.      南禪「頓悟」說的理論基礎–以「眾生本來是佛」為中心=A Philosophical Basis of the Doctrine of Sudden Enlightenment / 楊惠南=楊惠男=Yang, Hui-nan

109.      道信與神秀之禪法的比較–兼論惠能所批評之看心, 看淨 的禪法=Shen Hsiu’s and Tao Hsin’s Way of Zen:A Comparison / 楊惠南=楊惠男=Yang, Hui-nan

110.      前弘時期印度與漢地佛教之傳入西藏與影響 / 林崇安=Lin Chung-An

111.      南華寺六祖慧能真身考 / 徐恆彬

112.      南朝至唐廣州光孝寺與禪宗之關係 / 羅香林

113.      評胡適的禪史研究–1969年爭論《壇經》的回顧與思考 / 顧偉康

114.      《六祖壇經》對明儒陳白沙的影響 / 姜允明

115.      《六祖壇經》諸本的演變和慧能的禪法思想 / 楊曾文

116.      郭煌六祖壇經讀後管見 / 潘重規

117.      六祖慧能的禪學與中華文化 / 羅宗濤

118.      中國禪的歷史探討(上)–從初祖達摩到六祖慧能 / 鈴木大拙 著;徐進夫 譯

119.      中國禪的歷史探討–從初祖達摩到六祖慧能(中) / 鈴木大拙 著;徐進夫 譯

120.      中國禪的歷史探討–從初祖達摩到六祖慧能(下) / 鈴木大拙 著;徐進夫 譯

121.      希遷禪師思想, 禪法研究 / 柯春鑾

122.      禪學與唐宋詩學 / 杜松柏

123.      六祖壇經思想之承傳與影響 / 胡順萍

124.      百丈懷海禪師研究 / 蔡琪惠=Cai, Qi-hui

125.      韓柳文學與佛教關係之研究=The Studies of Literature and Buddhism between Han, Ya, Liu, Tsung-yuan / 林伯謙=Lin, Po-chien

126.      宋代臨濟宗之研究 / 章彩玲

127.      晉南北朝隋唐兩宋釋傳記提要 / 唐龍

128.      晚明佛教叢林改革與佛學諍辯之研究–以憨山德清的改革生涯為中心 / 江燦騰=Jiang, Cian-Teng

129.      從奧古斯丁與六祖慧能探討東西方的哲學精神過程中的存在自覺者 / 石朝穎

130.      百丈懷海禪師之禪法與禪林清規研究 / 丁仁淑=Ding, Reb-shu

131.      「晚唐暨五代禪宗的發展–以與會昌法難有關的僧侶和禪門五為重中心」=The Development Of Zen Buddhism From Late-Tang To Five-Dynasty Period–In the center of Ch’an monks and five families relative to The Hui-Ch’ ang Persecution / 賴建成=Lai, Jien-cherng

132.      禪宗對語言與真理的看法–一個西方哲學的理解進路=The main idea of Language and Truth of The Zen Buddhism-one way to understand through The West Philosophy / 謝孟錫=Shieh, Spancer

133.      唐代廣州光孝寺與中印交通之關係 / 羅香林

134.      戴季陶先生佛學論集 / 釋東初

135.      六祖壇經分品講話條目 / 唐一玄編述

136.      中華民國六十年來佛教論文目錄=Classified Catalogue of the Articles Concerning Buddhism–During the Sixty Year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1912–1971) / 中國佛教會文獻委員會=The Buddhist Archives Commission of the Chinese Buddhist Association

137.      禪學真義 / 釋東初

138.      六祖壇經研究論集 / 張曼濤=Chang, Man-Tau 主編;釋道安 監修 民國65年10月出版 大乘文化出版社  現代佛教學術叢刊  1

139.      六祖壇經諸本集成 / 柳田聖山編輯

140.      禪道與箭術 / 海瑞格=Herrigel, Eugen 撰;道山=Tausend, Hermann 選訂;吳怡;吳恕同 譯

141.      中國學術思想史論叢(中編之下)(四) / 錢穆

142.      現代佛教學術叢刊 / 張曼濤=Chang, Man-Tau 主編

143.      惠能大師–六祖 / 釋白雲

144.      禪學與唐宋詩學 / 杜松柏

145.      中英對照佛學叢書–經典之部(壹) / 中英對照佛學叢書編委會編譯

146.      六祖壇經講話 / 釋聖印 講

147.      六祖壇經今譯 / 釋聖印譯

148.      佛學論著 / 周中一著

149.      中印禪宗史 / 智璨作;釋印海 譯

150.      六祖法寶壇經白話譯本 / 釋能學 譯

151.      佛學的革命–六祖壇經 / 楊惠敏撰

152.      壇經對勘 / 郭朋

153.      禪宗第六祖講佛法珍寶於法壇的經 / 釋能學撰

154.      大乘百法明門論 八識規矩頌纂註 / [明] 廣益纂註

155.      禪語錄(上/下) / 馮作民, 宋秀玲編

156.      禪學闡微 / 陳榮波 撰

157.      六祖法寶壇經 / [唐] 釋法海 錄

158.      從六祖壇經說到禪宗教學的特質 / 釋星雲=Shih, Hsing-Yun 講

159.      禪語精選集–追求心靈高遠的生活境界 / 釋松原

160.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 / 王卜禪

161.      六祖法寶壇經淺釋 / 釋宣化

162.      六祖壇經流行本 敦煌本合刊 / 詹勵吾

163.      隨喜成佛-壇經靜坐法 / 席長安

164.      佛學思想譯叢 / 釋印海=Shih, Yin-Hai 譯

165.      鈴木大拙禪論集–歷史發展 / 鈴木大拙著;徐進夫譯

166.      隨喜成佛 / 席長安

167.      六祖大師化跡因緣 / 趙亮杰

168.      六祖惠能畫傳 / 余乙樵 編繪

169.      六祖壇經註釋 / 東方佛教學院 編註

170.      東初老人全集補編 / 釋東初 編著

171.      增註六祖壇經 / [唐] 釋慧能 講;山田大應編註

172.      壇經校釋 / [唐] 釋慧能;郭朋校釋

173.      壇經導讀 / 郭朋著

174.      禪門修證指要 / 釋聖嚴=Shih, Sheng-Yen

175.      中國佛性論 / 賴永海

176.      六祖法寶壇經 / 林士展 詳註

177.      六祖壇經箋註 / 釋法海 著;丁福保箋註

178.      佛典研究–續編 / 楊曾文 等著;藍吉富主編

179.      佛教史雜考 / 松本文三郎 著;許洋主譯

180.      佛教與中國文化 / 文史知識編輯室 編

181.      佛教與中國文化 / 趙樸初, 任繼愈等

182.      神會和尚傳 / 胡適

183.      曹溪的佛唱–六祖壇經 / 蔡志忠著

184.      嶺南一禪–六祖大師傳奇 / 李啟河著

185.      禪宗論集 / 宇井伯壽Ui, Hakuju 等著;藍吉富 主編

186.      中華佛學研究所論叢(一) / 釋惠敏=Shih, Hui-min=Huimin, Bhikkhu ( 等著)

187.      佛教歷史百問 / 業露華

188.      禪宗第六祖惠能大師之研究 / 釋能學著

189.      中國佛教教理詮釋 / 黃懺華著

190.      中國禪 / 鎌田茂雄 著;關世謙 譯

191.      六祖惠能大師傳 / 劉枋 著;譚正 繪

192.      金剛經 / 釋從信 解釋

193.      雨夜禪歌–我讀六祖壇經 / 楊惠敏

194.      南華寺 / 廣東省博物館 編

195.      禪宗與中國古代詩歌藝術 / 李淼著

196.      中國佛教 / 魏承思

197.      五祖傳燈錄 / 吳洪激

198.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 / 釋慧律 編

199.      六祖壇經 / [唐] 釋慧能 著;張火慶導讀

200.      六祖壇經淺析 / 林書漳

201.      曹溪水聲–《六祖壇經》禪的滋味 / 陳秋松圖文

202.      白話六祖壇經 / 許傳德

203.      中國佛教叢書–禪宗編 / 任繼愈

204.      六祖壇經白話直說 / 郭明文 註解

205.      六祖壇經講記 / 釋演培 著  演培法師全集 經釋11演培法師全集出版委員會  西元2006年1月  新版一刷 

206.      敦煌新本六祖壇經 / 楊曾文 校寫

207.      學術論考 / 釋聖嚴=Shih, Sheng-Yen

208.      簡易禪入門 / Hirosachiya 著;釋法證 譯

209.      中國禪宗傳奇 / 王凡

210.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淺析 / 自在

211.      六祖法寶壇經外四部 / 釋惠能語;釋宗寶編;佛光大藏經編修委員會主編

212.      六祖壇經禪學基本教材 / 釋心印編輯, 唐一玄居士校閱

213.      白話佛教經典(六)–六祖壇經 / 北京社科院宗教研究所編譯

214.      佛光大藏經(禪藏) / 佛光大藏經編修委員會

215.      一花開五葉–惠能大師傳 / 陳南燕

216.      法界圓覺學 / 釋太虛 著;釋印順 主編

217.      歷代高僧故事 / 彭楚珩

218.      《六祖壇經》虛詞研究 / 王文杰

219.      明心見性與自得之學 / 姜允明

220.      《中庸》與《六祖壇經》的形上關懷 / 石朝穎

221.      白話壇經 / 魏道儒

222.      白話金剛經–壇經 / 尹協理

223.      壇經現代讀 / 東方橋

224.      慧能大師《壇經》解 /

225.      敦煌寫卷持誦金剛經靈驗功德記研究 / 鄭阿財

226.      「梵像卷」釋迦佛會, 羅漢及祖師像之研究 / 李玉=Lee, Yu-min

227.      六祖壇經的見性思想之研究 / 蔣宛蓉

228.      碎維與佛法 / 郭正典

229.      考察禪中國化的卓越嘗試–讀印順法師《中國禪宗史》 / 楊曾文

230.      無過失與佛法=No-fault and Buddhism / 郭正典=Kuo, Cheng-deng

231.      心與聲:六祖壇經/ 菅野利信

232.      新版‧敦煌新本六祖壇經 / 楊曾文=Yang, Tsen-Wen=Yang, Zeng-Wen

233.      讀法寶壇經的方法學 / 東方橋

234.      Denying Divinity. Apophasis in the Patristic Christian and Soto Zen Buddhist Traditions / Arthur, R.

235.      探究真心 找回真我:探索人類心靈的天然法則 / 梁乃崇 講

236.      金剛經現代直解 / 梁乃崇 講

237.      大乘佛教的新趨勢 / 佛鄰

238.      禪修理念之辨析 / 自在

239.      六祖法寶壇經淺析 / 自在居士

240.      佛化教科書 第一冊(=佛化小學教科書第一冊) / 釋太虛 編

241.      菩提本無樹 / 宣化上人

242.      雲門文偃禪學研究 / 蘇欣郁

243.      禪悟之道–南宗禪學研究 / 邢東風

244.      慧能大師《壇經》解:不快樂的根源是迷惑 / 陸錦川

245.      六祖壇經箋註 / 丁福保

246.      六祖弟子傳考(行思, 神會, 懷讓等三十人) / 曾普信

247.      光孝寺與六祖慧能 / 謝扶雅

248.      普賢十大願王修持法要:華嚴經普願行願品講記 / 釋繼夢

249.      1980年佛學研究論文集 / 張曼濤=Chang, Man-Tau 等著

250.      如何修持六祖壇經 / 洪緣音

251.      佛經修持法 / 洪啟嵩

252.      壇經的思想特質–無 / 吳汝鈞

253.      金剛經導讀 / 談錫永 導讀;談錫永主編

254.      佛教的香與香器 / 全佛編輯部 編

255.      禪學思想史(一) / 忽滑谷快天

256.      禪學思想史(二) / 忽滑谷快天

257.      禪學思想史(三) / 忽滑谷快天

258.      禪學思想史(四) / 忽滑谷快天

259.      禪學思想史(五) / 忽滑谷快天

260.      生命的智慧–六祖壇經 / 劉欣如

261.      六祖慧能的禪學思想 / 許鶴齡

262.      六祖壇經導讀 / 許鶴齡

263.      生命中的不可不讀—影響16位名家的一部經 / 釋聖嚴=Shih, Sheng-yen等16位名家 合著

264.      配圖禪宗故事 / 冷雪

265.      六祖壇經 / 王志攀 編

266.      菩提本無樹:壇經講話 / 賈題韜

267.      六祖壇經 / 楊惠南

268.      六祖惠能大師傳奇 / 黃柏權

269.      慧能大師傳(上/下) / 陸錦川

270.      五百菩薩走江湖 : 禪宗祖庭探源(附雙DVD) / 釋聖嚴=Shih, Sheng-yen

271.      中國禪宗的振興 / 佛日

272.      中國禪學思想史 / 忽滑谷快天著;朱謙之譯

273.      佛教歷史百問 / 業露華

274.      中國佛家氣功經典導讀 / 劉天君主編

275.      『曹溪大師傳』成立Several Problems on the Biographical Story of Hui-neng(慧能)and the Editing Process of the Cao-xi-da-shi-zhung(曹溪大師傳) / 伊吹敦Ibuki, Atsushi

276.      影響中國的26個名僧 / 羅志仲

277.      中日的敦煌禪籍研究和敦博本《壇經》,《南宗定是非論》等文獻的學術價值 / 楊曾文

278.      六祖壇經考證 / 周連寬

279.      《壇經》考 / 宇井伯壽Ui, Hakuju 著;楊曾文 選譯

280.      讀六祖《法寶壇經》 / 乃光

281.      《壇經》淺說 / 黃志輝

282.      《六祖壇經諸本集成》說明 / 柳田聖山;俊忠譯

283.      《六祖壇經諸本集成》解題 / 柳田聖山;楊曾文譯

284.      當代關於《壇經》作者的一場爭論–兼評胡適禪宗研究方法上的若干失誤上 / 羅義 

285.      當代關於《壇經》作者的一場爭論–兼評胡適禪宗研究方法上的若干失誤下 / 羅義俊

286.      論《六祖大師法寶壇經》中的禪學思想 / 伍先林

287.      《六祖壇經》對明儒陳白沙的影響 / 姜允明

288.      學習《壇經》的點滴體會 / 成敬

289.      《壇經校釋》序 / 郭朋

290.      讀《壇經》斷想 / 王頌

291.      禪宗六祖惠能大師傳 / 蘇增慰

292.      禪宗六祖慧能是越族人 / 姜永興

293.      南華寺舉行六祖真身升座典禮 / 丘高盛

294.      佛日增輝–曹溪南華寺六祖誕辰香會記實 / 丘高盛

295.      宣演妙法 普利人天–香港聖一法師在廣州光孝寺宣講六祖壇經 / 慧靜

296.      從《六祖壇經》看禪宗的改革 / 張哲永

297.      論惠能六祖禪 / 陳銘樞

298.      禪宗六祖得法偈之我見 / 田光烈

299.      六祖慧能與禪宗 / 許抗生

300.      六祖慧能與禪宗 / 許抗生

301.      禪宗音聲修行法門初探 / 賴靜涵=賴信川

302.      禪宗六祖故居–國恩寺 / 蘇增慰

303.      論佛教受中土道教的影響及佛經真偽=The Taoist Impact on Chinese Buddhist and the Authenticity of Buddhist Sutras / 蕭登福=Hsiao Teng-fu

304.      初期中國禪宗 於 坐禪否定 思想 / 島津惠正

305.      評《敦煌新本六祖壇經》 / 陳士強

306.      慧能大師傳–寧靜是你覺醒的空間(上/下) / 陸錦川

307.      壇經 / 齊義農 編譯

308.      六祖壇經異本/ 中川孝

309.      壇經 思想史的研究 敦煌本 內容 就  / 中川孝

310.      道元禪師 六祖壇經 / 中川孝

311.      六祖禪 近代性 / 木村靜雄

312.      慧能 思想 關 疑義 / 關口真大

313.      敦煌出土『祖師傳教西天廿八祖唐來六祖』 / 田中良昭Tanaka, Ryosho

314.      大乘戒經/六祖壇經 / 柳田聖山

315.      六祖壇經 荷澤宗 / 原田弘道

316.      高麗知訥 壇經跋文 / 金知見=Kim Jikyun

317.      荷澤神會 見 思想 / 鈴木哲雄

318.      坐禪 諸問題 / 木下純一 Kinoshita, Jun’ichi

319.      荷澤神會 壇經 至 見性 展開 / 鈴木哲雄  

320.      敦煌本六祖壇經 問題點 / 中川孝

321.      禪宗 惠能 壇經以後 (一) 南宗, 北宗 盛衰 / 長島孝行

322.      六祖壇經興聖寺本 傳承 就  / 中川孝

323.      禪宗 惠能 壇經以後 (二) 禪源諸詮集都序考察  / 長島孝行

324.      慧能研究 關 / 關口真大

325.      延曆寺所藏「六祖惠能傳」 就 (一)  序跋 關連  / 牛場真玄

326.      六祖壇經異本 源流 / 中川孝

327.      南泉 臨濟 自由 言葉  / 平野宗淨

328.      金山天寧寺舊藏『六祖壇經』 / 椎名宏雄

329.      壇經 研究 編著者  / 楊鴻飛=Yang, Hong fei

330.      『六祖壇經』 改換 鄙譚 添糅 聖意削除 問題 / 中川孝

331.      「頓悟要門」 「六祖壇經」 關係  / 長島]孝行

332.      洪州宗 真福寺文庫所藏 『裴休拾遺問』 『六祖壇經』 紹介 因  / 石井修道 Ishii, Shudo

333.      『頓悟要門』 影響 / 長島孝行

334.      『馬祖語錄』 『六祖壇經』 / 長島孝行

335.      能忍沒後 達磨宗 / 中尾良信

336.      禪宗六祖得法偈辨析 / 蕭永明

337.      明心見性的六祖壇經 / 圓香

338.      禪宗六祖與中國理學(上) / 南懷瑾

339.      禪宗六祖與中國理學(下) / 南懷瑾

340.      英藏敦煌本《六祖壇經》通借字芻議 / 鄧文寬

341.      法衣與《壇經》–從傳宗形式的演變看禪宗的中國化歷程 / 魏德東, 黃德遠

342.      六祖壇經的思想 / 釋聖嚴=Shih, Sheng-Yen

343.      《六祖法寶壇經》譯義(待續) / 林凡音

344.      性淨自悟–慧能《壇經》的心性論 上/ 方立天

345.      性淨自悟–慧能《壇經》的心性論 下/ 方立天

346.      《金剛經惠能註》與《金剛經六祖口訣》評析 / 印明仁岩

347.      讀《六祖壇經》之一得 / 李豫川

348.      天台宗十六祖寶雲義通 / 楊渭生

349.      《六祖壇經白話譯義》序–兼論六祖的禪宗思想體系 / 徐恒志

350.      西夏文《六祖壇經》殘頁譯釋 / 史金波

351.      漫說《壇經》–絲路佛教文化現象研究之五 / 武守志

352.      「《壇經》」考質疑讀胡適《壇經考之一》 / 黃德遠

353.      《壇經》與般若思想 / 姚衛群

354.      六祖禪學的若干主要方面及其創造性思維因素上 / 吳良俅

355.      六祖禪學的若干主要方面及其創造性思維因素下 / 吳良俅

356.      《六祖壇經白話譯義》序–兼論六祖的禪宗思想體系 / 徐恒志

357.      六祖慧能與禪宗 / 褚柏思

358.      六祖行略暨其學術大要 / 任遠

359.      六祖慧能述略附王維六祖慧禪碑銘並敘 / 吳任華

360.      六祖慧能大師與禪 / 趙亮杰

361.      禪宗的開拓者–六祖慧能 / 彭楚珩

362.      六祖慧能大師傳 / 黃博仁

363.      『曹溪大師傳』考 = A Study of the C’ao-xi-da-shu-zhuan / 石井修道 Ishii, Shudo

364.      胡適禪宗史研究平議 = Toward An Unbiased Evaluation of Hu Shih’s Chan Studies / 樓宇烈=Lou, Yulie

365.      瑩山禪師 著作 (三) 古寫本『洞谷記』流布本『洞谷記』 = The Literary Works of Keizan Jokin(Part 3):The OldManuscript Edition of the Tokokuki vs. the Popular Versions / 竹內弘道=Takeuchi, Kodo

366.      加賀大乘寺所藏 「六祖壇經」 「一夜碧巖」  The Sixth Patriarch’s T’an Ching and the Pi Yen Manuscript Kept in the Daijo-ji Monastery / 鈴木大拙=Suzuki, Daisetsu

367.      末法思想 諸家 態度(下) / 高雄義堅=Takao, Giken

368.      西夏語譯六祖壇經 = The Sixth Patriarch’s T’an Ching in the Hsi-hisa Dialect / 川上天山=Kawakami, Tenzan

369.      牛頭法融 其傳統 [gozu-houyuu to sono dentou] / 宇井伯壽 Ui, Hakuju

370.      六祖法寶壇經  [rokuso houhoudankyo nitsukite] / 鈴木大拙=Suzuki, Daisetsu

371.      禪學思想史上卷  / 鈴木大拙=Suzuki, Daisetsu

372.      六祖壇經 關 二三 意見 [rokusodankyo nikansuru ni, san no iken] / 鈴木大拙=Suzuki, Daisetsu

373.      謠曲 佛教思想 [yokyoku niarahareta bukkyoshisou] / 岩見護=Iwami, Mamoru

374.      柳田聖山:初期禪宗史書 研究 / 橫超慧日=Ocho, Enichi

375.      再 禪 南北兩宗 就  [hutatabi zen no nanbokuryoshu nitsuite] / 高雄義堅=Takao, Giken

376.      宗教的儀禮 就 = On Religious Rite / 大塚道光=Ootsuka, Doko

377.      鎌田茂雄博士還曆記念論集刊行會編 《鎌田茂雄博士還曆記念論集中國 佛教 文化》 / 近藤良一=Kondo, Ryoichi

378.      支那文化史 於 禪 / 山崎桂三=Yamazaki, Kezo

379.      禪 自由 問題 / 市川白弦=Ichikawa, Hakugen

380.      簡論六祖壇經的無相懺悔–兼談唐代禪宗懺法體系的形成 / 湛如

381.      六祖慧能的佛性論思想 / 業露華

382.      宋明州高麗寶雲義通大師事跡考–兼論其在佛教史上的作用 / 方祖猷

383.      宏智正覺關於「游」的美學思想初探 / 劉方

384.      六祖慧能與文殊禪法 / 崔正森

385.      六朝時期佛教在嶺南地區的傳播 / 范家偉

386.      試論《壇經》的偉大優點與學習 / 唐仲容

387.      富於現代意味的宗教史研究–從陳寅恪先生關六祖偈語的研究說起 / 葛兆光

388.      北地照南陽–神會大師 / 孔令信

389.      楊惠南–以哲學思辨入佛學法海 / 朱秀容

390.      禪宗第七祖之爭的文獻研究=The Dispute of the Seventh Patriarchship of Chan Buddhism:A Re-Examinatoin of Epigraphical and Literary Sources / 冉雲華=Jan, Yun-Hua

391.      論《六祖壇經》的「明心見性」與「解行雙修」 / 江淑君

392.      六祖慧能及其思想(上) / 釋超定

393.      自性三身佛初探–《六祖壇經》與竺道生《佛性論》之比較 / 釋慧揚

394.      正法眼藏研究=A study of the treasury of the true dharma-eye / 陳晃麟=Chen, Huang-Lin

395.      中國佛教經典寶藏精選白話版 / 唐一玄

396.      六祖壇經 / 李申 釋譯

397.      大佛頂首楞嚴經 / 圓香

398.      六祖壇經註釋 / 唐一玄

399.      密勒日巴大師傳記 / 張澄基 譯

400.      禪修菁華之四–公案 話頭 / 釋聖嚴=Shih, Sheng-yen

401.      頓悟南蠻子–六祖惠能 / 陳月文 著;劉建志繪

402.      蓮邦領航員–淨土十三祖 / 默言 著;劉建志繪

403.      略論慧能的 “即心即佛” 思想 / 蔣述卓

404.      禪淨異同論 / 賴永海

405.      禪淨雙修的類型及其理論基礎 / 楊惠南=楊惠男=Yang, Hui-nan

406.      壇經的功夫哲學 / 杜保瑞

407.      金剛般若波羅密經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 / 六祖惠能大師註

408.      《六祖壇經》的般若思想 / 釋濟群

409.      從達摩到慧能–禪法的演變 / 方立天

410.      敦博本《壇經》的學術價值 / 楊曾文=Yang, Tsen-wen=Yang, Zeng-wen

411.      敦博本《壇經》及其學術價值(提要) / 楊曾文=Yang, Tsen-wen=Yang, Zeng-wen

412.      關於慧能和《六祖壇經》的個問題 / 楊曾文=Yang, Tsen-wen=Yang, Zeng-wen

413.      論慧能的識心見性思想 / 楊曾文=Yang, Tsen-wen=Yang, Zeng-wen

414.      論慧能的識心見性思想 / 楊曾文=Yang, Tsen-wen=Yang, Zeng-wen

415.      “一花開五葉” 辨 / 胡文輝

416.      風動幡動會疏 / 陳沛然

417.      禪悟觀:海德格爾 道元 慧能 / 成中英著;陳永革 譯

418.      二十世紀法照研究綜述 / 聖凱

419.      惠能與《金剛經解義》=The Explaination of Hui-Neng and The “Diamond” Sutra / 何照清=Ho, Chao-Chin

420.      第十二屆國際佛教教育文化研討會專輯=Special Edition of the 12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Buddhist Education and Culture /

421.      「一葦渡江」與「喫肉邊菜」–兩個著名禪宗故事的歷史探究=”Using a Stalk of Reed as a Boat to Sail Across the Yangzi River” and “Eating Only Vegetable that Cooked with Meat”:A Historical Survey on Two Well-Known Stories of Chan Buddhism / 曹仕邦=Tso, Sze-Bong

422.      構築新世紀的文化大廈–讀古鐘銘《心經》的感悟 / 錢廣才

423.      從明清之際天然一系在廣東的發展看「人間化」傾向 / 陶乃韓

424.      《大梵寺佛音》-敦煌莫高窟〈壇經〉 讀本的評介 / 方廣錩

425.      永明延壽大師傳 / 馮巧英

426.      六祖法寶壇經 / 釋星雲=Shih, Hsing-Yun 講

427.      羅祖《五部六冊》與佛教禪學 / 張嘉慧

428.      牛頭法融禪學思想研究 / 王鼎興

429.      法眼文益思想研究 / 高秋香

430.      論慧能會通般若與佛性的頓教禪法–《壇經》禪教思想探義=The Combination of the Two Traditions of Prajna and Buddha-dhatu According to Hui-neng’s Teachings of Sudden Enlightenment–The Ch’an Thought of the Platform Sutra of the Sixth Patriarch / 陳平坤=Chen, Ping-kuen

431.      六祖惠能思想研究=On Study of The Sixth Patriarch Hui-neng’s Thought / 許鶴齡=Shiu, He-ling

432.      佛法實相研究:以若干大乘經典為主=The Research for “Dharmata” of Buddha’s Dharma:In Point of Mahayana Sutras / 劉約崢=Liu, Yo-cheng

433.      大乘佛教經論思想之傳衍與天台教觀之開展=The Study of Mahayana Buddhism and T’ien-T’ai Sect / 尤惠貞=Yu, Huey-jen

434.      《六祖壇經》的通識內涵與教學設計=A Study of the Content of General Education Focusing upon Traditional Chinese Culture–A Syllabus for the Platform Sutra of the Sixth Patriarch as Core Course / 蔡彥仁=Tsai, Yen-zen

435.      希遷禪師思想及禪法研究 / 柯春鑾=Ke, Chun-luan

436.      荷澤神會 南洋惠忠 Shn-hui(684-758)and Hui-chung(?-776) / 柳田聖山 Yanagida, Seizan

437.      『六祖壇經』批判 A Criticism of the Platform Suutra / 鄭茂煥 =Chung, Moo-whan

438.      現存 『六祖壇經』 五本,七冊 對較考察=Comparative Research on the Extant 5 Originals and 7 Texts of the Platform Sutra of the Sixth Patriarch / 長島孝行 =Nagashima, Takayuki

439.      敦煌本『六祖壇經』 般若=On Baan-ru in the Duun-hung Text of the Li-z-tn-jiing / 小川隆=Ogawa, Takashi

440.      佛教叢書之二:經典 / 釋星雲=Shih, Hsing-Yun

441.      禪宗六祖慧能大師頂相東來緣起考 =A Study of the Story of the Sixth Patriarch’s Head Brought to the East / 鄭茂煥=Chung, Moohwan=Chung, Moo-hwan

442.      惠能《壇經》的二元哲學 / 陳福雄

443.      《壇經》思想探析-兼論《壇經》在禪宗思想史上的地位 / 伍先林

444.      禪宗的藏識思想與體用論 / 劉嘉誠

445.      禪心淨化與心理教育=Spiritual Purification of “Ch’an” and Psychological Education / 聶秀藻=Nieh, Hsiu-tsao

446.      中國僧人衣著的象徵意義=The Symbolism of the Monk’s Robe in China / 柯嘉豪

447.      從壇經看惠能思想 / 葉瑞卿=Ye, Rui-qing

448.      從壇經看惠能思想 / 葉瑞卿=Ye, Rui-qing

449.      六祖.mchlt.壇經.mchgt.在中國文化史上的價值 / 王熙元

450.      慧能禪法與自我調適 / 張憲生

451.      坐禪護國論 / 吳三和

452.      正法山六祖傳訓註 / 荻須純道

453.      中國禪宗佛祖全傳 / 吳洪激

454.      六祖惠能的生平和思想 / 徐文明 著; 佛光山文教基金會 總編輯

455.      《白居易集》中的北宗文獻與北宗禪師=The Records and Masters of Northern Zen School in the Works of Pai Chue-yi / 簡宗修=Chien, Tsung-hsiu

456.      般若與止觀的心理諮商理論研究 / 王萬清

457.      中國佛教學術論典 二:禪宗思想的形成與發展–六祖慧能的生平和思想 / 徐文明 著; 佛光山文教基金會 總編輯

458.      六祖大師法寶壇經 一卷=Roku-so-dai-shi-ho-bo-dan-gyo. 1 Fascicle=Liu-tsu-ta-shih-fa-pao-t’an-ching / 宗寶=Shuho=Tsung-pao 編;法海=Hokkai=Fa-hai 等集

459.      永嘉證道歌 一卷=Yo-ka-sho-do-ka. 1 Fascicle=Yung-chia-cheng-tao-ko / 玄覺=Genkaku=Hsuan-chio 撰

460.      Roku-so-dai-shi-ho-bo-dan-gyo. 1 Fascicle=Liu-tsu-ta-shih-fa-pao-t’an-ching=六祖大師法寶壇經 一卷 / Shuho=Tsung-pao=宗寶 (comp.);法海=Hokkai=Fa-hai, et al. (rec.)

461.      敦煌寫本《六祖壇經》校讀拾零 / 張子開

462.      歷代高僧故事 / 彭楚珩 [台灣]

463.      當代台灣佛教期刊論文目錄(1997-1999) / 杜潔祥 主編

464.      禪宗諸家之「心性」說–從初祖菩提達摩, 六祖慧能到洪州馬祖道一之思想變遷=The Value Dimension of Returning to Living World / 馮達文=Feng, Da-wen

465.      從〈六祖能禪師碑銘〉 的觀點再論荷澤神會=Re-examining Heze Shenhui Based on the Epitaph of the Sixth Patriarch Huineng / 陳盛港=Chen, Calvin

466.      說「無念為宗」=On the Central Concept of “Wunian”(無念) / 馮煥珍=Feng, Huan-zhen

467.      慧能《壇經》頓教禪法論義=On Huineng’s Sudden Teaching Meditation Technique as Found in the Platform Sutra / 陳平坤=Chen, Ping-kun

468.      《六祖壇經》版本介紹 / 楊曾文=Yang, Tsen-wen=Yang, Zeng-wen

469.      敦煌遺書中禪宗北宗文獻的學術價值 / 楊曾文=Yang, Tsen-wen=Yang, Zeng-wen

470.      《新版敦煌新本 六祖壇經》簡介 / 楊曾文=Yang, Tsen-wen=Yang, Zeng-wen

471.      再論獨孤沛之〈菩提達摩南宗定是非論>=A Re-examination of Du-gu Pei’s Definition of the Truth / 陳盛港=Chen, Calvin

472.      六祖壇經之研究 / 許勝雄

473.      六祖壇經的思想 / 釋惠能;釋如本

474.      六祖壇經箋註不分卷 / 丁福保

475.      敦煌本六祖壇經校釋 / 歐文樂

476.      六祖壇經《行由品》隨緣說 / [唐] 釋慧能;釋大醒

477.      金剛經略解, 六祖壇經略解 / 釋覺開

478.      敦煌本六祖壇經校釋 / 歐文樂

479.      六祖壇經的智慧 / [唐] 釋慧能;洪寬可

480.      六祖壇經分品講話條目 / [唐] 釋慧能;唐一玄

481.      六祖壇經圖說 / 正一善書出版社編輯室編

482.      《六祖壇經》的禪學思想研究 / 曾月娟

483.      金剛經六祖壇經 / 北京社會科學研究院宗教研究所編

484.      禪宗頓悟法門:六祖壇經直解 / [唐] 釋慧能;林中治

485.      六祖壇經講話 / [唐] 釋慧能;釋星雲=Shih, Hsing-Yun

486.      六祖壇經 / [唐] 釋慧能;黃墩岩;彭惠婧

487.      《六祖壇經》的超人文精神:自信覺醒=Awakening of Our Nature / 劉文職

488.      六祖壇經現代直解 / 梁乃崇

489.      書評: 佛學新講禪風重振–試評星雲大師《六祖壇經講話》= Book Review. A Comment on Master Hsing Yun’s “Commentary of the Sutra of Hui-neng” / 彭肜=Peng, Rong

490.      唐五代禪宗的修習典範–以敦煌寫本《六祖壇經》為考察範圍=Scripture of Chan Practice from Tang and Five Dynasty:A Discussion Based on Dung-Huang’s Version of the Six Patriarch Platform Sutra / 張勇=Chang, Yung

491.      The Sixth Patriarch’s Dharma Jewel Platform Sutra:With the Commentary of Venerable Master Hsuan Hua / Huineng;Hsuan Hua (Author);Buddhist Text Translation Society (Translator)

492.      佛教禪宗生命教育之研究–以六組壇經為對象 / 陳錫琦

493.      在禪宗與現代戲劇之間–寫意的《八月雪》 / 林湘華

494.      從《南陽和上頓教解脫禪門直了性壇語》論荷澤神會之教法 / 陳盛港

495.      論《金剛經》人間佛教思想對南宗禪的影響與發展 / 慧昭

496.      敦煌本六祖壇經與心地法門 / 鄭茂煥 (性本)

497.      六祖壇經與華嚴思想–敦煌本壇經的無相戒與妄盡還源觀 / 小島岱山

498.      六祖壇經易讀:暗夜烏鴉 / 蕭振士

499.      佛教徒如何對待他人過惡 =How Should Buddhist react to other people’s fault / 郭正典=Kuo,Cheng-Deng

500.      從十二因緣談能知與被知的劃分=The boundary between ‘the knower’ and ‘the known’as viewed the twelve from the twelve dependent originations / 1.梁乃崇=Liang, Nai-Tsung;2.胡祖櫻=Hu, Tzu-Ying

501.      禪淨異同論 / 賴永海

502.      禪淨雙修的類型及其理論基礎 / 楊惠南

503.      [獦獠作佛] 公案與東山禪法南傳─讀敦煌寫本《六祖壇經》劄記=The “Geliao Becomes a Buddha” Gongan and the Southward Spread of the Dongshan Lineage:Notes on the Dunhuang Version of the Platform Stra / 張新民=Zhang, Xin-Min

504.      禪宗六祖壇經對現代生命教育的意義 / 陳錫琦

505.      鳩摩羅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校釋 / 張曜鐘

506.      《坐忘論》與《壇經》心性論之比較 / 劉昌佳

507.      神會早期史事及其在六祖門下的地位=Early Historical Records of Shen-hui and His Position among the Sixth Patriarch’s Disciples / 徐文明=Hsu, Wen-Ming

508.      牛頭禪的傳承. 教旨及史料問題=On the Succession, Preaching, and Annals of Niu-tou Zen / 曾其海=Zeng, Qi-hai

509.      陽明《傳習錄》與惠能《壇經》之義理交涉=A Comprehensive Understanding of Yang-ming’s Chuan His Lu(the Record of Instructions)and Hui-Neng’s Liu-tsu Tan Ching(The Platform Scripture oh the Sixth Patriarch) / 許鶴齡=Hsu, Ho-ling

510.      惠能的教育思想 / 高慈穗

511.      雲水吟:禪宗淵源之旅 / 鄧美玲

512.      佛教十三經 / 駱繼光 編

513.      漫談《金剛經. 心經. 壇經》研究 / 張玉林

514.      方外來鴻 / 黃常倫 編

515.      慧能法師傳 / 溫金玉

516.      六祖壇經 / 楊曾文

517.      祖師禪 / 董群

518.      章太炎. 楊度集 / 章太炎;楊度

519.      佛教的香與香器 / 張林 編

520.      禪的大智慧 / 心光

521.      轉識成智 / 賈題韜

522.      慧能評傳 / 李天道;魏春艷

523.      中國佛教禪宗的特質 / 黃春和

524.      壇經. 惠能. 頓悟之研究 / 程國強=Cheng, Guo-Giang

525.      頓悟與超越–《六祖壇經》的身心哲學詮釋 / 邱君亮

526.      禪與心的對話 / 蕭蕭

527.      六祖壇經辨正(上) / 釋果煜

528.      六祖壇經辨正(下) / 釋果煜

529.      佛法在世間–第9集 / 人乘弟子

530.      壇經地圖 / 于東輝

531.      曹溪–禪研究 / 釋妙峰 主編

532.      永嘉禪師的頓悟–禪宗奇才的千古絕唱(上)  / 洪啟嵩

533.      禪悟之道:南宗禪覺研究 / 刑東風

534.      永嘉禪師的頓悟–禪宗奇才的千古絕唱(下)/ 洪啟嵩

535.      佛教文化大辭典(共3冊) / 薪傳出版社編

536.      名家說禪 / 吳平

537.      少林訪古 / 溫玉成

538.      書評:一枝三葩三車一乘–評吳言生博士《禪學三書》 / 徐文明=Xu, Wenming

539.      禪宗第八代北宗弘正大師 / 徐文明=Xu, Wenming

540.      智詵與淨眾禪系 / 徐文明=Xu, Wenming

541.      大乘佛教與當代社會 / 佛源 主編; 明向 副主編

542.      《永嘉證道歌》與二十八祖說的始起=“Yongjia Songs to Witness to the Truth” and the Origin of the Statement of the 28 Patriarchs……Xu Wenming Commentary on the Chan Methods of Mazudaoyi / 徐文明=Xu, Wenming

543.      新譯六祖壇經 / 李中華

544.      佛法圖說(上):百佛圖 / 韋巽工 編

545.      佛法圖說(下):觀音圖 / 韋巽工 編

546.      敦煌新本–六祖壇經 / 王東

547.      書評:作為思想歷史文化的南宗禪–《惠能評傳》評說 / 王月清

548.      中國佛教百科全書 [6] 詩偈卷.書畫卷 / 吳光 編

549.      六祖惠能大師畫傳 / 嚴譯; 顧宗賢畫

550.      六祖法寶壇經 / 上海市佛教協會 編

551.      六祖壇經禪宗安頓悟法門 / 林中治

552.      關於敦煌本《壇經》 / 方廣昌 著; 吳言生 整理

553.      觀本對六祖禪學的現代闡揚 / 何建明著; 吳言生 整理

554.      《壇經》的書名、版本與內容=The Title, Editions and Content of “Manda-Sutra” / 李富華=Li, Fuhua

555.      敦煌本《壇經》首章校釋疏義=The Check and Comment of the First Chapter of the Dunhuang Edition of “Manda-sutra” / 方廣錩=Fang, Guangchang

556.      雪竇重顯及其禪法=Ji Guangyu Xuedou Chongxian and His Meditation Methods / 楊曾文=Yang, Zengwen

557.      從臺灣齋教《龍華科儀》看其禪宗的傳承與思想=Looking at the Passing on and Thoughts of the Chan Sect from “Longhua Rules of the Lesson” of the Zhai Sect in Taiwan / 闞正宗=Kan, Zhengzong

558.      論禪宗與念佛——以四祖至六祖為中心=On the Chan Sect and Repeating the Name of a Buddha—Taking Period from the Fourth Patriarch to the Sixth Patriarch as the Heart / 宗舜=Zong, Shun; 文正義

559.      胡適對禪宗研究的貢獻=Hu Shi’s Contributions to Studies on the History of the Chan Sect / 麻天祥=Ma, Tianxiang

560.      禪宗研究一百年=A Century of Studies on the Chan Sect / 黃夏年=Huang, Xianian

561.      午庵道鏞 天桂批判(II)–午庵 訴狀 天桂側陳狀資料=Goan Doyo’s Criticism of Tenkei (II) / 志部憲一=Shibe, Kenichi

562.      靈性權威(Spiritual Authority)與修行–超個人心理學學者的觀點 / 鍾秋玉

563.      性淨自悟—《壇經》的心性論 / 方立天=Fang, Litian

564.      壇經全譯 / 潘桂明

565.      論《六祖壇經》的頓悟法門與頓教成立之關係及其意義–以宗寶本《壇經》為研究中心 / 黃連忠

566.      《中國禪學》第一卷管窺–  實 學術交流 =My Humble Opinion on Chan Studies Vo1.1– For More Fruitful Study Exchange / 齋藤智寬=Saito, Tomohiro

567.      El sutra de Hui Heng / Cleary, Thomas

568.      The Platform Sutra of the Sixth Patriarch / Numata Center for Buddhist Translation & Research

569.      隋禪宗三祖塔磚記=Notes on the Pagoda Brick Referring to the Third Ch’an Patriarch of the Sui Period / 饒宗頤=Jao, Tsung I

570.      品書與書評 / 賴鼎銘

571.      普照知訥 《六祖壇經》=Pojo Chinul 普照知訥 and the Platform Scripture of the Sixth Patriarch / 鄭性本=Jung, Seong-bon

572.      慧忠國師禪要析論 / 任宜敏

573.      題壁與唐宋寺院文化=Wall Scriptions and Monastery Culture in Tang and Song Dynasties / 劉金柱=Liu, Jin zhu

574.      將心安心 / 襄陽安

575.      禪宗西來第一寺和她的現任住持——光明法師 / 誠履道

576.      略論禪宗東土五祖禪法之沿革 / 洪修平

577.      東山法門與禪宗初創 / 洪修平; 徐長安

578.      南宗禪與湖南文化 / 蔣篤家; 陳蒲清;

579.      無相戒 源流=The Sources of the Formless Precept / 石井公成=Ishii, Kosei

580.      胡適「中國 禪 —  歷史 方法論』=Hu Shih’s Chan (zen) Buddhism in China : Its History and Method / 小川隆 (譯)=Ogawa, Takashi (tr.)

581.      六祖壇經選集 / 林崇安=Lin, Chung-An 編輯

582.      六祖壇經的祖本及其演變略探 / 林崇安=Lin, Chung-An

583.      《壇經》中的阿含精神 / 林崇安=Lin, Chung-An

584.      《壇經》的心性與佛性略探 / 林崇安=Lin, Chung-An

585.      胡適《荷澤大師神會傳》(下)=Hu Shih’s Heze Dashi Shenhui Zhuan (Part2) / 胡適=Hu, Shi; 小川隆 (譯)=Ogawa, Takashi (tr.)

586.      無相戒 源流=The Sources of the Formless Precept / 石井公成=Ishii, Kosei

587.      胡適「中國 禪 — 歷史 方法論》=Hu Shih’s Chan (zen) Buddhism in China : Its History and Method / 小川隆 (譯)=Ogawa, Takashi (tr.)

588.      台禪二宗的分與合 / 韓煥忠

589.      論唐代宗派佛教的有情無情之爭 / 潘桂明

590.      片石滴水 /

591.      敦煌寫本《六祖壇經》的題名 / 張子開

592.      珠江文化的哲聖——惠能 / 黃偉宗

593.      略論惠能的不立文字和不拘一說 / 洪修平

594.      六祖惠能早年與唐初嶺南文化考論 / 王承文

595.      嶺南禪宗三大祖庭之一的國恩寺 / 釋如禪

596.      六祖《壇經》對中國佛教禪宗的建樹 / 馮曉光; 張雪梅

597.      梅庵 / 王業群

598.      龍潭寺 /

599.      珠江風情 /

600.      禪宗西來第一寺和她的現任住持——光明法師 / 誠履道

601.      論禪宗對佛教的改革及其影響 / 石剛

602.      六祖慧能南返廣東後的棲隱考略 / 林

603.      王維詩二首 /

604.      “誦經三千部,曹溪一句亡”——試論《壇經》所蘊涵的詩學思想及其影響 / 朱學東

605.      王安石禪詩研究 / 樸永煥

606.      論禪的中國化過程 / 羅移山; 程瑛

607.      韶關佛教文化旅遊及其開發策略 / 羅千人

608.      慧能與海德格爾 / 陳炎; 趙建新

609.      試論慧能的“心性論”思想 / 黃誠

610.      對慧能改革南宗教義的一點探索 / 李錦全

611.      “慧能與嶺南文化”國際學術討論會綜述 / 王承文

612.      慧能在中國思想史上的地位 / 田昌五

613.      慧能禪師 嶺南尋蹤 / 薑永興

614.      佛教祖庭——南華禪寺 / 李鵬宇

615.      禪——自由的心態 / 薑超

616.      片石滴水 /

617.      兩宋孟學與慧能心性論之相成相通 / 查昌國

618.      試論馬祖道一禪師對中國佛教的建樹 / 釋純一

619.      六祖岩 / 譚子榮

620.      關於“對法”之管見 / 崔正森

621.      南華寺與六祖惠能 / 羅會同

622.      南宗禪與湖南文化 / 蔣篤家; 陳蒲清

623.      禪宗六祖惠能與新興國恩寺 / 趙俊華; 趙士桓

624.      題壁與唐宋寺院文化 / 劉金柱

625.      關於“對法”之管見 / 崔正森

626.      六祖法寶壇經 / 張德寶 著; 龐先健繪

627.      佛教禪宗四祖道信的出家與成名初探 / 康信立

628.      龍門藏幢續跋兩題 / 張乃翥

629.      宗杲看話禪初探 / 龍先東

630.      宗杲看話禪初探 / 龍先東

631.      四會佛事史話 / 陳慈祥; 邱可發

632.      南宗禪與湖南文化 / 蔣篤家; 陳蒲清

633.      《心經》「照見五蘊皆空」的佛學與科學式分析比較探究 — 並以《楞嚴經》「觀音圓通」作補述闡釋=Comparative studies of “Heart Sutra” with its “Perceiving 5 aggregates into emptiness” — with an illustration of “Bodhisattva Kuanyin’s enlightenment” in “Surangama Sutra” / 王守益 (著)=Wang, George S. (au)

634.      《六祖壇經》的簡介(大綱) / 楊惠南 (著)=Yang, Hui-nan (au)

635.      保唐無住的「心性」思想 / 張國一 (著)=Chang, Gwo-Yi (au)

636.      六祖壇經 (精裝書+動畫DVD+互動光碟) / 蔡志忠 漫畫原著; 魚夫 動畫監製

637.      大藏經 (精華本) / 李翰文 整理

638.      六祖壇經選集 / 林崇安 編輯

639.      圖說六祖法寶壇經 / 張德寶, 龐先健繪

640.      二○○四年中國大陸佛學會議綜述=A General Discussion on Mainland China Buddhism Conference During the Year 2004 / 黃夏年=Huang, Xai-nein

641.      六祖壇經的智慧第九輯 / [唐]釋慧能; 洪寬可

642.      六祖壇經選集 / 林崇安 編著

643.      六祖壇經的智慧: 仿佛居士解《壇經》破禪機 / 陸錦川

644.      六祖壇經的智慧第十輯 / 洪寬可

645.      壇經地圖 / 於東輝

646.      圖說六祖法寶壇經 / 張德寶, 龐先健繪

三、期刊學報:

1《六祖壇經》初探─自性與無住無念無相 輔大中研所學刊=Journal of the Graduate Institute of Chinese Literature Fu Jen Catholic University 6 1996-06 何照清

 

2 「獦獠作佛」公案與東山禪法南傳─讀敦煌寫本《六祖壇經》劄記=The 〞Geliao Becomes a Buddha〞 Gongan and the Southward Spread of the Dongshan Lineage: Notes on the Dunhuang Version of the Platform Sutra 中華佛學學報=Chung-Hwa Buddhist Journal 16 2003-07 張新民=Zhang, Xin Min

 

3 六祖壇經之研究 正觀=A Buddhist Studies Quarterly 9 1999-06 許勝雄

 

4 六祖壇經的思想=On the thought of the Lu-Tsu T‘an-Ching 中華佛學學報=Chung-Hwa Buddhist Journal 3 1990-04 釋聖嚴=Ven, Sheng-Yen

 

5 六祖壇經的哲學及其道德思想之研究=A Study of Liu-tsu-tan-ching’s Philosophic and Moral Thoughts 嘉義師院學報 6 1992-11 王柏壽

 

6《印度學佛教學研究》,《六祖壇經批判》第38卷 第1號,京都,平成元年12月,鄭茂煥,日本 印度學佛教學會,頁255~257。

 

7《印度學佛教學研究》,《敦煌本六祖壇經における般若について》第35卷 第2號,昭和623月,小 川 隆,日本印度學佛教學會,頁140~142

 

結論:

根據《中國大百科全書》記載﹐千餘年來﹐《壇經》被公認為惠能所說﹑法海所記。20世紀初﹐於敦煌文獻中發現了惠能的《壇經》及其弟子神會的語錄﹐《壇經》研究有新的發展。1930年以來﹐胡適依據敦煌文獻﹐先後發表《荷澤大師神會傳》﹑《壇經考之一──跋曹溪大師別傳》﹑《壇經考之二──記北宋本的六祖壇經》﹐認為《壇經》的作者不是惠能而是神會。1935年日本宇井伯壽著《第二禪宗史研究》﹐不同意胡适之說。1964年日本關口真大撰《禪宗思想史》﹐認為《壇經》代表了神會的思想﹐1967年日本柳田聖山作《初期禪宗史書之研究》﹐更認為《壇經》中“無相戒”﹑“般若三昧”﹑“七佛二十九祖說”等﹐是牛頭宗六祖慧忠所說﹐鶴林法海所記﹐神會晚年把它引入自宗﹐由門下完成。1971年在台灣的印順著《中國禪宗史》及《神會與壇經》﹐反駮了胡适的主張。近年來﹐中國大多數學者都認為《壇經》的基本內容代表了惠能思想﹐同時其中也有後人增益的成分。註釋有丁福保《六祖壇經箋註》以及港台學人的一些著作。

 

由以上的文獻資料可知﹐《六祖壇經》的史料琳瑯滿目﹐對於眾多的記載與考察應該會找出更接近史實的原貌﹐可惜它的負作用大過於正面的影響。因為後人對它被增刪纂改﹑滲水過多﹑原意失真﹐又有加入神異部分﹐尚加保留思想的空間;但是至少能在文獻史料上﹐力求真實﹐才能談論字義﹐或祖師大德﹐及作者的本懷;比較不會失偏頗!在文句上﹐也儘可能找出原本﹐合乎其原意。不因版本﹑或傳本﹑譯本﹐而錯亂其主要精神;反而更能推敲其原來的字義﹐也不因註疏與解釋的不同﹐而愈描愈黑﹐這些都是我們後代者要謹慎戒之的。